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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囤货的第一天(修) ...

  •   满满一碗面连同汤水被他吃得干干净净,即使时间倒转回到末世前,但他的灵魂中深深烙印着末世的痕迹,经历末世,忍受过饥饿,江琉升比原先更加热爱食物。

      吃过早饭,感觉全身都充满了力量,他找了本子和笔,开始在本子上列下接下来的准备工作和需要收集的物资。

      吃人的丧尸无疑是可怕的,但末世更需要警惕的是难测的人心,因为人也吃人。

      上辈子他在南滨基地见多了自相残杀、反目成仇的事情。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正是基地里的真实写照。基地里人多势众更容易对抗丧尸,但是人与人的纷争也更多,他可不就是意外得知了别人的秘密而送了命。

      这一次他不想去基地,对此他经过了慎重的思考。

      他在纸上写到:

      第一、我在末世存活了五年也算是有些经验

      第二、人多也更容易意味着丧尸更多,而红枫村人少,末世开始时变成丧尸的也不多

      第三、他的异能比不善于打斗,上辈子他努力了五年都只能用来种田,红枫村田地多

      第四、村里熟人多相互间也有照应

      第五、我想远远避开那个死劫

      第六、······

      第七、······

      这么一连串理由列下来,更加坚定了他不去基地的信念,江琉升脑海中闪现一个独自数不尽的丧尸依然不动如山的身影,这个计划是可行的,只是他还需要更全面的准备。

      末世最重要的物资是干净的水、食物和武器。

      末世来的突然,前期的混乱致使大量的人暴尸荒野,暴雨过后潮湿炎热的天气加速了尸体的腐烂,导致瘟疫横行。

      水源被污染更是加剧了疫病的肆虐。当大家还没有从末世的打击中走出,疫病已经让大半人倒下了,为了阻止瘟疫基地还专门征集了一批人跟随军队去基地外烧尸体,江琉升也曾干过这个活。

      改造房子、买物资样样要钱,他手上这三年的工资加上他爸妈的钱只有二十八万。所以,第一步他要把自家在市里的房子换成现金。

      这套房子是五年前买的,当时的房价并不像现在一样让人觉得高不可攀。江琉升先在网上查了查市里的几家中介,挑了一家比较靠谱的。

      他锁好门,摸了摸大辉嘱咐道:“我要出门了,好好管家,回来给你带新口味的狗粮。”

      大辉好像能听懂一样乖巧的在他手心蹭了蹭,跟着他走到大门口,江琉升把铁门锁好。

      大狼狗在门里依依不舍的叫唤,江琉升隔着门喊道“我下午就回来,中午让大奶奶来喂你。”

      大奶奶家离江琉升家很近,把大辉托付给大奶奶,他才放心地直奔中介。

      这家中介确实如网上评论里说的那么靠谱,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如今房价已经涨到八千了,江琉升考虑到时间紧迫,不愿意和别人磨皮,想了想决定七十三万打折卖了。

      等各项事宜谈妥,时间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了,江琉升顺路去了本市最大的批发超市。

      办丧事时他顺带着买了不少牛肉、羊肉把家里的冰柜、冰箱塞得满满当当的,土豆、地瓜这些易储存的蔬菜他也是几麻袋几麻袋的买来放在储藏室里。

      天气炎热加上这个点又是午餐时间,偌大的超市只有两三个顾客。

      超市里开着空调,和外面的温差很大,江琉升一进门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各种货物整齐有序地摆放在货架上,江琉升一排排仔细地挑选着需要的东西,因为手头的钱有限,他主要买的是最重要或者说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其他的东西买的数量不多,他打算末世后再来。

      泡面、食盐、纸巾、肥皂之类吃的用的在超市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搬上了车,不仅后备箱摆满了纸箱,连副驾驶上也放了一箱狗粮。

      下午13点,总算东西都搬完了,江流升迫不及待地打道回府,从三环线走只需要二十分钟就能到红枫村。车子刚熄火,院子里传来一连串兴奋的“汪汪汪汪汪”。

      他刚打开铁门,大辉就扑过来亲热地围着他打转,时不时扑上来舔他,毛绒绒的尾巴左摇右摆。

      “小伙子,矜持点好吗?”江琉升推了推黏过来的狗头。

      天实在是太热了,下车开个门就让他喘不过气来,江琉升动作利落得把车开进车库。

      距离末世还有46天,但八月末全国各地会有程度不同的大雨,Z市会九月四号晚上开始持续降雨,暴雨会一直持续到九月七号,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洪灾,所以江琉升必须在四号之前搞定所有的事情。

      江琉升休息片刻后打起精神来,把车上的货物卸下来,直接从车库搬到楼上。

      他把买来的东西分成两份,一份搬到二楼的储藏室,一份藏到三楼的空房间。

      来回跑了数十趟终于搬完了,江琉升累得气喘吁吁,身上的T恤衫吸饱了汗像是刚从水里撂出来的。

      氤氲的水雾模糊了镜面,江琉升用干燥的毛巾擦了擦镜面,被镜子里干净青涩的脸和肌理分明、充满生命力的□□晃了神,末世时他的身体坚韧却消瘦,更没有现在这么白。

      “有点长了”,江琉升捋了捋半干的头发,拉开洗漱台下的抽屉,找出自动理发机,三两下就给自己剃了个板寸头,对着镜子左瞧瞧右看看,满意地摸了摸毛糙的头,这发型还挺合适,衬得他更英气、成熟。

      晾完衣服,太阳已经到西边的山顶,江琉升提着一箱牛奶和一袋零食到大奶奶家,这半个月来一直托大奶奶照看大辉,纵使是亲戚他多少也得有点表示。

      大爷爷是江琉升爷爷的亲大哥,很早就去世了,留下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要将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顺利拉扯大,一个寡妇就算有亲戚帮衬,日子也过得十分辛苦,所以大奶奶看着是个矮矮瘦瘦的老太太,但是为人精明泼辣。

      “升升你这头发剪啦,还挺精神。”老太太夸奖道。

      等看清江琉升手里提着的东西老太太摆摆手推拒道:“哪里要你拿东西过来,快拿回去。”

      “大奶奶,我这是买给众众的,众众快去放好。”江琉升笑着把手里的东西递给一旁站着的小孩。

      老太太最疼的就是这个孙子,所以江琉升拿的都是给小孩吃的,老人就不会不肯收了。

      “大奶奶,我明天一早还要跑一趟市里,麻烦你中午帮我喂一下大辉。”

      “我晓得了,你先别走,我等会跟你伯母说一下,你就在我这里吃了晚饭再回去吧。”

      江琉升忙推辞道:“大奶奶不用麻烦大伯母,我过来的时候米已经下锅了,我回去了。”

      红枫村的几户人家的烟囱里升起了袅袅炊烟。

      “你这粘人精。”江琉升笑道,大辉一听他的脚步声就围着他转圈,他到厨房准备晚饭大辉也紧紧跟着他,蹲在他脚边。江琉升怕踩到它,拆了一包今天刚买的狗粮往它的饭盆里倒了一些,“先让你尝个味道,等会再吃点别的。”

      顺利的把大狼狗引到了客厅,江琉升把排骨从冰箱里拿出来洗了洗,放进冷水锅里焯水,取过一根胡萝卜和白萝卜迅速洗净去皮,将它们切成小块。等锅里的水滚了立刻撩出排骨放进一边加了水的高压锅里煮。

      江琉升完美继承了外婆的好厨艺,自己动手制做饭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

      “噗噗噗噗”高压锅响了两分钟,江琉升从容地关掉煤气,高压锅里的排骨已经半熟,正好把刚切好的萝卜放进锅里,依次加盐、味精、酱油等调料再盖上煮,这样就不会排骨还没熟,萝卜却已经煮烂的情况。

      因为怕吃不完,江琉升只做了两样菜,一份萝卜排骨汤和一碗虾仁蛋羹。等饭菜煮好,江琉升迫不及待地拿了个汤勺尝了尝,鲜美的排骨汤带着萝卜的清甜,喝的时候最好加一点米醋,配上粒粒分明的大米,他能多吃两碗。

      金黄的鸡蛋包裹着粉嫩Q弹的虾仁再浇上他特意调配的独门酱汁,三者的鲜味完美融合在一起,嫩滑、软糯又带点弹性口感让人回味无穷,吃到好吃的菜,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满足感,好看的桃花眼都弯弯的,像个月牙。

      江琉升在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的同时,也不忘给大狼狗的大饭盆添上排骨,大辉捧场地吃的头也不抬。

      洗漱完,他躺在柔软的大床上,闭着眼睛默默地思考了一会,“嘶”江琉升抽了口冷气,一翻身全身就像要散架了,他想到现在的身体还是末世前的“废材”,还不是经过末世打熬的“钢筋铁骨”。

      末世不仅锻炼了他的神经还锻炼了他的身体,他头两个星期参加开荒种田的时候每天都全身酸痛,手掌也因为锄头磨出水泡和血,慢慢的手上的水泡变成了茧,他的力气也越来越大。那时候虽然吃的没营养,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身体反而比末世前更健康,连感冒都很少有。

      人果然会适应环境,当然他的异能也给了他很大的帮助,他的异能不仅让他吃饱还提高了他的身体素质。

      那时江琉升听说首都的基地有非常厉害的高人,比他那弱鸡的异能不知道高超多少倍。但是高人太遥不可及了,事实上五年来他也遇到过几个有特殊能力的人,但他们谁也没有传说的那么厉害。

      倒是他偶尔遇到的凭着一柄剑在丧尸群中来去自如的男人才是真的高手。

      江琉升又想到那个杀人凶手,他的火系异能也是十分利害,不知道能不能和首都的高手比。

      身体素质和武力值确实是决定末世存活率的重要因素,他上辈子比现在的他力气大的多,可是也并没有脱离普通人的范围,因为末世后的几年里幸存者的力气普遍都有提高。

      他记得南滨基地里有个女人看起来很不显眼,力气大的连卡车都能推动,砍起丧尸比男人还猛。

      女人受制于先天素质,在末世前就处在弱势,更何况是在末世,能活得稍有尊严的不是有强大的后台就是自己有实力。

      那个女人是和他差不多时间来到基地的,区别在他是被军队救回去的,她是自己搭别人的车来的。

      她是那种中等长相身材不高,看上去文静的女生,引起了两个混混的注意对她动手动脚的,轻轻松松就把两个男人打得半死不活的,这件事传遍了南滨基地,后来大家都知道这个女人不好惹。

      江琉升想了想,决定从明天开始就去晨跑,像上辈子那个黑衣人面前他简直称得上手无缚鸡之力,还是应该苦练逃跑技巧啊!说不定能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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