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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你是我的原则 ...

  •   天亮的时候,在外面疯玩了一晚上的三个狼崽子终于舍得回家了。每个人手里提着好几只獐鹿兽兔,各自的肩上还扛了一头野牛,心里高兴得不行。
      尤其是三郎。先前隐狼王为了防止他逃跑,特意封住了他的妖力。如今秋瑾解除了他身上的禁锢,他终于又可以跟哥哥们一起捕猎了。

      “妈妈,我们回来了!”踏进洞穴以后,三郎高声喊道。
      “回来了,”秋瑾从里面走了出来,“收获不少嘛,玩得开心吗?”
      “开心,当然开心了!”三郎将手里的猎物往地上一扔,由衷地感慨道,“这才是狼妖应该过的日子嘛。”
      虽然说,在隐狼王的身边,可以吃到许多没有吃过的美食(隐狼王很擅长烹饪)。但三郎还是更喜欢待在妈妈的身边,更喜欢和家人在一起。

      “早上好啊,哥哥们。”这时候,海萨也伸着懒腰出来了。看着哥哥们手里提着的猎物,眼前顿时一亮:“哟,这么多好吃的?”
      能够做好几顿烤肉了呢!
      “这么些东西,咱们也吃不完。一郎你回头给僵尸女王送一些去吧,她喜欢吃血食。”秋瑾道,“不管怎么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也全仗着她照顾你和二郎。”
      “放心吧,妈妈。”一郎道,“我今天晚上就给她送去。”

      “说起晚上,二哥你应该也有日子没去看过二嫂和小侄女了吧。”海萨突然想起了这件事。
      “是啊,”二郎叹了口气,神情有些失落,“你和妈妈前脚离家,后脚三郎就失踪了。我和大哥找你们找得焦头烂额,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哪里还有心思去她那里?也不知道,我今晚要是过去的话,她还会不会给我开门。”
      在走婚中,双方的关系完全靠感情来维系。女方一旦不再给男方开门,基本上也就宣告分手了。
      秋瑾在心里叹了口气,对二郎道:“这一次,说到底也是我连累了你们。不过我看那姑娘对你感情挺深的,又有小孩子在,应该也不至于会分手。你把这几张鹿皮、牛皮剥下来,清洗干净,晚上给她家送过去吧,算是赔礼了。还有这几只兔子,也送过去吧。”
      二郎一听,自然是高兴坏了:“谢谢妈妈。”

      “行了,时间也不早了,该做早饭了。”秋瑾道,“你们忙活了一晚上了,去休息吧。海萨,我们去做饭。”
      “好嘞!”海萨道,“秋瑾,早餐吃烤肉怎么样?”
      “当然可以了。”

      秋瑾将一头獐子剥了皮,就着山洞里的泉眼将肉清洗干将。海萨则抱来了一堆柴禾,还摘回了一些野果子。随即和秋瑾一起搭起了烧烤架子、生起了火,将獐子肉用树枝挂起来,架在上面烤熟。等到把肉烤至肉皮绷紧微黄,油脂稍稍渗出时,便将野果子捏成了汁,涂抹在了肉上,再均匀地架在炭火上翻烤。
      香味儿渐渐地散出来,飘出了山洞。
      “好香啊!”原本在睡觉的三只狼崽子,此时全都聚了过来。看着挂在树枝上的樟子肉,两眼直发光。
      海萨拔出天狼剑,将肉分成几大块,用小树枝挑着分给大家。
      “秋瑾,给你。”海萨特异挑选了一块最大的,用天狼剑串着,送到了秋瑾嘴边。
      秋瑾就着海萨的手,用口一咬,顿时感觉嫩滑多汁。配合上野果的酸甜清香,鲜美得几乎要将舌头吞了下去。
      三个狼崽子已经狼吞虎咽地吃完了第一块,开始抢第二块了。
      “你们给海萨留点儿!”秋瑾道。
      “放心吧,妈妈。”二郎吹着气(太烫了)道,“我们只吃内脏,肉都留给海萨,好吗?”
      “海萨,这块肉多,给你。”一郎用树枝串起一块肉,递给了海萨。
      “谢谢大哥。”

      自从秋瑾和海萨离家出走,一家人已经很久没有坐在一起吃过饭了。这一顿久违的团圆饭,所有人都吃得非常开心,也吃得特别饱。吃完以后,又去泉眼处喝了十几分钟的水。
      最后索性来到了山洞外,肩并肩地躺在了山坡的草地上,舒舒服服地晒起了太阳。

      此时刚刚开春,阳光并不怎么毒辣。洒在人的身上,就好像天生地造的一层被褥,晒得人浑身暖洋洋的。
      三个狼崽子毕竟累了一晚上,此时又吃得太饱,很快就开始犯困。不一会儿,就都见周公了。
      海萨却是睡不着了。她躺在秋瑾的右手边,看着蓝天,回忆着之前她进城里找太守时,在路上和顶顶的对话。

      过了一会儿,她出声道:“秋瑾,你睡着了吗?”
      “还没有,怎么了?”秋瑾睁开眼,偏头看向她。
      “明天,我和你一起出去捕猎吧。”海萨道,“还有白狼族的大家,我们一起出去捕猎吧。”

      秋瑾身为白狼王,率领众多白狼外出捕猎本就是她的本职工作。而她如果想要重新融入白狼族,就必须尽快恢复她身为狼王的工作。
      秋瑾自然是听懂了海萨的画外音。因而,她有些迟疑地看向了海萨,道:“你,难道不想回墨北帝国吗?”
      “回哪里?”海萨道,“我的家就在这里,秋瑾让我去哪里?”

      虽然已经认祖归宗、改了称呼,但海萨心中从来也没有把忠勇侯府当成过家,更没有把海微当成过妈妈。这一点,就连海静都是清楚的。
      如果要说,在京城里有什么值得海萨留恋的,奶奶海静或许算一个。但如果和家人比起来,海萨心中的天平自然是不会偏向她的。
      如果以后有机会去菏泽(墨北帝国的京城),海萨很愿意去忠勇侯府看望一下海静奶奶。但也只是看望而已,她的家,永远都是和秋瑾同在的。
      既然在秋瑾的心里,回归白狼族能够让她感觉到幸福。那海萨也心甘情愿做一只真正的狼妖,和秋瑾一起留下来。

      “海萨……”那一刻,秋瑾的眼眶突然有些红了。她简直不敢想象,海萨究竟对她有多么深厚的感情,才会满不在乎地放弃过去十六年的生活环境。甚至,放弃作为人类的身份。
      “秋瑾,”海萨将秋瑾的头拥入自己的怀中,道,“我希望你明白,不管什么时候,也不管对什么人或者什么事。我的善良、我的温柔、我的坚持、我的信仰,甚至我的原则和立场,都是建立在不会伤害你的前提下的。一旦有可能让你感到不开心,这些东西都不重要了。因为,你就是我最大的原则和立场。”

      听着海萨这般情真意切的表白,秋瑾的心中突然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海萨对我是这般破釜沉舟的感情,我却总是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甚至之前还离开了她,我真的是……’
      “海萨,”秋瑾道,“从今天起,我愿意做你生命里的一颗钉子。无论前路有多么难,只要终点是你,我都会坚持下去。”
      “什么终点不终点的,”海萨突然笑了,“我们不是已经结契了吗?我的结契礼你都已经收了,不能赖账哦。”
      秋瑾摸了摸自己头顶的簪子,道:“说起结契礼,我还没有给你准备呢。”本来上次说要准备的,结果一郎和二郎又送来了三郎失踪的消息,就那么耽搁了。
      “这个好说,”海萨道,“明天出去打猎,秋瑾逮到的修为最高的那只妖兽,就给我做结契礼吧。”
      “这倒也不是不可以,”秋瑾道。用食物来取悦配偶,在妖族中也算是非常普遍了。“可是,那样的话,吃完了不就没有了吗?”结契礼,最好还是选择一件能够长期保存的吧。就比如,海萨送给她的玉簪子。
      “不行,我得好好想想。”秋瑾道。
      “唉,无所谓啦,秋瑾你慢慢想吧。”海萨道,“反正你已经收下了我的结契礼,我现在已经是你的妻主了。你别想不认账。”
      “哈哈,好的,认账认账。”秋瑾道,“常言道,嫁妻从妻。从今天起,天涯海角我都跟着你了。”
      “我也会跟着你的。”

      二人动情地看着对方,慢慢靠近……

      “大王,京城里有消息传……来……”顶顶的声音突然响起,海萨和秋瑾触电一般地分开,场面突然十分尴尬。

      “咳咳,那什么,我什么都没有看见。”顶顶红着脸,用手挡住了眼睛。
      “额,那什么,顶顶,有消息是吧?”秋瑾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灰,“我们去那边谈吧,别吵着孩子们睡觉。”
      “好的,大王,您这边请。”顶顶连忙道。
      “秋瑾,你等等,我也去!”海萨拍了拍身上的灰,跟了过去。

      三郎此时睡得正香,小呼噜打得跟管弦乐似的,并没有听见顶顶说了些什么。也就错过了,得到隐狼王消息的机会。
      这是后话了。

      这个时候,海萨是真的有心陪着秋瑾一辈子留在白狼族,做一辈子快乐的白狼妖。而之后发生的种种变故,就不在她的预料之内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很抱歉,这么久没更文。
    作者去年考研,本科生物科学跨考兽医(高估了自己)。初试过了,结果实□□得连灰都不剩。又不想调剂,所以决定二战。
    换言之,我现在依然是考研狗。
    望理解。
    突然觉得,从夜君皓的角度来看,恨秋瑾不是没理由的。杀舅之仇,夺妻之恨,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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