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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梦里梦外 ...

  •   我对阿哲原本是不大感冒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和李欢坐在靠前的位置看着周围黑压压的人群,听着他们欢快地狂乱叫喊的声音,我也被感染了,全身的细胞也跟着那些人一样兴奋和活跃起来。

      那天天气不大好,中途还下了雨。不大不小的雨点散落下来,火热的场面却是没有一点减退的意思。场子里一次性雨衣卖得异常火暴,一两下就断货了,还得等下一批。我怕李欢身子弱受不起这凉凉的雨,花了好大力气才终于买到两套雨衣。当我兴奋地拽着雨衣迅速挤回原座位时,看见李欢闭了眼睛一动不动地躺在座位上,我当时就有种不好的感觉。伸手轻轻推了她几下,见她没反应,我的心立马悬上来了。

      “李欢,李欢,你怎么了?”我一边喊一边想,李欢,你可千万不要出什么事啊!在我大概焦急地一连喊了5次“李欢你怎么了”的时候,李欢终于醒了。

      你把我吓死了,我又惊又喜地说。

      怎么了,我很吓人吗?说到这里,李欢像意识到什么似的,说,哦!你以为我,啊?呵呵,恩?477了,是不是?

      啊?没有的事,没有的事,我只是以为你晕过去了,晕了,这样子,看这雨下的,啊?赶紧穿上雨衣,我一边说一边递给她雨衣。她随手把我刚才披在她身上的我的黑色外套拿下来却没有要给我的意思,她说,不好意思,刚才掉到地上弄脏了,我拿回去给你洗洗。我说,没关系的,我叔叔是开干洗店的,我拿回去五分钟就能搞定。我想,怎么着也不能让一个病人为我洗衣服,于是也没等李欢回应就从她手里拿回了外套。李欢还想说什么,这时候,突然响起了集体大合唱的声音。

      “是否对你承诺了太多,还是我原本爱得就不够。”是整个体育场的观众跟着阿哲一块唱起了歌。李欢也跟着唱了,我也想跟着唱可又不知道歌词,只好在那一个劲地拍巴掌。演唱会快结束的时候,我想亲自为李欢要一张阿哲的亲笔签名照什么的,结果因为在后台等待阿哲签名的人太多,还没轮到我,阿哲就被娱乐媒体的车接走了。没能如愿,我好不甘心。在散去的人群中找了好久才找到一个拥有阿哲签名照的小学生。我想小学生挺单纯的,好讲价。他真的爽快地伸出五个手指。

      五块!我一边笑着说一边掏钱。

      五块?五块我才不卖呢!小男孩说。

      好,好啊,你个小商业精,挺像我小时候的,啊?五十就五十,我一边掏钱一边想,现在这社会连小屁孩都这么“心狠手辣”,想这的时候我的脸上还挂着我最擅长的笑。

      谁说五十了,我又不缺那几个小钱,在我心里,这可是无价的,没五百我是不卖的,小男孩说。

      我惊异地盯着小男孩,差点把眼珠子掉了下来。我的手不自觉地就抬了起来,本想在那小子的后脑勺上挥上一巴掌,后来还是忍住了,我用左手拍了自己的右手,说,你狮子大开口啊?五百!没想到那小学生转身就走。

      一百,不卖拉倒,我说完正准备转身,这小孩子太叫人失望了,他可是我们国家的未来啊!

      好了,便宜你了,本来是要给我女朋友的,看来只好等下一次了,小男孩说完递给我阿哲的签名照。我递给小男孩钱,看着他跑着离开,良久,我还在想,现在这孩子是怎么了,个头越来越小,成熟得却越来越早,气!

      回去的时候,李欢睡得正熟。我不想吵醒她,偷偷把签名照放进李欢的背包里,然后坐在体育馆看一个又一个的人慢慢消失掉,我和李欢成了最后的了。不久,有阿姨过来打扫场地,我想我和李欢也该回去了。

      我不清楚为什么老天总喜欢给我那么多的意外,当我回过头时,是的,我只叫了一声。我说李欢,然后就看到从她嘴角流出的血,红色的,在我心里狠狠地敲击了一下,我听到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

      “嘭!”是脚踢门的声音。我抬头一瞧,是阿达。

      “干嘛呀你,使那么大劲儿,就怕别人醒不了是不是?”我从床上跳起来,盯着阿达老大不舒服,指着他的脚继续说:“这耐克不是前天才买的吗?嫌太结实了是不是?”

      “哼哼哼。”阿达冷笑三声,“假的。”他说。

      “假的,假的就更不能踢了,坏的更厉害,你小子不是总叫穷吗?还不省着点儿。”我说完拿了水杯走到饮水机旁打了一杯水,狂饮了一口,“迟不回,早不回,扰人清梦。”我说。

      “什么?”阿达问。

      “没什么?”我说,“没劲!”我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把阿达压缩成侏儒,然后用手提了他的脚,让他头朝地,使劲儿地抖他几抖,那才解“恨”。

      我一起身,发现阿达正在用新买的酒精锅煮面条加鸡蛋,香气漂满整个寝室。

      “我说李济达,烧酒精很危险的。”我想起我寝管会干事的身份来。

      “别叫别叫,煮了你的,一会儿就好!”阿达一边说一边看锅下的火势。

      “我不是要吃你面,我是说真的,万一酒精溅到脸上烧着了,你这张脸可就完了,酒精这玩意——”

      “得!哥哥,你不是吧,寝管会把你洗脑了!怎么跟他们似的这也不行那也不许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怎么不让你活了,我这可是为你好!要煮面条,电饭煲就挺好嘛!酒精这东西在寝室用隐患太多了,前年师大——”

      “打住,我明儿买一电饭煲还不行吗?不过这一顿我是非用不可了,就快熟了!”

      “快熟了,那我拿碗去。”

      “要吃可以,不过有前提条件。”

      “什么?”

      “洗碗!”

      “靠!能不能换别的。”

      “那就洗衣服。”

      “真奸商啊!”

      第二天,和爽爽见面,她兴奋地告诉我中文系要搞明日之星练讲比赛,她参加了,准备讲朱自清的《背影》。我说,那我得去看看,一睹中文系风采。接下来的几天里,除了吃饭,我基本见不到爽爽,她和她们班七名参赛选手无日无夜地排练去了。我开始还不理解,说,不过是一小小的练讲比赛而已至于吗?爽爽眨巴眨巴眼睛,挺不可思议似地说,买锅的(MyGod),那可是两千多的三星啦!不比你那八百块的诺基亚?为它,你都肯又上KTV撒钱又到录音室“甩汗”的,我这不过是多练练嘴皮子,虽不一定能拿到大奖,要是不努力争取,用肖微的话说,那就是太对不起上帝了。

      提到肖微,我的眼神不由得一闪,肖微?我说。

      是啊!爽爽盯着我,脸上浮现出诡异的笑。你不会不记得了吧?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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