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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路遇故人 ...

  •   白御风摇了摇头,小孩子都是这么怕冷的么?飞机上是开了冷气,大人穿着一件单衣刚好,小孩子得穿那么严实么?不过,对于带孩子他并不在行,是以只是微蹙了下眉没出声。
      孩子哭了一阵,大概累了,迷迷糊糊的靠在母亲怀里睡了。那母亲脸色有些红一边掏出毛巾来为孩子擦眼泪鼻涕,一边向两旁关注她的人道歉:“对不起,真是对不起,吵着你们了。”
      “没事。”礼貌地摇了下头表示不介意,白御风转过头去面向窗外。窗外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清,白御风单手托腮静静出神,脑中想的是明天的安排。
      恩,早上去学校把该办的手续办好。然后去把日用品和衣物置办齐备,身上带的现金也得有个打算,他需要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做什么呢?做生意的话时间和精力都不允许,或者做证券,这一块他并不陌生,他以前的闲余资金也会做点股票,现在的话,可以做中长线的投资,反正他并不急需用钱。另外过段时间再去租一间房,毕竟住在宿舍不太自由,灵根也要种下。还有就是查找幕后真凶的事可以提上日程了。在他脑中,无数次把那些人拎出来,想了又想,他已迫不及待地想找出这个人,为自己的无辜枉死报仇雪恨。用力抿了抿唇,他的双手也下意识地握紧了。
      首先被排除在外的是白长兴一家。那白长兴是个志大才疏,个性贪婪之人,为人却胆小怕事,他的妻子朱丽爱斤斤计较,爱占小便宜,又欺软怕硬,这两人未必有那个胆量去搞谋杀,他们的儿子白先河刚大学毕业,不知怎么教的,整个人唯唯诺诺的,全无半点个性,因此这一家三口基本上可排除了。
      其次是白莹,白莹因是女孩,被娇养长大,真正是头发长见识短之人,为人骄横又贪图享受,靠着白氏的分红过日子,她丈夫余世荣家底薄,平时都是看她脸色行事,他们的女儿余欣欣今年也才17岁,还是个天真不知世事的小女孩。这一家人会私底下以白氏的名义搞搞小动作捞点小钱,但谋杀,只怕也未必敢。最重要的一点是,就算白御风出事了,也轮不到他们当家作主,而且他们也没有那个掌控大局的能力。
      而白长乐,是个有点城府爱算计的人,他的妻子赵娜心计也颇深,他们生有一子一女,儿子白永新22岁,正在欧洲留学,女儿白永晴同样17岁还是个高中生。白长乐夫妻会不会对他下杀手,还真有几分不肯定,因为在公事上,好几次白长乐跳出来谋私利都被他看穿了,打压了下去,或许他会心生不忿,生出不好的心思,他们该好好的查查。
      最后,白长荣,他的亲大伯,这个人的心思最深,也最奇诡,干起事来全凭他的喜恶,即使有时候是损人不利己,但他觉得高兴他就会去做。他的妻子蒋小芸,是个唯他是从的女人,一子一女,女儿白无暇已嫁人生子,去了外地生活。儿子白无痕今年30岁,是个花花公子,整天花天酒地胡吃海喝的,不肯结婚却整出两三个私生子女来,家中隔三差五地有女人闹上门来。这一家人很是值得查证。
      揉了揉眉心,他的思绪再转,想到了家人。记忆中的高庭大院,回去看看吧。不知家中的那几棵桂花树开花了没有?母亲最喜欢桂花,每年桂花飘香的季节,她总是让兰姨把桂花收集起来做桂花糕。软软糯糯的桂花糕咬一口,有一点点甜,一点点桂花独有的清香,吃进嘴里满口余香,味道想忘也忘不了。
      嘴角微勾,闭上眼,他似能闻到那股桂花的清香。
      旁边的孩子又哭了,白御风没有回头,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想着心事。
      “啊呀!”女人尖叫一声,白御风思绪被打断,旋即感得肩上一热,忙转头,右边肩颈处一大片湿漉漉的乳白色,一股子奶味在他身上弥漫开来。
      身旁女子左手抓着个没盖口的奶樽,奶樽里有少许奶,樽口还有奶液向外流,正斜对着白御风的方向,女子怀里抱着的孩子“哇哇”大哭,小手挥动,小脚也不停地乱蹬着,显然,是女子想喂孩子喝奶,却被孩子给蹬洒了。
      “啊,对不起,真在是对不起。”那年轻的母亲面红耳赤地张大了口,慌张地放下手中的奶樽,从袋子中掏出块毛巾来,惶恐地往他肩上擦去,“先生,实在是对不起,我,我帮你擦干净。”
      白御风眼疾手快地挡住:“不用了,我自己去洗洗就行了。”那块毛巾他记得可清楚,刚才帮孩子又是擦眼泪又是擦鼻涕用的就是这块毛巾,现在又要拿它来帮自己擦,岂不是越擦越脏。
      站起身来,他步出座位,在女子不停的道歉声中向洗手间走去。
      向空姐要了块干净的毛巾和电吹风,扣上洗手间的门,他把上衣脱了下来,先把毛巾浸湿洗干净了脖颈,再来洗衣服,衣服的左肩部位弄脏了一大块,所幸这件衣服是浅色的,反复搓洗了几回,衣上的奶味被洗衣去了,看颜色也不太显眼,他这才把衣服拧干,拉平,用电吹风把衣服吹干后重新穿上衣服。没法子,他的皮箱托运了,随身的背包里没有替换的衣服,只得这样做。
      对着镜子仔细检查没有什么地方不妥后,他打开门,脚才踏出,眼睛蓦地瞪圆了。
      门外站着个身形高大挺拔的男人,一头浓密微卷的黑发,高挑的眉毛,锐利深邃的眼,坚毅阳刚的脸。他手停在门边,看样子是想敲门,而紧抿的唇显示着他的不耐烦。
      雷?白御风吃惊地望着他,惊呼声到了口边看到对方陌生淡漠的表情又咽了下去。林克雷怎么会在这儿?他没想到会在飞机上见到以前的熟人朋友。
      林克雷没有错过他眼中的神情,挑高了眉,不动声色地扫他一眼,不到二十的年纪,身材瘦削高挑,脸上有块青色的胎记,那胎记占据了整张脸上四分之一的位置,着实抢眼。林克雷确定自己从未见过此人,何以对方见到他时会流露出诧异且带些欢喜的神情呢?想了想找不出答案,对于不相干人的他向来是吝于费神,所以他也不再想,指了指被白御风阻挡的洗手间,淡淡地道:“你能否让一下?”
      白御风回过神敛下眼眉,压抑住内心的激动和无限的失落,侧身与他擦肩而过,看着他走入洗手间,关上门。往前走了几步,回过头来怔怔地望着那道门:林克雷,聪明如你,锐利如你,却认不出现在的我来,那么以后,我们的人生是否也如今日这样相见而不相识?昔日的好朋友,好兄弟,就此沦为路人呢?
      刹那间心中伤感起来,浓浓的失落包围着他,他不知自己是怎么回到座位上去的。接下来的时间里,他浑浑噩噩,那年轻的母亲本想再次道歉,见他那样,也不敢开口。
      宣月机场到了,人们纷纷带上行李下飞机。白御风顺着人流前行,林克雷大步流星地走在他前方约二十米处,边和同伴说话边行,经过个转角,人影已不见。
      白御风默默向前走,步子变得迟疑,他突然有些害怕:若是有一天,自己站在家人的面前,他们是否也会把他当作陌生人看待?那样冷漠的眼神,他能否受得住呢?
      忽又想到,人常说:“近乡情更怯”,莫非就是他现在的心情写照吗?他自嘲地撇了撇嘴,原来,他也有怯懦的时候。
      等他拿了皮箱走出机场,大多数人早走了。白御风一眼看见一个戴眼镜高高瘦瘦斯斯文文的男子手举写着江枫名字的牌子站在那,他忙走过去,没等他开口,那男子一见他的样貌便把牌子放下来,伸出手笑着道:“江枫,是你吧?我叫吴克,是王迟的同学。王迟和我说过了,我送你去酒店。”
      “你好,吴克。”白御风按下心底的情绪,笑着和他握了手。
      “来,跟我来,我的车在那。”吴克热情地引白御风走到一辆银灰色的轿车前,并打开车门,白御风点头笑了笑:“谢谢。”坐了上去。
      吴克上车,利索的发动汽车,汽车平稳地向市区开去。
      “嗨,江枫,你是第一次到宣月来吧?这个城市可比你们那要大得多,也繁华多了。等有时间我带你好好逛逛,你不用和我客气哦。告诉你啊,我是王迟的铁哥们,你呢,是他的兄弟,算起来,也是自己人。哈哈!”吴克看来是个挺健谈之人,话匣子打开就滔滔不绝地说了下去。
      白御风微微笑着,放在膝上的双手却紧扣。吴克无意之中的话深深刺痛了他,这个城市还有谁认得他,现如今的他在别人的眼中也只不过是个外乡人罢了。
      车外的街景还是那么熟悉,天空也依然是自己见惯了的模样,又怎堪景物依旧,人已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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