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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乐坛瘾君子 ...

  •   虽然方之恒买菜的时候看起来像模像样的,但要真让他动手做菜,李阿姨还是不太情愿的。

      她总觉得这些有钱人就是一时兴起,尤其像方之恒这种年纪的,对什么都感兴趣。

      这要是他自己家,也还没啥,可万一把秦砚家弄乱了,一时半会收拾不完是一回事,就怕秦砚回来,问她为什么没有看着方之恒。

      “我真做过菜。”方之恒显得很无奈,因为第一次尝试天然气这些东西,他特意挑了以前做得最多的鸡,就算做坏了,一样能抢救回来,可李阿姨就是不让他进厨房。

      “哎呦,我知道,但您一来就干这些这些脏活累活,秦先生要怎么想?”李阿姨嘴皮子都要说破了,“等下次有机会,再让您试试?”

      “我又不跟他说……”方之恒嘟囔着,又退而求其次道,“那我在旁边看看行吗?还能帮忙洗点菜。”

      脑海里没有跟厨房有关的记忆,正好也可以学习一下,不然下次自己动手时,对这些自动化设备表现得太生疏也不好。

      李阿姨有些无奈,客厅里那么大的电视机,书房里秦先生还特意备下了一个娱乐本,就是为了给这个小少爷消磨时间,谁能知道他一来满脑子都想着做菜呢?

      不过,难得家里有人,也不像秦先生一样看起来那么严肃,一起在厨房里忙活着,李阿姨也就打开了话匣子:“说起做饭,前段时间方老爷子打电话过来问候秦先生,先生不在家,是我接的电话,让我盯着点先生按时吃饭。我一个保姆,哪有那么大能耐?小少爷您要是跟先生聊得来,也可以劝一劝,我在这里也干了一些年了,看到先生就跟看见我小儿子一样,不吃饭我也心疼啊。”

      秦砚不回家吃饭,饮食也不规律,听李阿姨这话,他的胃也许还有点毛病。

      方之恒将这几点一一记下,眉毛一扬,又笑起来:“阿姨你就把他当小儿子看呀,骂他呀,问他为什么不好好吃饭!”

      “那我哪里敢?”李阿姨连连摇头,“先生还不怪我多管闲事?”

      方之恒又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他这个小叔叔,就跟他之前一样,无父无母。不过他当时还有师父管教他,倒也没觉得有什么,可就算是这样,他也常常会想起自己的父母,也不知道他们是谁,为什么遗弃他,又或者是早早的就不在了,每当这个时候,就格外失落。

      可是秦砚呢,孑然一人,就算背后有方家,可方家一大家子人,逢年过去看见他们的团圆,反而会更孤独吧。

      .

      秦砚倒是没觉得自己有多孤独。
      跟在寺里玩泥巴长大的方之恒不一样,他从小在学校里就是天之骄子,追随者万千,毕业后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在商界混得风生水起,越来越多的文件等待他签署,还有各种各样的会议需要他参加,他每天忙得不可开交,一点伤春悲秋的功夫都没有。

      如果不是方老爷子坚持,他都想直接住在办公室的小隔间里,连买房的钱都省了一大笔。

      不是说他没钱,他只是觉得没必要,每天来回奔波,只会让自己更累。

      因此回到家,看见亮着灯的屋子,秦砚倒还有些不习惯。等到开了锁,还没进玄关,就听见客厅里电视热闹的声音。
      往日里空空荡荡的屋子突然就有了生气,秦砚心中突然就涌上一阵暖意。

      想起那天晚上自己在酒吧门口救下的小子,倚着车窗,面颊的酒窝打着旋儿,笑得就像偷了腥的小狐狸的样子,明明应该觉得这孩子好惹是非,可自己竟意外地感觉心情还不错。

      桌上还摆着没吃完的零食,二十出头的大男孩穿着顶着个光溜溜的脑袋,穿着卡通睡衣,四仰八叉地仰坐在沙发上,歪着脑袋合着眼,看起来像是睡着了,一副主人家的样子。

      像是听见关门声,沙发上的人迷迷瞪瞪揉了揉眼睛,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眼角沁出来一点儿泪花。

      方之恒就这样和秦砚双目相对,脚丫子还在一摆一摆的,顿时心头一跳,赶紧站起身来:“小叔叔好,我是方之恒。”

      他脑海中完全没有对秦砚的记忆,只觉得这个男人大夏天穿着西装看着都热,可偏偏又冷着一张脸,叫方之恒手足无措起来,直埋怨自己明明前一天睡了那么久,怎么这会儿看个电视都能看困了,一副邋遢样子,一定没给秦砚留下好印象。

      他还准备跟秦砚搞好关系,叫秦砚罩着他的。

      秦砚艰难地把目光从方之恒光亮的大脑门上挪开,有点怀疑他和那天晚上穿着破洞裤的人是不是同一个,只能先顺着方之恒的话接了下来:“你好,小恒,欢迎来家里做客,我平时工作忙,回来得比较晚,你不用等我,困了的话可以回床上睡。”

      秦砚的态度实在是过于正式,就差伸手出来说一声“合作愉快”。

      这边秦砚在思考方之恒的头发问题,方之恒也越看越觉得这人有点眼熟,脑海里闪过豪车车主冷峻的下巴,心头一跳:“你是,你是那天那个玛莎拉蒂。”

      秦砚点点头。

      “哈哈,真巧啊。”方之恒尴尬地笑了两声,完了,这下第一印象更差了。

      不等秦砚对他那天晚上的行为作出评价,方之恒一拍脑袋想起还凉在餐桌上的蜂蜜莲藕粥,赶紧小跑去端了出来:“小叔叔,我听说你胃不太好,帮你熬了点粥,已经不烫了。你晚上吃的什么?还能喝得下吗?”
      幸好早有预料熬了粥,不然真没办法挽救形象了。

      他捧着碗,一副眼巴巴的样子,像极了要讨主人欢喜的小狗。

      原本还有问题的秦砚见他这样,也知趣地不再追问,顺手接过那碗粥,在沙发旁坐下,待碗端至嘴边,才察觉到不对劲。
      “你熬的粥?没人帮你做饭吗?”

      方之恒赶紧澄清道:“没有,我想下厨来着,阿姨非不让,这是等阿姨走后我才弄的,幸好你回来得迟,不然我熬粥也要一段时间。”
      想起前世自己是不会做饭的,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其实特别喜欢做饭,但我爸不让我进厨房,我私下练了好几次了,你放心,肯定能喝。”

      熬都熬了,还能怎么办呢?秦砚有些无奈,端起碗,仔细尝了尝。

      他不挑食,因此原本以为只要能入口他就装作好喝的样子,满足小侄子的虚荣心。可没想到方之恒倒还真没吹牛,莲藕被切成小块,熬得很烂,咬到只觉得绵软微糯的,加了蜂蜜却并不甜腻,粥虽然不烫,但也不很凉,顺着喉咙流入胃里,驱散了被空调吹着稍有些汗湿的衣服带来的凉意,令吃惯了快餐的秦砚不由得眼前一亮。

      “怎么样怎么样?”大约是做饭的人都渴望得到认可,秦砚专心喝粥,方之恒专心看他,等到最后一口终于喝完,才忍不住开口询问,还带着点小得意,“我手艺还不错吧?”

      秦砚看他那样子实在是可爱,差点伸手想揉揉他的脑袋,瞟到方之恒那光溜溜的大白鸡蛋似的脑门,又按下了蠢蠢欲动的手:“二哥不让你下厨,真是耽误了你。”

      方之恒眼睛亮晶晶的,一笑又露出颊边浅浅的酒窝:“那当然。”
      停了一下,又故作生气地收敛了笑意:“小叔叔,我爷爷让你按时吃饭,别老点外卖,可我听阿姨说,你总是不回家吃饭。”

      被小辈揪着毛病,秦砚有些尴尬:“也不是都吃外卖,只是工作比较忙,没时间……”

      “那这样好了!”不等秦砚解释完全,方之恒双手一合,“既然我吃你的住你的,还要借用你家厨房,那我以后做饭给你吃怎么样?我做的饭菜,小叔叔总要每天回家,给我点面子吧?”

      秦砚总觉得这个侄子和那天晚上自己见到的样子相比有些过于热情,想要推脱又找不到合适的借口,只好点头应道:“你在家里,我肯定是要回来的。”

      方之恒又开心起来,乐颠颠地去收拾桌子。
      一边收拾,还不忘找话题:“小叔叔,你今年多大呀?”

      “三十一了。”秦砚今年三十一,刚好比方之恒大了十岁,但方之恒是方家最小的那一位。

      方家好几口人,孙子辈里除了方之恒,大哥方之航今年都二十七了,儿子辈里最小的,也就是方司北,恰好四十整。

      要方之恒说,为什么爷爷要认秦砚当儿子,而不是孙子呢?

      他这么想着,也这么问了,嘟嘟囔囔地还有些不服气:“我叫你小叔叔倒也无所谓,我哥多吃亏啊。”

      秦砚倒是没想那么多,看方之恒一副替哥哥抱不平的样子,宽容地笑了笑:“不过就是称呼而已,你要是不想叫叔叔,私底下叫哥也行。”

      “诶,秦哥!”方之恒顺着杆子往上爬,脆生生地叫了一声,生怕秦砚后悔。

      灯光照耀下,秦砚总觉得他那一口大白牙比脑门还闪亮。

      秦砚有些恍神,当他还是学生的时候,因为寄人篱下而一直奋发图强,没未花心思在同学关系上,等他事业有成了,身边人又以利益居多。已经好久没人跟他这么亲近过了。

      方之恒善于察言观色,几乎是瞬间就发现了秦砚的松动,心里不由一喜,看来老一套的撒娇卖萌依然有用,这个商界大佬,也没有想象中的难接近嘛。

      不过才过不到一周,说好要按时回家吃饭的秦砚就被工作安排打了脸,早上下楼时步履匆匆,拿起方之恒替他准备的早餐就往外走:“我今天有会要开,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

      方之恒眼睛一亮,追到玄关处:“真的吗!那我中午去给你送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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