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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孽爱难逃难于天 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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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渊的驿馆在蟾州繁华区的西面,楚晴曾让荣涣带自己去过一回,就忘不了这条路线,当然,是心里的怒火在蔓延,冲这个,她也绝不会迷路。眼看就要抵达目的地,她却突然在附近停住脚步。等等,就这么冲进去揍人,不是自讨没趣吗?以前,她与荣渊的对杠。虽然极不愿意回想结果,却不能不承认从来都是对方获胜。
他到底回来没有啊?庄仰哲去了官冶,荣渊那家伙身为工部侍郎,喜欢无事献殷勤,他会让他的上司一个人在官冶,自己在家偷懒么?楚晴刚放轻步子走到那扇门前,准备先敲门试试,忽然,耳朵后面吹来一阵热风,她不由自主地一惊,猛回头看时,荣渊竟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在她身后,仅仅和她相隔着只有两口子亲热才会如此靠近的距离!
“小王妃,怎么又是大黑天的一个人出来?还辛苦跑来我的住处,莫非你家小王爷心里不舒服,不想跟你同房歇息,让你空虚寂寞了?”他的声调充满了恶作剧的暧昧,全然不像庄仰哲在场时那般假惺惺地说一大堆敬语。
靠!他以为他比皇帝老子还“明察秋毫”?楚晴已然听见自己牙齿咬得咔咔的声响,女人被看出心事是最没面子的事,她偏偏没办法马上举起拳头照他脸上砸。
“既然小王妃舍不得打我,不如进来喝杯茶。”荣渊说着,竟半躬身摆出一个很绅士的pose,请她进自己的驿馆,倒让楚晴有些**。
最后,她简直想打自己耳光,她居然又一次妥协了,跟他走进了驿馆。纵然小花厅里的气氛有点诡异,她仍然按着怒火坐在椅子上,眼看着荣渊提着紫砂壶,亲手给她冲上一杯茶,还直接递到她手上。
“苦丁茶?”才喝了一口,楚晴立刻品出了那茶的味道,不会那么邪门吧?他是无心的还是故意的?他怎么知道她爱喝苦丁茶?
“如何?我的手艺,我自觉得还不算见不得人。”
荣渊回手给自己倒上一杯,小心翼翼地用茶碗盖子拨弄茶水面上多余的小气泡,不时眯起那双单眼皮的眼睛觑一觑楚晴,他发现他看她时,楚晴似乎有意回避他的目光,脸上有些红晕,不知是在气他还是在害羞。
“苦丁茶虽然算不得什么名贵品种,传说中却是诚武娘娘的心头最爱,她与平武帝的甘苦奇缘,直到如今也被传为佳话。本来我还有意带你去鹤平的净坛山,欣赏欣赏那块记载佳话的‘甘苦缘石’,可惜,此刻只能与你在这异乡共品苦丁茶。不,这应该已经足够了,谁叫你现在是小王妃?我的要求不能太过奢侈。”
听罢荣渊一番话,楚晴心里不禁揪扯得隐隐作痛,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荣渊那家伙,从来没有一次对她说过这么多话,更无法让人看透他心中所想。这会儿,她却意外地看出了他眼中的淡淡哀伤,尽管只是不经意之间流露出的、转瞬即逝的目光,惹得她竟不忍心对他河东狮吼了。
“别和我说那些不相干的话,你告诉我,你准备把文跃怎么样?”她不能沉浸其中了,转移话题无疑是最好的方法。
荣渊显然不喜欢这种气氛,放下茶杯叹道:“唉!闲情逸致时,为何偏要说如此煞风景的话呢?何必为一个乱党扫了我俩的雅兴?”
“你——到——底——把文跃怎么样了?”楚晴提高了声调。
荣渊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终究还是选择回答她的问题:“好好好,我告诉你,不过姓文的那小子在你心目中的地位,似乎还比不过你的小王爷,你应该不会太激动才是。可是?你觉得有必要问我这样的问题么?朝廷命官处置乱当的方式,无非就是两种,严刑逼供和斩首示众,难道你还想得出别的办法?”
娘的,他到底是只什么魔鬼?怎么说起这种残酷的事,倒像是在开玩笑,甚至比开玩笑还轻松?楚晴浑身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眼见荣渊说完话,接着就悠闲自得地品茶。
不用说,文跃直接被斩首,绝不是这种腹黑变态男的作风,这家伙肯定把人藏到哪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给人家先断水断粮,目的肯定是要逼迫文跃说出赤星盟背后是谁在撑腰,竟敢如此猖狂之类的。
“荣渊,你个狗官的帮凶!”她再也忍不下那口气,举起茶杯把剩下半杯茶水就朝他脸上泼过去。
可她这点伎俩哪里对付得了他?茶水根本没泼到他的脸,全洒落了地,荣渊就势伸手一带,她一下子被他拦腰抱住,死死按在了旁边的长条桌上。
“死变态,放手!”明明知道没用,她依然大喊非礼,自己都觉得狗血。她挣扎,她双脚乱蹬,拼不过也要拼。
一听到她叫他“死变态”,荣渊猛地蹙起两道剑眉,双手一使劲,楚晴只觉得两只铁钳狠狠地钳住了她的手腕,他还用力顶着她,这下子连脚也动不了了,那牛一般的气力,简直要把她压到散架。
“我是死变态?那庄仰哲是什么?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你觉得寂寞的时候,他在你身边吗?除了锦衣玉食,除了小王妃的虚名,他到底还给过你什么?”
完了,他真的喜欢她!楚晴感到浑身的血液一瞬间全被抽空,荣渊情绪就算再激动,所表现出来神情、声调都像是只比平淡稍微波动那么一点点,可就是这一点点,足以让她整个人麻痹。
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真的爱上她呢?而且,她如今已经是庄仰哲的妻子,他现在这样做,难道真要让她在被迫的情况下,做一枝出墙红杏?
楚晴,你真有本事,第一次恋爱就招惹上两个男人,第一次结婚就搞外遇,tnnd,你上辈子会不会就是那种女人,到这辈子看了太多女尊文,骨子里更多了女尊的劣根性,劣到要同时嫁两个男人啊?可是?说到女尊,其宗旨也是女压男的好不好?现在她这状况,真是囧到家了。
“不要,荣渊……不行……不行……”
她很想再说一次,她不爱他,她受不起这种强迫的爱。□□渊根本不容她说话,见她失去了反抗的力气,似乎更想占有他,比庄仰哲更多、更激烈地占有她。嗤——裙带被硬生生地扯断,荷包里的玉佩“当啷”掉落在地,摔成两半。
“仰……哲!”那是庄仰哲亲手送给她的定情信物,玉被摔成两半,心被狠狠刺痛的一刹那,她唇边悲哀地挤出了丈夫的名字,两行泪水从眼角滑落,冰冷如霜。
荣渊突然放开了她,站起来背转过身,对着天花板长长地叹了口气。“走,去里屋穿好衣裳,马上离开这里。我讨厌爱哭的女人,更讨厌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叫别的男人名字的女人。”
楚晴离开了,回到自己的驿馆,她几乎哭了一个小时,才蒙着被子昏昏睡去。
那夜,庄仰哲没回来,第二天才见荣涣把他送回,脸红红的,一身酒气,听说是在官冶和工人们喝酒,喝得酩酊大醉。看样子,他起码要到第三天早上才会清醒,她赶紧趁着这时间让荣涣替她去玉器店跑一趟,把两半破裂的玉镶好。
“玉佩可以镶好,但郡主心里的裂痕,又能补得像从前一样不留痕迹吗?”荣涣把镶好的玉佩还给她时,只说完这一句就走了。楚晴不知道他到底明白她与庄仰哲、荣渊之间多少事,但这个小伙子心里恐怕也藏着一道让人难以看见的伤痕,并不比他们三人伤得轻……
“仰哲,你就真的不能原谅我吗?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谁能无过?你就算不肯就此原谅我,也不要喝酒自虐啊。”庄仰哲酒醒后,楚晴见丈夫的情绪似乎好了一点,赶紧劝慰,她终究是心疼他的,不想他喝太多酒伤身。
看他缓缓地点了点头,她连忙用湿巾浸过热水,拧干后给他擦脸。庄仰哲本来很平静,轻轻拉起妻子的另一只手,却看见楚晴手腕上有淤青的痕迹,顿时把手抽回去,欲言又止。楚晴顿时困窘,她真是个笨蛋,怎么就忘了荣渊对她下过手,让丈夫去清清楚楚地看见那种东西呢?
“嗯,我答应你不喝酒,但官冶最近事务繁多,我这几天晚上仍然不能肯定会回来,这是身为工部尚书的职责,如果把事情全都交给侍郎做,我便是不称职。”庄仰哲明明精神状态不佳,说话却是前所未有的冷硬,听得楚晴心里拔凉拔凉的。
果然,当晚,他又没在驿馆歇息,只留下她孤零零一个人,连找周公下棋都找不着。她突然觉得很冷,叫冬哥多拿了一床被子盖上,当冬哥要离开时,她硬是让她留下陪着,也不管自己这会儿像不像耍孩子脾气,羞不羞人。
“好好好,我的郡主,我先回屋子拿床褥,一会儿搭地铺陪你。”
冬哥出去了一阵,回到楚晴卧室门前时,竟多带了个少女过来。
“郡主,这姑娘从外边来的,她说她姓文,说你对她有恩,一定要见见你。”
姓文的女孩子?楚晴惊讶之际,冬哥已经带着那少女从走近她跟前,若不是少女自报家门,她恐怕怎样也认不出,这女孩竟然就是文跃的妹妹文珠儿。记得那晚在破屋里看见她,小女孩还是惨兮兮、浑身脏兮兮的,甚至辨不清容颜,没想到生得竟如此水灵!
“哥哥告诉民女,小王妃是民女的救命恩人,今日特来拜见,向您道谢。”文珠儿说着便盈盈下拜,她口中言语,全然不像一个十六七岁小妹妹的调调,反而成熟得很,听得楚晴倒有些不习惯。她并没询问过文跃的出身,但无论是文跃还是这个文珠儿,兄妹俩说话都不像一般的市井小民,搞不好他们真正的身份还是落魄的士家子弟。
“客气就不用了,只是你……为什么会到我这里来?你哥哥他不是被……”越是见着文珠儿大大方方地向她道谢,楚晴越觉得奇怪,这女孩是“乱党”的妹妹,夜访比白天到这里来要安全是没错,可怪就怪在,她怎会不受哥哥牵连,反倒安然无恙?
文珠儿微笑道:“小王妃不必担心我哥哥,他前几天,他就已经被人安排离开了蟾州,往西去了青淀郡,那里是大平国和西海彼岸的七箬国直接进行贸易的地方,官兵就算追到那边去,也不能随便抓人。我哥哥向来机敏,他会有分寸的,请您一定放心。至于民女自己,已准备改名换姓,去西南的朝光郡卖鱼,为了哥哥,就算和他永远分开,我也坚信自己可以在另一个地方坚强地活下去。”
文跃逃走了?楚晴使劲搓搓两只耳朵,确定自己真没听错之后,还无比惊讶地盯着文珠儿,这个消息对她来说,简直就是爆炸性新闻。接着问下去,文珠儿说,他们兄妹二人并不知道是谁的安排,文跃猜想,大概是赤星盟总舵的援助和指示。楚晴打死都不相信,能让文跃如此轻易就走掉,还能让他妹妹如此平安的,是“乱党”中人所为才怪!
是荣渊做的吗?脑海中忽地闪过荣渊那张皮笑肉不笑、爱扮酷的脸,她仍然很怀疑自己判断失误。记得在京城小巷遭遇绑架那次,她可是亲眼见过荣渊的手下将“乱党”一阵疯砍,砍得到处鲜血淋漓,尸体横七竖八,她当场就被吓晕,如今想起那一幕,还心有余悸。荣渊,他会那么好心,不惜隐瞒狗太尉,私自放过文跃那种“要犯”吗?
“郡主,不是我做丫环的多嘴,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最近几天,你不要再晚上出门了行不?”面对主子的动摇,几天来,冬哥没少劝过。
本来,楚晴确实有再去找荣渊一次的心思,既然文跃确定已经离开蟾州,就算她不向荣渊道歉,也该把那件事弄个明白。但冬哥这回像唐僧一样劝她,出乎意料地见了奇效,只因为她心里同时在拼命说服自己:“楚晴,你现在是庄家的小王妃,女人最怕婚姻不幸,你不能笨到拿自己的终身幸福开玩笑……”
夜里没有庄仰哲陪伴的日子,已经过了一个星期,楚晴虽然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会持续多久,但她了解丈夫工作狂的性子,干脆白天跟在庄仰哲后头,一直跟到官冶去。从前她还笑那些冷宫的失宠妃子们空虚寂寞,想男人想得发疯,这会儿自己尝到滋味,她再不把丈夫哄回来,估计随时会“非死即伤”。
当人老婆啊!还就不能像单身贵族时一样,想干嘛就干嘛?谁让她不怕和人打架、和人骂街,就怕人家不理她,要是今后墓志铭上写着她是被闷死的,那可真是死了都得让后世子孙来糗。
这几天,她完全卸下女王装备,简直比中国东海对面那国家的小女人还温柔贤惠,又是端茶送水,又是按摩美容的,诚意终于感动了庄仰哲。可没想到的是,庄仰哲前段时间里,心情也难受得要死,夫妻俩瞬间“冰释前嫌”,就好像一口旱井遇到了一场甘霖,接下来连续三个夜晚,少说都要亲热到凌晨一点。
楚晴这才见识到闷骚男爆发的时候,究竟要迸发出怎样的威力,尽管小夫妻俩和好如初是美事,但万一她就这样怀孕了咋办?她真的不想那么早就有孩子。
或许因为身为工部尚书的庄仰哲成天都在官冶,荣渊虽是为太尉贺少霆办事,却似乎也不好不与直接上司不合拍,最近,他都比庄仰哲更早来到官冶,亲自下作坊,和工人们一同流汗。然而,楚晴这次见到他,却不像头一次那般惊喜,偏有点心痛。
荣渊瘦了,即使从身材上看不出来,那张原本方形的脸,也变成得窄了一圈儿,颧骨稍微有点突出。当庄仰哲暂时走开,楚晴要私下里和他打声招呼时,他竟然有意避开,直奔铁炉附近,像是知道她怕热,自然就不会跟过去一样。
终于有一天,楚晴无论如何也憋不住了,强忍着炼铁作坊里火烧火燎的灼热,硬是一面拿汗巾使劲擦汗,一面走到不时冒出红亮光芒的铁炉旁。
“你并没有捉文跃,相反,你还救了他,对不对?就算他妹妹不知道他们真正的恩人是谁,我也猜得到是你。荣渊,我承认以前我真的很讨厌你,可日子久了,我真的发觉,你的本质并不坏,为什么?为什么你做事,总要戴个恶作剧的面具呢?”
“不怕热都要来和我搭讪,还说出那种煽情的话,小王妃真是圣洁无邪。”他仍然是冷冷的回答,足以把人刺痛的回答。
“为什么要帮贺少霆作威作福?你告诉我,你其实不想,是不是?”她继续追问。
“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你喜欢我呢?如果现在后悔嫁错郎,还来得及,大不了我找太尉大人,请文妃娘娘在陛下枕边美言几句,即使庄仰哲是长公主之子,也不能不听命于天子。只要你一点头,我保证你绝不会沦落为下堂王妃,离开他就能立刻嫁我。”
荣渊说罢这句话,见楚晴直瞪瞪盯着他的惊愕模样,忽然一反常态地哈哈大笑起来,若不是炼铁的噪音大,只怕作坊外面的人都听得到。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楚晴气得不行,又受不住作坊里长久的闷热,只好跑到外面,赶快呼吸新鲜凉爽的空气。
“仰哲,我们回京城吧。”从官冶返回驿馆的路上,她思索良久,决定和丈夫结束蜜月。
庄仰哲没多问,仿佛他自己也很想提前离开这个地方,并命令荣渊再在蟾州多待一个月,等着最后一批铁出炉,直至打造完工部计划生产的所有官用铁器。或许他也有私心吧!楚晴如此猜测着,他们夫妇二人中间,有个荣渊夹杂着,双方始终都会不安。□□渊偏偏又没犯什么罪,更抓不到他任何把柄,避开是唯一的办法。
“晴儿,我粗略算过,我们回京之后,应该可以马上入驻新建的工部尚书府,你大可不用担心和我娘照面,我们俩每隔半个月便回长公主府拜见爹娘一次即可。”
在家庭问题上,庄仰哲显然很顺从她的意思,楚晴情不自禁握住丈夫的手,自己的丈夫是个高贵的小王爷,还如此为她着想,她真不该再让他伤怀,将来一定要全心爱他才行啊。
“仰哲,你看那边,有卖马蹄莲的,好漂亮啊!”街口的一片五色缤纷,此刻忽然令她眼前一亮,她原不知道,马蹄莲在这个时代、这个国家也会生长。
“你喜欢马蹄莲么?那我去给你买一束。”庄仰哲说着便飞快地走去卖花的人那里,白衣胜雪的背影,瞧在楚晴眼中,仿佛就和洁白的马蹄莲一样好看。
是啊!他们的爱情,原本就是纯洁无瑕的,因为互相欣赏对方才恋爱,是自由恋爱结的婚,但愿一束马蹄莲,能预示他们能白头到老,这,就足够。
然而,庄仰哲并没有马上把花捧回来,楚晴举目望去,他竟站在那里和卖花人说着什么?以她的经验看来,很可能是在跟人讲价。晕菜!堂堂一个小王爷,买束花怎么还要和人讲价?随便丢一块银子给人家不就行了?
她想上去看看,脚步却终究没迈出去。也许,庄仰哲并不是为了价钱本身而与人讲价,恐怕是又在管闲事,训斥那些奸商不该敲诈大伙儿的银子吧!对,一定是的。
楚晴淡淡地笑了笑,回过头去,很想等着丈夫浪漫地把花从背后递到她面前,给她来个惊喜。可谁知刚一转头,视线中竟出现了极不和谐的一幕——另一条街上,一个黑衣男人正挽着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摇摇晃晃地行走,说说笑笑之际,男人忽然搂过女人的脖颈,近乎粗鲁地在大庭广众之下吻上了她的红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