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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七章 单身男人和狗 ...

  •   杨简做了个梦。
      先是他站在一片雾里面,分不清东南西北。
      他听见王锦程在喊他,于是他顺着声音往前跑,但是怎么也找不到王锦程。
      杨简有点急了,但是越急就越是找不到方向。
      后来他终于看见了王锦程,刚走过去,就看见王锦程瞪着他,说:“我累了。”然后举起右手。
      杨简以为他要打他,心想,打吧打吧,打了你就爽了,于是站着没动。
      结果王锦程手里多出只狗。
      然后他把手里的狗狠狠地朝杨简扔过来。
      狗砸到杨简的身上,很沉,杨简被压倒在地。
      然后杨简就醒了。
      然后他就看见他的面前有一只狗。
      杨简叹了口气,发现自己昨天趴在书房里睡着了。他伸手搔搔狗的毛,说:“饿了吧。”
      狗还太小,吃的都要先处理,杨简从来没养过这一类的东西,还特地上网找了一堆资料下来研究。
      杨简把幼犬粮泡软的时候,狗就站在旁边眼巴巴地看。杨简看他那个馋的样子,笑着说:“我吃的都没你贵。”
      终于弄好了之后,小狗把头伸进碗里,几乎要栽进去。
      杨简恶劣地看着它挣扎着用前爪扶住碗,又偏要顾着吃不肯把头抬起来的样子,心里很爽,就是不愿去帮它一把。
      自己果然在某方面有缺陷。
      等狗好像吃饱了,他把它抱起来,放进狗窝,蹲下来,对它说:“不准瞎跑,知道吗?”然后把一天份的狗粮和水跟玩具骨头放到它旁边。
      狗吃饱了,就懒得理他了,两只前爪交叠,脑袋搁在上面,眯着眼睛。
      杨简无声地笑,站起来走进浴室,打理自己。
      最后整理好之后,拿上昨天晚上准备的东西,关好浴室的门,省得狗掉进什么不该掉进的地方去。
      然后才拿了钥匙出门。
      到了公司之后,跟同事打招呼,进了办公室,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急着办公,而是坐在椅子上,透过落地窗,看着这个城市的早晨。
      依旧浑浊的空气,但是阳光经由那些颗粒折射,在这个时候,竟让这个城市变得可爱起来。
      杨简十指交叠,微笑着看着窗外的景色,很放松。
      等到差不多的时候,他从抽屉里拿出早就写好的辞呈,抱上这几天熬夜赶工的总结,走进主管办公室。
      有些事情在某个时候总会终结,不如由他自己动手比较好。
      卸下身上的包袱,虽然要跟自己打拼这么多年的地方say byebye,但是除了惆怅之外,还有难以言语的轻松。
      不管怎么样,有句老话说得好,是结束,也是开始。
      虽然还要留在公司进行交接,但毕竟心态不同了。
      晚上回去的时候,打开门,小狗已经站在了门口,看见他之后,马上转身想跑掉。
      杨简笑着大跨一步,捞起它,抱着它晃:“一天不见就想我了?这只别扭狗。”
      喂饱狗,强迫它趴在自己的腿上陪他看电视。
      狗也需要常识,所以看新闻联播是有益的。
      看完新闻,杨简瞟见茶几下面的筐子里放着几本菜谱。他拿出来翻看,这才记起是王锦程留下来的。
      冰箱里还有他爱吃的东西,有些可能已经过了保质期。
      自己的牙膏跟须后水还是用的他喜欢的牌子,但是也快用完了。
      他在衣柜里遗留的衣服也没有来拿,即使这样,屋子里他的味道还是渐渐淡了。
      杨简从来不知道自己也会陷入这样的思念里,想着他曾经穿着围裙,在厨房里大汗淋漓地挥舞着锅铲的情景就想笑。
      现在,空荡荡的房间给人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好像那个人在身边,但其实他不在。
      杨简抱着狗,陷入沙发里,人生总有许多无能为力的事,其中一个是莫名其妙的孤独,还有一个是不可救药的喜欢。
      大概是报应,报应他以前的灯红酒绿。于是他现在只有抱着一只别扭狗,一个人坐在沙发上。
      不过杨简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
      让报应来得更猛烈些吧,现在越是煎熬,便越是值得期待。等这些纠结的日子过去,大概就是结局了。
      杨简翻看了下菜谱,然后对狗说:“看起来不是很难嘛。”
      于是,第二天他下班的时候,特意弯去超市,挑了点新鲜的蔬菜,买了半斤肉。回来之后先喂了狗,然后把围裙翻出来,穿上,走进厨房。
      他做菜的时候,狗一直靠着他的脚蹲着,随着油香的四溢,狗开始蹭他的腿。
      杨简抹抹鼻尖的汗,低头笑着问它:“很香,对不对?”
      他做的是很简单的土豆肉片,等大功告成之后,他拿筷子夹了一块肉片,先观察了一下。
      因为没有做过菜,纯粹是照着脑子里印象做,肉切得奇形怪状,不过好歹他把手指保护得很好。
      好吧,可能卖相是差了点。
      他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情,尝了一下,然后挑起眉:“我真是天才。”
      谈不上什么美味,不过明显到达了能吃的程度,毕竟他是第一次,比王锦程做的真是好太多了。
      “说不定我有食神的潜质。”他夹了一块肉给觊觎已久的狗,小狗急不可耐地咬住吞下,然后嫌烫地吐舌头。
      “啊,对你来说好像太咸了。”杨简拎起狗,走到狗窝边,让它喝水,“掉毛的话会变得很丑。如果你变得太丑了,王锦程回来看到了,又会怪罪我了。”
      小狗埋着头喝水,杨简用手抚摸着它的后颈,浅浅地笑。

  •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各位童鞋,其实这两个人分析得都差不多了,我还真不知道能对这边的童鞋说些什么,囧。
    贴段话:
    好吧,换个角度如何?
    不说杨简应该怎么样怎么样,而是他现在做的有没有违背他的性格……
    有些事他做不出来,有些话他也说不出口,王锦程在付出的同时,他不也自己在那里折腾,orz,他为什么要折腾,不就是因为他也想幸福,但是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嘛……
    于是他只有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这段感情。
    而且,好吧,他的个性天生有缺陷,比较渣,他从始至终都在强撑着自己的骄傲,而这种骄傲,其实……是很可怜还有可笑的,orz。
    这么个别扭孤独的人,如果没有小王童鞋来喜欢,那他怎么办?难道交给另一个小王?那才是人间悲剧!
    对于小王来说,都暗恋了这么长时间,难免陷入一种只有自我的角色里……整天想他是不是爱我啊,他不爱我怎么办,他离开我怎么办这类问题,于是有点自我蒙蔽。
    其实我觉得作为一个写手,没把自己的思想通过文章表达出来,而是这么直白地分析出来是很失败的,orz。
    好吧,也许是我虐攻虐得太high,忽略了杨简这方面的描写……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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