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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拖油瓶”也需要人品 ...

  •   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一场梦。

      梦中我穿越到了《猎人》漫画的世界,遇见了同是穿越属性的弥奈尔,还遇见了一个被老婆抛弃之后手忙脚乱地带小孩的金,哈哈,很有趣吧?

      睡醒然后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又睡过了头。楼下妈妈的身影在厨房忙忙碌碌,爸爸坐在饭桌旁看报纸,他见着我便训斥道“又迟到了”。赛特听见我的脚步声,从自己的小巢中探出头,“呜呜”两声蹿过来,以干扰我走路为目标在我脚边钻来钻去。

      然后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看家的看家,平凡得如同18年来的每一天。

      没有那场火,谁都没有事,谁都没有死。

      可是你看我会跑会跳会受伤,血从伤口涌出来,痛得无可挽回。

      如果连这痛也是梦,那么我将如何醒来?

      ☆★☆★☆★☆★☆★☆★☆★☆★☆★☆★☆★☆★☆★☆★☆★☆★☆★☆★☆★☆★

      金是一个很天真的男人,不,与其说是天真,不如说他这么大把年纪且有妻有子,却依旧怀有男孩式的浪漫主义情怀。其具体表现在一旦投入自己感兴趣的事物中,便忽略周遭一切。

      于是,跟着他东奔西走的一年中,我的攻击力仍然保持在零的水平,但是观察力和逃命速度这两项,已经远远超过了他定下的要求。

      生存带来的压力果然会促进进化呢,人类也是这样进化繁衍至今的么?

      在酒店的房间里,我一边熟练的包扎左手臂上的伤口,一边任凭思绪飞往天外不知哪个角落。我这个身体的素质总体上来说还是不错的,至少一年来大大小小的伤也受了不少,至今也没有留下疤痕。

      另外一边,金正坐在床上专注的研究着他新挖掘出土的古董们。

      这次的收获颇丰,就比如说他手中的那只镶着蓝绿宝石的金雕瓶,单就拆了当珠宝卖,也能值好大一笔了吧,不枉费我流了那么多血。

      眼巴巴的望着金摆弄着那些华丽丽的宝贝,虽然有些眼热,但曾在这些玩意儿上吃过大亏的我却是再不敢随意的伸手碰触。

      三天前在遗迹中被一只美丽的宝石吊坠迷住,于是我就忍不住碰了一下,竟然不慎触动了吊坠上的机关,被暗藏其中的钢针刺到了小手,然后中毒昏迷了半天。多亏金反应迅速,即时将我从鬼门关又拉了回来,但还是被他嘲笑为“小小年纪就已经具备了女人热爱闪亮物体的本能了”。

      虽然事后他有意让我挑两件喜欢的东西留下,但挖掘者本人都没留一件,我这个“拖油瓶”哪能好意思——回想起来,身为他的“前妻”婚前带过来的小孩,说是“拖油瓶”还真是无比贴切啊。

      “真的不要么?”

      大概是察觉到我过于“炙热”的视线,金转过头来,语气有些惊叹:“安全方面不必担心,这些东西里的机关基本上都是几百年前安置的,我检查过了,还能被触发的,就只有你碰到的那颗吊坠而已……”

      呃,意思就是我放着那么多安全的东西不碰,偏偏碰上了这唯一的霉头么?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RPWT”?

      “没有必要,我只是好奇而已,其实对这些亮闪闪的东西一点兴趣也没有……”

      我扭过头,尽量用不屑的口吻说着,话音未落,一根冰凉冰凉的链子已经套到了脖子上,扫了一眼发现正是我人品地相中的那颗倒霉吊坠。

      惊讶地抬头,只见金笑得很是开朗:“机关我已经修改过了,可以用来防身的哦。”

      “都说了我不感兴趣……”总觉得好像又添了麻烦,我埋下头嘀咕了一句。

      “小孩子老是这么要强可不好啊,总是要偶尔撒撒娇的。”难道没有人告诉过金,他的手劲很大,不要乱拍小孩子的头么?

      我拎起吊坠放在眼前,真的很美丽啊,三块拇指大小的绿宝石镶嵌在细致的金丝上,组成一片四叶草的图案,吊灯莹白的光透过宝石,折射出梦幻的色彩。带来幸福的四叶草啊……隐隐记得似乎曾经看过一本以此为题材的漫画,当时是相当喜欢那作者,可是现在已经,没有多少记忆了。

      如此美丽且充满幸福寓意的小东西,谁也想不到它里面竟然暗藏着淬毒的针吧?

      “这个不是古董么?应该是很贵的东西吧……这样可以么?”

      小心翼翼的举着链子,我觉得自己此刻的表情一定很像捧着骨头的小狗。

      “所谓的古董啊,它们的价值并不在于其本身的造价,而在于其中的历史文化,”金微笑着,也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光的折射,他的眼里绽放着如同宝石般绚烂的光彩,“它们被埋在地表之下,等待着我们去挖掘出来,然后从它们身上了解到千百年前的人们是怎样生活,有着怎样的文明,又藏着怎样的秘密……一想到这世界上还有无数的未知的东西等待着我们去发现,不觉得是很棒的事情么?”

      “谢谢你,金……”还有,遇到你真好。

      ☆★☆★☆★☆★☆★☆★☆★☆★☆★☆★☆★☆★☆★☆★☆★☆★☆★☆★☆★☆★

      从酒店中出来,金拎着他的宝贝鱼竿不知跑哪儿去了。

      他的原话是这样的:“干完这一票大的,总算可以安心休息一下了。”

      我说金啊你平时打扮得像个山贼就算了,难不成你还真把自己当山贼了啊?

      而我,顶着6岁小LOLI的面孔坐在卑路斯冰店中,聪明却天真可爱的小朋友就是受欢迎,就连买冰淇淋也会有好心的叔叔阿姨让我插队。我享受着空调的冷气,手中握着好心叔叔让给我的号码牌,看着店门外依旧沐浴在烈日阳光下的长长队伍,心里极度无耻的暗爽着。

      回想起高一的时候,跟表弟比赛吃雪糕,胜利者将获得在动漫节上COS阿鲁卡多的机会。

      吃到第13支的时候,表弟终于捧着头捂着胃眼中满含热泪地认输了。

      但是姐姐我啊当天晚上就遭到了报应,不仅月事提前,并且接连好几天都生活在痛经的水深火热之中。

      最后,由于两个候选人一个拉肚子,一个不方便,英俊小生的角色最终被组里那个出了名的丑男“青蛙眼”抢走了……这是我怨恨至今的残念啊,从那之后,我就爱上了把冰恶狠狠的咬在嘴里的感觉。

      原来还是没有忘记,曾经有个女孩名叫“夏君知”……

      揉揉眼睛,发现自己又走神了,我把放空的视线拉回眼前。

      卑路斯的冰淇淋价钱不便宜,不过依然很有人气啊。不得不说店长真的很有生意头脑,每天限量供应,即使到了冬季,也会有人特意从别的城市赶来品尝美味。

      眼看轮到我的号码,于是我跳下高脚椅,拍拍裙子,准备去柜台挑选自己喜欢的口味。

      要什么好呢,巧克力的我喜欢,西玫果的我也喜欢,嗯……还是……

      我刚要把手中的号码牌递给服务员小姐,谁知,一只手竟然从旁边伸了过来,准确的拽住我的手,或者说我手中的号码牌,同时耳边响起一个童声:“莉亚,你竟然跑到这里来了,哥哥找了你好久。”

      “啊?”

      什么状况?我忽地转头,只见一个十一二岁左右的小男孩正皱着眉头看着我。

      莉亚是谁?在叫我么?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只能呆呆的望着他,嗯,模样倒是很清秀,白皙的小脸,乌黑柔软的短发,眼睛挺大可惜少了些光彩。

      “想吃冰淇淋么?唉,真是拿你没办法,那么就交给哥哥好了。”

      他很自然的取过我手中的号码牌,给了服务员小姐。

      等、等等……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弄错了?

      我回忆了一下,以前确实没有见过他啊,刚想说“你是不是认错人了”的时候,那个男孩已经付了帐,抱起装着冰淇淋的购物袋走到门口,还转过头来冲我喊道:“莉亚,快点,跟哥哥回家了。”

      “等一下,你……”认错人了!

      等到我追出店门的时候,大街上人来人往,哪里还有那家伙的影子?

      “啊!被耍了!”我恍然大悟。

      那孩子小小年纪,长得人模人样,绕了这么大一个大圈子,原来竟然是插队的!

      最重要的是,本小姐竟然被一个小孩子给耍了!

      可恶啊!!臭小子,以后别让我再看到你!!!

      我站在卑路斯冰店门口,满头青筋,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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