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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什么喜欢吃棒棒糖 ...

  •   所以有的人吧,就是越熟悉就越得瑟,越熟悉就越是放纵,童真在心头默默地点头。分明之前,盛冬末还一副忌惮她到不行的样子,这会儿一点都没有了,反倒她自个觉得本该逗比的她无形中变得高冷起来。是的,高冷。至于为什么,她也说不上来。或许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的吧,总得要相处久一点,再久一点儿,才能看到对方多一点吧。

      “喂!盛冬末,我在这里开车很无聊的,你别睡啊,继续跟我说说话。”童真朝盛冬末说到。她一个人在车上一个人开车,同两个人在车上她一个人开车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况且还是连续要开上N个小时,要是盛冬末一直睡下去,她会无聊到崩溃的。因为她一个人的时候只会飙车。

      “好吧,你想聊什么。”盛冬末睁开眼,嘴里的棒棒糖动了几下,回到。

      合着这人根本就没有睡着啊,童真心想,不过嘴上没有说出来,说出来的倒是,“比如你为什么会喜欢橘子味的棒棒糖?”如果是她的话,她会比较喜欢草莓味的。

      盛冬末取出嘴里的棒棒糖,颇有些无语,“大小姐,这叫什么问题,就像你在路上遇见一只小蜜蜂,你问蜜蜂,蜜蜂蜜蜂,为什么你会喜欢采这朵花上的蜜而没有采旁边上的花上的蜜一样。”蜜蜂会回答人吗?它只会嗡嗡的飞开。

      “那你为什么喜欢吃棒棒糖?”童真又问。

      盛冬末手里动作一滞,看着童真,神情颇有些不可思议,“你这个问题,就好像在问刚才的那只蜜蜂,蜜蜂蜜蜂,为什么你会喜欢采蜜,而没有喜欢采屎一样。”

      “你这是什么比喻啊?”童真撇撇嘴。

      “因为没有缘由就喜欢的东西,根本就说不出理由啊,我宁可你直接问我为什么不喜欢吃屎,那样我还可以回答你一声,因为我不是智障啊。”盛冬末认真的点点头。

      这天是彻底聊不下去了,童真觉得,要是盛冬末是个男的,那铁定只会是一枚钢铁直男。说了这么久,也不给她棒棒糖吃!

      “童真,春夏秋冬,你更喜欢哪个季节?”

      冷不丁的,盛冬末突然朝童真这样问道。

      童真没想到她会问她这样的问题,看了一眼盛冬末手里的棒棒糖,想了想,道,“冬天吧,阳光很温暖,被窝很舒适,还可以赏雪,堆雪人。”

      “可是冬天很冷的。”盛冬末轻声道,好像仅是听到冬天两个字眼她都感受到了寒气隔着两道季节涌过来。

      童真摇头道,“不会啊,穿多一点,运动起来就不会有那样的感觉了,而且正因为冷,所以奶茶才会特别好喝。因为冷,才会真的觉得温暖是温暖的。”

      “而且只有冬天才可以堆雪人,你不知道亲手堆一个大大的雪人是多么幸福的事情!”童真一说到雪人,就好像自己又回到了第一次堆雪人的冬天一样,她小心翼翼的将一根胡萝卜插在雪人的脸上,而后兴奋又高兴的指着它说那是它的鼻子。

      “这倒是,不过我从来没有成功堆好过一次雪人,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我拿了两个苹果要做它的眼睛,刚做好了一只,隔壁家的小屁孩一脚将脚下的足球踢了过来……”

      “噗!那你可真倒霉!”童真笑到。

      盛冬末点点头,表示同意,“所以后来我就不喜欢堆雪人了,我宁可看别人堆雪人,堆得不好,我就皱皱眉头,堆得好看了,我就心头高兴,跟自己参与了一样。”

      “那你怎么不真的参与进去呢?”童真反问。

      盛冬末目光一闪,手指动了动,“一起堆雪人,就会成为朋友,而交朋友,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这世上,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朋友的,而我是个怪人。”

      所以这个人,其实是没朋友?童真脑海闪过这样的念头,不过还是没有说出来,只是不知为何,反倒心头对于盛冬末又增了几分好感出来。至少在聊天的时候,她不会觉得她烦闷。

      “不过说起来,咱们要去见的那个人到底是谁啊?”童真说道。她觉得还是要聊点有意义的才是。有时候她都会觉得这一次自个是糊里糊涂就给盛冬末洗脑给带出来了。

      “是我的爷爷,他是个科学怪人,几年前卸任盛氏集团董事长职位之后,他就去了y山隐居,以我的水准,现在还发明不出那种能够潜入人的意识里的东西,但我爷爷一定可以。”

      “虽然听不懂,但好像很高级的样子。”童真眨眨眼。前方是一段下坡,坡度不大,但是距离极长,童真下意识踩了踩刹车使车子前行的速度放慢了些。“盛冬末,如果今天没有跟你聊上这么多,我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你其实挺有趣的。”

      “你说盛氏和童氏都合作这么久了,你们盛氏的高层我都见过好几次了,怎么一回都没见过你呢。”要是早早见到,她们早早就能聊到一块去了吧。

      盛冬末不自觉伸手去抓车上的把手,“我只是盛氏的持股人而已,并不为盛氏工作,股份是爷爷卸任后转移给我的,他一心希望我能为盛氏工作。”盛冬末微微垂下头,“我爸也是如此,不过我挺叛逆,理想是一生奉献于发明事业。”

      童真眼里溢出一丝赞许,“我也叛逆,只不过我没有理想,所以世界这么大,一个童氏就能把我关住。”

      “你想听听我同你说学姐吗?”童真道。

      盛冬末嘴角一笑,咬了一口手里的棒棒糖,看着上面的缺口,语气柔柔道,“愿闻其详。”

      童真眉头皱了皱,“嗯……让我想想,我应当要从什么地方开始说起呢……”

      “那么没关系。反正时间还有很多,你可以慢慢的,慢慢的想。”依旧柔柔的语气,仿似春风拂细草。

      过了一段漫长的下坡,后面的路便相对平坦多了,公路的两边都是起伏的山峦,树一棵接连一棵,越往深处行车,嗅到的空气越是清新。山顶上头,云层翻滚,恐怕是,黄昏,即将到临。

      “我不爱学习,自小便不爱学习。”

      不知道想了多久,童真忽而淡淡的开口,如果不是她语气中陈述的意味太浓,盛冬末会当她只是在一个人自言自语。

      “其实不是我不爱学习”,童真摇摇头,“相反,我特爱学习,上课总是很认真很认真的听讲,下课总是很认真很认真的完成每一次作业,可是结果就像是那个成语对牛弹琴一样,我就是那只牛,不管怎么听,听多久,我不明白,就是不明白,怎么也不能明白,我就不是块学习的料。”说到这里的时候,童真整个人显得有些低落,是真的很低落,“我的名字叫童真,童氏集团给予了它无上的荣光,于是我常常听到有人这样说,她们说童真,自生下来就什么都不用愁,她只管长大就好了。可是别人越是这样说,我就越是想要改变这些,可是我想不到啊,我越是努力的要去改变,我越是刻苦的学习,我越是改变不了啊!”

      前方是一个急弯,童真手里快速的打了一下方向盘,“所以高考之后,我只得听从童氏集团董事长也就是我的父亲的安排,进入了叶朝商学院。”

      盛冬末点点头,“我知道,它是一家私立的大学,每年招生名额有限,学生都是贵胄子弟,出了很多商业大亨。”

      “我进去的第一天,就见到了凌恬学姐。”

      叶朝商学院的内道都很长,虽然听从父亲的安排进入这个地方我并不是很高兴,可是到了一个新环境,又总是好奇胜过了一切。所以我一个人,在将所有行李放在宿舍之后,就决定去熟悉一下新的校园。那一天的商学院,人很多,特别多,车也多,被堵得一辆一辆跟蜗牛在爬行似的。天很热,我买了一支冰淇淋,一边吃,一边走,两边都是树,我不知道走了多久,手里的冰淇淋快吃完的时候,遇见的人越来越少,原来是学院里的体育场,跑道上,有人在慢跑,足球场上两只队伍正在激烈的踢球,还有一群女生,着了短袖短裙在练习排球,但我的目光一下子被一旁网球场上的人吸引住了。”

      童真满眼具是光,“我从未见过那样子好看的女生那样子打网球,一下一下就像是用自己的生命去接球,我当时就惊呆了,立在原地看得眼睛都不眨,我不明白,她是怎么做到每一次都能将明明看起来应该是没救的球重新给挥过去的,最后她赢了,同伴递给她一块毛巾,她用它擦去满额头的汗,阳光下,那样子灿烂的笑容,我竟然再也不能忘。”

      “之后我知道了她叫凌恬,在整个商学院一直是一种很强的存在。后来我更是时常会碰到她,在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上,她不是手拿话筒站在主持台上,就是坐在主持台下的评委席上。加入网球社是因被学姐当日给震撼到了心头热血涌起的确想学网球,但是加入网球社之后我才知道她原来还是网球社的社长。我的房间还有一颗网球,是社团活动里面抽奖抽到的,当初学姐亲自把它递给我,这是我与学姐最近的相处距离,我们相距半步,她笑容满面的将那枚网球放到我的手心,不过她从来都不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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