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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二十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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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阁已为人所知,不再安全。
无名遣散了掌柜和小二,与绝天搬到城外离亡妻坟茔不远处的山谷暂时安顿下来。
草草一算,无名隐居中华阁也应该有十几二十年,大约他以为自己会就此终老于市井,没想到因为一时的多管闲事,又被卷入江湖的风波。
可是谁让你是剧情人物呢!
谁叫这是个武侠世界呢!
每一个武侠故事中,都会有一个隐士高人,注定要传授主角绝世秘籍/苦练一甲子的内力/神兵利器……
可是中华阁都没了,风云还没学会摩柯无量。
山居的日子波浪不惊。绝天原以为会很清苦,毕竟只有他和无名两人,而无名高手风范十足,他实在没有勇气叫无名干活。
再者,若不是受了他们的连累,无名也不至于把隐居的地方从繁华的市镇搬到深山老林。
来此地之前,绝天已经做好了包干一切累活苦活家务活的思想准备。
没想到——
“不够了再跟我说。”无名负手而去,背后留下堆成小山坡的柴,块块都跟流水线下来的一样。
烧一年都够了。
每天起来,水缸都是满的。
菜蔬鱼肉都是水灵灵的、干净又新鲜。
下雨天屋顶漏雨,有无名前辈。
道路泥泞,无名前辈轻功绝顶脚不留痕……买什么都又快又不沾泥。
是的,无名前辈不但是隐居多年的武林高手,还是一位居家过日子的适用男。
莫名有点羡慕无名前辈过世的妻子。
现代和几个同类也曾经聊过,大家嘴上鄙视这种平淡生活,什么无聊啊、老年啊、过时啊等等,其实个个口是心非。
越是边缘人群,越渴求平常人的平淡生活。像普通异性一样,有个合法的伴,白天为了小家奋斗,晚上一起做饭、吃饭,吐槽吐槽老板同事,吹吹牛,侃侃大山。完了,熄灯睡觉。
日复一日,周而复始。
即使最没节操、最放浪形骸的人也有那么一刻真诚的渴望过这样无聊的生活。
就跟绝天现在过的日子差不多。
他们甚至还在屋后辟了一块菜地,为了吃菜更方便。
有时候无名也会进山,再出来,兔子野鸡少不了,甚至有一回还扛回来一头大野猪。几百斤呢,活的,就被无名用肩膀扛回来。那野猪哼哧哼哧的叫着,四蹄儿挥舞,愣是挣不脱无名前辈钢铁般的胳膊。
野猪没骟过,有股子腥膻味,必须用大料处理才能掩盖。不过纯天然的野猪肉,只要处理好了,那味道岂是现代饲料养出来的猪肉能比的。
什么猪肉炖粉条、笋干炒肉片、红烧野猪肉、梅菜扣肉、焖猪肘子……还有肝腰合炒、卤猪蹄猪尾巴、炖猪心……
一头猪,两人顿顿吃、天天吃、吃到剩下的猪肉都馊了还没吃完。
没有冰箱没法长时间储存;季节不对,想做个腊肉、风干肉都没那条件。
打那以后,无名前辈就再没扛过野猪回来了。
为了避人耳目,也为了不连累无辜的人。无名前辈选的这块地,远离人烟,方圆、呃、不知道多少里,只有他们俩人——反正绝天从来没看到第二户人家。
就连他们住的小木屋,绝天还脑补过无名一掌劈倒比他两个人加起来还粗的大树,接着一掌把树干劈成两半,接着再一掌掌把两半劈成一片片木板……
这样地方,不研究吃还研究什么呢?
也不光研究吃的,绝天也有勤练武艺。当他感觉身体比之前好,那自然要丢下的武艺捡回来。穿越进这么个武侠的世界,要说偶尔没做过快意恩仇的大侠梦,那是瞎扯。绝天琢磨着,都已经背靠着武林神话了,要是不趁机把武功上一个台阶,不是浪费大好资源么。
再说,那段任人鱼肉的日子给他留下了巨大的阴影。
武侠世界,没有一身足以自保的武艺,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遭殃。
他再也不想体验那种被人宰割、身不由己的屈辱,也不愿意像女人一样期待别人的营救。
那么,只有变强!
绝天的武艺都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有绝无神传授的杀拳(第一层),天下会入门的基础拳法,断浪教的几招剑法,跟聂风学的几式腿法(不是蚀日剑法和风神腿法)。七零八落,从来没有系统的学习过。
以功法的高低来说,最高深最有潜力的是杀拳。绝无神真心疼爱这个儿子,传授了第一层完整的招式和相配的内功口诀。可惜离开东瀛后,绝天也没有机会深入的学习下去。
杀拳一共只有三层,威力巨大,绝无花巧,注重外功。绝天也花过许多功夫在这套拳法上,但也许绝天真的缺乏天赋,始终不能融会贯通。
相比断浪无人指导,仅凭亡父传授就能将蚀日剑法悉数学会的天才,绝天在练武方面确实不咋样。
依然是出招无力,怎么比划都达不到想象的效果。
绝天身体脆弱,两三遍后便气喘吁吁,冷汗涔涔。应该飞旋时,脚一软往地面砸去——
妈呀,地上不少尖锐的石头,这下要破相了!
绝天闭上眼。
一道柔和的力量卷起他,他不由自主的被这股力量拉起来,旋转倒入一个强健的臂弯中。
“没事吧?”
绝天尴尬的站起来。“多谢前辈相救,没事没事。”真丢脸!
无名道:“不用客气,我刚好出来看到你要摔倒了,举手之劳而已。”他正色道。“不过,你现在的身体太差,操之过急只怕有害无益。”
就是说不要练武了呗……大侠梦还没做起来就要破碎了,绝天挺失望的。
从绝天的脸上看出了他的想法,无名放缓了语气,安慰道:“也不是完全不能练功,只是要适度、循序渐进。”
绝天又燃起期望:“那现在我可以练到什么程度?”绝天讨好的朝无名笑。
想到这个开朗的少年的生命可能夭折,无名心中不由得升起强烈的惋惜。脸上也不由得带上了同情。
绝天的身体状况他自己最清楚,聂风也没有瞒他。不过他没觉得自己可怜过,毕竟这边眼睛一闭,他就回到现实世界了,不会真死。
每每看到别人为他的身体发愁或是同情,他还挺心虚的。
“前辈不用这样,呃,正所谓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每个人都会死的,顶多有些人晚点,有些人早点罢了。”
绝天真的一点儿害怕忧郁的神色都没有,整个人和以前没什么两样。无名见他笑意满满的表情,完全是没把自己可能命不久矣的现实放在心上,无名不禁动容。
亏他多活了这些年月,竟然还不如一个年纪不到他一半的少年看得开。无名感动又钦佩。
他想为这个坚强的少年做点什么?
“昔年我行走江湖时,机缘巧合下得到过一套剑法,倒是挺适合现在你的状况。”
绝天惊喜不已——莫非沾了主角的光,也要开启前辈高人赠送武功秘籍的幸运剧情?!
哪怕回到现实世界带不走,也不枉费他在这个世界待这么一遭啦!
某天,无名从外面回来,神色不再轻松,多了几分凝重。
绝天下意识的以为聂风出事了。
无名告诉绝天,这几次去山谷外,发现天下会的人行事越来越无章法,欺男霸女、敲诈勒索、草菅人命、视王法于无物。
无名前辈忍不下去了。
以前他反对风云对付雄霸,是为了天下苍生。雄霸一死,天下会群龙无首,必然会分崩离析。然后江湖重新陷入无休止的争权夺利厮杀中。那个时候,倒霉的是谁?还不是小人物!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但是,近来他有了另一个念头。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为什么不赶在天下逐鹿之前,帮助一位有德之人先擒获这头鹿呢?
无名想到的有德之人,就是聂风。
聂风善良、仁义,有厚德,是真正的谦谦君子。难得的是他善良却不软弱、仁慈而不迂腐。而且他本是天下会神风堂堂主,一向人缘好、受爱戴。当初离开天下会也并未宣称叛出师门,更加没有做过危害天下会的事,直到如今,仍有许多天下会的人认为雄霸对聂风的追杀有些不近人情。
如果雄霸死后,由聂风来收拾残局,收拢天下会残余势力顺理成章。
绝天不得不承认,无名的设想非常合理,也很吸引人。如果加上无名的支持和步惊云的辅佐,聂风要重新建立一个天下会,轻而易举。
只是……聂风喜欢坐这个万人之上的位置吗?
无名的血液冷寂已久,他的设想又重新给自己的血液加了些温度。他决定不再待在荒僻的山谷,走出去,为自己的设想成为现实而奔走。
以无名的武功,哪怕带着绝天这个累赘,也不会畏惧天下会。以前选择隐居,只是讨厌麻烦而已。
既已下了决定,当下便告诉绝天自己的决定。
绝天没什么可说的,甚至挺钦佩无名。无名厌倦名利,这次出山,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天下苍生。
他来自一个信仰缺失的时代,可不代表他不尊敬那些有信仰的人。
为了一个信仰,一个与自己毫无利益关系的信仰,去完全颠覆自己的生活,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欢甚至讨厌的事,这种精神很值得敬佩。
侠之大者,为国为名!
金大侠这句话,振聋发聩!
“前辈放心,我一定不给您添麻烦。等到事情完了,咱们再回到这个山谷,我再给您做饭、洗衣服,当然,前提是您不嫌弃我!”绝天不好意思的说。
无名含笑凝视着他。“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偶像的话一下子让绝天飘飘然,连收拾包袱的动作都利索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