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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十六回 ...
五年后。
*
大漠里的气候有点诡异,昨天晚上开始刮沙尘,一夜没停。俞行歌大早上起来,仍旧能听见响动,站在麻福客栈的门外面看天,黑梭梭的,根本见不到太阳,风乌拉拉的吼,将几根立杆上本来应该迎风招展的酒旗直接吹成了群魔乱舞。
俞行歌一行人,在麻福客栈住了有两天,客栈老板麻三福在荒漠戈壁待的时间久,识别天气最有经验,下了楼给门口的俞行歌打招呼,“俞老大起得好早。今天天气不行,你们走不了。”
俞行歌撇撇嘴,“那就....继续歇着?”
麻三福斜着眼问他,“来这儿的商客,别说十天半个月,有待上大半年折回去的呢,你.....很着急么?”
俞行歌神色不见任何忧虑,反正此行的目的性也没那么强,随即调侃道,“没所谓,就是劳烦你招呼我们这帮人,吃饭住店还不给钱,亏本的是你。”
麻三福佯作头疼,“哈,这位娘子说笑话呢?亲姐妹还要明算账,不以身作则,不守规矩,以后谁听你的?”
沙尘扑面,俞行歌手遮眉眼,盯着半空中越压越低的黑云嘿嘿两声。
娘子?没毛病。
从崖底重生那一刻起,俞行歌男扮女装从渐渐适应,到游刃有余。女子的身份为他出行办事省去了数不清的麻烦,原本他本身的行为举止在这个世界里更加贴合女子,又稍加修饰,历练久了,根本没有人会怀疑,有时候连自己也恍惚不清。除了身边最亲近的,谁也不知道众人眼中运筹帷幄才貌双全的老大俞行歌,其实是个男人。
这五年的时光里,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行最远的路途,挣最多的钱,喝最醇的酒,听最美的歌,他也很努力去做最善变通和最精彩的自己,独独没有找到那个愿意认真爱他的人。
没错,他还在找。大千世界,碌碌终生,找到如今,就生出了一种心境,快乐生活,佛系找人。他现在过得比从前自在了不知多少倍,但到底不如原来的世界那样自在。他时常想念那里,所以心里总会装着希望,虽然现实让他无法特别期望。
“对了,俞老大决定往哪儿去?哈密城吗?”
俞行歌摇头。他原本计划去哈密,在这里待了两日,又想改道漠北,这次从中原带的货不多,先去漠北转转,手下的另一拨人已经在瓜州筹措商队,等他返回来,就一路向西,毕竟时间久,走远了大概又有两年回不了江南。麻三福算是他的手下,但是只负责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经营客栈,他庞大的商业规划,跟她一个沙漠里的土著说不着。
俞行歌多年的小厮兼伙伴俞胖花,也就是从前叫俞小花的人也睡起来了,站在楼梯上伸个懒腰,过来问麻三福,“麻老板,我们到底什么时候能走?时间就是金子银子啊。”
麻三福盯着胖花的脸,当着俞行歌的面调笑,“小子,给姐姐香一个,我就告诉你。”
“滚呐!”胖花狠狠瞪她一眼,“我们饿了,赶紧准备吃的去!”
“好嘞!”麻三福手巾搭在肩上,招呼两个膀大腰圆的伙计进了厨房。
麻福客栈坐落在黑水镇的边上,三层土夯墙起的楼,规模要是在中原,还真算不上大,可是放在这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地方,就是黑水镇第一客栈,也是俞行歌两年半前就打点规划好的店,主要作用是供往来的商客和旅人歇歇脚。客栈盖在通往前方的古道旁边,周边仅仅几株枯藤老树,还有一口经常干枯的水井,并没什么好景色。从黑水镇往东一百五十里,是瓜州,往西二百里,是大梁国最繁华的边陲之地沙州。而这中间,荒漠茫茫,若没点坚定的心志,光让人看着都觉得丧。
饶是如此,麻福客栈从来不缺生意。天气这么糟糕,陆陆续续有人进来投宿。日子已到暖春,房间都住满了。大堂光线昏暗,声音嘈杂,跟俞行歌一样因为天气没法出门的人,要么围着桌子猜酒划拳,要么拨拉着胡琴瞎弹,俞行歌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取了记杂事的本子,跟胖花说,“你叫一下老冯和麻三福,照这个情况,我看很有必要跟她们商量商量扩客栈的事情,嗯,往北边那条道上再盖一家。”
“好的,老大。”胖花原先因为长得胖,所以俞行歌老调侃他胖花,但是他很久之前,在俞行歌的帮助下,他瘦身成功,变成了翩翩小郎君,只不过俞行歌叫习惯了,仍然一口一个胖花,就这么的喊到了现在。
胖花去寻人,外面雷声大作,轰隆隆的,狂风钻进来将堂里所有的烛火都吹灭了。底下有伙计急得跳脚,“快关窗户关门!下暴雨了!”
“老大,老冯和麻三福都不见人影。”胖花找了一圈儿,急匆匆地回来,“奇怪,外面黑天蔽日的,怎么人不在客栈里?”
俞行歌也纳闷,早上才和麻三福说过话。老冯,就是原先的账房冯七婶,也是这么多年不离不弃的手下,从昨晚开始,就没见着她。
肚子里饿的咕噜噜想,俞行歌也没心思想别的,就说,“那咱们在的人先吃饭。也许这场暴雨之后,就可以启程了。”
大家都下了楼,俞行歌并胖花,以及他的五个手下围在角落里的一张长条桌上,除了他们,还有五十号人被麻三福安顿在堂下,都是他从江南带过来往西北去体验生活的。小商队,只十五匹马拉车,装了上好的丝绸,茶叶,瓷器,以及在江南长成的药材,一路上,他统筹,底下管事负责细活,顺顺利利。鉴于他此行最大的目的依然是漫无目的找找有缘人,所以这回的贸易,顺带而已,在他人生的诸多从商经历中原本算不上什么。
中午时分,伙计端了一整只烤羊给俞行歌他们,老冯突然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低头哈腰表示自己来晚了,众人习以为常,给老冯腾了个地儿,大家围着烤羊就手撕的欢畅。客栈外暴雨如注,声音透过墙穿进来,混和着堂内的嘈杂声往耳朵眼儿里钻。
偏偏此时,大门被推开,伴随着风雨的侵入,又进来了三个人。为首的居然是麻三福,她利落地收了大伞,领着后面那两个带着兜帽披着披风的女人往大堂扫一眼:人满为患,已经没位置了。
三个人站在大堂中间,麻三福左看看,又看看,光线越来越暗,空气中充斥着浓郁的汤面味,肉味,还有各色旅人浑浊呼吸的气息,像一锅气味杂烩。俞行歌抬眼看过去,发现矮子麻三福将身后的两个女人衬托的非常突兀。左边的披黑色披风,结实健壮似铁塔,右边的披着浅青色披风,高挑挺拔如白杨,就笔直的杵在那儿,于暗沉沉的光线和一众乌压压的颜色里,显得格外与众不同。
异乡人出门,碰上糟糕的天气挺不容易。俞行歌发现他们这张长条桌其实还能坐几个人,于是发了善心,非常友好的招招手,“麻老板,请两位姐妹来这里坐吧。”
麻三福回头跟那两人说了什么,黑色披风冲俞行歌抱了抱拳,就走过来了。
等两个坐到长条凳上,俞行歌才看清楚,黑披风还带着兵器,是一把黑鞘长刀,兜帽顺手摘下来,眉头紧蹙,神情严肃。另一个恰巧坐在俞行歌旁边,没说话,风帽也没摘,盖住了大部分面容,俞行歌只觉得这人皮肤白皙,嘴唇红润,一条乌油油的大辫子从胸口垂下来,辫稍搁在腿面上,浅青色披风下面穿着月白的窄袖长袄,肩头和袖口处分别绣着几朵红色的小花,她坐下的时候,还提了提衣摆,露出鹅黄色的裙脚,动作温柔,举止斯文,完全就是雅正端方的读书人。
“两位吃什么?”俞行歌听麻三福亲自过问,那口气轻松熟练,必然是她认识的朋友了。
黑披风要了烧鸡和烈酒,又看着读书人,读书人轻声道,“我要一盘青菜,两张烧饼。”
正在啃羊腿的俞行歌听了一耳朵,觉得有意思。满屋子吃饭的人,没有哪桌是不上肉的。西北这地方,万物生长的季节,肉没有菜稀罕。牛羊肉驴肉狗肉麻三福都能管饱,但是菜的价也高,跑这地方吃青菜的人,俞行歌头一回见。
他有点吃惊自己对一个陌生的来客过于关注了,随即想了想,大约是她说话的声音比别人悦耳动听,大约是她和满屋子粗犷彪悍的女人如此的不同吧。
青菜是麻三福储藏在地窖里的,虽然没有刚摘下来的新鲜,炒好了端上来,倒也看着十分青翠。女人伸手去拿筷子,俞行歌又瞥见那一双手极为修长,好看的难以形容,俞行歌多看了两眼,再看看自己一双微肉手,心道,这人的手真漂亮,比男人的还好看,别不会是像他这样,男扮女装了?
他的好奇心比之前又多了一点点。
因为有旁人在,俞行歌没法和胖花他们继续交流,却总是忍不住去偷瞄旁边的读书人。读书人似乎注意到俞行歌在看她,微微偏过头,俞行歌来不及收回目光,就瞥到她那盘小青菜上卧着一只熟透了的小白虫,顺口提点,“哎你看,你菜上有虫子,哦,还有虫卵。”
读书人好看的手微微顿了顿,“........”
俞行歌觉得尴尬,故作豪迈道,“不用客气,其实你不讲究的话,素的肉的都能吃,有营养。”
读书人这才低声说了,“谢谢。”放下了筷子。
桌上的一只羊吃的差不多了,俞行歌又要了一大盆汤面,胖花拿着大勺挨个儿给在座的舀饭,对面拿长刀的黑披风出其不意喝道,“都别吃了!!”
众人皆惊,黑披风的大刀已经出鞘,利刃刷的一声,架在了俞胖花身边老冯的脖子上,俞行歌倒吸一口气,就见黑披风冷冷道,“...........想跑?没那么容易!”
耍大刀的,和装斯文的,其中一个就是女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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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十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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