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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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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想象,你也许永远都不知道阿达有多笨。听说安阳把他甩了,也因为他太笨。后来,他投靠了我,我可怜他孤家寡人一个,暂且把他收归门下,取法号为小顺。此名来源于《功夫足球》,看过此片的人就应该知道,里面的男一号叫唐小顺,是个弱智。可惜阿达光有人家的脑袋,没有人家的相貌,要不然凭他一八零的身高,不比张卫健混的强,至少大学这几年,在学院混个风风光光是没有问题的。
“喂!李济达,给我到农行那里买个红薯回来啊!”
“好!”
“别忘了啊!”
“知道了!”
十几分钟后。
“李济达,让你带的红薯呢?”
“啊?什么时候让我带了?”
“我靠!”
“李济达!呆会儿帮我打瓶开水哈!我去寝管会办点事,没空打水!”
“好,你就放心去吧!”
“那可千万别忘了啊?”
“知道了!”
几十分钟后。
“啊!啊!啊!哥们儿,对不起,我忘了帮你打水了!”
“我晕!”
你瞧,这就是李济达。
阿达虽然笨了点,有一志趣却与我相当,那就是爱看电视剧。数一数,他喜欢的美女帅哥一大筐,都是电视剧里面的。不过,阿达总能由内到外,只要是喜欢的,不管剧里剧外,他都热爱。而且,热爱的程度不会因为人数的增多和时间的延长而改变。我呢?虽也和阿达一样,看过好看的电视剧后喜欢的帅哥美女一大帮,不过,通常是有了新的忘了旧的。这样一“有”一忘,所以,到现在喜欢的美女也只有刘亦菲一个,帅哥也只有吴彦祖一个。他们都说我花心,跟《天龙八部》里面的段王爷似的,我觉得我挺冤的,至始至终,我都只喜欢一个人,怎么能和段王爷相提并论?倒是阿达,他能同时喜欢那么多的明星,要我,办不到,他才是如假包换的段王爷。
和爽爽认识了两个周,决定就在这个星期六请她寝室的MM撮一顿。听爽爽讲,她们寝室的都是美女。几个“老男人”一听,死活要跟着我去。我招架不住,又怕他们去了把人家MM吓着,所以,我狂吸了一口气之后,数了数钱包里的钱,承诺星期天请他们去小吃一顿。不过,“宴会”的时候,我还是把阿达带了去。因为之前,我常和爽爽提起这个笨蛋,所以爽爽很想见他一面。
一箱啤酒是阿达帮我扛到“宴会”地点的。阿达说不花钱白吃我的,他过意不去。他这人就这样,谁他都不欠。可事实上,他总无意中欠了人家的,因为记忆不好,没少和身边的人犯口角。事后回想起来,又千方百计地填补过失,和安阳就是这样。要是安阳找他借了什么东西还了他,而他偏偏又找不到想不起来了就死说安阳没还他,非要等到安阳把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还东西时对他说了些什么统统陈述一遍,他才会回忆起来。但安阳并不是每次都能记得那样详细,所以,经常和阿达在卫生间或是吃饭的时候练练嘴巴功夫,为一点小事情喋喋不休。安阳这人最受不了冤枉,虽然和阿达有了大半学期的交情,可到最后还是不得不把阿达给甩了。听阿达说是安阳把他给甩了。不过,事实上,安阳只是对阿达持续了一段时间的冷战。事后谁又都不肯让步,他们也就从形式上分了。
我和阿达还好,我脸皮厚,不怕他冤枉,反正事后他多半也能想起一些来。而且,我和安阳不同,阿达若是死说我错,那我就承认喏,反正就是再怎么“错”,只要肯认“错”,阿达100%原谅我,一点也不因错记“仇”。有时候,阿达回忆起来了,知道我受委屈了,我能因此蹭上一顿美味鸡或是鱼什么的。
初次和爽爽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姐妹们碰面,我当然要装得既绅士又内敛。该笑的时候笑,该倒酒的时候倒酒,该添点菜的时候叫服务员添菜,该给爽爽夹菜的时候夹菜,该为爽爽干杯的时候干杯。那天,连同爽爽的,我一共喝了六十杯。我说不能让爽爽喝多了,结果自己却喝的醉熏熏的。说实在的,做男人不容易。她们在饭桌上一个一个地敬我,然后我又一个一个的回敬。她们一个人喝一杯,我一个人就得喝十八杯,而且为了涂吉利,每一杯都被斟的满满的。我还要一边敬酒一边费尽脑汁地记她们的名字,中文系的学生名字也都怪怪的,不好记。事后还要让爽爽一个一个地给我讲解她们名字的涵义,加深记忆,以便下次再见到时能先叫出她们的名字而不至于说我是一个礼貌不佳整体形象打折扣配爽爽需要再考虑考虑的人。不仅如此,她们还在私底下盘问爽爽我的出生时间,出生地点,家中有钱否。听说,最重要的是有钱否。还好,上天对我不薄,每一样都勉强达标。不过,在饭桌上一杯一杯毫不犹豫地回敬她们时,我还是感到了一丝悲凉,做男人不容易呀,我硬是一口气喝了一十八杯。完了,歇一歇,又继续。
和爽爽正式确立关系后,我明显感到周围人对我的羡慕和嫉妒。当然了,中文系系花,谁见了不爱。而且,以前安阳还暗恋过她。安阳可谓是伯乐,他是我们寝室最先发现爽爽的一个。有史可考的,安阳对爽爽的暗恋长达三个月之久,也许还不止这个数,谁知他这小子现在是不是还暗恋着人家。他虽口头说没有,如今口是心非的人多了去了,谁知道是真是假。不过,不管那么多了,重要的是,爽爽如今是我索永康的了。
安阳组建的以歌唱爱好者为主的流星歌社又开始招新了。自从和安阳展开冷战后,阿达在流星社处境尴尬,安阳很少安排他事做了,阿达在流星歌社的日子不是看报纸就是发呆。我建议阿达干脆退出流星歌社,说,要是喜欢唱歌,我可以和他组建一个“达康”二人乐队,我会弹,他会写词谱曲,最重要的是我们都能吆喝,能单干就单干,没必要硬杵在安阳那儿左右不是。阿达不知道是不是受了我的话的影响,之后就没见他去过流星歌社了。不过,组建达康乐队的事,他没回复我,我也没再提起过。直到一个月后,阿达突然拿着他新写的歌到学生会找我,我开始以为他肯定又从哪个报社或是杂志捞了一笔,特来邀“佳人”共享。等到他在我面前亮出小纸条,纸条上写着呆头呆脑,然后左下一点的地方写着“词:柯达(李济达的笔名)曲:柯达。”我才明白,不是钱来了,是歌来了,是阿达来了。
阿达在我面前小声地唱了一遍,说实话,开头还行,越到后来越普通。不过,没进过艺术院校,也没在艺术系串过门,能把歌写成这样,阿达已经够资格接受我的大拇指荣誉了。我也没太虚伪,马上又建议阿达,说,如果能把后面再改一改,一定会轰动整个校园。其实,轰不轰动校园,我不知道,但是这样一说,阿达肯定会尽全力改进这首歌。事实上,阿达当场就表示他有信心把歌改得更好。而后,阿达终于再次提到达康乐队的事。就这样,下午五点的时候,由柯达、索永康二人组成的达康乐队正式成立,初步发展目标定在校园内。
和爽爽相处了一个月,身边的老男人们几乎每天都要问今天到哪个部位了,有没有吃水等等。对天发誓,我只牵过人家的小手,仅此而已,没想到我的肺腑之言竟遭来一群老男人的唾弃,我真懒得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