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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娇娘难追》 ...


  •   《娇娘难追》

      正文完结半个月,心里空,一直想说点什么,但是感觉说起来,就能说很多了。

      写这个文的初衷,大概就是在八/九月份的时候,那会儿天气好,就陪我们家老太太在院子里晒太阳。说起过去的一些事情,讲她们小的时候住在窑洞里,是怎么过年的,左邻右舍是怎么样的,她的父母辈和祖父母辈都是怎么样怎么样的,突然觉得好有意思,就有了念头,想写充满乡土气息的小说。

      网上这两年一直很流行年代文,所以我在动笔划拉大纲的时候,把时间定为民国初年。那个时候的乡下地方,民风相对淳朴,思想解放没有全面展开,我设想的女主从现代穿过来,潜移默化地去蔓延人权和平等权,以及普及一丢丢的文明和进步。男主就是土得掉渣的放羊娃,他是女主的长辈,所以他们要在一起势必要冲破封建礼教,男主最后还要去参加革命,去打仗,然后回家乡和女主团圆。当然我的写作能力撑不起大格局,所以我的主线就是谈情说爱,然后趁机宣扬一下性别平等的观点。

      没能按照上述方式写,我现在想起来都有点遗憾。把定位好的文改成了架空模式,并且和之前的系列文串起来,无非是想用我完结坑那一点微薄的影响力,试试能不能带动新文。结局不尽人意,我在《娇娘难追》完结之后的几天内仍然存在着强烈的挫败感。

      《娇娘》这个故事里有不少真实的梗,把要紧的总结一下。首先就是穷。我妈说,她见过一年四季只有一两件衣服的人,衣服穿脏了要洗,势必就得光着身子,然后一不小心就会被人看见。

      还有山里或者山脚下住着的人,很少洗衣服,很少洗澡,身上有虱子跑,头发里也有,非常明显。衣服上的污垢都是硬邦邦的,太阳一照,都能反光。没有洗衣粉,洗衣服要用山上的某种草烧成灰,然后去洗,布是自己家纺织出来的,颜色是自己染上去的,好像还是用什么草木去染,所以染的也不均匀,时间长了,会褪色。

      吃进嘴里的粮食的种类很有限,地里种小麦的人家有限,因为小麦产量低,所以种高粱,种糜子,菜就是白菜萝卜,或者土豆,醋啊酱啊都是自己家用粮食做的,质量也不高。

      其次就是土匪。我妈没见过土匪。不过我的姥姥,以及太姥姥,都是见过的。大户人家雇伙计,院墙修高能抵御,小户人家没办法,土匪来把人杀光,然后把东西卷上就跑了,没人管,乱世,又是乡下穷地方,自顾不暇。有些人家会把麦子晒干盘成盘藏在驴槽下面,拿泥混着草秆子糊墙,可惜土匪来,人都死了。那个时候的人命,真心不值钱。

      除了防土匪,还要防御山上的狼什么的。我妈说,防狼主要就是养狗。家家都有大狗。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狼很厉害,狗都打不过。我妈一说我才明白,狗其实比狼强些,尤其吃得好的话。

      嗯,还有要饭的,拿着棍,挑着筐,看着也很可怜。要饭的不一定是远处来的,有可能就是邻村,邻乡。我妈说她们家以前地多,粮食也多。要饭的不少是常客。到了秋收的时候,要饭的人就会主动来帮忙收割麦子,帮忙干活。所以人还是淳朴的多,不一定就像现在的种田文写的那样,各种极品。

      还有就是让人很不愉快的真梗。我们老家这个地方怎么说呢,感觉就是直男癌严重高发地带,男人高高在上,女人自轻,一生下来就知道自己没有男孩子金贵,哪怕有较好的经济条件,也未必能直起腰杆来。比如她们干完了地里的活,回来男人歇着了,她们还要打扫内院和做饭。像我姥姥那一辈人,都裹脚(这一点我真心没敢在文里体现),天气热了冷了,脚发炎,疼,都站不住,睡不着。小脚女人路走不远,可是地里活多得要人干,就坐驴车过去,跪在田里锄草,或者撒种子,不会被安顿在家里享清福的。

      医疗不发达,所以大家都特别爱讲迷/信。这一点我在文里也有体现。至于生孩子,产妇的死亡率很高,就算讲迷/信也是白搭。还有,如果生下来的是女孩儿,淹水里或者怎么样,一开始就不给活命的机会,这绝对是非常沉重的全国性的真梗。总之,从前老家里男人多,女人少,所以我们那儿没有贞节牌坊这一说,因为如果鼓励女人守寡,男人就娶不到媳妇了。可能一切大概都是要以照顾男人的利益为主。所以我有时候会偏激地想,上流阶层把守贞看的这么重或许就是因为权贵们三妻四妾的,从不缺女人吧。

      我们那儿经常说的一句俗语就是,“打倒的媳妇揉到的面”。说从前男人们三五成群就在麦场上晒太阳,打牌,然后比赛打媳妇,看谁家媳妇最乖。把媳妇叫来打一顿,然后再踢回家去让干活,真真实实的例子,一点也不掺假。

      唉。还有好多好多,就不说了。

      后来就好些了,父母辈人都从村子里走出去,见了大世面,然后各地经济发展,现代化普及。老家的人们思想才没那么严重,就是老一辈的人还是很迂腐。尤其是老太太们,把面子看的很重,为了一点博个贤良淑德的脸面,一辈子过得很辛苦。我就认识这样一位,非常能干,可以说是挣钱,养家,干农活,干家里的活,生很多娃,养很多娃,供娃们念书,给娃们娶媳妇,感觉一天都没清闲过,柔弱的肩膀上扛着天大的责任。她的男人对她照打不误,她最大的反抗就是跑回姐姐家待两天,然后再回来继续过日子。也许这样根深蒂固的以奴隶的意识和行为活着的女人本身能够自得其乐,反正我是无法理解的。

      我们一般在网文界看不到以现实为基础的这样沉重的故事。我成长以及生活过程中的大环境稍微有点糟糕,所以我见到过不少类似的事情。时间一长,心里就替这些人委屈。也许这就是我一开始写文的开端,也是我更愿意去写女尊文的原因吧。

      再回来说说《娇娘》的遗憾。当初打算过要写三十万字。中间情绪受了点影响砍过大纲,然后完结不到二十五万。少了什么呢。

      首先,是周成和谭永年的一点恩怨。我为了能尽快完结,这一部分就没说。周成讨厌谭。对谭动手的很大原因是他得知谭对银豆不好。当然具体不好在什么地方他也不清楚,谭家的求亲以及胁迫银豆给谭家公子看病都让周成很不爽。

      周成是个很不错的人,但是人无完人。

      其次,我没下狠心虐吴氏两口子,就是银豆的亲哥亲嫂子,吴氏怎么说呢,就是可怜又可恨,银豆哥该收拾一下的,最后我也懒得收拾了。旧社会日子过不下去,卖儿卖女屡见不鲜,以嫁妹子的方式把妹子卖到别人家,在当时的环境下,算不得什么。因为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不会以女性的意志为转移。为了弱化这一点,文中做过处理,银豆和田娃的亲事,是经过银豆本人同意的,算在她给自己的人生规划之内。否则亲哥亲嫂子也真不能拿她怎么样。(在作者的角度看,卖妹子实在让人无奈,但谈不上多愤怒,可能作者知道这是女主美好人生的新起点,所以没有觉得有多难过。)

      其三,女主侄女柳红叶的思想转变过渡得太快。她其实应该有集中两到三张的戏份,来体现女性思想的进步。太匆忙了。

      最后,就是银豆不知道杨敬宗会提前回来,走到坡底下的时候,她看见一个小羊倌儿吆喝着羊群呼啦啦从眼前经过。这个场景或许也是必要的,衬托了银豆的某种寂寥的心情,比如一恍惚,她以为小羊倌儿是杨狗蛋,他们彼此打招呼。但是看清了,他并不是。因为狗蛋长大了,不会再放羊了,他离开她去了远方。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个场景是和整个故事开头狗蛋放羊的场景相互照应。结局码的很仓促,就把这一点忘了,然后懒得再改。

      就是这样。很多遗憾,各种扑街,但是从不后悔写了这样的故事。它在我心里,永远都是甜甜的,暖暖的,动人的。因为我当时的确尽力了,虽然没人看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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