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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冽 ...

  •   “学校门口有一个奇怪的人。”

      程音一进办公室,就这样说道。

      她最近在筹备结婚的事,每天都踩着点来上班,好在她的课大部分在下午,除了星期二上午的两节。她本科学文,研究生学的西方文学史,她父亲程校长是我导师,算是我小师妹。我当初上大学的时候她还在上高中,瘦瘦的小个子,整个人埋在蓝白色校服里,见着我都贴墙走,声音比蚊子小。

      我今年刚评的副教授,自己带了两个小研究生,一个比一个懒,还好这两年学校玩学术行政分离,程校长也不再执着于让我去争那个系主任,我总算有点空闲时间,去年发了两篇论文,都是关于唐诗的,浅尝辄止,写了张若虚跟刘希夷。据程音说,程校看了一遍,摘了眼镜,说了句“差强人意”。

      我知道程校还在气我。倒不是为齐楚,他们这一代人反而看得很开,不像我父母耿耿于怀。他是气我太迁就齐楚了。像去年过年,我冒着大雪在两个城市之间来回飞,别人过年都胖,我一个人瘦了五斤。

      学校里很多老师对娱乐圈态度都很奇怪,程音他们这么年纪轻的倒还好——程音还算是齐楚的粉丝,上学时还买过他专辑的。她只是隐约知道我伴侣是娱乐圈的人,似乎还是个明星,只是不知道具体是谁。

      并非我遮遮掩掩,实在是齐楚现在有点太红。娱记无孔不入,见个面都得瞻前顾后,去年过年齐楚在剧组拍戏,北方城市,大雪天,满天都是雪花在飞,我悄悄飞过去,在酒店等他过年,他拍到天黑,带着一身寒意回来,开门看见我,直接怔住了。他瘦了更好看,一笑起来,眉眼都是春雪融水般的温柔,走过来就亲我,凌蓝秋吓得不行,连忙扑过去拉落地窗窗帘,怕外面有人拍。

      其实最开始齐楚是不想转影视的,他的歌唱得好,也红,媒体已经隐隐约约开始叫起“小天王”了,这些年音乐市场不景气,凌蓝秋让他转演戏,彻夜长谈,说:“你才25就想养老,疯了吧。”

      他最开始两部戏不太好,但是从去年开始就有大制作找上门来了,还有文艺电影,于是越来越红,到今年年初,已经是全民偶像,我上课讲到屈原,做多媒体课件,竟然有女孩子跑过来问我:“老师,你屈原照片用电影剧照好不好。”

      齐楚那部《屈原》入围金熊奖,只差最后一步,输给了一部同性电影,乐子佼的文艺片,也不算冤。凌蓝秋倒是挺懊恼,因为当初那部电影也跟齐楚有过接触,她权衡之后,选了《屈原》。当初剧本她还让我看过,我说立意不错,她坐在咖啡桌边吸着烟,开玩笑说齐楚古装好看,就算拿不了奖,颜值巅峰留部好电影也不错。

      过完年就好多了,S城春天来得早,雪化得快,我今年上半年没什么要忙的,两个研究生也慢慢独立了,大把大把地又时间。抽空回了两趟家,这两年我爸心脏一直不太好,我弟肖航好像到了叛逆期,读书读得也不安生,早知道当初直接让他考我这个大学反而省心多了,至少我可以管着他。C大虽然理科弱了点,但是国内排名还是前十的。

      齐楚明天回S城,有三天假,然后就得开始新戏宣传,我也很想什么都不做,陪他在家里休息三天,听听歌,随便吃点东西,一觉睡到大天亮,然后懒洋洋地裹在被子里互相亲吻。

      然而积压的事情有点多。

      房子是真的得换了,现在这套离我学校近,也方便,然而毕竟不够隐蔽,凌蓝秋曾经提过一次,说很多资深狗仔知道这里,她给我们看好一套大厦顶层,复式,还有一套郊区小别墅,都是非常注重隐私的小区,邻居里还有几个是娱乐圈的人,这两套我都看过,还是决定等齐楚回来再确定。

      “喏,给你带的粥。”程音最近很注意养生,在我桌边坐了下来。

      “谢了。”我替她移开一堆书:“我已经吃过了。”

      她一脸惊讶。

      “难得啊,你竟然吃早餐了,”略加思索,表情顿时调侃起来:“我知道了,一定是你‘那位’要回来了。临时抱佛脚也不行的啊,师兄……”

      我生活习惯太坏,随心所欲惯了,齐楚一直耿耿于怀,他一直计划再演两年戏去美国买个大农场,养牛骑马,照我这生活习惯下去,恐怕到时候牛和马都是他一个人的工作了。

      程音眼尖,刚坐下来,又发现新大陆,捡起我放在教案下的照片来看:“这是哪,师兄你又要买房子?哇,这是新外滩?”

      去年她去苏州讲课,临上台前一天晚上怯场,凌晨一点打电话给我求助,我只能开视频帮她从头对一遍演讲稿,睡眼惺忪没注意,被她认出身后的大厦,从此认定我傍了大款。还好齐楚当时睡得正熟,没有睡眼惺忪从后面路过。

      我把照片收了回来。

      “看看而已,”我警告她:“你别到处乱说,师父知道我就杀你祭旗。”

      她吐吐舌头,做个噤声手势。

      “师兄你下午有课没?”

      “没有,但是也不能给你代。”我先行打消她念头:“我可能要去机场接人。”

      -

      齐楚天快黑才到家。

      凌蓝秋现在拿他当宝,三四个助理簇拥着送到家,她自己还亲自押解,仍然是老样子,一身黑色风衣,长发,只有嘴唇一抹红,高跟鞋像匕首,轻车熟路跟我打招呼:“Hi,肖林。”

      “到了?”我留她吃饭,毕竟一桌菜:“有花胶炖汤,要喝点吗?”

      “不了,有人嫌我碍眼呢。”她故意揶揄齐楚,临走又吩咐:“对了,下周有个综艺,要唱歌,别让他吃辣。”

      齐楚一声不响,守在门口,她一走就关上门。

      他进门就脱了大衣,里面是深色衬衫,因为瘦了,越发显得身量高,一身落落无尘,线条极为干净,我过去收拾鞋子,他抓住我手臂,一声不吭地跟我接吻。

      玄关灯光暗下来,他手掌托着我的脸,掌心干燥而温暖,他有着非常漂亮的手指,因为弹吉他,某个指节上有薄薄的茧。

      我闻见他衬衫领口里清冽的味道。

      他从来就是闷罐子性格,而且因为话少,脾气还不好,常显得气哼哼的,我想起他的粉丝说他面瘫。

      我很早就认识他了,初中住得近,他家那时候家境很好,他是学校里女孩子都会喜欢的那类男生,高且瘦,皮肤是那种冷冷的白,一双眼睛安静得像星辰,我那时候骑单车上学,常从他家门口过,故意骑得很快,一阵风一样飞过去,装作不经意回头,看见他穿着白衬衫站在路边。

      他连背书包的样子都比别人好看。

      高中仍然同校,他父母离婚,闹得很难堪,他父亲出轨,他母亲一度闹到要进精神病院,据说差点拿刀捅死他父亲。他开始变得沉默,更加独来独往,我就在那时候无意间发现他竟然偷偷在学校的杂物间里练吉他,而且唱歌很好听。

      在我发现他用那个杂物间练琴的同时,他也发现了我在那个杂物间吸烟。

      其实我有过一段叛逆期,因为高中隐藏太多秘密,性向是其中之一,另外一点是我父母一直希望我大学学医,或者律师,我却逃课去图书馆听门可罗雀的文学史演讲。

      我和齐楚的关系开始,是我给他写歌词,他的歌也像他的人,旋律极美,然而一句话都不会说。很长一段时间里面,我们都井水不犯河水,虽然呆在同一个杂物间里,他练他的琴,我吸我的烟,有次我吸烟吸得无聊,展开一边的废纸团来看,他如同冰雕复活一般伸手就抢回去,我这才发现那是他自己写的歌词。

      齐先生文采一直很堪忧,一首歌写了半年,憋出三行字,还是几番删改后的结果,我看了笑到肚子疼,随手就给他填了一首,仍然原样团成废纸扔给他。

      第二天他看起来心神不安,耗到天快黑,终于冷冷叫我一句:“喂。”

      我说我不叫喂,我有名字,姓肖名林,你要是有事求我,还可以叫声“爷”来听听。

      十七岁的齐先生十分纠结,冷着脸挣扎许久,又问我:“能不能不叫爷?”

      他当年就有这么好玩,可惜年岁越大,脾气越硬,人也越来越不可爱。好在他眼睛还是这么好看,像落满了星光的湖泊,专注看着人的时候,仿佛灵魂都要被他点亮。

      -

      狠狠折腾过一番之后,坐在桌边吃饭。

      菜都凉透了,我懒得吃,拉了张椅子蜷在一边喝茶,看他坐在桌边,一声不响地吃饭。他吃饭有种机械般的美感,因为全然只是动作,没有多余表情,一点声音也没有。很多离婚家庭出来的小孩都被训练成这样,因为饭桌往往是父母吵架的时候。小孩子夹在中间,恨不能自己变成隐形。

      剧组伙食差,这少爷还挺挑食,估计饿得挺惨,我真是拿他没办法,竟然看得心软起来,伸手摸他头发,他一脸茫然抬头看我,我用手指碰了一下他脸颊。

      “这里瘦多了。”

      他怔了一怔,然后避开了我眼睛,他天生不习惯流露情绪,大概家庭缘故,对于正常的情绪表达也很不擅长,埋头又吃了几口饭,然后告诉我:“下部戏外景要去泰国。”

      他因为知道自己不擅长经营感情的缘故,所以自觉努力赚钱是唯一的贡献,这种逻辑还是凌蓝秋给我解释清楚的,她说:“肖林,你有没有发现,每次齐楚见过你之后都会变成工作狂。”齐楚身上常常有这种让人有好气又好笑的神逻辑,而且因为他话太少,所以谁都无法察觉,突然发现的时候还会吓你一跳。

      我常觉得他像一个严丝合缝的机械,然而质地并非钢铁,而是瓷器,或者玉石,因为没有缺口,所以你无法窥见那一层层坚硬材质下隐藏的是什么,只是偶然在他燃烧的时候,可以从缝隙里窥见一丝温暖的光。

      但是我愿意等。

      哪怕是用一生。

      -

      “吃完去洗个澡,早点睡,桌上有几张照片,这几套房子我都去看过了,都差不多,你选一套吧。我去给你放水……”我顺手把他的大衣挂了起来。

      “明天我要回去一趟。”他忽然说道。

      “哦,为什么?”

      “我妈病了。”

      我嗯了一声,没有再问。

      其实我知道他妈不是“病了”,而是“犯病”,不过自从当年的事之后我就很少踏足他家了,他妈现在看见我就得犯病,我不去最好,省得让齐楚为难。

      说起来,我还算是他父母离婚的见证者之一,我第一次出入齐楚家是在我替他写歌半年之后,他父母的问题渊源流长,他姥爷家很富,他母亲算是个千金小姐,任性,一心要嫁给他父亲,不惜跟家里闹翻。他父亲是个英俊有能力的穷小子,结婚后自己创立了公司,到齐楚上中学的时候,已经不输他姥爷家的家底了。如果到这里打止,应该是一个“莫欺少年穷”和“慧眼识珠”的圆满故事。

      齐楚初中他父亲出轨,对象不是常见的年轻小姑娘,而是他父亲初恋情人——当年大学的校花,傍大款失败,给香港富商生了个孩子却进不了家门,又回到S城。

      我曾经出于好奇看过那女人的照片,看起来不过三十多岁,看得出年轻时的我见犹怜,然而毕竟已经老了,只能算个老美人而已。

      这样的出轨对象,对齐楚母亲自尊心的打击是毁灭性的。要是找个年轻女孩反而想得通,不过是归根于男人的劣根性。但是这样的出轨,简直让他们二十年的婚姻都成了个笑话。

      我第一次去齐楚家是高二,那时候他母亲已经有点不太正常了,我记得去他家那天是个阴雨天,他家很大,别墅,里面色调很浅,但是所有窗户都关着,客厅空荡荡的,又暗,一个佣人也没有,我换了鞋子,跟在齐楚后面穿过客厅,忽然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楼梯上,穿了一件深色的袍子,像睡袍又像外衣,上面绣了海藻一样的暗色花,皮肤很白,瘦得脱了形,一双眼睛亮得吓人。

      她定定地看着我,那种眼光像X光一样,看得我头皮发麻,齐楚却像习惯了一样,低声叫了一声“妈”。

      后来我回忆,才想起她其实很漂亮,齐楚继承了她的眼睛和皮肤,所以气质总是显得高人一等。但是就算齐楚,要是有那样的眼神,估计也没人能注意到他有多好看。那是一种极端茫然空虚的眼神,像大火烧过的余烬,后来我才知道她长期吃安眠药,大概是药物作用。

      我跟着齐楚去了他卧室,他有很漂亮的书房,还有一架钢琴,我们在那呆了一下午,把他要填的歌都过了一遍——我去他家是因为有些歌必须在钢琴上弹。他还给我倒了水喝,问起我要不要回家睡,我说跟我爸妈说过了,可能在同学家过夜。

      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事,那会是完美的一天。

      晚上我睡在齐楚家客房,客房的枕头有一股霉味——女主人崩溃的家里常容易这样,在细节处露出端倪。那时候我家不过他家一个客厅大,却连抹布都比他家被子好闻。

      睡到半夜,我被佣人的尖叫吓醒,跑到外面看,一个中年男人倒在地上,西装革履,轮廓像老去的齐楚,五官扭曲,痛苦地抓住左胸口的衬衫,面容发青,他母亲端着一杯水在旁边看着,脸上挂着眼泪,神色却很漠然,她仍然穿着那身睡袍一样的衣服,像一个游魂。

      齐楚跪在他父亲身边,替他解开衬衫领带,急得大叫:“阿姨,快叫司机过来,他心脏病犯了,送去四院!”

      那是我第一次亲眼看见人性命垂危,有一瞬间惊呆,但毕竟从小被我爸和姥爷训练过了急救常识,顾不得慌,连忙过去接手,我记得他家的大理石地板滑得可怕,我一个箭步跑过去,跪下时膝盖都差点磕碎,齐楚整个额头全是汗,被我拉开时还没回过神来。

      “你别动,我来,”我推开他的手:“你去把他的药都拿来,别慌,我爸是医生,我知道急救。病人有心脏病史吗?”

      “我爸有心脏病,心肌梗塞过一次。”

      看起来也确实是心肌梗塞的症状,我扒开他衣服,放他平躺,当时他父亲已经没了呼吸,我深吸一口气,开始做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齐楚飞跑去抱了一堆药来,大声问我用哪个。

      “阿司匹林,”我急得汗水沿着头发往下滴,所有热气全往脸上涌:“再用□□口服,对,就是那个棕黄色的小瓶子。再拿张毛巾来。”

      佣人打了急救电话,站在旁边发抖,听了话连忙去拿毛巾,我做胸外按压做得手臂发抖,我爸从小就教我CPR,去我姥爷家拜年还得验收,我从小就知道胸外按压要拿出疯狗般力度和频率,每次看电视剧里的急救片段都觉得好笑。齐楚的父亲胸膛结实厚重,呼吸心跳全无,我一度觉得自己是在疯狂按压一具死去的□□。

      完了。我当时心里想的全是这个:齐楚以后要没有父亲了,而且他对我最深刻的记忆会是害死他爸的业余蹩脚医生。

      大概过了十分钟,或者更久,当我手臂上的肌肉颤抖已经控制不住地蔓延到全身,连腿都发起抖的时候,齐楚的父亲胸膛忽然一震,整个人如同溺水被救起的人一样,从喉咙里发出一声仓促嘶哑的呼吸声,脸上的青色瞬间褪去。

      我瞬间从地狱升到天堂。

      往后的事就一气呵成了,在毛巾里拍碎一支亚硝酸异戊酯给他吸入,上吸氧,急救车来时已经是五分钟之后,彼时他父亲状况已经稳定,急救人员看见这全套流程还以为有家庭医生在场,知道是我这个高中生做的之后,对我竖起大拇指。

      我整个人如同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连头发都湿透,只想赶快洗个澡,然后打个电话给我姥爷,谢谢他老人家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每年寒暑假考我的急救演习——在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这老头纯粹是怕死而已,不然每次为什么演习的全是老年人心脏病突发之类的情景。

      齐楚惊魂普定,然而他现在是他家唯一的男子汉,他要跟着去医院,他正想跟我说点什么,一直跟观众一般站在旁边的他母亲忽然来了句:“你不许去。”

      “但是……”

      “药是我给他下的。”这疯女人若无其事端着那杯水,一脸冷漠地告诉他儿子:“你不许去。”

      那一刻我这才明白今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在他父亲又一次长达半个月不归家之后,他母亲从医生朋友那里偷来了一支促凝血药,直接在他父亲回家时下到了茶水里,然后亲手端过去,站在旁边看着他心脏病发作。

      夫妻感情竟能到这地步,这种疯狂的执念实在可怕。

      我遍体生寒。

      但什么都寒不过那一刻齐楚的表情。

      在那之后的许多年,我每时每刻都在庆幸,庆幸那一天我去了齐楚家,庆幸我救回了他父亲,庆幸那一刻我陪在他身边,虽然无法改变什么,但至少他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刻不是自己一个人度过的。

      -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

      他母亲已经成了记录在案的精神病患者,他父亲出院之后选择了离婚,把那栋别墅和一半财产留给了他们母子,离婚那天我仍然在,他父亲似乎有许多话想跟齐楚说,然而齐楚说“我没有什么要跟你说的。”

      他很快地成熟起来,承担起一个男子汉的责任,好的疗养院太难找,他聘请了转行的医护人员在家里看护他母亲,在专业的治疗下,他母亲渐渐好转起来。

      他的成绩还是受到影响,没能跟我上同一所大学,只是在一个城市而已,他开始唱歌,渐渐有经纪人找上门来,他签约第一个小经纪公司那天,请我吃了顿饭,那是一个很温暖的春天,S城的柳絮乱飞,我们坐在窗边,外面的林荫道上开满梧桐花,我们都笑了。

      那天我们吃到很晚,喝了很多酒,我记得我一直在笑,他的话仍然很少,只是眼神无比温柔,回去的路上漫天星斗,我整个人像踩在云端,路过一个路灯,又一个路灯,终于有一个路灯坏了,我当时在说什么,张若虚还是李白,他却忽然转过头来,亲吻我的脸。

      我记得他眼睛里的星光,就像我记得他唇角的酒味,真要命,这个人就算成了醉汉,也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醉汉。

      我记得他问我,他说肖林,其实我是个变态,我一点也不有趣,我爱一个人,一爱就是一辈子,如果有一天会失去你,我也许会选择杀了你。我是天生的疯子,像我妈一样……

      就算是这样,你仍然会爱我吗?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眼中的黑暗,他眼中带着疯狂神色的时候真好看啊……

      我当时怎么回答?

      我似乎是笑了。

      我说我知道。

      我知道你冷漠面孔下的那些疯狂,我知道你披着一身的冰是为了隐藏心里的那团火,我知道那团火一刻也不停地在燃烧,如果你不是这样冷静,早已经被烧成灰烬。

      但是没关系。

      我是这样喜欢你。

      就算终有一天会被烧成灰烬,我也会陪着你。

      因为如果没有你的话,这世界对我来说,本来就与灰烬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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