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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达诺狼孩 ...

  •   数百公里外的阿蒙山巅,又是一番不一样的光景。

      阿蒙山北麓的山峰直耸入云,听闻寒冷的山巅上夜晚终年积雪,到了白天却在烈日的灼烧下燃气熊熊火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去过山峰上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的,所以自然没有活人知道山顶上究竟是什么样子。

      这天,一只银色巨鹰张开翅膀,绕着阿蒙山盘旋了两圈后,纵身飞下山来,迎风嘶鸣,它的身影从山腰上墓地里略过,越过昔日繁荣的酒窝镇、曾经雄伟的罗曼城堡,以及终年长青的蓬托森林,最后在那水草丰美的塞坦河畔降落,化作一位披着雪白斗篷的银装少女,混入了阿蒙山下、酒窝镇集市的人群中。

      不远处的阿蒙山南麓坐着一个少年,米白色的羊皮袄子裹在身上,和头顶上的羊皮毡帽是一个颜色。他身后有一片月白色岩石堆砌起的墓地,每一块小小的石头上都刻着死去先祖的名字,排列整齐。

      首先是罗曼斯的先祖们,四大家族历代首领,在第六百三十七排的第七个石头上,留着未死少年的名字:

      乔·达诺。

      “阿爸说,在那镇上,从前的每个神降日都有集会的。”那少年跪在上岗上,张望着山下的小镇,这样说。

      这个位置向阳,石头周围长满了紫色的向阳花,七八朵围成一簇,向着阳光的方向拼命生长,乔时常来这里照顾这些生命力顽强的小花,他对待他们就像平凡人家对待阳台上的花朵一样悉心照料。

      两年前,战火还没有蔓延到达诺部落,那里距离阿蒙山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如今烽烟四起,乔也没有时间照顾这些小花了,只有族人埋藏的那几天还能长途跋涉,顺道来看看。

      达诺部落的每一个人自出生时就找好了自己的墓地,既然生命总该有终结的一天,既然这就是他死后要埋葬的地方,不如就在活着的时候把家门口装点得好看一些。

      帕提亚大陆上的人相信,不管是何种生灵,自打出生就是要死的,要么如热血男儿在战场上光荣地死去,要么碌碌无为一生直到终老。荒蛮大陆上的一切生灵都是要死的,即便是神,也许也会有毁灭的一天。

      神给了生灵繁衍后代的能力,这种能力被帕提亚大路上的人看做和神同等的永生,于是他们不再惧怕死亡,只要血脉延续,他们就和神享有一样的永垂不朽。

      于是,终于在三天前、也就是上一个神降日里,少年失去了他的父亲,然而他并没有哭泣,仅仅带着儿子离开父亲时必将长大的一种不舍之情,亲手在那块写着阿爸名字的石头前挖了个长三尺深五尺的墓穴,把这个昔日在战场上立过无数战功的老兵埋葬在了这里。

      达诺族的人死后都会化狼,这个大小刚好可以放下他的尸骨。

      然而阿爸并没有机会化狼,他的尸身在阿蒙山上暴晒了三天。

      在这三天当中,狼群里没有一匹敢回到这个地方,整个达诺部落被敌人屠杀得死伤过半,近战时,狼族的弓箭根本没有办法与塔尔人的锋利刀刃相对抗,死去的战士遍布在塞坦河上游,把河中的水染成了红色,剩下的狼群拼命地跑,以为见到了来自冥府的神。

      三天前草原上的一场厮杀,让附近部落的狼群纷纷搬离原来的家园,他们大多往更南方的摩冬国迁徙,那里与塔尔并不接壤,在短暂的一段时间内足够休养生息。

      ——包括达诺部。

      部众昼夜奔走了上百公里,在这荒莽的大草原上频频歇脚,直到了塞坦河下游一个水源处才停歇下来。乔跟着一部分丧失亲人的族人,趁着歇脚的夜色回到了阿蒙山上,只为了好好安葬死去的父亲。

      乔的双手上沾满了黑土,还有一股混杂了血液独特的腥味,老达诺的骨骸已经残缺不全,能找到的都已经埋在了这里。乔在阿爸的尸身上埋好了土,挖地时摸到了一个形状好看的奇怪石头,他顺手就揣进了羊皮袄的口袋里。

      最后,他在埋葬阿爸的地方放下一颗向阳花的种子,等到来年春天,就该是繁花一片了。

      乔做完了这些,他也在石头旁单膝跪下,“阿爸,这下你可和阿妈团聚了。”

      他歇了口气,干脆坐在了地上。

      初夏的天气还不算热,但阿蒙山上阳光充足,阳光照在他的皮肤上,羊毛毡帽就显得太热了,他摘了帽子,揉了揉黑色短发,这里远离达诺部落,安静得只能听见鸟叫声,要说惬意,倒不如说战争让他们这些生灵都吓破了胆,害怕吵到天上的神明。

      这些鸟儿在少年的头顶山盘旋,往昔里这些可爱的小动物都是害怕他的,如今还有比他更可怕的东西,少年反倒显得和颜悦色起来。他嘴里叼着根向阳花的草梗,双手垫着脑袋在软软的草地上仰面躺下,想象着阿爸年轻时的世界该是什么模样。

      总之是想着一些永远都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那时的达诺部落在罗曼斯的边境草原上驱赶着牛羊,有时几户人一同结伴去森林里打野鹿,从北方雪山上流下来的泉水经过的地方都会是达诺部落居住的地方,达诺人顺着这个方向一直走,夏天往上游迁徙,冬天又回到下游水草丰美的地方重新建起毡房。

      阿爸是部落里最好的猎人,能分得上好的鹿角带回家送给阿妈,阿妈最擅长做一些羊毛毡袄子,闲时用鹿角做一些精致的项链,送给阿爸当作|爱情的见证。

      想到这里时,不禁咧嘴笑了,他握着手里刚挖出来的这个宝贝,红色的质地在阳光下能透出光来,一面光滑像是被打磨过的,另一面刻着一些看不懂的圆形纹路,估计是谁来墓地时不小心掉落的。

      他把石头抛到空中又接住,往后他有了心爱的女子,也要把这个送给她。

      少年已经二十岁了,要不是和塔尔人的战争让这片土地变成了鸟不拉屎的地方,他这个年纪的小伙子在达诺人当中早就应该娶妻生子了……

      乔刚想到这里,额头上就被一坨温热的液体糊住了眉毛,乔下意识地伸手一摸,黏糊糊的,还带着股腥味——

      鸟屎。

      “咦——”

      乔一跃而起,顺手抓起撂在一旁的弓箭打算把那只不识相的鸟打下来回去拷了,然而鸟儿飞了一圈又一圈,叽喳叫声越来越大,乔顺着山下的方向看下去,山下破败的小镇上聚了一队人,难得热闹的小镇吵吵嚷嚷起来,这些人穿着达诺人特有的羊皮袄子,一路沿着塞坦河畔往达诺人歇脚的毡房方向走去。

      乔心中疑惑,即便是往年阿爸打鹿回来也没有这么热闹过。

      少年一路小跑着下了山,手上捏着弓箭,胯间别着骨刀,脚步越来越快,阿爸死了,他就成了他这一户唯一的成年男人,若是部落里打猎回来,他也要分到一份肉的。

      乔飞奔回到毡房里,看见部落里的男人们都聚在毡房外等着,那是首领奥金的毡房,门帘上用羊血绘着达诺部的狼头徽纹,即便大战后部落里的男人越来越少,即便第二天清晨就要搬离这里,但奥金永远是奥金,狼头纹也永远绘在他家毡房的门帘之上。

      而他只是庞大部落里最不起眼的一只小狼,阿爸在世时还能仗着阿爸的名声随大伙打猎,如今父母都没了,对于部落来说,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

      奥金见他来了,得意洋洋地拍拍他的肩膀,身上的古铜色的腱子肉裸露在阳光下,他指了指自己的毡房,“乔崽子,你看那是什么?”

      乔眯着眼睛,毡房里为了许多人,隐约能看到人群中间绑着什么东西,白色的斗篷上披散着淡金色的卷发,当她看向他时,浅蓝色的眸子摄住了他的魂魄,乔回过神来,“什么东西?不就一个女人?达诺部还缺女人?”

      言外之意:如今男人都死得差不多了。

      这话说完,脑袋上就被奥金不轻不重地捶了一拳,乔“嗷”地大叫一声,“老头你干什么!”

      “乔崽子,你看清楚了,这可不是普通的女人,”老奥金笑起来,露出后压槽里镶金的牙,脖子上的羊骨串“嘎啦”作响,“她可是银羽毛,罗曼王室的银羽毛!”

  •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三终于出场,小狼一开篇就死了爹娘,可怜我狼崽了。
    坚持精修再精修,慢工出细活......
    小伙伴们多多提意见,我发现人多力量大,听大家的意见修改出来的果然顺了不少~
    顺便卖萌求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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