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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第五十五章 回信 ...


  •   距离学校开学还有一段时间,而秦英和李凤兰为了做生意的事情一直在忙碌,不管是摆摊的三轮摩托车,各种小零食批发进货的频率和时间,进货的店铺,都是需要他们仔细去琢磨的。

      而且这还算是简单的,总体来说只需要花钱罢了,而且进货的频率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所以要真正开始做生意后才能定下来。

      还有比这更麻烦的事情,摆摊上收钱找钱这种事情还好,秦英和李凤兰好歹是初中毕业,算个简单的加减乘除不是问题,但是如果还要兼做早点摊的话,秦英和李凤兰的手艺就不够看了。

      他们两个做的东西最多只能算是家常菜,拿出去做生意是不够的,所以他们得学学怎么把菜做得好吃。这个在真正开始做生意之前,是必须学会的。

      而且,除了要忙着筹谋开年做生意的事情,地里的农活也不能马上丢了,种在地里没有摘完的菜也不能就这么不要了。起码要收完最后一茬不是,他们村里没一亩地每年都是要交地亩税的,可不便宜,绝对没有让地荒着让菜烂在地里的说法。

      这边大人们是忙得风生水起,秦桑这边却依旧是风平浪静。没办法,大人再怎么忙,也不会亏了自家的孩子,秦桑和秦君年纪小,能够照顾好自己,不给他们添麻烦已经是最大的帮助了。

      而自从秦桑重生回来之后,秦英和李凤兰确实都觉得他们的一双儿女真的是乖巧了许多,都不用为他们操心了。尤其是秦桑,至于秦君?秦桑会管住他的。

      开了年,秦英和李凤兰在为了未来奔波,而开年不等于开学,暂时秦桑和秦君还不用去幼儿园,可以继续在家里享受假日。

      早上依旧是先秦君起床,秦桑穿好衣服、叠好被子、洗漱完毕后,这才来喊秦君起床。至于早餐,对不起,秦桑是个厨房废,上辈子就学会了煮面和炒个鸡蛋火腿,弄点简单的早餐,而这辈子……

      五岁半的她敢说自己要用他们家土灶生火做饭她妈李凤兰一定会打死她的。上次不过是生了火烧了个洗澡水就被一顿教训了的,秦桑是绝对不会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了。

      她虽然内里芯是个成年人,但受限于身高太矮、手指太肥,做饭这种高难度的精细活与她五官。

      秦君起床后,秦桑让他自己去洗漱,而她则是从厨房碗柜里拿了两个小的白瓷碗并两个瓷勺子出来,拿着碗到李凤兰房里,秦桑熟门熟路的走到他们房间角落的米缸旁边,打开盖子就找到了放在一堆米上的一个红袋子。

      红色塑料袋里装的是炒米,一种过年常吃的小点心,抓了两把炒米,把两个碗都装得大半满了,秦桑才把袋子系起来,重新把盖子放了回去。

      端着两个碗去了堂屋,秦君已经洗漱完了,正把脏水泼掉呢。秦桑就让他去厨房里把家里的白糖拿过来。

      是的,秦桑不会做饭,而李凤兰一大早下地了,所以秦桑准备今天的早餐她就和秦君一起吃开水泡炒米,其实味道还不错,而且很饱肚子。

      秦君马上就拿着白糖回来了,秦桑就把两个碗放在小板凳上,自己拎了开水壶往碗里浇热水,两碗炒米两人一人一碗,各自按喜好加多少白糖。

      秦桑喜欢吃甜的,但是上辈子一口牙让她心痛,为了不重复上辈子被牙疼支配的命运,秦桑决定……加一勺糖就好了,而且吃完她一定刷牙。

      用勺子把白糖搅匀,也让所有的炒米都被开水泡软,秦桑和秦君就一起开始吃他们简陋但是味道不错的早餐了。

      “姐,你怎么吃得这么慢啊?都要冷了啊!”秦君呼噜噜吃下大半碗,就瞟到秦桑才吃了小半的炒米,忍不住疑惑的问道。

      秦桑扯了扯嘴角,没回答只是拿勺子舀起炒米大口吃了起来。其实她是真的有些走神,因为就在三天前,她跟着秦瑞一起去了街上的文具店,买到了信封,又去了邮局买了邮票,然后把她写的几十首诗歌,一股脑的全都寄去了报社……

      但是至今没有回音,所以秦桑这几天都有些走神,而且她觉得自己是有点傻,怎么就把诗歌全都寄出去了呢?虽然她在信里写了是积攒了好久的,但是每次寄个几篇不是更不起眼吗?

      当时寄出去一大摞差点把信封都撑破的自己果然是傻了。秦桑心里小人打滚,懊恼得无可附加。

      吃完早餐后,秦桑和秦君把碗放回了厨房,但是没有洗……并不是不想洗碗,但首先开水瓶里的热水已经用完了,只能用冷水洗这点太糟心了,第二……他们根本够不着洗碗的地方。

      秦君吃完后就想出去玩雪——趁着冬天雪花没有完全融化,事实上今天过年下得雪不算很大,不过比起后来已经算是很大了,雪起码有脚面那么深吧。

      秦君不喜欢打雪仗,反而喜欢堆雪“人”,为什么要把人打引号呢,因为秦君就只是喜欢用堆砌东西而已,不一定要做成雪人的形状。

      其实秦桑严重怀疑秦君可能只是像玩泥巴一样玩雪罢了,除了冷一点,雪可比泥巴漂亮多了,也干净多了,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在秦君玩雪的时候,秦桑就在一边陪着他,同时让他别玩太久把手冻到了,反正秦桑就自愿自动的成为了一个老妈子,在李凤兰管不着他们的时候,帮她管住秦君。

      就在秦桑百无聊赖走神的时候,骑着自行车背着绿布袋的年轻男人突然骑车到了他们家门口,然后大声问道:“秦桑、秦桑是谁?有她的信。”

      秦桑心中一跳,几乎是不可置信,心里又是激动又是期盼,简直可以说是复杂极了,她跑到那骑车的年轻男子身前,仰着一张小脸笑道:“叔叔,我就是秦桑。”

      那送信的男子有些惊讶,不过到底没多说什么,确认了一下地址没错后,也觉得小孩子估计不会骗人,就爽快的把一个厚厚的大信封给了秦桑,然后一蹬自行车走了。

      拿着这个大信封,秦桑一眼就看到了寄信人一栏确实是她寄信过去的报社,顿时心中一口巨石落地。如果她寄过去的诗歌人家不感兴趣,那是肯定不会退稿的,而现在有回信,肯定是有好结果了。

      拿着厚厚的信封,秦桑美得冒泡,当然不是为了她炮制的诗歌被选中了,而是被刊登等于有稿费,等于她赚钱了!

      要知道他们家现在可是真穷,开年了爷爷是给他们家分了钱,但也不到一万,就几千块钱,这笔钱要买三轮摩托车,要进货,根本就是捉襟见肘,只能说勉勉强强。

      秦英和李凤兰刚刚建了新房,手里根本没有积蓄,说来也是,如果不是幼儿园学费是一年一交,只怕秦桑和秦君上幼儿园的钱都没有。

      打发了秦君别玩雪了去看电视,秦桑进了自己的房间,坐到床上,她小心翼翼的把信封给拆开了。

      拆开之后她愣着坐在桌前酝酿了一下感情,这才颤颤巍巍的把信封倒过来,然后一次性把信封里的东西倒出来。

      首先出来的是……几张红色的钱币,秦桑的心猛地提起,虽然惊鸿一瞥,但她已经看出来了这绝对是百元大钞的颜色啊!

      得到了好的结果,秦桑顿时就松了口气,喜悦浮了上来,她把信封倒空以后,就把信封里面的东西归了类。

      信封里除了装了一封信以外,就只有随信寄来的稿费。秦桑寄过去的二十几首诗歌一共被录用了八首,不得不说这个数字不错,而根据报社寄来的信,报社给她的稿费是每行诗两元,而八首诗歌差不多有一百五十行左右,最后稿费是三百多块钱。

      两元一行其实差不多就相当于千字四十,这个价格其实偏低,尤其是对报社而言,不过秦桑考虑到这刊登的是儿童的诗歌,而且现在是2000年不是后来,所以觉得这个价位她很满足。

      二十几首诗歌听着很多,但是秦桑只花了几天就写完了,而这就给她赚了三百多块钱啊!

      如果努力一点,写更多的诗呢?是不是可以赚得更多?看来这个副业是要抓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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