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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绛红 ...


  •   我如同一条搁浅的大鱼。离开水的浮力,骨骼无法承受自身的重量。表面看起来完好,但内脏已经全部破损。

      我精神难以寄托,灵魂无处安放。常常体会到由深入骨髓的无力感,产生出生死存亡般的不适与恐慌。一种像搁浅的鱼所能体会的压迫,始终如影随形的压抑在我心头。虽然大家都在抱怨生活的艰难不易,可至少想要想要饿死很难。可我感到精神的匮乏,即使是网络如此发达迅速的时代,我依然能体会到什么叫精神匮乏。我大可不必如此杯弓蛇影的怀疑,似乎我所生存的环境,处处弥漫着可以使人紧张,使人不安的,可怖氛围。

      我的名字叫,绛红。一种浑浊的黯淡的颜色。

      四年前,和前夫离婚,回到成都。我以为生活会有所改变,但是没有。我还是在一家公司做文员,还是感到生命虚无而空旷。办公桌上的绿色植物是一簇未开的栀子花盆栽,可是我觉得我看不到它开的花,它正在逐渐的死去。浇水,晒太阳,叶子还是慢慢泛黄和干枯,我对此无能为力。我们很多时候都处于无能为力的状态,我可以做到适应它,并保持沉默。压在心里的不甘和难过,始终无法释放。
      工作枯燥乏味,公司结构稳定,并没有升迁的机会。工作内容无聊透顶,都是些随便什么人都能做的重复机械工作,导致同事们都懒懒散散。在这样的现状下,很难实现自我的价值。能混个吃饱饭,但感觉不到自己的价值。大家在熬资历的同时,积蓄着无处发泄的烦躁和戾气。不管我走到那里,北京还是成都。

      给自己找一个精神寄托,成最普遍的做法是。我的平凡和痛苦都是为了孩子的将来,多少用着这个伟大的借口。年轻人们可以沉迷于网游,或是沉溺于恋爱。或是追求成功和财富。无论是成为金钱的奴隶,还是心怀改造世界的野心,我承认世界之所以进步全仰仗他们。可这些都不是我的选择,不是不好,而是那样的人生不能让我感到欢喜,所以我的生命才不能安定。我对世界保持警醒怀疑的态度,甚至对自己的作为表示怀疑。我的状态是无为的,可这样的状态却不能使我感到欢喜和自如。

      我是那种被父母当做未来和希望培养起来的小孩,所以我在生命的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自我意识,那样的我是迷失的。可现在我才知道我的性格里潜藏着那么多的桀骜和不驯,我明明温驯的一直在服从周遭的一切,一直的大学毕业,甚至到结婚。直到我真正在结婚后独立生活,真正凭借自己的智慧去面对另一个人,另一个陌生的家庭。我才恍然明白自己的力不从心,我成为了父母希望我成为的人,却完全无法过好自己的生活。所以我现在完全不想要一个孩子,我还没有成为一个更好的我,怎么有能力负担另一个人的人生。我还没有成为一个我想成为的自己,怎么能避免不使他背负我的期盼过活。我有羞愧的负罪感,到头来我没有成为父母想要我成为的人,也没有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在我回成都的第二年父亲就去世了,胃癌加上重度贫血。他还不到五十岁,最后他那样的瘦,皮肤上布满皱纹,头发是从三十几岁起就开始白的。从病发到去世整整三年,饱受疼痛的折磨,最后他拒接服药,几次吐血,不能进食。我的印象中他是那样坚韧强势的人,可在他枯败到似被死气笼罩住的时候,他用故作强硬却几近哀求的语气对我说,我不吃药。每天几十颗不同种类的药丸,整整三年,有时还要兼服中药。我无法感同身受,但又怎能无动于衷。他走了,我没有哭,即使悲伤已经淹没了我,使我几近窒息。可我是他的独生女,我还有母亲要照顾,还要处理他的葬礼事宜,命运似乎剥夺了我哭泣的权利。他们把我保护的那么好,又对我何其的残忍,只用一夕就要让我承担起以往落下的全部责任,如此决绝毫无余地可留。
      母亲一直劝我再婚。她说,你不要因为一次失败的婚姻,就抗拒怀疑所以的男人。你还要生活,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又没有小孩。我只要不反驳她,乖乖的被教训一顿,她也不会再提。她自有生活的调剂,麻将。她可以一坐就是一天,全神投入也就无暇他顾了。对此我并不抱任何批判的意味,人要对一件事沉迷是很容易的,可我并不能放任自己就此沉迷。这不是说我有多么聪明,这恰恰说明我的愚笨。我母亲说我,你就是个笨蛋,从小到大做什么事情都是一板一眼。做错是只知道承认,永远不知道求饶。你难道不知道生活中,得过且过才是真相吗。你读了那么多书,明白很多道理,但我要告诉你,那不是真相。道理这个词汇就是说理想状态下,我们可以以此为行事标准,可人类是永远无法生活在乌托邦式的理想状态下的。绛红是我对不起你,你都三十岁了,妈妈现在才来教你何为生活真相,似乎为时已晚。母亲难得有这样正经和我说话的时候,家人中的说话方式,永远是简短而琐碎的。可我那时却唯有沉默以对,我不想进行这样沉重的话题。我知道我的沉默是一种冷漠的拒绝。我那时心中只有无言的悲凉,人来到这世上难道是专为体会何为孤独的吗,我可以反驳她,但终于给她的是无言的冷漠。我并不感到孤独的可怕,对它我更多的是习惯,少年时也许曾经挣扎过试图摆脱它,后来只觉得世事荒凉。

      我并不和母亲住在一起。我自己租住在一所小公寓里。我在哪里看书,养着几尾热带鱼,煮东西吃,最重要的还有休息。可我有时候觉得这屋子逼仄的让人窒息,于是盛装出行,可最终发现是无处可去的。这街市上能看到的物品和其他城市是没有区别,同样的步行街同样的奢侈品。购物的确能使人精神亢奋,获得短暂的愉悦。可这愉悦不是我喜欢的,在这行人如织中,更能体会空洞寂渺。我用近乎受虐的般的繁华虚掷,来让我麻木的头脑获得短暂的清醒。那一张张年轻的脸庞从我的眼前划过,他们说着,笑着,闹着。一如我的从前。我看见张张苍白的面孔从我的眼前划过,她们沉默,冷清,麻木。一如我的现在。这样的情景不得不使我想起,王菲的一首老歌《开到荼蘼》。

      成都今年的春天格外温暖。所以春天似乎消逝异常的迅速。春节之后短短的一个月时光里,所有该在春天开发的花竞相开放,又齐齐败落。春天似乎在四月来临之前,提前结束了。路边的野蔷薇开了,那明明是夏天的花,香味浓郁到有种慵懒靡丽的诱惑感。当我在阳光的照耀下走在路上,偶然嗅到这味道,我就不由自主的想到了爱情。

      我的春天,没有爱情。我在想,爱情是否像那些艳丽而短暂的花一样,只是迅速易逝的幻象。虽然它真实存在过。但它是否真的美丽。美丽不过是人类单方面赋予它的定义,真相不过是繁衍。我不知道人类于爱情赋予的意义,几分是美丽,几分是繁衍。虽然我结过婚,可事到如今没有遇到爱的人。但我已经爱上了爱情,爱情本身是世上最诱人东西。两个人的时候,晕头转向又要极力保持警醒的样子。一个人的时候,回忆着各种细节的样子。那时的我是多么的可爱,现在想起起来也会不顾场合的会心一笑。让我更有规律的生活,懂得如何更好的爱自己。这些都那场爱情给我的馈赠。可我还是渐渐感到疲乏,毕竟令人沉醉不过是我的幻想,回应我的确是再真实不过的人。而我从始至终,并没有喜欢过他。他让我感到无尽的失落,甚至觉得自己卑劣,我只是在需索爱情。循着那比最迷人的蔷薇花的气味还诱人百倍的芳香追寻爱情,可我始终没有得到它。我有时怀疑自己,是否把爱情看得太重要。可又想人生中能完全凭着自己的心意决定的事情,只有这爱情而已,所以再怎样任性我也觉得不为过。

      这个春天,小付遇到了新恋情。小付是我的朋友。我对于朋友的定义,是有缘相识的人,和我共同经历一段人生。因为与我呈现这样关系的人,通常聚散无期。因此我对朋友这个词的理解,不像时下的人所认为的那么严苛。她们随时可以与我背离,离我远去,这也只是很平常的事。就像我幼时的朋友,现在大多住在郊区,有了孩子,爱打麻将。我们的生命不会再有太多交际。在北京的大学同学和同事也是一样,各奔东西后逐渐失去联络。小付是我在成都认识的新同事,我们一起吃饭,有时陪她逛街,偶尔在她失恋后听她诉苦,陪她喝酒。她与我的情况不同,她虽然老是失恋,但总有新的恋情。

      我不反感小付的生活,但也永远不无法理解她的生活。她说,绛红你这个人实在虚伪,心里即使不屑一顾,却还是一副温和的表情。对此,我也只能腼腆的一笑了之。我只是因为性格内向怕生而以,这给我的生活带来过很多麻烦。明明一句话的就能解决的问题,因为我的拐弯抹角,往往把事情变的及其复杂。这也不是我故意的,我把这归结为基因缺陷。小付总爱把李白的名句挂在嘴边,人生得意需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正巧她是个酒鬼,而且是懂得享受□□的恋爱高手。可惜,酒量很差,据她自己说也没有遇到过真正爱的人。我问她,看你总是一副很向往很期待遇到真爱的样子,似乎很了解爱情嘛。她说,我说你虚伪你还不承认,你明明也很向往,却装出一副很矜持很不屑一顾的样子。我说,我没有不承认我向往爱情啊。我只是不像小付那样明目张胆的喊出来,我做任何事都这样畏缩,缺乏明目张胆的勇气。我有时羡慕她,但更多的时候把自己放在高傲的位置,鄙视她的行为。我觉得她很多时候肆意妄为,把事情搞得一塌糊涂,脾气也很糟糕。所以老是失恋,她哭的痛不欲生,问我,绛红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总遇到人渣。她并不期待我的回答,她只是需要一个垃圾桶,把苦水全不到进去。她会在失恋后一周内从新振作,并且荣光焕发,因为她有了新男朋友。小付的大部分业余时间都花在手机上的各类社交APP上,我想她对此更多的是依赖。她把恋爱当作游戏,沉迷于此并且依赖它。我问她,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宁缺勿滥,就你这样还大言不惭的妄想有真爱。她说,难到像你。她就这一句我就哑口无言了。

      夜晚来临的时候城市有梦幻的美感,即使看过再多次,我依然觉得光怪陆离的各色灯光霓虹中,有着无尽的神秘吸引着我。天气还是乍暖还寒的时候,所以不管白日的阳光多么明媚,夜风还是微凉。府南河边的柳树绿意葱茏,河水流速缓慢仿若静止,有灯火的倒影。柳树的枝条在风中荡漾,灯光在细微的波浪中拉扯到扭曲变形,成为各种怪诞的形象,这一切都使我感到诗情画意。

      晚上在外面吃晚餐。周末,一个人在外面闲逛。我觉得自己是善于饮食和烹调的人,所以去过的大部分餐厅,都使我感到不如人意和敷衍。这次也一样,只让我想到粗制滥造这个形容词。餐厅的老板们越来越注重,装潢,创新,噱头,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却忽视最原始的味道,失去了正宗和传统的做法,舍弃了的最珍贵的精髓,像空中楼阁。这家店的生意其实很好,宾客满堂。我爱吃,所以吃占据我的大部分生活成本。就像小付爱漂亮,买衣服和化妆保养品就使她每个月入不敷出。她对我说,交男朋友太不划算了,花那么多钱打扮自己,最后他还觉得我骗他的钱。他每此看到我都是漂亮的样子,难道对他做出的是免费贡献一样。她时常发出此类的叹息,但并不悔改。就像我,无数次的在心里抱怨,现在的餐厅做菜太难吃,还是不断的去尝试。

      我吃觉得的索然无味的食物,恍然在这家餐厅里看见了有趣的人。这萍水相逢的缘分必定短暂,此后也无缘再相逢,纵使相逢应不识嘛。那是一个女人,很美。她的年纪不小,因该超过三十五岁。清瘦,素食。她那一桌有四个人,她和她的丈夫,一对白人夫妇。我会对她感兴趣,是因为看见她吃东西的样子,举手投足的神态,都觉得很美。因此我开始观察起她来,她理应是从出生起就生活富足的人,衣着风格淡雅。整个气质都干净而纯粹,她的生命似乎得到眷顾,少有苦难的样子。她丈夫与坐在对面的白人男性相谈甚欢,那个白人女性也很认真的听着两人的谈话。而她坐在靠窗的位置,偶而望着窗外出神,或是慢慢的吃掉一根清炒油菜。说实在她吃东西的样子,并不符合传统的教养。她把一根油菜叼在嘴里,像一个顽皮的少女。我曾经见过,有人吃饭的时候正襟危坐,不言不语,小口吞咽咀嚼东西而不露出牙齿。但我觉得她此时的样子,使我感到她的闲适和慵懒,全身都流露出优雅的风情。我草草吃过一餐,回家去了。我与此人的生命严格来说,是并无交集的。但人之一生会遇见多少人呢,打眼就觉得特别的,又能有几人。我知道我将会记得她,当然她的面貌我转眼就以忘记。我难忘的只是她独特的气质。是那种前所未见的风情。虽然风情这个词语过于暧昧,但我想不出其余更合适的词汇了。

      我大部分的时候会控制住自己。只要不去思考,不去过问,把多余的过剩的时间打发掉。就不会觉得自己在人群中显得突兀,不会随便说几句话就暴露自己的异类身份。我本就是犹如尘埃中的一颗微粒。可我时常会有莫名的燥郁情绪,觉得自己的无用。有不知所谓的豪情壮志,觉得自己不同。有时觉得自己卑微到尘埃里,有时又显露出傲慢的姿态,轻视别人。就像小付,我们是朋友。可我从不把她放在心上。而我又哪有什么资本轻视别人,我倒如今也一事无成。

      我把自己的精神寄托于书本,这件事做起来并不容易。所以时时脱离沉迷的状态。这意味着我有太多时刻保持着清醒,这些时刻使我觉得恐怖。我就像一缕四处游荡的幽魂,与世人格格不入。我看书上说,看书成癖比打麻将成癖,高尚。我对此嗤之以鼻,就以我母亲为例,她至少高兴的时候比我多。就算爱打游戏也比爱看书刺激。可就像我说的,我已经成了癖好,那就是没办法改变的了。也许我生来性格就决定了,我不打麻将,不打游戏,就爱看书。

      我有那么多无处安放的空闲时间。即使我训练自己把这些时间用于喝茶,练习毛笔书法,旅行。我还是有那么容易产生想象。有时我把自己想的伟大,可现实又给我一记响亮的耳光。有时我把自己想的微末,自己又觉得于心不甘。我开始写作,第一次写作当然选最容易的,我写我自己。我写《绛红》。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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