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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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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亲
1
“老爸要结婚。”我说。
“关我什么事?”老妈说,“难道要我买床上五件套去贺喜?”
母后大人正小心翼翼的将蛤俐冬瓜汤盛到青瓷大碗中,略调整造型,打灯,拍照。皱了皱眉头,去厨房捏了根香菜,寻找更好的角度,咔嚓。然后满意地叹了口气:“囡囡,吃饭了。”
老妈拥有日浏览量超过四位数的博客,专写吃喝玩乐家居摆设,照我说可取名为主妇实用指南。但黎女士婚姻状况系离异,唯一的女儿我跟老爸。
老爸比较有钱。
我曾问过老妈:“为什么不让我跟你?”
老妈说:“我怕你爸拖拉抚养费。”
“你不怕后妈虐待我?”
“你虐待她们还差不多。”又说,“你可以随时来看我。”
“你不怕我变坏?”
“不怕。”老妈说,“都说三岁决定一生,老妈我在三岁前给你打的基础雄厚。”
何止三岁,十岁前我都无忧无虑。
而后情况急转直下,老爸外遇,那个女孩给老妈打电话,尽管老爸极尽忏悔之能事,老妈决定离婚。
彼时我心里充满怨怼。
育儿书上说给孩子最好的礼物是和睦的家。
但母后大人说她不能容忍背叛,貌合神离不如离,不要虚假繁荣。
老爸并没有和那个女孩结婚。
又十年过去了。
几度我以为他们也许会复合。
但现在老爸要结婚。
对方是某位只比我大八岁的女人。和母后大人出门的时候有人恭维我们象姊妹花,将来和后妈出门人家会以为老爸领一对双胞胎。
“男人结婚的理想对象永远是20-30岁的女人。”这是老妈的结论。
“我听说有做女儿的在老爸婚礼上给新郎耳光。”我说。
“这样做对你有什么好处?”老妈反问。
“给你出气啊。”我说。
“你不会那么做的。”老妈断定,“做个乖女儿吧,他做老公不合格,做老爸算不错的。”
嗯,我的生活由老妈安排,由老爸出钱。
要求真低。
“小时候他也给你喂过饭擦过屁股,带你去公园玩让你骑在脖子上,生病的时候守过整夜,做人不能没有良心。”
“但他毁了我对男人的信心。”我抱怨,“你叫我怎么敢恋爱结婚。”
老妈眼睛焕发神采:“怎么,你爱上了什么人?同学还是老师?”
2
我无的放矢,真的只是抱怨一下而已。
虽然老妈说我“不要找借口你已经成年自己的人生要自己负责自己的幸福要自己把握”但我依旧觉得现成的借口不用白不用。
老爸可以在出轨的时候怪社会太乱诱惑太多,我为什么不可以。
老爸同我通告婚事的时候窥我的面色,我很平静的说:“喔。”
他问我:“你要不要做件礼服?”
我说:“我做花童太老吧?别人会分不出谁是新娘。”
他很尴尬。
我安慰他:“成功人士都这样。杨振宁说某人是上帝给他最好的礼物。”
“囡囡,你已念大学,爸爸很孤单。”
“不必找理由。”我说,“你觉得好就行。你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我会替你高兴的。”
老爸很感动。
我添一句,“将来我若嫁个大十几二十岁的你想必也不会反对。其实也挺好,这样你们翁婿比较有共同语言,和你的岳父岳母也可凑一桌麻将。”
在他发火之前我逃出家门。
老妈听说过程思索我这般毒舌象谁?
其实所有的二十岁女孩都刻薄。青春是最残酷的武器。
黎女士做财务工作,一生严谨:工作一丝不苟,家里一尘不染,私生活一贫如洗。
我问她:“你为何不再婚?”
她问我:“和谁?”
我问她:“难道没有人追你?”
她说:“有,皆是已婚男士妄图脚踏两条船。”
连岳说架挺机关枪在外滩扫射一礼拜都不会误杀一个好男人。
黎女士解释略有不同:“只是市场上没有而已。好男人都被收入家庭,若等其二度进入市场,需离婚丧偶。离婚的好男人少,丧偶?男人的平均寿命少于女人。”
“那你岂不是希望渺茫?”
黎女士说:“我从未抱过希望。”
又说:“你记住恋爱要趁早。”
父母大人是大学同学。从相识到离婚20年。人生最美好的年华他们在一起,可惜除了最美好的年华,人生尚有冗长沉闷的余年。
当然我知道有幼儿园同学一路走来生儿育女白头偕老。
不怎么敢相信自己有这种幸运。
3
我中学时有过短暂恋爱史。
开始很简单,他问我:“为什么不开心?”
我直接回答他:“爸妈离婚。”
那时候我把所有的问题都归于爸妈离婚。考试成绩不好怪爸妈离婚,感冒发烧怪爸妈离婚,甚至来例假肚子疼也怪爸妈离婚。
我总在设想:如果那件事没有发生,我的生活会怎样?
呵,那时候我多么天真。
但他叹口气说:“我的烦恼是爸妈为什么不离婚。”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在讽刺我?”
他说:“他们一直吵一直吵,后来我说你们为什么不离婚,结果两个人一起扑上来打我。”
他给我看伤痕。胳膊上小腿上,青一块紫一块。
我震惊,说:“你可以去告他们!”
他说不会那么做。
我才知道自己处境并不算太坏。双亲均对我心怀愧疚,任我予取予求。
我们相拥取暖,如两只流浪犬。
他的身上有好闻的味道,后来他说是透明皂和阳光。
彼时我用老爸买的CK ONE。老爸很懂得照顾女人,有赖多年来老妈对他的培养。也许就是这一点体贴招蜂惹蝶。
功课甚重,我们没机会做太多出格的事。
我们都是好学生,因为我们知道只有学的好才能考得好,只有考得好才能上大学,才能离开家。
我们俩有一个秘密的笔记本。单号放在我这里,双号放在他那里。
不是情书。我们合写一本科幻小说,我写,他配图。
他画画的很好,小的时候认真地学过。据说是因为父亲是建筑师,希望他子承父业。
无论我在小说里写什么古怪东西,他都能画出来。
人物刚刚出场,情节尚未展开,我们就分别了。
因为祖母来探亲,看到他的伤痕,把他带回老家抚养。我替他高兴。他说放不下我,我们在楼梯间亲吻。
自那天痛哭拥抱告别后从没再聚。
4
我问老妈:“你希望我找个什么样的人?”
老妈很老实的说:“不知道。”
我说:“为什么你不像其他人的妈妈一样为我作好人生规划?”
老妈说:“我的人生还不知道怎么规划。”
我气得想上天涯发贴,起名做“爸妈说过什么让你很囧的话”,后来发现早已有类似热贴。
网络的好处是无论你觉得自己有多倒霉,总有比你更倒霉的。反之亦然。总之让你明白你只是这个世界中再普通不过的一员,这个世界上有一百万个另一个自己。
与网友讨论这个问题,她们管年轻男人叫小猎犬,管老爸那样的叫糖爹。
我亲爹已经够糖了,我不需要另一个爹。(但是不知道他再娶后会不会还那么糖,也许他会再养一个儿子,据说现在养儿开销甚巨,不比养我时经济)
我想养只藏獒,又怕驾驭不了他。
另有网友说:“我的道德尺度最宽松,男人丑,没问题,看看就习惯了,审美也有疲劳的时候,穷也没问题,只要不是傻子,勤快点,这个社会都有饭吃,有老婆没问题,离婚就好,离婚后老婆纠缠不清也没问题,丫总有一天闹累的,只要前夫坚持不能摇摆不定……但是有一个问题最关键,他对你好不好?”
老妈说我不用想那么多,如果遇到了合适的人,我的心会告诉我。除了离婚二字,字典中尚有“两情相悦”“情投意合”等等。
我反问她与老爸之前有无这等好日子?
她说有。
所以我说:“那又如何?”
她说:“不败的只有塑料花。我承认婚姻失败,但不承认完全没有得到幸福。”
我把话筒递到她嘴边:“那么黎女士,请问你回首往事的时候心情是什么?有没有彷徨失落?躲在角落里偷偷哭泣?”
黎女士平静地说:“只是往事而已。你COS某人也就罢了让你老娘扮璩美凤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我囧。
需放狗才能搜出来龙去脉。
黎女士紧跟时代潮流,公司里的女职员从二十岁到五十岁都把她当闺蜜,个个与她有共同语言。
她同我说:“最要紧是懂得倾听。”
是。老爸从未说过“我老婆不了解我”这类话,他有次在卡拉Ok中唱错词:“是你给我自由过了火。”
个中尺度,真难拿捏。
5
与亲爹后妈吃饭.
他们已经领了结婚证.老爸说无论如何在行婚礼前需要介绍我们认识.
她并没有长红眼睛绿鼻子四个毛蹄子.也就是干干净净普普通通的一个人,比实际年龄要老相一点,也许是穿着的原因,是为了和老爸看起来更般配.
有30岁的女人还穿背带裤比剪刀手嘟着嘴拍大头贴.
我松了一口气,还好她不是那种女人.
她某个地方有点象老妈.
我在心里暗自冷笑,老爸兜来转去找的都是同一类女人, 为何不肯和老妈好好过日子.
但后来是老妈不肯复合.
她说:“我能理解你爸,人到中年特别害怕衰老,渴望占有青春。”
我说:“那你为什么不肯原谅他?”
她说:“理解是一码事,原谅是另一码事。”
我不能理解她。但看她一个人过得也挺好,有张有弛,其乐融融。
相反老爸过的并不太好,远不如老妈在家时。
我默默地接过老妈的工作,学习之余安排家政,尚记得某次雷电交加断电后全屋皆黑我坐在沙发上大哭,给老妈电话才晓得需插卡充电。
彼时老爸在天上飞。
我怀疑老妈留我同老爸住亦有放心不下的意思。
但老妈只承认爱过他,并说会永远爱我。
现在老爸不需要我了。因为有她。
她面对我有些紧张,给我倒茶水,其实背后就站有服务生。
爸妈自小带我去高档餐厅吃饭,老妈说:为了不让你长大被男孩用两串羊肉串骗走。
替我想的那么远,却不能给我一个完整的家。
我对她亦很客气,二十岁了我!不能像三岁小孩一样,哭着说:你不是我妈!我有自己的妈!
老爸让我称呼她的名字。
之前仔细的考量过吧。让我叫她妈不可能,阿姨也难出口。索性学外国人。
老爸说起我成绩很好,会继续念下去。也许出国读研究生,他笑呵呵地说:读到博士爸爸都供你读。
我把这看做一种表态。
其实他不用。我知道无论谁是他的妻子,我永远是他的女儿。
就像老妈说过:你爸不是坏人,他只是个男人。
6
这个男人已经老了。
尽管为了婚礼他去染了头发,但毕竟已近半百,笑起来脸上的肉松松垮垮。好在新娘也不显年轻,妆浓如面具。
仪式很简单,参加的人也并不多,花园里行个礼,切蛋糕倒香槟,很俗套。
我穿T恤牛仔裤躲在角落。
不需要我招呼客人,一切有婚庆公司。
几位世伯出席,随便的说些“你都长那么大了”之类的话。气氛有些尴尬。
有位年轻男士前来搭讪。
“你一个人?是男方客人还是女方的?”
我微笑:“男方。”
他自我介绍:“我是女方客人。”
我想起电视上说的骗子,专在婚礼上骗吃骗喝,遇到男方客人说自己女方亲戚,遇到女方客人说自己男方亲戚。盖因这个场合谁也认不全人。
我问他:“酒席味道还行吧?”
他看了我一眼,问:“觉得无趣?不如早早溜出去玩。”
“行”,我说,“在他们敬酒之前。”
左右我已经来过。
记得一本很老的小说有类似桥段,和新郎的女儿一同溜走的那个是新娘的旧情人。
我不知道他是谁。
但觉得他有点有趣。长得不难看,打扮也得体。
去玩玩而已,又不是要交出一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