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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石榴街 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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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亮保研那年迎来他的初恋,二十三岁开始初恋,有点晚,他是个晚熟的人,总有种改不掉的书呆子气。

      同样是二十三岁的我,这年已是俩孩子的父亲。大概恋爱半年后,他们分手。我没问为什么,他不经意间说起,她哪里都好,就是不支持我写作。我告诉他说:“你以后要找个愿意支持自己事业的女孩。”他说他就是这样想的。

      保研以后的小亮坚持读书写作,渐渐写出些东西来。偶尔,我的邮箱里会有来自深夜的他发给我的文字。我读过些许,写得挺好。有时,我读完后会发短信告诉他,我的阅读感受。建议比较少,错别字也没在意,重要的是真实。

      有的人放着亿万家财不要,却愿意为充满艰辛的写作而倾其所有,他的所有都体现在那些文字上。一个人有了艺术的志向,生活在艰辛,他也愿意忍受。二十六岁那年,小亮写出长篇处女作。此前,他的文字多发表在杂志与报刊。

      这年他终于出书,那种成就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理解的。我们这些人跟着他开心,而春生哥也为小亮的固执所折服。小亮和他的父亲春生哥都是固执、倔强的人,他们决定干什么事情,总要把那件事赶到出人头地。

      鬓角白发,头顶稀稀疏疏,大半头发都落光了的春生哥,站在夕阳的余晖里,背影孤单而落寞。春生哥说,我老了。

      从大学二年级开始便过着忙碌的生活,七八点起床,凌晨从图书馆回寝睡觉。用他自己的话说,生活像被人打了鸡血,肾上腺激素处于极端的状态。尤其是他读书创作的时候,仿佛军人遇见打仗会欢欣鼓舞,仿佛教授站在讲台上举手投足都洋溢着激情。读书创作的结果怎样,于他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输入文字输出文字时候的欢乐,那是种迷幻的激情。

      “原本最悠闲的专业被你学成最忙碌的。”某次,我发短信这样说他。他回了我,微笑。小亮的生活很辛苦,可小亮却对我说,我很喜欢。因为喜欢,所以我不辞劳苦。也是,喜欢抵得住辛苦。他还说,那是种日新月异的理想,那是种疲于奔命却觉得欢乐的日子,每天都激动人心,每天都充满快乐,有种就是死了也愿意的痴狂。他的文字确实有明显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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