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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2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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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着2天在图书馆的同一个桌子上遇见他,第一次我刚来,他正要走;第二次,我要离开,他才来。擦肩而过时隐隐约约闻到他身上淡淡香气的沐浴露味道,让我想起每晚睡觉前洗得香喷喷的身子,披着湿漉漉的头发,突然有了种安心的感觉,眼皮沉沉地就想睡觉。脑中突发奇想,如果每天早上醒来后第一眼看到的是他,生活会不会更美好?害羞,心里却一丝甜润划过。
终于向好友丙坦白自己的心事,好友愕然。洒脱如我,竟然也玩起了暗恋的把戏。让她嘲讽过瘾后,央求她去一探究竟,答应事成之后,再也不带头嘲笑她那个略为女性化的男友。好友丙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终于答应如果明天在餐厅看见他,就为我入一下虎穴,得一下虎子。
第二天,天遂人愿,远远地就看见他与一帮朋友坐在那里谈笑风声。我在那里不断聒噪,要好友丙履行诺言。她拗不过我,悻悻然起身前往。我突然心惊,逃也似地进了洗手间,躲在回廊里偷偷地看着。只见好友丙在那里气定神闲,侃侃而谈;他也在那里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只有他周围三个朋友花痴般掩嘴而笑。我情知不妙,却也只好装得若无其事,回到自己的桌子上,继续午餐。好友丙沙场归来,一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摸样。我心焦,询问,原来他答曰,已经有意中人,处追求初期。听罢,顿觉人生惨然,马上为自己下午翘课找好理由。
过了两天,一大帮女生在餐厅用餐,因为下课早,占了中间最好的位置,点了无数饮料小食,又堆了一捧时尚杂志,俨然象开野餐会一样热闹,人人走过,不是羡慕我们的悠闲,必是鄙视我们的虚度光阴。不过青春年少,我们才不管那么多。此时见他走进餐厅,心虚如我,忙随手抓起一本杂志,佯装读得津津有味。我凰求凤的故事已在好友中广为传播,众好友皆露出幸灾乐祸嘴脸,个个都笑的阴险暧昧无比,令我恨不得上前一人掌嘴一个,罚跪一天。
他注意到这一桌的动静,而后又看到好友丙,轻轻地点了点头,附着一个漂亮的微笑,算作认识一场的表示。想不到所有人看到这点,全部转过来对着我轰然大笑,还不忘指指点点。他略一偏头,也看向我这边。我匆忙间更是像鸵鸟般将头埋在杂志里,事后据旁边一帮损友描述,他看我的那一刹眼神极其温柔,笑意荡漾到眉梢眼角,可惜的是我什么都没看见,只顾自己的脸红着跟番茄一争高下。待他走远,邻座好友丙的娘娘腔男友细声提醒道:“杂志拿反了”。
礼拜五下午,结束课程,准备回家,在图书馆门口巧遇“同居蜜友”帅哥一号。我与三个英国男生同租一幢房子,都是同校校友,只是不同年级不同系而已。帅哥一号是其中最与我谈得来的一个,经常充当护花使者等我一起回家,并时常打趣抱怨为何我眼高于顶,对他不屑一顾。往往被我一拳捶回算作回应,心里估摸他说不定有受虐倾向,老是对这样的固定问答模式乐此不疲。
他顺手接过我手中的一大袋书,跟我说要让我等他一下,他要去教学楼等人还他参考书。看在他替我做苦力的份上,我便陪着他站在大厅里,胡乱调侃。他突然对着远处走近的一个人影咧嘴大笑,我转头望去,便僵在那里,动弹不得。只觉头顶上那一排的水晶吊灯亮得晃眼,照得我分不清东西南北。再回过神来,他已经立在我的面前,与帅哥一号说笑着。帅哥一号微笑着将我介绍给他,这才知道帅哥一号嘴里反反复复提起过的,我经常嗤之以鼻的全能天才型万人迷即是眼前的这个他---爱德华。机械地伸出手去,被他有力地握在掌中,他的手宽阔温暖,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自我介绍后,他继续与帅哥一号聊天,陆陆续续听明白他们两个是同一个社团的骨干,他是主席,帅哥一号是秘书长。我心中窃喜:天助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