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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厄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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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地处荒僻,多山林,但对阿呦这土生土长的小鹿妖十分合适。京城居大不易,虽然热闹,但是待得久了,阿呦难免想念起密林中湿润的青草与泥土的芳香。
因此无论其余的家仆有多么沮丧,阿呦始终是兴兴头头的,看不出半点不情愿。
沈岐见他喜欢,心里自然也是畅意的。他来永州已有一个多月了,对此地的风土人情适应良好。大约因为人少的缘故,永州的乱子也少,他这个司马过得十分清闲,每日处理完简单的公务,便驾车载着小妖怪山南水北的游玩,好不悠哉。
晚间自然也少不了“双修”之事。两人已相当熟稔,做那事时少了许多羞赧,反倒花样百出,颇有奇趣——当然这也只对于沈岐而言,小妖怪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阿呦的进益显而易见,身量比年前又稍稍高了些,脸上的婴儿肥也消退了,少年气虽然淡了些,但更显清癯俊俏。
如今的他,已经堪称一个美男子,随随便便往街上一走,小姑娘大嫂子的目光便频频张望不止。
当然,无论他变成什么样,沈岐都同样喜欢,只是未免得多费些心神——小妖怪的容色太出挑了,万万不能让别人拐了去,否则他会后悔死的。
因此每每到街市上出游时,沈岐都摆出一副虎视眈眈的态度,看得路人心惊肉跳:沈司马一向脾气最好的,怎怎回回都要发作个几次,难道身患癫痫不成?
唯独阿呦看中了好吃的果品糕点要买下来,还亲自喂到他嘴里时,沈岐的态度就变得和颜悦色了。他轻轻张嘴,还配合的“啊呜”一口,连着阿呦的手指吮到嘴里。
尽管他并不怎么热衷甜食,只要是阿呦示好的举动他都觉得有滋有味。
这一日是休沐,阿呦踏着湿润的草皮,挽着沈岐的胳膊在林中翻来覆去寻找菌菇。开春以后雨水丰沛,山林中的野物野趣也多了,阿呦想亲自为沈岐做一道野菌乳鸽汤。
那是他刚从菜市口卖野菜的王大娘那里学到的。
阿呦近来对于吃食格外热衷,小荣姑娘留在京城,别人做的也不太合乎他的口味,不如自己摸索起来。喜的是他天资聪颖,试出来的效果也不差,可见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沈岐见他忙忙碌碌的,虽然好笑,也心疼他。他掏出帕子给阿呦擦了擦额上的汗珠,缓声道:“让厨房的人忙活就是了,你操什么心?”
“那是不一样的。”阿呦很认真的道,“书上说,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给相公做的食物,一定得出自自己的双手才行。”
所以他现在是默认做他的娘子了么?沈岐莞尔,也就不再拦阻他。难得小妖怪有这份心,何乐而不为呢?
就算阿呦做得再难吃,他想他也会心甘情愿吃下去的——不过从阿呦这几日的试验来看,他的手艺不算太坏,应该可以入口。
可惜王大娘告诉他的那种野菌实在稀罕,阿呦翻遍了半座山林,也只勉强找出几朵来。他不免有些颓丧。
沈岐将他手里的篮子接过来,安抚他道:“别着急,等明日或许便多了。”
抬头望望顶上,天边已积累起密密的阴云,想必用不了多久便会下起暴雨。
山路泥泞,未免危险,沈岐抓起阿呦的手,“咱们先回去吧。”
阿呦不怕下雨,从前还是鹿身的时候,毛淋湿了抖一抖就行,何况他现在通体光滑,更加不必害怕。不过想起那一回去香山寺,遇上那个气质古怪的道士,阿呦便心有余悸——如今折耳根被他掳去,不知道存亡安否。
沈岐见他出神,不禁咦道:“怎么了?”
“没什么。”阿呦摇摇头,踢走脚边的一块石子。
两人正要沿原路返回山下,忽闻轰然一阵巨响,天边一个炸雷闪过,将黝黯的山林照得亮如白昼。
阿呦脸色微变,下意识便想捂住双耳。他最害怕打雷,不是由于雷声刺耳,而是因为所有的妖怪都害怕天劫。一旦击中,便是万劫不复。
六十年前,若非沈岐的前身护住他们一家周全,恐怕他早就没命在了。
沈岐也记起阿呦曾诉说的这段过往,手上多了几分劲力,企图将身体的热量传递给他,令他安心。他柔声道:“放心,我会保护你的。”
阿呦神色惶然,只能牢牢跟上沈岐的步子,生怕一不小心便走丢了。
沈岐没走两步,便回头瞧瞧,但见阿呦的身体仍在簌簌发抖,可知雷劫对于妖类多么恐怖。他暗暗咬牙,只盼早点回到山脚的马车中,这样两人便安全了。
也是天不遂人愿,还没走出林子,树缝里便漏下倾盆大雨来。沈岐眼前一片模糊,手上也溜滑无比,只能牢牢抓紧阿呦的手腕,免得他消失不见。
天上电闪雷鸣不断,皇皇如白夜,间或有雷火打在细弱的小树上,溜起一串刺目的火光,诡异而又可怖。
阿呦脸色苍白,额上不断的冒出冷汗,连雨水也冲刷不去。
沈岐见了,自然更加担心。
忽闻一阵雷鸣,闪烁的电光直直朝阿呦身傍的一棵槐树打来,沈岐仓促瞥见,忙急声唤道:“小心!”
阿呦正觉心神不宁,不知是没听见,或是听见了却反应不过来,竟忘了闪躲。
眼见雷火即将落在阿呦身上,沈岐来不及多想,一个翻身就朝阿呦扑去,用力将他推到一边,继而便是一阵灼烫,却不见疼痛,反而是种大彻大悟的宁静。
沈岐回过神来,只见槐树旁躺着一具焦黑的尸身,半倚在黧黑的树干上,几乎已不成人形。
那是他吗?
阿呦原本怔怔,直到雷火消退,他才恍然如若梦醒,方才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沈岐代替他受了雷劫?那么沈岐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