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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十六章:传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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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霄是特别的,特别得让人弄不清楚这么一个养尊处优的富贵公子怎么喜欢呆在这乡野田间,别说村里的人不明白,连新来的金叔也不明白。
金叔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姓叫金,是南霄的母亲李菲雇佣的,长得高大威猛,眉目深邃,看起来像电视里的外国人,不过金叔秃顶,穿着背心和休闲裤,一身匪气。
秦淮也会经常注意金叔这个来路不明的中年男人,手臂上的肌肉结实,青筋如小蛇一般蜿蜒曲折,比村中任何一人都强壮。金叔是个十项全能的人,做饭、砍柴、开三轮车、种田样样能行,好像所有的事情都难不倒他,秦淮还听过金叔用英语和南霄对话,金叔真是个神奇的人,和南霄一样神奇。
四月中,南霄从学校门卫处收到一份快递,神神秘秘的,秦淮看着南霄拿着快递躲在厕所最后一格内,待了很久,做操时都未见人出来。
铃声一响,秦淮直奔厕所,跑到最后一格,里面有股浓烈的烧焦味,是纸张烧毁的味道。
秦淮伸着头往厕所内看去,现在的厕所还是蹲坑的,下面是斜坡式的,没有冲水的,每隔两三节课会有人打扫而已,把每个厕所坑都冲一遍。
看了许久,秦淮也没看到什么线索,反而被熏得受不了,起身回教室,南霄正趴在桌上睡觉,因为座位是一周便往右方轮换,这一周他和秦淮正好坐在窗边,暖阳照在南霄脸上,有种身处梦幻世界般的美感,太过于梦幻,便不真实了。
秦淮转身跑去门卫处问道:“大叔,你知道南霄收的包裹是从哪里发过来的?”
“市里邮寄过来的。”连门卫大爷也知道南霄,想也未想便能回答得出。
市里?秦淮瞬间想起上月陪南霄去市里做检查了,南霄还把他忽悠过去做了个检查,也不知道检查怎样了,不过现在南霄的腿伤都好了,能骑自行车跟他们一路了。
他还不知道检查单子也可以邮寄,还不能清晰的认识道“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更何况只是邮寄份检查单。
秦淮坐在南霄身旁,翻开书看着。唯有读书才能感觉离南霄近一点,语文老师说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不是多装点知识离南霄就更近了?也许是的,也许不是,但他想成为“木棉树”却是真的。
四月以来,南霄收到好多初三学姐的情书,也许他烧的便是情书,可为什么要烧了?明明前面他都看也不看便丢弃的。
每隔几天,便会传出又有某某为南霄哭了,又有某某给南霄写了情书,又有某某为南霄想留学一级,真是不胜其扰。最为讨厌的便是蹲守在教室里的,下课便来教室蹲人,一副誓死追人的姿态,可她们都不明白南霄的想法,秦淮也不明白,但秦淮感觉得到南霄并不会喜欢谁。
南霄变了,就在一夕之间就成熟了,脸上的笑容少了,像个严肃的大人,眉间多了一丝皱褶,也不知因什么事惹上愁思。
每周升旗仪式上校长都得强调“早恋”这个问题,虽未点名道姓批评,但也是人尽皆知了,说的便是南霄。
因南霄之故,秦淮也被大多数人所知,都是收买秦淮让做说客或者递情书的,谁让他俩一直坐同桌,秦淮恨不得包揽了所有递情书的任务,每看到有人给南霄递情书,他便会跟那些少女们诉说自己与南霄的“兄弟情”,拍着胸口保证他送的情书南霄一定会看。
后来,那些送过情书的女生果真收到了回信,不过都是委婉的拒绝,并且都知道南霄有一个喜欢的人,是城里的人,门当户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而这一切南霄并不知情,他忙着看高中的习题与书籍。
直到有一天,初三的学姐用播报广播体操的高音喇叭大声告白时,南霄便成了学校内的传说,一直流传至今。
那也是发生在四月末的中午时分,吃过午饭时高音喇叭会播放一些励志、爱国的歌曲,天天循环,早已听够,而今天不一样,喇叭中播放了两首歌曲,便停止了。
喇叭里传来一道悦耳的女声:“喂,听得到吗?今天我站在这里是准备向初一的南霄告白的,只要你愿意,天涯海角我都随你去,初三梁晓晓,南霄我等你。”
南霄抬起头,看了一眼震惊的望着窗外的秦淮,默默的趴下了头,闭上眼,睡觉。
没过多久,李小红像风一样,穿过操场,蹿进教室,一掌拍在南霄桌上,南霄着实被吓了一跳,茫然问道:“干啥?”
“你出名了,建校以来从未有人如此高调的早恋过。”
“我又不回应,何谈早恋?”
“你咋那冷静喃?这不是答不答应的问题,已经有人用高音喇叭喊了你的名字,学校肯定得让你请家长,真是太刺激了!”李小红激动的脸颊通红,又问道:“真不答应?那个梁晓晓那么勇敢的,看来是真喜欢你。”
“我遇见过一个人,他更勇敢,现在他留在我这里。”南霄用手指轻轻按了按额头,“抹不去,忘不掉。”
“谁?”秦淮急问道,声音很大,已在慌乱中失了神。
“一个死去却又活着的人!”南霄微眯着眼睛,嘴角上扬,“一个敢爱敢恨、诡计百出的人。”
秦淮丧着脸,觉得南霄脸上的笑容真刺眼,“你说的谁啊?”
“昨晚做的梦里的人,也不知长什么模样,靓不靓?”南霄唉声叹气。
李小红一巴掌拍在南霄背上,一脸嫌弃,“亏得老娘紧张得要死,原来是做梦!”
“我是好学生,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能早恋。”南霄煞有其事的认真道。
“无趣,我走了。”李小红挥别两人,像来时一样如风一般跑了。
“怎么?你也认为我会早恋?”南霄笑看着秦淮。
秦淮赶紧摇头,一脸严肃道,“早恋耽误学习,而且我们才十三、四岁,正是该好好学习的时候。”
南霄趴在桌子上笑得灿烂,也不知在笑谁,或许是秦淮,或许是他自己。
真如李小红所说,南霄被叫家长了,金叔骑着摩托来学校开家长会,金叔穿着黑马甲背心,赤着胳膊,宽松的户外运动裤和短靴,一米九的身高看起来像个□□,引得不少学生趴在窗台上观看,比电影里的□□大哥更威风。
这节课是生物课,生物老师读着教材,秦淮趴在桌上打着呼噜,生物老师抬了抬眼镜,吼道:“秦淮,给我站起来。”
秦淮茫然的睁开眼,问道:“老师,什么事?”
“出去站着。”
秦淮拿着书出去站着,站了一会儿趁老师不注意便弯着腰、低着头跑了,他刻意装睡惹怒老师就是为了出来站着,还怕老师不够生气,呼噜都打起来了,他要去打探下南霄的情况。
而此时在校长办公室,校长、副校长、班主任、教导主任都在,四个中老年都得仰望金叔,也畏惧金叔身上的气势,而且初三的梁晓晓及其父母都安静的坐在一旁。
“校长放心,这件事我听南霄说了,他绝不会早恋的,一心都扑在学习上,也没空早恋。”
“那就好,学生就该好好学习,也希望南霄同学好好引导学校的风气。”
“一定、一定,南霄我是很放心的,他知道自己该干什么。”金叔将割的几斤肉提给校长,“承蒙校长多多照顾,小小心意还请收下。”
校长接过口袋,点了点头,随后便走了。金叔又将另外几个口袋给了班主任和教导主任、副校长,里面装的还是肉,只是比校长的小。校长四斤半、这些口袋都是三斤半。
金实在想不通南霄为什么让买肉,现在他才明了,也不知这校领导怎么就对肉感兴趣了?其实不止对肉感兴趣,对蔬菜也敢兴趣,但却不会收礼,也不像后世一样开补习班赚钱,有想要补习的恨不得让你整天留在教室内补习,如语文老师一般还整天找些诗歌来熏陶学生的写作灵感,生物老师开学没多久便强调男女生理健康,老师们恨不得将自己知识掏心掏肺的拿出来给学生。
梁晓晓“哇”的一声哭了,走到南霄身边哭道,“我真喜欢你,我能留级和你一起的。”
“我不喜欢你。”南霄拒绝。
“我…我就知道,你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恋人,明…明不在一个……城市,不…不在一起,为…为什么就不能接受我呢?我怕这一毕业就…就看不到你了。”梁晓晓哽咽道。
南霄根本不想问是谁说自己有小恋人的,头脑里自动蹦出‘秦淮’两个字。
“谁还会…会有我这般喜欢你呢?”梁晓晓自问道。
“有的。”南霄重复了一遍,“是有的。”
梁晓晓瞪大眼睛疑惑的看着南霄。
南霄笑了笑,神情温暖,没在细说,好似一切尽在不言中!
“我欣赏的女子是如清风明月一般的,她们清冷、高傲,有学识、肯努力,不做任何人的寄生虫,我是全年级第一,而你在初三又排了几名?”
女孩默默的低着头走了,眼泪‘啪嗒’一声落在手背,冰凉的,一直凉到心里。
秦淮站在门外,连落泪的资格都没有,他编的谎言居然成真了,南霄有个喜欢的女子,他都能幻想出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得上南霄,想必肯定是最美的。
他逃走了,走在女孩的前面,要积蓄起勇气很难,千辛万苦;而勇气决堤却很容易,一触就破。
后来,女孩转学了,再也没见过,梁晓晓与南霄都成了学校的“传说”,直到两年后又有人成为“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