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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   被人抱住了腰,盛迟暮微微一怔,但还是顾念这个人是自己的丈夫,便没有拒绝。

      任胥嘟嘟囔囔的,一只手抱住还不满意,盛迟暮才躺下来,他整个人忽然都煨了过来,仿佛一只大火炉似的,熏得她一身酒气,又烫又难受。

      她咬了唇不说话,这一夜睡得太不舒坦了。

      任胥迷糊儿地抱着媳妇儿,像揣了一把宝剑,爱不释手。

      熏香如雾袅袅,桌角宣纸上的半卷牡丹晕了一层绯丽的粉墨。

      太湖石隐约峥嵘的轮廓,千姿百态,噙着口白玉色的烟气,更添韵致。

      任胥又坠入了深梦里。

      梦里头他被上了枷锁和刑具推到断头台上,漠北的风沙刮得脸颊生疼,六军不发,台下有上千名大梁男儿被五花大绑地押着,上头萧战目光如隼,手里拥着一袭禾绿狐裘清艳芳姿的女人,这个与她有过协定的女人,隔得太远了看不清。

      他听到盛迟暮轻柔的嗓音:“任胥对我,有杀父之仇,夫君让我处置可好?”

      萧战冷峻的眉眼轻而易举地舒展开,百炼钢似的男人为了她一笑,仿佛可以化成绕指柔。“好。”

      然后她走下台来,从袖中取出一把匕首,毫不留情地扎入他的胸膛。

      他死了。

      上辈子死在心爱的女人手上,到死都震惊地望着她,那日前一晚在地牢里,她们明明有过协定,人的肋骨近心处有个空门,用刀捅进去未必会死,她说好了,上断头台就扎那个地方,让他假死出城。

      可是结果——他真死了。

      因为那刀上淬了毒。

      他把所有的信任,连同致命的空门都留给她,于是,致命了。

      任胥从噩梦之中惊醒,手臂动了动,发觉已经半边身子已经麻痹了,定睛一瞧,胳膊上头安安逸逸地躺着一个女人。他新婚的太子妃,正安宁地熟睡着,侧脸的轮廓犹如濯清涟不妖的菡萏,淡雅的体香一缕缕钻入鼻里,任胥紧绷的身体才缓了过来,他脸色复杂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又倒下来睡了。

      今日在书房里,他来来回回走了上百遍,每走一遍,便想一遍娶她是不是正确的抉择。

      可是每一遍他都想,是的。

      他上辈子是悲剧了,可这悲剧的来源恰恰是因为他没娶她。而且梦里她拿匕首杀他这事有些蹊跷,那日她捅的地方还是约定的地方,照理说那匕首上已经淬了毒,她想杀他易如反掌,捅哪儿还不是个捅,不必要在他身上看了那么久才下刀。

      可惜记忆太模糊了,全然想不起来她当时是怎么一副神情。

      盛迟暮睡着的时候,一动不动地,乖得像只驯服的松鼠,揣在怀里冰凉剔透的,又似块雪白剔透的寒玉,任胥看了两眼,火气下涌,哪儿还顾得上手酸,抱得更亲密了。

      他用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换来的媳妇儿,非她不可了,管那么多做什么,过好这辈子最重要。

      在漠北盛迟暮有个好习惯,睡得也早,起得也早,不用人催,天方蒙蒙亮便有了意识。

      她醒过来看的第一个人,便是一旁睡得香甜的任胥。

      这是他的夫君,虽然一晚上什么也没发生,画里那些个姿势一个也没用上,但他们行了礼,入了洞房了。

      昨晚是夜里,光不太亮,人多口杂,又是新婚,她有些不敢看他。

      这时才趁着他没醒,多看了几眼。英挺的鼻梁,如画的眉眼,即嗔视而有情,她只记得他灿烂的笑容,像朵桃花似的招摇,漂亮但又不显女气,怪不得招那些女郎们喜欢。

      她无意之间将手心的锦被捏紧了一些,却不想这便惊动了他,任胥嘴里咕哝了一声,迷糊地睁开了眼睛,那双眼睛里有惊喜,仿佛为了一遍又一遍确认她是活的,手下不留情地捏了她好几把,盛迟暮僵硬着不肯动,一动便是一股热流,还从来没有同一个成年男人同睡一榻,她有些臊,更加不敢动。

      任胥的脸笑出了一朵花,“还在。唔,暮暮在看什么?”

      “暮……”还没有人这么唤她,盛迟暮淡然如清风的眉眼轻微地凝了一瞬。

      他们俩一说话,门外头打瞌睡的姹嫣便醒了,“太子,太子妃娘娘,起了么?热汤已备,可以洗漱了。”

      任胥睡在里头,将酸麻的手臂抽回来,抽空儿回了一声,“打热水备着,本宫让进来才能进来。”

      “奴婢遵命。”

      一道早儿的齐嬷嬷并几个盛迟暮的陪嫁丫头都来问讯儿,姹嫣一一回应了,让她们在房檐下那张棋桌上坐着等会儿。

      宫花灼艳,满地红绡绸凌乱。

      任胥侧过头,手又不安分地抱住了盛迟暮柔软如流纨的腰肢,“暮暮昨晚睡得想必很舒服,小手一直放在我的胸口摸来摸去的。”

      “胡……”盛迟暮下意识便要叱责反驳回去,但一来想到这人是太子,二来她未曾同人共寝过,她天生体寒,不知道会不会睡着了肆意在人家身上取暖,便将那个“说”字皱着眉咽了回去。

      任胥见她敢怒不敢言的模样,又想笑,又想自己有些过分,应该收敛。

      盛迟暮的脸颊一时间烧得滚烫儿的,她自幼学的德言工容、经史子集,全是正派儿,平素来往多的人,便是家中几位兄弟,并忠叔他们这帮老人罢了,从来没有男人敢取笑她,偏偏又是自己的丈夫,有些话她想说,却又不敢说,怕哪个地方又惹了这位喜怒无常的太子爷。

      任胥伸掌将她的腰掂了下,“月事这事儿瞒不住了,就算本宫有心替你保密,但宫里头照料你的嬷嬷和丫头却未必。更何况母后是个人精,她不用太刁钻,稍稍问两句,暮暮你脸皮薄,准什么都答不了。”

      说到这儿,盛迟暮有些自恃清高,不大服气,“殿下,未必。”

      “哦?”她还是一样高傲啊,任胥低下头促狭地露出一口大白牙,笑了笑,然后一本正经地从被子里钻出来,清了清喉咙道:“假如母后问你,我屁股上有个什么胎记,你怎么说?”

      “殿下你……”盛迟暮咬了咬唇,用棉被盖住了脸蛋。

      羞死了。这个男人不能说点儿正经的?

      任胥见她吃了瘪躲在被子里不肯出来,傻乐了一会儿,才从棉被底下找到她的小手,声音有些戏谑,“早跟你说过,瞒不住的,不如就听话点自个儿认了,也不是太丢人的事。”

      不丢人?大喜之日来癸水都不丢人?盛迟暮这一辈子最窘的时候都留在了长安的梁宫里。

      任胥见状也不闹了,走下牙床去找自己的衣物,早晚的喜服是不能用了,便从雕花精美的沉香木橱里取了见象牙白的对襟长衫,套双白鹿皮的织锦短靴,温和而秀雅的一张脸,偏生长了一对招魂的桃花眼,灼灼灿烂,一笑起来便让人难以移眼。

      盛迟暮略略有些僵硬地翻身,但一转身,便瞧见了身子底下那一团猩红,不由得脸色酡红。

      见她坐了许久不肯动身,任胥挑了眉梢,走过来,她似乎正对着床上的一摊东西出神,不由好笑,“唔,这个……”说不定还能让人误会什么,任胥却并不想解释,弯腰将她的手臂抄在怀里,“先去永安宫请母后安,这里规矩多,不怎么自由,我以后会教给你。”

      他拉她手的动作,自然熟稔,盛迟暮微微吃惊。

      除了吃惊,就是有些不好意思。才见了一面,什么也没发生地睡了一晚,好像这层关系便突飞猛进了,她总觉得哪里不对。

      皇后听说盛迟暮入城时,便有了召她入宫的念头,偏生那时候任胥出言威胁,“要是这个母夜叉来了,儿臣就卷包袱走人!”

      后来他又任性地撞了墙,马皇后也是无辙,只能将这事耽搁了。

      谁料儿子醒来后巴巴地回来说要娶安宁县主,非卿不娶,狠狠夸了一顿盛迟暮,连人家身材样貌都说出来了,便跟亲眼见过似的,马皇后虽然惊讶,但好事既然成了,她也不阻拦,为了弥补安宁县主在长安所受冷遇,良辰吉日便择得十分利落。

      但她心底对盛迟暮既好奇,又有几分歉疚,总觉得将这么个儿子塞给人家,实在委屈人家了。

      日色稀薄,秋空澄澈如练。

      盛迟暮戴着红盖头入的宫,没见过长安古朴宏伟的宫殿,原来是这么一番盛景。

      两旁高低冥迷的宫室犹如贝阙,鳞次栉比,皇后所住的永安宫檐角勾栏之间更是不同凡俗,盛迟暮的手被他攥在掌心,能察觉到,他的手心微微湿润的汗意。

      她低着头看着日光下的人影,交缠在一起,亲昵得几乎快融成一个人。

      不知道怎么了,这种感觉陌生,却无端令人心跳加快。

      任胥也不知道想什么,到了永安宫殿门前,才转头对她道:“待会儿我要去南书房处理事,你一个人进去,母后问你什么你答什么,虽然暮暮落落大方,但是……可千万别被难着了,不然她到时候看轻的人是我。”

      盛迟暮不大明白,要是她答不上来,皇后不喜的,不应该是她么?她不解地问,“皇后娘娘,会问我什么呢?”

      任胥掩了掩唇,虽然在极力掩饰笑意,但那双眼睛却出卖了他,绚丽得如煦景朝生,“比如——我屁股上真有一块胎记。”

      盛迟暮蹭地退了半步。

      他忍着笑,胸膛震动了好几下,才又道:“我等你亲自检查的那日……不,那夜,再给你瞧。”

      “殿下。”盛迟暮端庄守礼,要不然为了这,她一定扭头便跑了,这位太子殿下嘴里没有好话。她早知道他是个轻浮公子,本该在心里对他鄙夷轻蔑才是,但私心里又总觉得他不是那样的人。

      任胥点点头,冲她身后的内监招呼了一声,才转身走了。

      盛迟暮回眸瞧了眼,他挺拔如玉树的身影沐浴在初曦晴暖的日光里,温煦而俊美。

      她忽然觉得,她的这位夫君,其实并不一般。

      内监瞅了眼,了若指掌地收了笑容,佝偻着腰,掸了掸塵尾道:“太子妃娘娘,时辰不早了,请随奴来。”

      盛迟暮应了,声音却清清冷冷的,想到方才她的女儿态,内监也是内心里无可奈何一叹:娘娘,您对老奴和对太子殿下,这区别待遇也差太多了!

      盛迟暮从容地走入永安宫,她心里想,能生出任胥这等姿容,他的母亲该是如何美貌,但见到真人时,却又忍不住有些失望。

      马皇后相貌平平,不过摒除岁月的痕迹和斧凿,单看五官,挑不出不当之处,盛迟暮不敢多瞧,行了一礼,她是用的漠北的稽首大礼,才拜下去,宫里头好几个婢女便蹙了眉。

      “你是迟暮?”

      盛迟暮低声道:“是。”

      马皇后抬起衣袖,“叫本宫瞧瞧。”

      “诺。”盛迟暮依言抬起下颌,泠泠携雨的眼眸,似珠如玉,黑白分明,澄静得宛如两潭翡翠湖。

      马皇后难言惊艳之色,对盛迟暮道:“迟暮生得绮容玉貌,怎么取了这么个名字?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女人年老色衰有什么好的。”马皇后说活直接,一贯快人快语惯了,宫里头的人不觉得有什么,就是不知道太子妃会怎么想了。

      盛迟暮不疾不徐道:“迟暮出生那年,母亲取了乳名锦绣,家中来了位巫师,说我们盛家百年清誉,名门望族,皆为了这个‘盛’字,但福祚有时尽,又说臣媳将来必有生死大难,须得找个不吉的名称儿压一压。不单臣媳,还有臣媳家中的兄弟姊妹,也都是一样的。”

      马皇后出身不高,家中原是户卖草鞋的,发迹了这么多年,照旧没读多少书,没听说过还有这等说法,也是一奇,又想到儿媳妇跪太久了些,她们婆媳见礼,哪用得上如此大的礼节,用眼神示意,叫身旁跟着的葛绿,引盛迟暮入座。

      她坐下这功夫,马皇后在心里头琢磨着:这么漂亮一县主,长得跟珍珠贝儿似的,可比我好太多了。当年我嫁给糟老头子的时候,也没她这么漂亮,老盛家可是亏大了。

      这么一想,马皇后深觉得自家占了大便宜,不由美滋滋起来。

      她见盛迟暮有些拘谨,怕昨夜里自己儿子举止粗鲁怠慢了儿媳,便道:“迟暮的脸色有些不好,该不会是胥儿他用力太甚?我听说昨儿个可是夜深了才吹的灯。”

      昨夜里压根不曾吹灯,蜡烛烧尽了,屋子里才黯淡下来。

      马皇后见她不怎么愿意回答这话,又道:“今早葛绿收了白喜帕,那个……不少啊。”

      盛迟暮微微困惑,皇后说的白喜帕是——

  • 作者有话要说:  任胥为什么叫任胥呢?因为他生于壬戌年。
    别管为什么那么随便,我马皇后说的话,皇帝就得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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