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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乐坛瘾君子 ...

  •   秦砚只不过是在恰好经过这段路时来了一个较为紧急的工作电话,停下来传达了简单的工作指令,眼神一瞟就发现路边两个人在拉拉扯扯说些什么。
      其中那个被不知道哪里来的水弄了一身的小孩儿长得格外眼熟,惹得他忍不住多打量了几眼。

      没想到自己眼神都还没收回,那人就冲着自己的车走过来了,尽管知道玻璃上贴着单向透视膜,他还是有些心虚地撇开了目光。要不是他确实想再仔细看看那孩子的长相,他几乎都要错过车窗底被手指划出来的“SOS”。

      “你叫什么名字?要去哪?”秦砚嗓音偏低而有磁性,在封闭的车内响起,听起来格外性感。
      他对这个人抱有不知从何而来的奇异好感,光是看见他笑,心头就像有羽毛挠动。

      方之恒对陌生人不感兴趣,但毕竟经过一世被陷害,警惕意识提高了许多,听到这人回避了问话,反而问起自己的姓名和地址,脸上的笑容也收敛了:“你就在这停吧,我自己回去就行了,谢谢啊。”

      他的声音清亮,就好像上好的青花瓷器,秦砚耳朵微动,没忍住又用余光偷偷看了一眼旁边,见到方之恒脸上的酒窝已然消失,颇有些遗憾,只好慢慢降低了车速:“我叫秦砚。”

      他说出自己的名字,企图从对方那得到回应。

      让秦砚失望的是,方之恒听到自己名字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只是胡乱一点头,摸遍全身拿出全部的现金递给他:“知道啦,今天晚上谢谢你。这些钱应该够了吧?”然后打开车门跳了下去,迅速消失在了人流之中。

      没想到自己好心帮忙,竟然真的被当成出租车司机,秦砚失笑,将副驾驶上散落的零钱拾起,却摸到一张大概是被人趁乱塞进去的纸条,写着“之恒,你今晚真性感”,后面还接着一串电话号码。

      之恒?想起前两天接到的电话,秦砚眼底的笑意渐渐褪去,方之恒?他就是方之恒?

      .

      夏季即使是夜晚也十分燥热,身上的水分早就蒸发了,只是头发还乱糟糟的,让方之恒觉得不那么愉快。

      他在梵音寺的时候,一直很想真正剃度,只可惜师父不允。即使是这样,他也会自个儿想办法把头发推平,让自己在一群小沙弥中显得不那么突兀。

      方之恒原本是低着头踢着脚走路,这样一想,又有些好奇自己现在的样子,抬起头恰好看到前面商铺的玻璃外橱映着微光。

      玻璃反射出来的人影不够清晰,但已经足够让方之恒看清自己的样子。

      皮肤白皙,五官精致,和后世自己的长相有相似之处,却又是完全不同的气质。

      眼窝很深,瞳色也较浅,有几分混血的感觉,眼底有不均匀的青色,嘴唇干燥苍白,显然是长期作息不规律所带来的副作用。

      头发是时下较流行的花美男发型,为了彰显自己已经融入了夏奕和的朋友圈子,方之恒特意将自己纯黑的直发烫染成了酒红色微卷,衬得本就只有巴掌大的脸颊更瘦更小,十分精致可爱。只可惜现在被淋了水,看起来就像落了水的公鸡,狼狈不堪。

      至于身上,白色斜边T恤和破洞牛仔裤,露着一小截白嫩的腰腹,也能透过破洞看见自己腿部的肌肉线条。

      方之恒“啧”了一声,实在是欣赏不来自己以前的审美。

      胃又隐隐抽痛起来,方之恒撇撇嘴,用手按了按,有想吐的冲动。

      他重生回来之前不知道夏奕和灌了自己多少酒,虽然现在没有醉意,胃里却空落落的着实有些难受。

      今天好像是有一场音乐会,他回忆起前世的记忆,他被夏奕和带回家,然后沉沉睡去,针头推入时才隐隐察觉到不对劲,严重的排异反应让他恶心想吐,清醒后他一方面觉得夏奕和不会害自己,一方面又忐忑不安,赶紧早早找了借口回家。

      前两次他因为赴约后精神恍惚,已经找过了私人医生,并没有找出血液中的有害物质,只是显示酒精过量。方司北看他不舒服,也只是稍微询问了一下情况,在得知无碍后也没有再管他。

      这一次他太难受了,连找医生的劲头都提不起。

      脆弱又无助的方之恒在这种时候尤其渴望父亲的关注,可家里空空荡荡,整整一夜,去看音乐会的两个人始终没回来,接近第二天破晓时分,才听见他们兴奋地讨论声,对于这个儿子的现状,他们从不过问。

      都快要成年了,早就该自己照顾自己了。

      话是这么说,即使是还在幼儿园,小学,方之恒也极少和这两人亲近。

      不是说他爹对他不好,相反,方司北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他追求自由,清隽优雅,待人更是宽厚温和,就连在儿子面前也是如此。

      在他将方之恒接回身边后,他关心方之恒,并且偶尔也会教育方之恒,他尽了做父亲的责任,就像一个被编了父亲代码的机器人一样,恪尽职守,可以说是一丝过错也无,可从不会过多关注方之恒,他不懂青春期的儿子究竟在想些什么,也不会将心比心体会方之恒的内心情绪的变化,任凭方之恒做自己想做的事,绝不干涉过问。

      至于周采菁——谁又能对一个继母多加要求呢。

      倒不如趁着还有门店未关,先把头发剃了。

      .

      剃了个大光头,方之恒是爽了,把第二天一早回家的二人吓了一跳。
      不过方司北也没多想:“剃了也好,你小叔叔也是在部队待过的,不太习惯你们小年轻的东西,你剃个光头,他反而高兴。”

      “小叔叔?”方之恒有些奇怪,像是不明白自己理个光头跟那一年到头见不了一次面的小叔叔有什么关系,他甚至连小叔叔的名字都想不起来。

      方司北口中的小叔叔是方家老爷子战友的儿子,他的父亲曾经为救方老爷子牺牲战场,后来他就被方家老爷子养在身边,认了干儿子。
      尽管如此,他与方家其他人的联系实在不多,也就过年时偶尔露个面。

      被儿子用疑惑又澄澈的目光盯着,方司北有些尴尬:“你周阿姨要去巴黎比赛,我就想再一起去维也纳看看表演……你去你小叔叔家住段日子怎么样?”

      方之恒心里有数。前世也是这样,自己受了夏奕和的鼓动,拒绝了父亲的提议,搬去了夏奕和家里。
      既然这一世要改变,就从这里开始吧!

      方之恒眼睛一弯:“好,爸你和阿姨好好玩,我不会给小叔叔添麻烦的。”

      要知道,他虽然不记得小叔叔的名字和样子,但是从方老爷子那听过这位小叔叔的事迹。听说是一路跳级,在校期间拿奖拿到手软,毕业就创建公司,独自打拼,现在已然成为商业大亨的优秀的别人家的孩子。
      以他如今的身家地位,即使是在国际贸易中,都有相当大的话语权。

      既然自己现在被人惦记着,这位颇有手段和能力的小叔叔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送上门来的金大腿,当然要好好抱紧了!

      “啊,对了。”方之恒在上楼之间又回过头问了一句,“小叔叔叫什么名字?”

      方司北一副无奈的样子:“他叫秦砚,他爸是……”

      “知道啦,知道啦。”方之恒随口应下,打着哈欠上楼准备收拾东西。

      秦砚呀。

      ……咦?这个名字,是不是最近在哪听人提起过?

  • 作者有话要说:  小芳:我最近没看财经新闻呀,谁会没事跟我提秦砚呀?
    秦总:……小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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