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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饕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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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走多远就看见了一家衣店,衣服绸缎琳琅满目,还挂着牌匾。
“如意衣店,看着不错就这里吧。”
走着走着进了店门,老板娘闻声迎来。
“姑娘店里请,我今早就听到有喜鹊叫,没想真有贵客到。”
“姑娘长着可真是俊俏,天仙一般的,要是再穿上小店的镇店之宝,那就真的是谪仙临凡……”
老板娘头戴凤簪,画眉涂脂,衣着光鲜艳丽、搭配得体。虽已上年岁,却有种独特的风韵。察颜观色,载笑载言的向林风推销衣服。
林风听着老板娘的话,想着你这衣服再漂亮也只是一针一线缝出来的,除了漂亮也没什么用,而且还没有自己乾坤袋里的元器宝衣漂亮。随即打断老板娘的夸夸其谈,看了看怀里弯眉笑眼的萌宝,说道:
“我是来给我儿子几件做衣裳的,你这里能做小孩子的衣裳吧?”
老板娘被打断话愣了一下接着道:
“额……能,当然能!而且小店做衣服,无论是质量,工期,还是色泽样式,那都是一流的。
现在做的话,那就请把孩子抱来我们量一量尺寸,看一看样式。”
折腾了半个多小时,选好了颜色图样。一套白衣,上绣金云纹;一套黄衣,上绣鲤鱼河图;一套花衣绣上蝴蝶花鸟。外加一套一只两双做好的幼衣小裤、虎头帽、虎头鞋。
付了二两,除去现买的,剩下的算是定做的定金,因为选的上好布料。全额需要三两,相当于现代一万左右人民币,七天之后再来拿衣服。
这里一两金子=十两银子=一万铜元=十万铜子≈三万五千元人民币。
走着走着,看见一个卖糖人儿的小摊,走了过去。
“姑娘,买糖人吗?这是蜂蜜果糖做的,甜香不粘牙,小孩儿最喜欢吃了。一个一铜子。”
青衣老丈指着木网架上插着的一个个做好的糖人道。
“这糖里的木签尖不尖呀?会不会弄伤嘴巴?”
“不会不会,这木签都是我一个个削光磨好洗净了的,都是圆头没有尖头。”
“我要两个,这个福娃娃,还有那个大公鸡。”
付了钱,林风嘴里含着糖公鸡,给萌宝把娃娃糖放手里。
“唔……吸溜”萌宝吃着糖,小嘴巴动一动的,时不时吸咽着嘴里化开的糖水。
一大一小吃着糖走在街上,一路上的行人都会看一眼就走神。
两人的糖也早就吃完了,萌宝抿着嘴巴,下巴一动一动,像是在回味嘴里的香甜。看着没什么好逛的,拿掉萌宝手里的空木签,抱着萌宝就往回走了。
“萌宝饿了没有,咱们回去吃饭饭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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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客栈对面的茶楼上。
“来了!来了!回来了,看那儿!”祁阳兴奋的拍着方苒的胳膊指着街上的一道倩影道。
“别拍了,看到了。待会儿你就作出碰巧看到她的样子,去打招呼,多吸引她的注意力,不宜太过,一旦她有去意,你也不要强留。
去吧!记得完事后不要回茶楼,随便走走或者打道回府。”
“知道了。”
…………
林风买完衣服后,逛了有一个小时左右,此刻已将近午时,阳光更暖了一些。
就快要进客栈时,一道人影闪过停在林风身前。
“你是那个什么商行的二当家?拦着我有什么事吗?”林风看着眼前这人,不就是昨天搭讪的那个高富帅帅嘛,不过林风有实力有底气倒也不担心。
“姑娘,我想……”
猜也能猜到这高富帅要说什么,于是打断道:“你想!你想干嘛?”
“我……”
“我什么我,让一下,我孩子都饿了。”继续打断,并用衣袖轻轻掸了他的手。
祁阳听言一侧身,林风就从他眼前走过。
“我……”祁阳一伸手,话没说出口,只留香风缭绕。
愣了愣,见美人进了客栈,知道不可强留,便转身向茶楼走去。但是那咫尺一面,香风浸鼻已入脑,挥之不散。
而在对面的茶楼上,方苒已经翘着腿躺着雅座上,拿扇子盖住了自己的脸,看也不看了。
天有客栈里,小二见来人已经迎了过来。
“客官,您回来了!要点一些午食吗?”
林风点了俩野味荤菜,两个家常菜,给萌宝点了三个软烂易消化的定制菜。
“好嘞!客官您稍等。”
“做好了不要送房间了,端到那儿吧,我在那里吃。”林风叫住刚要转身的小二,指着大厅里一个靠窗的桌位道。
“好的,菜马上就到,您稍等!”小二说完就匆忙转身。
街上虽然人少不比赶集,但这天有客栈的热闹确是一刻不停。
不管四面八方那些形形色色的目光,朝位置径直走了过去。
看着桌椅干干净净的,林风搂着萌宝就靠窗坐了下来。
大厅里,有的人交头接耳的看着林风说着下流话;有的人窃窃私语;有的人说着闲言碎语;有的人捕风捉影,浮文巧语;有的津津乐道的说着稀罕诡事,讲得头头是道引人咂舌。
“听说了吗?东北喜鹊山下有妖物吃人。”
“什么时候?”……“你怎么知道?”……“什么妖物?”……
同桌几人七嘴八舌的问着,旁桌的人也侧着脑袋等着听。
“就在昨天听我堂哥说的,我堂哥可是黑衣铁甲卫!在城主府当差,功夫好的很!
我堂哥说,那妖物一开始在东北城外刘家村附近,只伤人不杀人,九月十五,有人进城到执法堂报案,执法队的人也没当回事,只当做普通野兽,派了俩人转了一圈就回了城。结果!第二天就出了大事了!……”
“什么事你倒是说啊!”……“别停啊,都听着呢!”……“快讲讲出了什么事?”……“……”……
“话说那第二天呐,执法队的人刚一走,那妖物就开始见人就杀,挖心掏肝,那场面怎一个惨字了得……青壮男女开膛破肚一个不留,男童女童直接囫囵吞下,一夜之间刘家村两百多口人就剩一个瘫在床上快断气的耄耋老叟。
刘家村一片血气冲天,十六日晌午,被路过的朝云剑宫弟子发现,妖物之凶恶那剑宫弟子只觉无法匹敌,遂进城报了朝云剑宫和城主府。
城主府当即派了两百白衣银甲卫出城斩妖,朝云剑宫见城主府出了银甲卫觉得大势已定,那妖物翻不了天,就只派了十名弟子下山。
见那妖物,一身漆黑,狼头猪鼻,尖牙利齿。六肢纤细,趾爪如刀。身高如马,体长如牛,迅捷如虎,还能鼻喷火焰,一燎三五丈。
仅仅三日,两百白衣银甲卫死伤殆尽,只余三人皮焦肉绽的逃回城内,朝云剑宫弟子则一个不剩都被吃了。
等到城主府三百红衣金甲卫,三位城主府武参供奉,以及朝云剑宫两位长老一百弟子赶到时。那妖物已经翻过城墙,杀得一片血海了。
所有人怒不可遏,随即逼出妖物,红衣金甲卫以及剑宫弟子掠阵,武参供奉剑宫长老围杀。飞沙走石,剑光飞舞,火光四射,大战半日,桑茶村已是断壁残垣,众人死的死伤的伤,城主府一位武参供奉陨落,大战告捷,以城主府生擒残肢断脚的妖物收场。
今天都十月三了,现在那边还在戒严,执法队轮班换的巡逻。”
说完,这人一脸意犹未尽的喝了口茶水,砸吧砸吧嘴,看着众人沉浸在震撼中。他昨天听到他表哥说完后跟这些人的模样一般无二。
“这……好厉害的妖物,连武参供奉、剑宫长老都奈何不得……”
“那到底是个什么妖物?!”
“这般凶残,还好我住在城南!”
…………
众人一个接一个发着感慨,安逸平和的日子过久了,如此震撼血腥的消息一时还回不过味来。
见有人问,这人又接着道:“听说是《山水奇志》里记载的一种妖物,叫什么饕沦,四臂如虎,六臂御火,八臂御风。这个就是六臂饕沦。书上还说什么:饕沦现,地狱出,道丧人殇沦什么……后面记不清了,也看不懂。”
“真是长见识了……”
……
靠窗的林风,听着众人的句句声声,无论声音再小都逃不过林风的风铃蝶耳,那饕沦奇谈更是一字不落的飘声入耳。
六臂饕沦么?好像是三阶妖兽,不知道有没有灵核。妖兽袭人也没什么好奇怪的。饭好了没……刚想呢,小二端着一托盘菜,另一个小厨子端着饭盆碗筷过来了。
“客官,您的菜齐了!”
碗筷放好,饭盆放桌角,一盘盘菜上了桌,萌宝瞪着眼睛盯着小二的手一上一下的放着菜,直到放下最后一盘。
“哇~唔哇~唔哇~”萌宝看了看林风,肉嘟嘟的小手指着香喷喷的饭菜,一副口水都要流出来的样子。
“哦,令其太萌了,娘亲亲一个,mua~”林风这一下嘴不知多少人眼睛都看直了。
林风一会儿拿筷子一会儿拿勺子,萌宝一口自己一口的吃着。不少旁人看着都觉得辛苦,恨不得代替萌宝……
一股跟饥饿无关的空虚感,时时刻刻萦绕着丹田经脉。
虽然吃饭可以饱腹,但林风身体那股元气枯竭的空虚感可不是普通饭食能够填满的。吃饭对于浩元境的修士来说仅是饱口舌之欲,饥饿基本都感受不到,除非元气枯竭的时候。可以说是元气不竭,日月不歇。虽然有些夸张,但元气于修士的重要性无与伦比。
要是靠着运功吸收天地元气,林风实在接受不了长时间的闭关,况且萌宝怎么办?而且枫海城的元气也算不上浓郁。林风想着乾坤袋里元晶也不多,九十六块,一次用三十块,还能用三次。
妈蛋,这是要勒着裤腰带过日子啊,最近的修士城池要跨过东面千里草原,再马不停蹄的飞奔三月之久,才到的了。林风掰着手指算,就算能忍受住这种空虚感,但天有不测风云,这点元晶根本没什么保障,凡尘俗世混日子是不行了,再说想回家就更不能混日子。
照着原有的记忆里,林风选了离这里已经是最近的修士城池——银月冬城。
两年后吧,林风决定等萌宝长大些好照顾一点再走。
喂饱了萌宝,饭菜也吃的差不多了。
“小二,上壶茶!”
“好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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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兄,我怕是中毒了……”
方苒看着祁阳魂不在焉走上楼说着不着头脑的话。
“什么毒,相思毒?”
“……非她不娶!”抬起林风碰过的左手臂,嗅着衣袖上面‘残留的’香气缓缓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