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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仆 ...

  •   “真恶心。”
      安米巴格拉西看着手中半死不活的虫子,厌恶地皱了皱眉。
      她原本以为,像间桐雁夜遭遇的那样,强行以生命力转换为魔力的虫子已经足够恶心了。
      她看着被绑在床上的小姑娘,这个叫做间桐樱的小女孩,才不过六岁。
      却已经被淫|虫植入了一年。
      在她的时代,男欢女爱的确被认作是一种神圣的仪式,魔力表现在人的体|液,想要听到神的声音,至少得拥有充沛的魔力。
      更别提乌鲁克的保护神,还是一位掌管爱|欲的女神。
      可就算是在神庙里,也只有满了十五岁的神妓才会开始同人欢好,哪怕是她的王弟最欲求不满的时候,那道“初|夜|权”也是面向十五岁以上的少女。
      安米巴格拉西看着面色潮红还在不停扭动着身躯的间桐樱,纵使身体被情|欲侵染,这个小姑娘的眼神仍然是空洞无物。
      安米巴格拉西作为一个局外人还能尚且保持冷静,一旁目睹着这样情况的间桐雁夜用力地捶了一旁的墙壁:“樱!……该死的!间桐脏砚!”
      “Berserker,樱她……还能够痊愈么?”

      安米巴格拉西难得叹了口气,没有纠正她那不长记性的臣下对她的称呼。
      “植入一年的刻印虫已经和她的魔术回路纠缠到了一起……我对魔术并不是非常擅长。而且……”
      “比起身体状况,这孩子的精神状态才更加让人担心吧。”
      刚才他们把这孩子从虫群中捞出来的时候,间桐樱居然下意识地在反抗。
      孩子的世界观尚未成型,也许刚来的那几天间桐樱还在祈祷着他人的救助,但是这一年下来,她已经变得麻木。
      甚至觉得,这是她应该忍受的。
      就算他们强行把她带出来了,间桐樱还在说:“爷爷是不会允许这样的。”

      间桐雁夜的表情看起来要哭出来了。
      配上他那张因为虫子而满是皱纹的半张脸,看起来狰狞得可怕。

      安米巴格拉西也对此爱莫能助。
      她本来就说不上是什么会说服人的类型,更别提开导一个小姑娘,间桐雁夜似乎也并不擅长这一点。
      不过……
      她的目光,停留在了樱头上的那根缎带。
      真漂亮啊,这根绑成蝴蝶结模样的粉红发带。
      即使已经明白自身坠入黑暗,还要费劲心思这般装点自己么?

      间桐雁夜顺着安米巴格拉西的目光,声音有些哽咽:“那是……那是凛曾经的东西。”
      远坂凛,间桐樱还是远坂樱的时候,两个小姑娘曾经是那般的形影不离。

      “……这么说,这根发带是非常重要的礼物了。”安米巴格拉西像是想起了什么,神色里满是怀念,她俯下身,撩开了樱额前沾满汗水的刘海,“等过了几天,你就可以回到你姐姐的身边。”

      间桐樱的目光里,渐渐有了光。
      “姐姐……”
      她的声音很小,可足以让在场的另外两个人都听见。

      安米巴格拉西看着间桐雁夜激动地握紧了间桐樱被捆绑在床板上的手:“是的樱,你很快就能回到凛还有葵的身边了……你姐姐她一直都很想要再见到你一面。所以现在……还请再稍微忍耐一下。”
      安米巴格拉西站直身,往后退了半步。
      她看着那个小姑娘脸颊划过的泪水,她看着间桐雁夜脸上浮起那样尽力而又心酸的笑容,解除了实体。
      看起来,这两个人之间的脉脉温情,可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
      不过……这也挺好的。

      *

      等间桐雁夜下楼,就看见自己的servant,不,应该说是他信奉的王正靠着沙发,沙发前的那张桌子摆满了一堆书。
      他随便翻了一下,有看见对现代日本法律的某些解读,也有一些记录公元前历史的史书。
      他面无表情地盯着这一摞书,一旁丢着的好几张收银条上的数字加起来刺痛了他的眼睛。
      作为一个从家里逃出多年的社畜,而且是条单身狗的间桐雁夜虽然有着记者的工作,但他也没什么存钱的习惯,他的存款如果只是他一个人花肯定没什么,但是按照Berserker这样的开销……
      间桐雁夜怀疑,他可能要成为圣杯战争中第一个穷死的御主了。

      安米巴格拉西也很生气。
      她从来都没有因为金钱而烦恼过,哪怕是她谋反失败被她父王关起来,也照样是被好吃好喝好玩地供着。
      过惯了享受生活,她一时半会儿受不了这种落差,至于生活得节俭点?不好意思,她从来都只认为,只有最好的东西才能配得上她。
      直接拿走间桐雁夜钱包的安米巴格拉西表示,她原本看着那么多个0还以为间桐雁夜的资产还算勉强,结果看了一眼日本的物价……不是她说,间桐好歹也是御三家之一,间桐雁夜怎么能够这么穷呢。
      啧,早知道这样就和吉尔伽美什那个小兔崽子学一学,随身带点财宝了。

      “身为我的臣子,你当然有义务给我上贡。”安米巴格拉西只需一眼,就明白了间桐雁夜的小心思,“我对现世的一切挺感兴趣。间桐脏砚替你准备的圣遗物,想必也是什么难得的文物,转手卖给黑市的渠道你还是有的吧?”

      “……我去问问鹤野。”不曾掌管间桐家的间桐雁夜不情不愿地说,他和他兄长的关系……实在是不怎么好,甚至可以说是到了两看生厌的地步。
      间桐鹤野嫉妒间桐雁夜明明拥有魔术师的天赋,却又不肯担当起这份责任;间桐雁夜瞧不起自己的兄长,还能在扭曲的间桐家呆下去,对樱的遭遇视若无睹。

      安米巴格拉西:“……”
      她再一次打量起了间桐雁夜。
      这位将她召唤而出的御主,可以说不折不扣是个普通人。
      没有什么出众的外貌,亦不曾有聪慧的头脑,参加圣杯战争仅仅是凭着一腔热血,青涩稚嫩地她都无话可说。
      出生在间桐家这个扭曲的魔术世家,是间桐雁夜的不幸。
      如果说间桐雁夜有什么过人的地方,那就是他的勇气——多年前他敢逃出间桐家,以及现在他也敢为了单恋的爱人的女儿回来,哪怕明知是慷慨赴死。
      安米巴格拉西从来都没有接触过这种普通人。
      世界在千年之间的确发生了不少变化,魔力在衰退的同时,经济和科技的飞速发展使得世界更适合人类的居住。在王权和神权不再当道的当下,崇尚“人人平等”的人权为普通人的生活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人类的生活平均水平更好的同时,也意味着更多无用之人的存在。
      哪像她所在的时代,每一个人都各司其职,在粮食并不足以供应每一个人生存的情况下,社会自发地遵照丛林法则,没有能力的人早就去冥府见了艾蕾什基伽尔。
      包括她从书上所了解的法律——她的时代尚且没有这个名词,人犯下了过错都是交给他人来审判,王与神的意志是不可侵犯的。
      这些,都是她不曾想象到的。

      间桐雁夜有些难受。
      被这样硬生生地打量着,实在是让他觉得浑身不舒服。
      他只好看着这堆书,笨拙地转移话题:“说起来,我还未能知晓王您的真名——您想必应该是生活在公元前的英灵了吧?”
      最上面的那本,是《吉尔伽美什史诗》。
      “我记得吉尔伽美什是最早被记录下来的……”
      “王”这个字没能说完。
      因为,他惊恐地发现Berserker的脸阴沉得可怕。

      安米巴格拉西把手中的《吉尔伽美什与阿伽》甩到了一边:“我的真名?你知道了也肯定没能听说过。我可不是什么有名的英灵。”
      该死的,她当年养的那么多史官干什么去了?收了她的俸禄却不干活,都是一群吃白饭的么?!
      就连阿伽都比她出名……

      本来想说“不出名的话也不会被发觉弱点”的间桐雁夜硬生生地闭上了嘴,Berserker的魔压忽高忽低,折腾得他很难受。

      “不过,远坂家的Archer,你想必听说过。你刚才念出的名字,便是他的真名。”

      “……那个黄金的Archer?吉尔伽美什?!”这一回,间桐雁夜没能收敛起自己脸上的吃惊。
      越是年代久远的servant,越是接近于神秘的神话时代。
      而且,在史诗之中,确实有过对神明的描写。
      在希腊神话或者凯尔特神话中,那些知名英雄大多都有着各种各样诡异的死法,想要去针对这些英灵,也就有了方法。
      间桐雁夜也读过那本史诗。
      可是那本史诗并不同。
      作为最古老的英雄史诗,通篇几乎都是在赞扬吉尔伽美什。虽然吉尔伽美什在史诗中也经历了不少挫折,甚至还迎来了挚友的死亡,但他本人的经历……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弱点。
      而且,Berserker如果是那位古老的王的王姐……
      间桐雁夜皱了皱眉,他想不起来有什么对这位Berserker的记载。
      甚至连真名,他都不曾读到过。

      “您还不曾说,您的名字。”间桐雁夜抢在Berserker说话前抢先道,“也许说了我也未曾听说,但我仍然觉得这很有必要,毕竟我们要一起获得圣杯战争的胜利。”
      他甚至还露出了一个微笑。
      ……虽然就他那张脸,怎么看怎么奇怪就是了。

      “你在朝我表示善意?”安米巴格拉西看着被她戳破然后表情有点尴尬的间桐雁夜,挑了挑眉。
      这还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但是感觉还不赖。
      “安米巴格拉西。我的名字。”
      她突然想到,她这位新收的臣下适合做什么了。
      “你是记者吧?等我在这场圣杯战争中获胜,你要让我的名字被世界知晓。”
      他可以成为她的史官。
      “讴歌我的美貌,我的智慧,我的事迹。”

      间桐雁夜一时间哑然。
      但是他还是很温和地笑了:“虽然我不是什么有名的记者,但是……好的。”
      “遵命。安米巴格拉西王。”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还是没有闪w
    我觉得先和master打关系还是很重要的,这对主仆的相性真的超级好。
    安米表示如果雁夜长得帅一点就没吉尔伽美什那个傻逼啥事了。
    安米救出了樱,所以雁夜也会什么都愿意做。
    讲道理安米的脾气真的还不错,比闪好太多。
    下一章就正面刚啦。
    有人问我闪对安米啥看法,我其实回了,也打算在文案加一句:《本王就是喜欢看你不爽但就是干不掉本王的蠢样》。
    昨天没更新,因为昨天在肝论文。
    这篇文章没啥更新规律,如果一定要总结那一定是自变量为三次元作业量的一个函数,呈现负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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