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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行 ...

  •   娇小姐以后如何,尚不得知。

      可是如今,她却对这少年的名讳很感兴趣:“朱明?春为青阳,夏为朱明。想必,此子定是生在仲夏之际咯?”

      朱明笑道:“恰恰相反,此子生于隆冬之际,其父见其生时飞雪漫天,地上积雪盈尺,便担心寒冷太过,特取了个极热烈的名字。”

      漫天恍然:“我还以为他生在仲夏呢。”

      她说完,打了呵欠,困倦之意汹涌而来。

      朱明自来习惯了对人体贴,见她如此,便道:“漫天若是困了,便睡吧。”

      漫天十分意动。

      但想到眼前这披着孩子皮的人,内里是个不知活了多少年的老怪物,便心下警惕,不能安心。

      朱明自来体察人心,而漫天素来单纯,他又怎么看不出她的想法?

      他无奈地叹了一声,自嘲道:“漫天大可安心,便是在下真想做点儿什么,凭借这年仅十岁的身体,也是有心无力啊。”

      漫天脸上一红,尴尬地倒打一耙:“你……你还想做什么?”

      朱明“嗤”地一笑,往火堆里又添了几根柴薪,笑问道:“在下便为漫天守着这篝火,保它彻夜不灭可好?”

      漫天本就是傲强怜弱的性子,他这样一说,顿时便让她觉得极不好意思,忙道:“我……我没有别的意思。这样吧,到了半夜,你叫醒我。”

      见她神色坚定,朱明便知晓:他若不答应,她是不会安心入睡的。

      而他对这个才认识不过一时三刻的“朋友”十分欣赏,自然不会让她为难。于是,他便点头应道:“也好,漫天快去休息吧。”

      “一定要叫我啊!”不放心地又叮嘱了一句,见他连连含笑颔首,她才蜷缩在火堆旁,沉沉睡去。

      过了许久,估摸着她睡熟了。

      朱明起身,拣了一块儿尖利的石头,接着石壁上最左侧的字迹刻道:“开皇二十八年,余病逝于衡山县客栈中。其时,有北堂氏夫妇携幼子投宿于此。

      其子讳曰:朱明,年不过十岁,虽已非最佳渡魂对象,却也别无他法…………天降大雪,积雪封山,余攀爬彻夜又盈日,终至故园。

      是夜,遇一奇女霓氏,小字漫天,自言异世来客…………”

      朱明终究是没有叫醒她。

      等她醒来时,天光已然大亮,而篝火依然烧得旺盛。

      朱明就站在洞口,不知是在看天,还是在看雪。

      听见动静,朱明转过身来,笑道:“雪已经停了。”

      他的躯壳虽才十岁,但因着魂魄的缘故,已有了如玉君子般的淳淳温雅之气。

      这无形中就模糊了他的年龄,让人不自觉的信任他。

      漫天揉揉眼,迷迷糊糊的起身:“雪停了啊?”

      等她走到洞口,才发现天已经亮了,“你怎么不叫醒我?”

      朱明笑道:“见你睡得鼾熟,在下实在不忍打扰。”

      人家本是一片好意,就算这好意不是自己想要的,漫天也不好说什么。

      她不是不识好歹的人,只能憋着气道谢:“谢谢你了啊。”

      “不必如此。”朱明分明做了好事,此时却偏带着歉意,“原是在下自作主张,拂了漫天的好意。还望漫天见谅。”说着一揖到底。

      他实在是太会说话,漫天的那点儿气恼就这么被他的三言两语给安抚了。

      非但如此,还令漫天对他好感倍增。

      便是现下,漫天已为他的处境担忧起来:“你日后有什么打算?”

      朱明笑道:“我好歹也是仙魂,总不至冻饿而死。漫天不必担忧。”

      漫天闻言,不由蹙眉,不赞同道:“这是什么话?我说过了,当你是朋友。这样好了,反正我也是一个人,你就先跟着我吧。”

      朱明笑了。

      他方才之言本是试探。

      就如昨夜,他宁愿彻夜不眠,也不肯在半夜叫醒漫天一般。

      他非是好心,却是不信任她。

      他不知道,漫天会不会像他昔日的亲友一般,趁他熟睡杀了他。

      他死后虽可再次渡魂,可渡魂之事却不可频繁。

      毕竟,魂魄之力也是有限度的。待魂力耗尽之时,便是他彻底消散之日。

      而试探的结果,令他很满意,上天毕竟还是顾念他的。

      “如此,恭敬不如从命。”

      雪既已霁,漫天便带着朱明御剑下山。

      两人找了个无人的巷子落地,便由朱明带领,寻了一家故衣店买了两件冬衣。

      等出来的时候,漫天一不小心撞上一个人。

      那人骂骂咧咧的:“谁呀?不长眼睛……”说到这里,突然就像是被谁掐住了脖子,喉咙里“嗬嗬”直响。

      漫天抬眼一看,却是个满脸老树皮的小老头。

      他穿着一身灰鼠皮的袄子,带着一顶兔毛的皮帽子,怀里抱着一个青皮包袱。

      此时,他满脸的惊恐之色,脸上青筋暴起,神情扭曲至极。

      漫天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正看见一脸温和笑意的朱明。

      “……你……你……你……”小老头儿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惊骇欲绝地低吼,“你还活着?”

      朱明缓步上前,拱手施礼:“是在下命大,让老板失望了。”

      好一派君子风范,说出的话却令小老头儿脸色灰败。

      他假作好奇地看着小老头儿怀中的青皮包袱,悠悠问道,“这是……”

      小老头儿下意识地将包袱抱紧,结结巴巴的说:“没……没什么。”

      “是么?”朱明呵地冷笑,迅雷不及掩耳的伸出手,一把扯出包袱一抖,几件华服与紫貂裘散落在地。

      “啧!”朱明低头看了看,高声道,“唉呀,这不是和我们一同投宿的谢郎君的贴身衣物吗?怎么,他也被你害死了?”

      故衣店里的人不多,可三人却是在门口狭路相逢的。

      街上积雪虽厚,可因新雪初霁的缘故,街上的行人也颇多。

      朱明故意拔高了声音,立时便引来了一群看热闹的。

      那小老头儿,原是将北堂朱明扔到衡山山沟里的客栈老板。

      凡开客栈的,最怕惹上人命官司。那朱明的前身谢君珏来投宿时,根本看不出病弱之相。

      哪知他突然便殁了,令小老头儿措手不及。

      那小老头儿也不是个善茬,早年曾在山上落过草。

      也是年纪大了,一心求个安稳,才带着几个兄弟来到衡山脚下开了间客栈。

      他平日里看着慈眉善目,遇事却极狠的下心。

      一不做二不休,带着俩小伙计将谢君珏的一身好衣服扒了个干净,尸体剁成了碎块儿喂了后院的大狼狗,毁尸灭迹。

      今日里,他本是来典当谢君珏的衣物,不曾想竟遇见了北堂朱明。

      想起北堂氏夫妇临走时对他说的“儿子被秽物附身”等言,做多了亏心事的小老头儿,差点儿没被这“鬼”给吓死。

      见围上来的人越来越多,对自己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小老头儿暗道:不好,今日这事儿若不能澄清,他的客栈肯定是开不下去了!

      他强自镇定,色厉内荏:“黄口小儿,你胡说什么?我老张头在衡山县开店二十载,自来童叟无欺,又哪来的胆量杀人?”

      他毕竟是地头蛇,平日里又笑脸迎客,周围的人也大半不信他敢杀人的。大伙儿之所以围上来,不过是看热闹罢了。

      听他这么一说,就有人声援:

      “是啊,老张头胆子小的很,杀人?杀鸡还差不多!”

      “哈哈哈,他哪敢杀鸡呀?杀鸡的从来都是他家婆娘。”

      “对对对,他婆娘厉害。”

      小老头儿见大家伙儿都向着他,心就落回了肚子里,趾高气昂地对朱明道:“小子,以后说话小心点儿。”

      朱明脸色一白,神情瑟缩,低低道:“我……我明明看见……看见你将谢郎君分尸……喂……喂了狗的。

      你……你……昨天那么大的雪,你邦住我的手脚将我丢到了山沟里……若不是……若不是……”

      他抬起头,感激又庆幸地看了漫天一眼,抿着唇不再言语。

      周围一阵静默,大伙儿齐刷刷地扭头去看小老头儿。

      而小老头儿却是面色大变,惊恐之极。

      ——他非是因分尸之事被人看见而惊恐。

      他明明记得,是先将这少年丟进山沟,后将谢氏君珏分尸。

      可是,这少年是如何知晓谢君珏之事?

      他立时就想到了北堂氏夫妇的话:“我儿命薄,被秽物附体。掌柜的,您……担待一些,告辞了!”

      怪力乱神!

      他再怎么凶悍,手上沾了再多人命,毕竟还是一介凡人,又岂能不惧鬼神?

      见他露出这种神色,大家心里头都开始犯嘀咕:看起来,像是真事儿啊。

      其中更有小老头儿的同行,而自古同行是冤家。

      他们就想着:就算没这回事儿,也要给他做实了,能把他的客栈搞垮最好。

      当下,就有人悄悄去报了官。

      等官府的人一到,众人一阵哄闹,四散开来,漫天与朱明便也趁机溜走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本文首发在贴吧,所以章节分的不是很清,大家多多担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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