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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宇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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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宵在浴室里等了老半天也不见余昼进来找他,热气慢慢消散,他觉得有点冷,便穿好衣服自己出来了,嘟嘟囔囔了句:余小昼一点也不关心我。
余小昼此刻更关心她的网络小说,她坐在客厅茶几下的毛绒地毯上一边敲字一边哼歌。
每到高音部分就整段垮掉。
“啊啊啊,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咳咳。”
唱不了高音,明智的余昼同学果断朝着另一类型抛了橄榄枝。
我特么自编自唱,有谁听得出问题?!
“彦宵宵,我爱你,就像风车车爱假老练……哎,怎么还是上首歌的调子,不对呀,不能抄袭呢!我再试试,彦宵宵,我爱你……咋还这调呢?……”
彦宵在卧室翻阅着余昼带回家的杂志,不堪余昼的噪音,无奈地摇了摇头。
“喝醉了,喝醉了,真是要命!”
***
余昼趴在茶几上枕着手提电脑睡了一宿,脖子僵了,歪着头像个粉红色僵尸。
彦宵从卧室出来,穿一件灰色连帽卫衣,习以为常了余昼那披头散发的可怖模样,淡定地仰头打了个哈欠。
余昼抓起桌上不知什么时候被她还是彦宵咬了一口边缘泛黄的苹果朝彦宵扔去,气呼呼地质问道:“你昨天怎么没把我抱到床上去?”
苹果还没挨到彦宵身上就如跳水员入水一般完美的一个下弧线落到了地上,滚进沙发角落里。
彦宵盯着余昼的电脑本,扬起嘴角漾开一个温柔的笑,解释:“抱了,你自己又滚出来了。”
余昼才不信他这番鬼话,身子往后斜,警惕性地抱住自己的电脑本,满脸戒备地望着彦宵,提醒他:“你还不去上班?”
彦宵摇头,儒雅地笑,“不急!”然后摊开手要余昼把她的私人电脑本交上来。
余昼嘟着嘴,甩头,不情愿。
彦宵笑,两颊一边一个小酒窝,手拉着他的帽带,语气分外愉悦:“我都看过开头了,我很满意。”
“你,你怎么可以……你个偷窥狂!”余昼语无伦次,胸腔上下起伏,义愤填膺。
彦宵看着余昼窘迫万分的模样,酒窝越陷越深,上前一大步,捧起她的脸,傲娇而又霸道:“你是我的,你写的小说也是我的!更何况你还把我写了进去,在没我允许的情况下!”
余昼略低下头,眼神瞟向彦宵有些显短的裤腿,小声地无力反驳:“我哪儿写了你了!”
彦宵半眯起眼,扶着余昼的后脑勺,迫使她扬起头与他对视,缓缓地极受用道:“写我很帅。”
“我脑抽了,马上就改!”余昼从反应激烈且迅速地从彦宵怀里挣脱,嘴硬。
“嗯,我觉得你还是先去洗漱比较好。”
等余昼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彦宵已经去公司了。她打开电脑本,输入了自己的密码,连输两次都显示密码错误,余昼眉头一皱,给彦宵发了条微信,外加一个发火的表情包。
密码!
等了十来分钟,彦宵那边还是没有回应。余昼气呼呼地把电脑本朝沙发上一扔,拿起挎包去工作室。
余昼所在的工作室是她表哥创办的,加上她不超过五个人,发表一些青少年杂志,替人写写短文章。工作室配置的电脑是台式机,不过这台式机键盘挺好用,敲起字来舒服。
“小昼,你那篇文章审核完没有?”
余昼摇了摇头。
“那快点儿,小林那边等着用。”
“嗯好。”
余昼一边忙着嘴上回应她表哥的话,一边忙着给彦宵发消息。
密码密码!
……
你这坏蛋快点把我密码改回来!
你再不告诉我,我就,离家出走!
……
我审核的文章在那电脑里。哭唧唧。
彦先生,你说,我哪儿错了,我立马改!
最后一条消息几乎是刚敲下“发送”键,彦宵那边立马就回复了过来,自带不可拒绝的强制性口吻:
去掉那个什么莫名其妙不知哪里冒出来的男神的部份
“我去你……”余昼握紧拳头,暗暗感叹这个腹黑吃醋男又偷看了她的小说,还对虚构的情节吃起了飞醋,实在是,太可爱。
为了多多感受彦宵的可爱,余昼故意逗他,发去个无奈纠结的表情,配字:可是,男神的存在是用来衬托你的。
某人极度傲娇地回复:自发光体,拒绝补光!
行!你厉害!余昼默默翻了个大白眼,违心地答应了彦宵的要求。虽然她不够聪慧机智,但缓兵之计还是运用自如的。
成功获取到了新密码打开电脑,核对完新文章信息之后,余昼这一天的工作就算交接结束了。
其实她不止一次地担心,自己的工作这么简单,总有一天他表哥这小小工作室支撑不下去后会第一个把她这没甚用靠后台进来的表妹给赶走。
所以,余昼常常跑到楼下给几位职员以及她表哥买咖啡买奶茶,适当讨好,拉拢一下关系。而写网文也是余昼给自己找的另一条后路,但作为刚写小说的小菜鸟,她的粉丝还停留在两位数。
上一周,余昼的第一本小说完结挣了千来块,她得意忘形地在彦宵面前炫耀了一番,说要请他去吃夜啤,然后自己喝得东倒西歪,被彦宵扛回了家狠狠收拾了一顿。
次日余昼清醒之后很委屈,小脸绷得紧紧的,青黛色的眉毛一横,推了仍裹在被单里的彦宵一把:“都说多少次了,醉酒得的小孩儿怕出问题。”
彦宵闭着眼,酒窝深深往下陷,试探着余昼所在的位置,伸出手臂圈住她脖子,将她一把拖进被子里。声音笼着早起带有的沙哑感兼备磁性:“要不趁着现在清醒再要一个?”
余昼拍了拍脑门:工作时候怎么能想这些。于是赶紧调出“开心消消乐”涣散一下自己的思维。
工作室每天五点半结束工作,而余昼就会在自己的转椅上玩一下午的消消乐,偶尔也和在家无聊的小栀聊聊天,这仅限于游戏精力用光的情况。
后来,被游戏精力的设定弄得极为厌倦的余昼缠着彦宵给她设计了一款不需要耗费精力的游戏。只不过,彦宵好像是存心想整她,第一关就让余昼闯了一整周,然后余昼有脾气了,将app卸载后,冲彦宵叉腰道:“你这个肯定上不了市。”
彦宵一脸无所谓,淡定地开口:“没关系。本来就是为了上你才弄的。”
余昼感叹:这男人流氓起来真不是人!但不知为何,她有些暗爽?
彦宵下班的时间比余昼晚上几个小时,每次余昼都独自一人去超市买菜,然后饿着肚子盘腿坐在沙发上写小说,等彦宵下班回来做饭吃。
余昼发现她饿着肚子的时候灵感总是特别的多,记性也变得格外的好,一边回忆着大学时代和彦宵发生的那些事一边转述成文字记录下来,渐渐有了一万来字,时间也指向了七点半。
余昼估摸着彦宵快到小区门口了,她必须先发制人,将这新章节更出去,让“男神”这一角色和大家见了面后就在没机会撤除了。
不过,后来余昼发现总有一个叫“我的旦尺”的读者评论:真的好讨厌“男神”这个人物,不能想办法让他早点消失吗?
余昼发现这个读者在她上一本小说中也经常留评送营养液,对她的喜爱程度可见一斑。她尽力安抚住这位隐形财主:你看啊!他就只有个代号,连名字都没有,多可怜啊!
我的旦尺回复:为什么不给他名字?
余昼想了想,总不能说是因为自己忘却了男神原名的缘故吧!所以她换了套说辞:因为这个人不太重要。
我的旦尺:2333333333333333
余昼看着这么多个小耳朵,也跟着想发出大笑,只是她还未出声,卧室里就传出彦宵撞到床头柜的声音,“哐唧”一声,格外清脆。
余昼放下电脑本进去查看他头磕出大包没,结果彦宵跟撞傻了似的,张着嘴大笑不停。余昼被吓得够呛,拍他的脸,问:“需不需要打个电话让林学长来看看!”
彦宵抬起手臂摁住余昼有些肉肉的手,幽幽道:“你又忘了?他兽医!”
彦宵看过了余昼发布的新小说,首段后边她是这样写的:
但他居然看上我了?我认为这是因为我够傻,毕竟傻人有傻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