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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认真执着的男人,是绝杀! ...

  •   第二年深秋,我第一次参加了部门的集体团建。
      选址在西塘,两天一夜的活动,我们租借了两栋别墅。
      那里晚上沿河有非常多的酒吧,很适合年轻人在一起聚会旅行。
      快到晚餐时间,沈晓和老徐准备去超市采购食材,他们问我要不要同去。
      我说,你们准备吃什么?
      沈晓眨眨眼,神秘地说,烧烤,我们去买肉。
      我们去了隔壁的大型超市,老徐说他去买酒水饮料,我和沈晓负责海鲜肉类。
      沈晓一边推着购物车,一边和我商量着食材,我说,不要买太多肉,本来烧烤就容易上火,买点蔬菜吧。
      你怎么像个小妈一样?烧烤吃什么蔬菜啊?要吃肉就一顿吃个饱!
      哎,你们这些小朋友,等年纪到了就知道养生了。
      我们两个互相调侃着。
      他挑了牛排、各式丸子、五花肉,又转身去拿海鲜,我正低头选着茄子,被一个超市的工作人员一把拉住。
      哎,小姑娘,你男朋友拿的贡丸要称分量的。
      我说,哦,好,不好意思啊阿姨。
      沈晓回头瞥了我一眼。
      男朋友?
      我挥挥手,无所谓,细节不必纠结。
      沈晓抽掉我手里的香菇和茄子,丢回货架上,他说,你倒是心很大。

      那一晚,我第一次知道他还会做饭。
      我们租借了一个户外烧烤地,有开放式的厨房提供,锅碗瓢盆一应俱全,只是用完了要物归原主并且清洗干净。
      沈晓把买来的肉仔细地用调料腌制,一点一点串在烤串签子上,然后和老徐两人像卖新疆羊肉似的,一晚上都忙着为人民服务。
      我悄悄拿着手机在一边拍照。
      沈晓嘴里叼着烟,含糊不清地大声叫嚷,陈苗,我有偶像包袱的,你再拍我要收版权费了。
      所有人后来都拿着空盘子,不吭声地等在他身边,肉和海鲜,烤完一批,瞬间风卷残云就被瓜分地一干二净。
      我好不容易悄悄帮他留了两串。深秋夜凉如水,他身穿一件短袖却还是满头大汗,我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但不得不说,认真的男人真的很有魅力。
      这时候,有人提议说,站着等也是无聊,我们唱歌吧。
      于是大家纷纷打开app,找合适的伴奏,有男生过来邀请合唱。我说,我会唱小酒窝,我们就唱这首吧。
      当晚大家的兴致都很高,我后来已经完全忘记去看沈晓当时的反应了,唱到尾声的时候,只听他把烤肉一扔,点了根烟,往地下一蹲,说,烤不动了要吃自己动手。
      我当时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只是事后有人对我说,你不知道,你们在唱的时候,他已经白了你们很多次眼睛了。
      后来那天吃完烧烤,大家又去唱了一会儿歌,回到别墅洗漱完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沈晓和小虎拉着我在楼下大厅喝茶聊天,我看着他们互相调侃体重,又偷偷去厨房偷了几个蛋,做成荷包蛋做宵夜。吃完沈晓有些困了,他打横着在我身边躺下,也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他挨着我的大腿还蹭了蹭,于是我又习惯性地拍拍他头,给他盖了条毯子。
      张小虎在一边嗤之以鼻地说,哎你管他呢这么大的人了,冷了自己会盖的。

      西塘回来以后,L企业馆的深化设计工作就开始了,这一年,沈晓就坐在我旁边,他所有的工作习惯我都一目了然。
      我发现他在工作上是一个特别专注的人,对设计的要求近乎偏执,所以经常自我纠结很久,而理性占主导的习惯,又让他的设计无比客观实用。
      L公司的这个案子,对当时的我们都是一项很大的挑战,因为在中标以后,客户就要求我们把投标方案的设计全部推翻,从内容到空间设计全部重新来过。
      这对设计和策划都是很大的挑战,因为当思维被固化以后,再要转换视角去设计和思考,其实已经是一件很难的事。
      那天晚上,我和沈晓在自我推翻了几个方案以后,双双陷入了瓶颈期。
      他为了转换心情,打开我们从投标开始至今做过的所有方案,数了数,光主题理念不同的,就有十一稿。
      我拆了一罐坚果递给他,为了应对无止尽的加班,我在办公室买了许多零食囤积着,沈晓消耗零食的速度一如既往地惊人。
      他抓了一大把在手里,一边咀嚼一边一个个文件夹翻看。他说,这个项目面积不大,怎么搞的这么复杂,你看看从投标到现在我们做了多少方案。
      我此时有点感慨,我说是啊,一开始你看这稿确实挺粗糙的,现在多好啊。
      沈晓听我夸他,第一次脸上浮现出不好意思的表情,他摸摸后脑勺傻乎乎地笑了。
      我一拍桌子,说,行了,不要追忆过去了沈先生,赶紧干活吧。
      我们很快又讨论出一稿自己比较满意的想法,沈晓开始画手绘,我在一边默默地看着他的侧脸,严肃认真的表情,有一股执着的味道在里面。
      我替他倒了一杯热水放在桌上。后来我不知不觉趴在桌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背上盖着毯子,沈晓已经在整理稿纸。
      我揉了揉快粘在一起的眼睛,皱着眉头问他,你画完了?
      嗯,走吧,我送你回去。
      我起身关电脑,瞄了一眼时间,凌晨两点四十分。
      我们关灯,锁门,离开公司。经过前台的时候,我说沈晓你等我一下,我拿个快递。
      他看我一层层拆开以后是图书,开玩笑地拿过去翻了翻。呦你还买书看啊,没想到还是文化人。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我说沈晓,你有见过谁买书一连买十本一模一样的?
      我把书的封腰塞到他面前,我说你看看作者。
      诶?你还写书?真的是你写的么?
      我哈哈大笑,这都白纸黑字印刷出来的还能有假?不过我已经很久不写了,这是很久以前我与别人合写的书,出版社再版之后,最近寄来的样书。
      沈晓挡着门让我先出去,他一伸手拉下公司的卷帘门。
      厉害哦,还是文化人,我就不行,我好像有阅读障碍,看字特别慢,还不会断句。
      我听得出来他这句赞扬是发自真心的。
      后来那天沈晓送我回去的路上,他把车开的特别慢,快到我家的时候,他看到我家十字路口有小吃摊,于是我们又把车停在路边,吃了点宵夜,那天我们两个又是天南地北地聊,聊到他的老家,聊到他小时候是如何机缘巧合下学的设计,后来又免不了对各自的特长再互相吹捧一般,最后结束到家的时候,天色都已经发白了。
      虽然当时我们还没有开始任何一段特殊的关系,但是这样愉快的时间在之后的五年十年里,却一直留存在我的记忆里,成为永久的伤痛,以至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再也不会去任何一个宵夜摊。

      就这样,随着我们共同加班次数的增加,在与沈晓相处的的过程中,我慢慢发现了他一工作就进入另一个独立时空的习惯,也已经习惯他经常一纠结就要加班到半夜的节奏,他的执着和认真,以及在与各部门同事沟通过程中,所展现出的超越年龄的逻辑和理性,都成为他身上的特殊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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