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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画卷【已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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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樱一阵无力感,深深抚额,白御医也算是言辞委婉了,没说颜氏胆小怕事,大约是看在白宇的份上给足了他面子。
若说白御医是谁,首先是太医院的院首大人。其次,人家还有一个好背景,梁国白家是她的母家,身为嫡长女,习得一手好医术,有一个名誉梁国的亲弟弟白宇,人生圆满啊。
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重要的是年龄啊,大抵是因为白大人的优良基因,成就了梁国自开国以来最年轻的太医院院首白蓥,彼时白蓥白御医,也不过双十年华。
苏樱又陷入了深深的忧伤之中,想白蓥成名之时,比自己现在还小一些,而她……转眼就十五岁了,居然才开始识文断字。
拿白宇的话来说,晚是晚了些,只要勤快一点,定能补拙,如今瞧见白蓥,苏樱觉得,除了这副天生的容貌,自己是没什么能比上人家了。
这场除夕夜家宴,来得突然,去得也快,她扶着没事人颜父君起身,便被苏梅帝姬叫住了。只见苏梅帝姬仍旧坐在桌榻旁边,两袖一甩,自是一番气派。
苏樱轻唤:“大姐姐。”
苏梅帝姬本是想出声说些什么,看着她身侧的颜氏,半晌,终是叹了一口气,道:“回去给你父君好好瞧瞧,这样的身子,怎么做母皇陛下的郎君……算了,我这里也没什么要事,你且回去吧。”
苏梅帝姬欲言又止,她是看得出来的,估计也是给颜氏留了几分薄面,她看着颜父君的模样,心中又是一阵忧愁。
可是她忧愁有什么用,女皇不喜欢颜氏,谁劝都没有用啊,况且,也得有能在女皇身边说得上话的人愿意去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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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姬留步。”一声清雅的声音从身后飘来,苏樱回眸,月色下,白衣的女子身条纤长,原是太医院院首白蓥白大人。
她虽疑惑,还是见了一个礼,试探出声:“白大人。”
白蓥似乎奇怪身为一个帝姬怎么能向她行礼,又想到她在宫中的尴尬处境,遂而释然,简单地回了一礼,问道:“帝姬可知我家弟弟白宇身在何处?”
苏樱一愣,“白宇不是回白府了吗?”
白蓥苦笑道:“他回没回白府我怎会不知道呢?若不是为了寻他,我也不必大过年的这般敬业到太医院轮值。苏柳帝姬那样说时,臣还在好奇,想来我那弟弟又是借着这个名义溜出去鬼混了。”
她跟着点头,白宇那样的人,真的有可能是出去鬼混了,不然,当初也不会在御膳房和他碰见了。
然,瞧着白蓥漠然的身影离去后,第二天,便再没见过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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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是一种病,有的人在你身边时,你总是嫌他讨厌,不在你身边又突然觉得少了点什么,看着于郎君给自己找来的教习女官,觉得白宇师父教得实在不是一般的好啊。
教习女官姓秦,叫明玉,是秦大人的掌上明珠,才学自然是有的,不过比起白宇而言,差远了。
秦明玉也是位贵族之后,秦家的少主被于郎君拉过来给自己当教习女官,苏樱也不知他是自己为好,还是给自己找麻烦。
本来啊,人家秦明玉每日里喝喝小酒,写写小诗,对着朝政大事时不时发表一言高见,多好的生活,愣是被于郎君给搅和了。
其实,能当帝姬的老师可是极为荣耀的事情啊,奈何这个帝姬不包括苏樱。她和秦明玉大眼对小眼,这就是第一天的日常。
说是教,也不过装装样子,大多数时候,秦女官都是发愣地看着她写字。
不怪苏樱啊,她这一手字,尽得白宇真传,想来还是他手把手教的,其间虽不算绝佳,还是值得一看的。
秦女官说,苏樱这位帝姬,也就这一手字,尚且看得过眼了。她扶额,这一手字,还是白宇那里传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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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苏樱正坐在桌子边读之前留下来的《九国列传》,不要问她为什么有桌子了,实在是因为于郎君热心,又送了些生活用品啊。
正读到宋国胜雪公子和齐王相遇这一篇,书中提到,胜雪公子和齐王相遇,一首长诗得齐王称赞:白衣胜雪,文采佳绝。她忽然想到了白宇,这样的人,以他的文采,比起宋国的胜雪公子,应该也不遑多让吧。若是他也穿一件白衣,会不会也很美。
“看什么呢?”秦明玉百无聊赖,顺着她拿书的方向看来,瞧见这一句叹道:“想我大梁,能和宋国的胜雪公子有一比的,大概只有白家公子——白宇一人了。可惜啊,他生在梁国,又错生了男儿身。”
所有人都为白宇可惜,连她这不怎么待见自己的教习女官也是如此,不出意外,苏樱又开始思念自己的白师父了。
这话一出,她便陷入了沉思,秦女官也不理会她,看自己的书,苏樱自顾发呆,时辰到了,秦女官也便该离去了。
苏樱心中暗自揣摩,总是这样无所事事可不行,既然中了一种毒,那毒叫白宇,不若把他画下来,贴在床边,当作辟邪也好啊。
说时迟,那时快,一旦有了想法,行动就不远了。
翻箱倒柜,总算是找出了一卷宣纸,因为纸贵,迟迟不敢下笔,在心中描摹白宇的模样,终于,在一个挑灯的夜晚,画完了她心目中的白宇。
哎,尽力了,人说山水画多为写意,在画白宇时这份写意可是发挥到了极致。白宇公子的飘然,在她的笔下也算是成了一种派别,一卷宣纸下来,也就这张最像了。
苏樱不忍直视,把画挂在床边,顶着两个熊猫眼,上床小憩。
毫无疑问,这日,她起晚了,让秦女官足足等了她一个时辰。
作为一个有素质的帝姬,自己起晚了,当然得给教习女官认错,然而,苏樱终究高估了自己在秦女官心中的地位。
是的,秦明玉一点也不生气,悠悠坐下来,随意地打量着她,说道:“已经一个时辰了,唔,还有一个时辰就结束了。”
……
苏樱表示,如果额头真的有黑线,就诚如此时的她。难道给帝姬上课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秦明玉坐下来的时候向上扫了一眼,一顿,大概是被这清奇的画风惊艳到了吧。
苏樱当时是这么想的,好歹自己花了许久才画出这么一幅画。
但听一声惊斥,秦女官指着墙壁上的白宇大叫:“你……你,你,这画的什么?用来避邪吗?”
哎,这都被看出来了,白宇的身份,本身就挺适合避邪的。
这样的人才,敢坑蒙拐骗,连一向精明的御膳房掌事公公在他手下都没落着好处,鬼自然也不敢找他,不是避邪是什么?
苏樱跟着点头,道:“秦女官不必惊慌,我这幅画虽然比较写意,可还是能看出来在画什么的。”
“是啊,除了那枚簪子,其他都极尽写意啊,不过那簪子怎么看起来那么熟悉?”秦明玉一拍脑门,似是想起了什么,“对了,那不是白公子的玉簪子吗?”
在大梁,每一个男孩子出生时,母亲都会做一个根簪子,条件好的,用料好一点,条件差的,用料差一点。
不过,无论穷富这根簪子是必须的,因为它要跟着这个男子一生,直到他嫁人。
自然,簪子也是身份的象征,一根好的簪子,象征着百年富贵,所以很多人哪怕再穷,也要给孩子凑上一根好簪子。
至于白宇头上的玉簪子为什么能被认出来,一是因为白宇太有名了,二则是因为,白家的玉簪,有些特别。
何来特别呢?
别人家的簪子雕刻的不是花草,也是赏心悦目的东西,而白宇头上的却是白家的家族图腾。戴在头上是发簪,取下来也可以当钥匙。
身为一个帝姬,好就好在别人不开心也拿你没办法,此时,秦明玉望着墙上挂着的画,面部有些抽搐,好笑道:“那你也不能拿白公子当避邪之人啊?”
“算了算了,言归正传。”秦明玉摆了摆手,一如既往的冷,随手扔过来一本书,“今日的任务就是研读这本书,说一说你的心得。”
苏樱一看,恰是《梁氏千秋》,之前粗略读过,但似乎没这本厚啊,她疑惑,问道:“《梁氏千秋》再版了?”
秦明玉淡淡扫了她一眼,轻哼道:“嗯,这是年前才发行的最新版本,纠正了之前的漏洞,增了些新的内容。”
翻开第一页,与她之前看过的一样啊,苏樱心中暗道:这年头,书局的人也不好混啊,每年找不着法子赚钱,只能不停再版,这是第几版?
定睛一看,嗯,第一百三十七版。每再一版,又厚了不少,唉,学习的孩子伤不起啊。
所谓《梁氏千秋》,记录的自然是大梁的历史,从开国女皇如何力排众议建立起一个女尊帝国,再到,每一届出了些什么名人大师,但凡你叫得上名的,全都记录在册。
历年书局的为了增加销量,还会去扒一扒那些名人的私事,在每次再版后页附上一些花边。
苏樱瞧着目录页这些枯燥的名字,实在提不起兴趣,索性扒着附录页的花边看得有趣,真是的,就不能找些话本子让她自己学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