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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宁爵卿 ...

  •   长安城里,最不缺的其一是赌坊酒家,其二便是寻花问柳的地方。然而在众多能够寻花问柳的红楼里,偏偏就酒令楼的生意是最好的。

      因为,酒令楼是长安城里唯一一家有男伶的地方。

      酒令楼里分成了内外两院,外院是莺燕舞女,称之为酒厢。内院则是清俊男伶,称之为令间。

      可以说,其实酒令楼就是酒厢和令间的合称。

      而天书,便是这令间的头牌小倌之一。

      天书自幼就是由酒令楼的老板捡来抚养大的,长得唇红齿白煞是清秀,身段也是弱不禁风的样子,听了句调笑还要脸红半天,十分惹人怜爱。

      他只是一个略有姿色的小倌,虽然温顺的样子很受来这里的客人们喜爱,但这里总归不是个长久能呆下去的地方。

      酒令楼的老板从小抚养,对天书的感情自然也是有几分的,因此也曾三番几次问过他,想要与他赎身的人那么多,大多非富即贵,为何他却迟迟不愿意离开。

      每每问起时,天书总是红着一张俊颜,羞然低头并不答话,久而久之,老板也就随他去了,只是应了一句若是什么时候想离开,只需要道个别便是。

      天书点头答应,转身又对那群花大价钱来找他的客人们曲意迎合去了。

      老板叹了一口气,有些搞不清楚天书究竟想些什么。

      作为天书的养父,他的原意本是栽培天书接管酒令楼的。但是岂料天书长大之后,出落得如此清隽,而且,而且还一心愿意窝在令间内院做一个人人不耻的头牌男伶。

      “天书,下次本大爷还来看你啊!”

      天书撩了撩散乱在软枕上的长发,一双如墨的双眼迷离又温顺,像一只羞怯猫儿:“天书欢迎爷常来。”

      见此场景,客人心满意足地走了。

      直到客人从尽头消失,天书这才敛起满脸笑意,皱紧眉头坐起身来,嫌恶地将身上还留着欢好痕迹的薄纱一扔,关门径直朝浴池走去。

      在浴池中浸泡了很久,将身子皮肤狠狠擦拭一遍直到微微泛红后,天书才停下动作,舒了一口气。

      “出来吧爵卿,我知道你已经来了。”静默了一会儿,天书清朗的嗓音徐徐响起。

      天书话音一落,只见一道绿色的雾气就缓缓从窗口飘了进来,在浴池旁凝聚了人形。

      一身墨绿色的长袍,那头长发乌黑浓亮,十分惹眼,垂下来掩住了他半张脸。

      单看他露出来的另外半张脸,剑眉星目,倒是个俊朗坚毅的好容颜。

      宁爵卿僵硬地扯了扯嘴角,望着天书的后背,声音却是沙哑刺耳:“天...书,我...治病...”

      天书没有阻止,他闭上眼睛,一道漆黑如墨的线从宁爵卿指尖探出,将他周身牵住。

      随着黑线的渐渐黯淡,天书一扫刚才的疲惫,明显感觉到刚刚被客人玩弄的地方疼痛感已经消失不见。

      是的,这是天书与宁爵卿之间的秘密。也是为什么他做了这么多年的男伶,每日客来客往,竟然还紧致如初的秘密。

      犹记得他年少时出游,无意看见一间燃起熊熊大火草舍旁有一簇十分翠然的植物。他不知是什么,但看它在烈火旁边已经被灼烧得耷拉下来,心中隐有不忍,便冒着火将那株植物连根拔起,带了回来。

      好好找了一个花盆养着,过好几月这植物才恢复了生机,但被烈火灼烧的那部分叶子却没再长出来。

      原本天书也只是一时兴起,没多久就将这植物抛到了脑后。却不成想,那天夜里,他恍然在梦中,看到一道墨绿的人影站在床边,对他用不熟悉的刺耳声音道:

      “谢谢。”

      接连几天之后,天书便藏了心思,假装睡熟之后,将那墨绿色的人影逮了正着。

      人影被他抓住袖子,似乎很是惶恐,又怕伤了他,只能僵持着听他询问:“你是谁?为什么要谢我?”

      天书问话的同时,眯着眼睛趁着夜色终于看清了人影。

      他穿着墨绿色的长袍,长长的头发将一半脸掩住,没被遮掩住的另外半张脸十分好看,带着些许不知所措。

      墨绿色人影张了张嘴,声音嘶哑,也似乎平日没怎么说话,并不连顺:“我...爵卿...藤...你救...的...”

      “你是说你叫爵卿?”天书好奇地歪了歪头,“我什么时候救过你?”

      “大火...花盆...我...刚化形...”爵卿也似乎很焦急,指了指屋子外,又指了指自己被头发遮住的半张脸,没有撩开头发的勇气:

      “脸...火烧的...不好看...”

      天书一向是聪颖的,记性也并不错,因此作出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你是说,你是当初我从大火里救出的那株翠然植物?现在幻化成妖精来感谢我?”

      爵卿惊喜地点点头,没想到天书可以听得懂自己的话。

      自己刚刚化形,又被大火灼伤了根基,幻化人形出来嗓子根本无法正常发音。

      “你说你叫爵卿?是不是那株植物的名字就是这个啊?”天书撑起小脑袋继续发问。

      爵卿想了想,没什么不对,于是继续点头。

      没人知道为什么第一次知道这世上真的有妖精的天书一点也不惧怕爵卿,反正他见识了爵卿再次幻化成爵卿藤之后,便相信了他的话。

      天书为他取姓宁。安宁为意:“爵卿,宁爵卿。今后这里便是你的家。只要我在,你便安宁。”

      彼时,刚刚化形的爵卿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一转眼,就陪伴了这么多年。

      爵卿的存在和为他治伤这件事,除了他们二人,没有任何人知道。

      他也是后来兴起当了小倌,被折腾的死去活来之后想在古书上找一找,有什么药物可以治疗的时候,偶然发现了这个记载:

      爵床,又称爵卿。素有腰脊痛不着床,俯仰艰难,可作浴汤之用。还可止血痢,效果显著。

      泡浴后,可见后红肿消退,管壁变软,管道变浅,新肉生,成瘢痕。

      看了这个记载,他就突然想起了爵卿,既然爵卿草药如此有用,那化形成人的应该也有此法力吧?

      天书连忙将爵卿唤来细问,爵卿虽然口齿不清,但他思维却是正常的,自然懂天书的意思,也心疼天书的痛处,从此以后,便多了今日这般的事。

      浸泡得够久了,天书站起身子,随手拿了件素衣穿上,撩开帘子朝窗边走去。

      爵卿跟在他身后,没有言语。

      “爵卿,你说,为何我生来不是女儿身?”夜色微凉,天书沉默了很久,突然轻声问道。

      语气中,满是失落。

      他为什么愿意一直在令间当一个小倌,除了爵卿,也是没有任何人知道的。

      而他,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只能暗恨自己为何身为男儿身。

      若是女儿身,那么以他的样貌他的才华,断不可能是现在这般人人不耻的颓废身份,说不定,以义父的这酒令楼做嫁妆,还能成为那位大人的娇宠。

      显然这个问题,天书不是第一次提起了,身后的爵卿闻言却依旧坚毅地摇了摇头,开口道:

      “天书...很好...就这样...”

      不用为任何人改变什么,因为此刻的你,在我心中便是最好。

      宁爵卿口齿不清晰,心里却如同明镜。

      天书爱慕那位大人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甚至多年前选择来做头牌小倌也是因为那位大人,很喜欢来酒令楼寻乐。

      当然,那位大人一般会是去前院酒厢。很偶尔地,才会招几个令间的头牌过去奏一曲,仅此而已。

      他站在天书身后,看着天书为那位大人闷闷不乐的样子,很是心痛。

      天书啊天书,你心心念念那位大人,可知我也心心念念全都是你?

      爵卿不能说,也说不出口。

      他本就口齿不清,又被那场大火毁了容,便再也配不上天书这俊秀的模样了。

      不知是爵卿隐藏得太好,还是一直聪颖的天书压根没将心思放在爵卿身上才感觉不到,总之遥望月色的天书并没有因为爵卿的安慰而高兴,反而凉凉笑道:

      “若不是每每将身上人当做他,我何以作践自己到如此地步。”

      如果不是想要那位大人,身为酒令楼老板义子的天书绝不会做这么久的头牌小倌,任由身上的客人换了又换。

      只因为每每欢好时分,他心里想的脑海里念的,都是那位大人的身影。

      那是一种极致的快乐,若他是女儿身,这种感觉应该更幸福才对。

      若单单只是他没吸引力也就罢了,偏偏是那位大人从来都不碰男人的!

      明明位高权重的人,多少都会有一些难以言明的爱好,娈.童,龙阳什么都有。

      但那位大人却从来都是寻了前院的舞娘花魁饮酒作乐,正大光明,坦坦荡荡!

      他连一点起歪心思的机会都没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宁爵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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