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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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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少英被他不明意味但隐约有些鄙视的目光看的有些受伤,不是主上自己说他的好友想体会江湖风光吗?他专门整出了这个大殿,现在看来似乎马屁拍在了马腿上?有些委屈。
但他觉得有必要为自己辩解一下,于是略微上前一步,侧身站在林珩半步之前,做了一个请的姿势,道:“主上,阎府过于富贵,故而属下做主将此地改为忠义堂,平日里用来议事,此次为了迎接主上,我已经命人备好酒席,堂内兄弟齐聚于此为主上接风,还请主上上座,让众兄弟瞻仰主上的风采!”
林珩挑眉,虽然说的挺好听的,但他怎么总感觉话里有话呢?待余光扫到宫玄禹面上兴致勃勃的表情,结合苏少英刻意强调的话,顿时懂了,丢给他一个赞赏的眼神:“做得很好。”
苏少英嘴角微勾,维持着请的姿势,道:“主上谬赞,请主上上座。”
林珩一路走到了高台上,椅子前已经摆好了长桌,椅子很大,桌子也很长,坐四五个人都绰绰有余,林珩拉着宫玄禹一起坐在了椅子前,暗一和暗二自觉发挥暗卫特长,完美的融入了人群中,跟着混了个座位。
苏少英和一些高层坐在距离林珩最近的一张桌子上,举杯道:“敬主上。”
底下的人纷纷跟着大喊“敬主上!”十分的粗犷,浓浓的江湖气息扑面而来,搞得林珩都很不适应,他已经许久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了,大概……有二十多年了吧?从前世他越来越疯,就已经没人愿意邀请他参加江湖集会了。
坐在高台上,看着堂下众人用热切的眼神看着他,他心中也忍不住生出一股豪情,举起海碗大的酒杯,道:“敬众兄弟。”说罢,一饮而尽。
底下轰然叫好,习武之人各个中气十足,响声几乎要震破屋顶,很快就热闹的放开了吃喝起来。
林珩面容冷淡,众人对他又崇敬又畏惧,并不敢闹他喝酒,故而饮了三杯以后,都跟身边的人谈笑起来,宫玄禹借着长袖遮掩,悄悄捏了捏他的手,有些心疼的问道:“珩弟,可有什么不适?”
林珩摇摇头:“无碍。”
宫玄禹接过他的酒杯,放在一边,淡定自若的要求一边的侍者上茶水和点心,侍者乖顺的去取了来,宫玄禹夹了一筷子菜,评价道:“还不错,别有一番风味。”
说着又夹了一筷子给林珩:“珩弟,你尝尝。”
自从出了京城,宫玄禹就已经开始放飞自我,态度之殷勤黏人简直让人不忍直视,暗一和暗二一路上都感觉心塞塞的,话都不想多说,倒是林珩似乎已经在潜移默化中习惯了这种相处方式。
又或者说林珩实在是喜欢宠溺一切自己喜欢的人,反正他丝毫不觉得有哪里不对。
堂下有些细心点的都注意到了他的动作,脸色不由得有些古怪,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只好按捺不提,假装什么都没看到,人在江湖飘,就得有眼色啊!
……
林珩和宫玄禹并没有在山西待很久,也就是大概游览了一番,三日之后,他们就已经准备出发了。
苏少英准备好了马车和仆役,还有一堆耐存放的吃食和美酒,甚至还带了一个厨子,共计三辆大马车,加上林珩他们来时乘坐的那辆,就有四辆马车,还有二十来号骑着高头大马的带刀护卫。
林珩瞟了一眼,蹙眉道:“人有些太多了吧?我们这次出来是想好好游玩,这样引人注意未免太过。”他还是怕宫玄禹被人认出来就麻烦了。
苏少英笑了笑,道:“主上多虑了,我挑的这些弟兄都是出入过沙漠的好手,另外还有一个原来负责阎府与西域商路的管事跟着,假充是西域行商,到了大漠,这样的队伍反而不会引人窥探,若是主上孤身前往,才会引人注意。”
林珩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他看了一眼宫玄禹,宫玄禹笑着点头:“苏大侠言之有理。”
林珩颌首:“那就这样吧。”
苏少英笑着拱手:“祝主上一路顺风。”
林珩点点头,翻身上了马车,宫玄禹也跟着上去了,暗一暗二照旧充当车夫,其余人也各归各位,队伍井然有序的行进起来。
马车都已经做过了改装,加上了阎府的标志,江湖上都知道金鹏国事件后,苏少英继承了阎府的势力,明眼人看到这个标志,只会以为苏少英有意继续发展与西域的商贸,虽然队伍比较小,也不会有人敢贸然骚扰。
那位随行的管事姓阎,叫阎老三,是阎铁珊的心腹家仆,武功不怎么样,本事却不容小觑,这位年纪不小了,干干瘦瘦,一把灰白的小胡子,皮肤黑而皱吧,一双眼睛似乎也有些浑浊,却莫名有种威严叫人心生忌惮。
这阎老三在沙漠行商多年,心够狠,手也够辣,再加上对沙漠的了解,在西域一片也算是大名鼎鼎的,阎铁珊死后,他也想要报仇,奈何武功不高,又对霍天青起了疑心,便干脆收拢人手,蛰伏起来,慢慢筹谋。
后来林珩给阎铁珊报了仇,阎老三以为是独孤一鹤所为,带人来投苏少英,方才被告知林珩的事,一直对林珩感念在心,此次有幸能为他做事,自然想要做的尽善尽美,一则报恩,二则也好在新老板心里加点分。
有他带路,一路上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尤其是一些不为人知却十分美味的小馆子,他都门儿清,路程安排亦十分合理,林珩对他的表现十分赞许,有一个好的向导果然不一样。
得了林珩赞许的阎老三眯着有些浑浊的双眼,捻了捻胡须,笑的好不得意,办起事来更加尽心,他老头子也算是阅人无数,从未见过一人有林珩这样的风姿,于武道一途更是难得一见的天才,还有他那位友人,一看便是身居高位的显贵人物,那身边的两个侍卫,啧啧,这样的人都只是区区侍卫,主人更不用提咯。
阎老三的徒弟,一个眉清目秀,看着有些喜庆的娃娃脸小少年,名唤度儿的小跑过来,凑到阎老三旁边,笑嘻嘻的道:“师父,咱大主子!可真好看啊!跟天仙儿似的,我度儿还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呢,听说他往那儿一站,那些平时拽的不行的小头头们各个的跟鹌鹑似的瑟瑟发抖,嗬,那个威风!”
阎老三敲了敲他的脑门,啐道:“你个小兔崽子,你知道个蛋!平日里怎么教你的,倒敢背后说主子闲话了。”
度儿嘻嘻一笑,捂着脑袋躲了一下,丝毫不怕他:“咱主子就是好,跟着这样的主子,我度儿一万个愿意,师父,我以后一定好好跟着你学本事,学好了给主子效力!”
阎老三哼哼一声:“嗯,这还差不多像句人话。”
虽然他知道像林珩这样的大人物,可能这一生他们也见不到几回,徒弟能混到苏少英旁边就算不错了,不过小年轻总要有点梦想才是,这小子,平日里叫他跟着跑商学本事总说没劲,这次倒来了精神了。
这一段插曲没人知道,林珩也不知道自己又多了一个小崇拜者,出了嘉峪关一路往西,便是西域大沙漠了。
阎老三在出关前用马匹换了骆驼,又带了许多水和边关的干粮挂在骆驼上,马车里则存放着肉类和茶叶,马车早已经刷过一层防暴晒的涂料,阎老三到了这里后,专门请了最好的手艺人又刷了一遍,另外还用定做了几套用一种厚而密的毡布做成的罩子。
待到太阳最烈时,这些罩子便能派上用场,还有厚实的皮毛斗篷,毯子,帐篷等等,虽然来时便带了,但阎老三又准备了许多,这样一来,车辆又增加了四辆,足足有八辆大车,还有临时雇来的经验丰富的镖客,浩浩荡荡的倒像一个大型商队了。
在沙漠里行走了半日,就已经看不到任何建筑物的痕迹,茫茫黄沙像一片望不到尽头的汪洋大海。
马车外的人都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即使热的要爆炸,也不敢将皮肤暴露在毒辣的阳光下。
整个空间似乎没有一点水分,也没有一丝风,脚下的沙海似乎在缓缓流动,沙下似乎隐藏着无穷的危险。
但这些人走的还算放松,马车早已蒙上了黑毡,内里的涂层也有效的阻隔了热量,至少马车里的人还不至于热坏。
马车外的人都是经历过沙漠的人,也算是比较习惯,或者说可以忍耐,阎老三经验丰富,时不时根据太阳的位置调整方向,保证他们不会迷失在沙漠里,在沙漠中,有这样一位向导就相当于多了一道保命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