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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第104章 色彩 ...

  •   查猛说的酒家,是{几间建筑在山脚下的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当然,那是李寻欢记忆中十年前的模样。如今,红漆脱落,地板也已腐旧,显得有些破败。
      但云苓他们并不嫌弃。
      ——因为这酒家正是他们的目的。
      除了第三个镖师,没有人可以做到既嫁祸他们又向查猛他们通风报信、告诉他们云苓这一行人的行踪。而且,为了防止查猛怀疑他,那人必定不敢逃走。金丝甲,极大可能就在他身上。
      无论是云苓、叶英,还是李寻欢,都明白一件事,要么就杀了查猛这六人,要么就帮他们找到金丝甲,否则之后会有不尽的麻烦。他们不怕麻烦,但云苓与李寻欢在对待林诗音上有一种默契,他们不能带着麻烦去见林诗音,那会使林诗音也卷进麻烦,实非他们所愿。
      至于猜测错误,倒也无妨。毕竟,他们也没有什么线索。说到底,碰碰运气罢了。
      而恰巧,云苓他们的运气很好。
      甫入酒家,阿飞就指着一人道:“我记得,是他。”
      被阿飞指着的洪汉民僵硬地立在原地,双手哆嗦着,仿佛看到了什么洪水猛兽。李寻欢微笑着望向他:“看来你已知道我们来是为了什么,那么,就请你将金丝甲交出来罢?”
      查猛诧异地看了一眼李寻欢,讪笑道:“李兄,你这是……?”虽是问着李寻欢,但他与虞二对视一眼,也意识到洪汉民的不对劲。
      “如约让你们拿到包袱里的东西。”李寻欢道。
      虞二沉着脸,瞪着洪汉民:“东西是在你那里?”
      “不、不是……”洪汉民下意识就要否认。未料一枚小刀飞出,“叮”地撞上他的胸膛,竟好像刺在一个石面上。洪汉民还未反应过来,查猛、虞二的神色已然大变。
      李寻欢轻轻叹了口气,对云苓、叶英还有阿飞笑道:“他们说我的飞刀例无虚发,这下可错了。”
      还有什么能够挡得住李寻欢的飞刀呢?
      查猛脸色变了又变,喝道:“你还有什么好狡辩的?”虞二不发一语,双手紧握,满把暗器已蓄势待发。纵然洪汉民穿着金丝甲,想要取这样的人的性命,于他与查猛而言,轻而易举。四个极乐峒的童子见状,拍手嘻嘻哈哈起来。
      云苓冷眼看着这一幕闹剧,闻得李寻欢的自嘲,唇角微扬:“不,他们没说错。你这次的刀,是借刀。”
      借刀杀人。
      再没有比眼见为实更好的证据,所以查猛他们信了金丝甲在洪汉民身上。
      “走罢。”叶英挽起云苓的手,道:“赶去杭州,还要些时候,不宜耽搁。”
      “嗯。”
      这下,倒是没有人拦着他们。不仅无力,更是无心。
      五人离去后不久,一个青衣人站在酒家门口,他戴着双暗青色的铁手套,青惨的脸庞阴森可怖。
      “就是在这里啊。”
      他,或者是她,轻声道。
      那双漂亮的眼睛,忽然出现一抹狠毒。
      .
      从关口到杭州的路途不近,甚至称得上遥远。好在,路途中遇到的城池渐渐变得热闹繁华起来,有的是可以居住的客栈。但旅途漫漫,总要有些可以打发时间的东西。云苓便同叶英下盲棋,李寻欢也会凑趣,甚至考考阿飞。阿飞一窍不通,不懂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的存在,后来每逢李寻欢捉他过来,便会跑出去。
      与李寻欢相处过后,云苓也对他有所改观。倘若不是有林诗音的交情在前,云苓觉得,自己是有可能与李寻欢成为好友的。可惜世上没有如果,云苓待李寻欢终究淡淡。唯一值得李寻欢庆幸的是,最起码她没再严格拘束着他喝酒,还配了药酒出来,让他能够时不时沾沾酒杯。
      阿飞对那日云苓制住童子的法子极好奇,云苓闲来无事,便指点他些寻常的点穴。至于万花谷的点穴截脉之法,一来阿飞不是万花谷弟子,二来要配合万花谷花间游心法方能使用,教给阿飞也无济于事。除此以外,阿飞还对叶英的剑很是好奇。他不止一次仔细打量过焰归,也终于在一次遇到山匪时,亲眼见到叶英出剑。而后,他便对点穴失去了兴趣,整日盯着叶英,直叫云苓、李寻欢哭笑不得。
      愈往中原去,冰雪消融,山清水秀,景色明丽。那是一种与荒凉苦寒的关口截然不同的十丈软红。阿飞从未见过如此轻烟软罗的景象,常常坐到外面去,睁大眼睛欣赏那些风景。
      马车哒哒前行,在客栈前停下。不待铁传甲嘱托,阿飞便已熟练地扭身钻进车厢,去喊云苓、叶英、李寻欢他们下车。然而,阿飞才要开口,却见叶英冲他摇摇头,示意阿飞噤声。墨紫色衣裙的女子正斜斜倚入他怀中,镶金缘皂的广袖挡住她的面容,只露出弧线优美的下颌与微微翘起的唇角——仿佛在做一个好梦。
      “阿苓睡了。”叶英一手虚扶着云苓的肩,道:“你们先去罢。”
      清逸出尘的男子脸庞上有清浅的无奈。是他昨夜疏忽,才叫这不省心的情缘通宵看新买的医书去了。左右算算,再不久她也该醒了,便由着她再睡会儿。
      李寻欢理解地笑了笑,应了声“好”,便带着阿飞出去。铁传甲早已进入客栈订房,原本李寻欢是打算一力包下所有人的房钱的,奈何阿飞不肯占便宜,为此还特地反过来打劫路上遇到的劫匪——嗯,这还是云苓教他的“黑吃黑”。连阿飞都如此,云苓、叶英这两个从未为银钱发过愁的人自然更不必说。
      马车安静地停驻在道旁。
      叶英没有唤醒云苓,反而小心翼翼地调整云苓的睡姿,尽量让她睡得舒服些。大约是他的动作恼了熟睡中的人,她偏过头,不满地“唔”了一声,试图躲开。这一偏头,叶英的指尖猝不及防擦过她温热柔软的唇瓣。她呼出的气流带着好似灼热的温度,从指尖一直传到耳根。叶英匆忙收手,女子薄纱般的长发一绺一绺地从指缝间溜过,缠绵轻柔。
      叶英恍惚间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她连马车不稳、不小心撞到在他身上都觉唐突。到如今,却已可以毫无顾忌地倚着他入睡。
      他与她一路走过那么多世界,从最初的迷惘到现下身负重担,妄图凭一己之力誓死改变安史之乱。也从一开始的生疏,到后来的昵昵私语。
      这漫长而无边的旅途中,最大的收获究竟是什么呢?
      是得知大唐与藏剑的未来,奔波于此。
      亦是,情不知何起,一往而深。
      心剑之道,问心之途。
      世人皆道他以一双眼换得心剑大圆满,唯有他自己知晓,他其实还欠缺了什么。然而究竟欠缺了什么,他并不清楚。而如今,叶英直觉,他隐隐约约触到了那欠缺的门槛。又或许,其实很早以前,他便已经在门前徘徊。直到现在,才真切地意识到。
      他生于藏剑山庄,父母俱在,兄弟众多,却天生亲缘淡薄。母亲多病卧床,遭父亲厌弃,于剑冢悟剑,因而与弟弟们的相处极少,后更是为他们所尊敬,少有亲近。好友不多,尚算交心的大抵只有李承恩。
      阿飞其实与他有些地方相同。
      他们都太纯粹。
      纯粹到唯有一把剑。
      是以,超脱世外,看得透彻,却难得糊涂。
      可他亦是幸运的,叶英想。
      父亲寄他以厚望,弟弟妹妹予他以尊重,藏剑弟子待他以信赖。
      所以,叶英从未觉得命运不公。他身无别物,唯有三尺青锋,可守藏剑山庄,可护怀中人。
      眼前本应尽是黑暗,却突兀地出现了一丝光亮。
      似是多年前见过的绮丽朝霞。有地平线边泛起的瓷白,有天边将退未退的鸦青,有云彩翻涌卷起的墨紫,隐隐抖落几点银芒,好似晨星。
      叶英微怔。
      他确信自己方才看到了许久未见的色彩,尽管那只是一闪而过。仿佛有什么拨开遮挡多年的重重浓墨,渗入久违的迤逦。
      仿若烟火盛放,倾尽一生的绚烂。
      那是,来自她的色彩。
      叶英怔然后,淡淡一笑。他垂首,伸手轻轻拂去她鬓角打搅着她熟睡的一缕发丝——准确无误得,好似能够看见什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5章 第104章 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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