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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地狱天堂 ...

  •   1949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有人说,它是光明的起点,也有人说,山之上,国有殇。

      三大战役后国军败北,一部分退守台湾,一部分逃到香港,他们离开故土,脱下军装,交出武器,努力适应着新的生活。

      从最初的无所事事、到处游荡,到试着去做一些卖力气的杂工,再到后来敲诈商人、开设赌场,香港警察已经控制不了他们了。

      从最初躲屋檐、裹毯子、睡马路,到有了自己的简陋小屋,再到后来住大房、拥豪宅、名下资产千万,成了一些盲流青年的偶像。

      大多数香港人都怕他们,他们有着普普通通的工作,过着安安稳稳的日子,随着新时代潮流的到来,改变了一些年轻人的思想,他们不同于父辈的老实安分,他们自称古惑仔,说穿了就是街头混子,不爱读书或者没钱读书,对他们来说,好的生活就是有酒有肉、有钱有妹。

      十二岁以前,张多苓都是在香港油麻地一带生存,平日里见到的不是淳朴善良的渔民,就是好逸恶劳的古惑仔,简直就像天堂跟地狱的两个极端。

      张多苓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出生,长大。

      她家成员不多,四口之家,跟黎茵家一样,一个爸爸,一个妈妈,还有一个同父同母的弟弟。

      打架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童年的她常常像一只凶悍的母鸡一样,抖开大翅膀护着她年幼的弟弟,护着柔弱的茵茵。

      她有一个嗜赌的父亲,有一个无用的母亲,有着天生的美貌,也有着生活磨炼出来的敢斗精神。

      她后来想过,一向强势精明的项太当初那么捧她,大概也是看中了她身上那种似曾相识的特质。

      直到遇上于皓锋,她天生的锋芒渐渐收敛,她天生的艳光越发黯淡。

      第二天一早,张多苓就离开了诊所。

      医院只能住一天,因为她妈妈只给她交了一天的住院费。

      她回到那个有父母在却没父母爱的家里,这是一个并不宽敞的房子,甚至连干净整洁都算不上,这个点,家里除了云龙以外没有别的人。

      即便爸爸、妈妈在家,也不会关心她伤的怎么样,甚至不会问她为什么会撞车,他们对她打架斗狠习以为常。

      这时候的云龙还是个小不点,光溜溜的脑袋,看着可爱极了。

      多苓还记得,六岁的云龙最喜欢缠着八岁的黎斌,而八岁的黎斌更喜欢跟十六岁的古谛呆在一起,而古谛,他更喜欢一个人呆着。

      古谛的性格从小就很怪,但这不妨碍他跟茵茵还有多苓成为最好的玩伴。

      张多苓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从一堆杂物中翻出一面尚能用的梳妆镜,一寸一寸地抚摸着自己年幼稚嫩却已呈现美丽的面庞,一晃神,仿佛看到了前世那个瘦到脱相的她,以及那张干瘪到没有水分的脸。

      她猛地一阵摇头,害怕错觉变成现实。

      这时的她只有十二岁,她的眼睛是清澈透亮的,皮肤是紧致光滑的,鼻子是秀挺标致的,嘴唇是水润饱满的,明明是古典清秀的一张脸,因为有些婴儿肥,因为妈妈四分之一的意大利血统,稚龄的她看起来像个漂亮的混血娃娃。

      云龙做好了饭,喊姐姐出来吃,多苓应了一声,仍舍不得放下手中的镜子,心底轻叹了一声:年轻真好。

      年轻时候的她不懂得珍惜,不在意事业,也不在意名声,只想着反正身边的人会一直宠着她。

      却没想过,除了于皓锋的爱情之外什么都不在意的她,又凭什么要别人一直迁就她?

      这一次,她发誓,不会再挥霍老天爷恩赐给她的重生机会,也不再辜负他人的善意。

      云龙是她重生以后见到的第三个熟人,第一个是茵茵,第二个是茵茵的弟弟黎斌。

      黎斌说,他以后要学医,长大了当医生,给姐姐跟多苓姐免费看病。

      这可把多苓逗乐了,她有印象,上一世,成年后的黎斌确实开过一家规模不小的私人诊所,因为黎茵是个狂热的“爱美神”,美貌大过天,于是黎斌把诊所卖了,重开了一家规模更大的美容院,多苓说:“你盼着我们得病呢?”

      黎斌这个老实孩子听后真的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说:“那我还是开美容院吧,让姐姐跟多苓姐永远都年轻,漂亮。”

      张多苓没想到,她随口的一句话,就把黎斌未来的第二志愿提前了。

      “姐,在想什么呢,不会是撞坏脑子了吧?”云龙看着多苓盯着煎蛋发呆,忍不住问了出来。

      “去你的!”转念一想,又问:“云龙啊,咱们家是不是一直都是你做饭?”

      “是啊,”小云龙瞥了瞥嘴,说:“你是不是良心发现,准备中午做饭给你可爱又懂事的弟弟我吃?”

      “没错。”话已出口,多苓愣了,云龙也愣了。

      换作上一世的她,才不会说出这种话,她把弟弟对她的好视为理所当然,现在想来,实在没良心。

      她看着小云龙,想着以后再也见不到她的两个儿子了,就好想抱起云龙痛哭一场,又怕把这个只有六岁的小不点吓坏。

      转眼到了暑假,黎茵想去打工赚点零用钱,多苓劝她,与其浪费时间做那些卖苦力不赚经验的零碎工作,不如趁着长长的假期补习外语,除了升学必考,日后也会用到。

      黎茵想了想,也觉的多苓的话有道理,但还是要问:“没有钱,古谛的生日礼物怎么办?”

      “嗷!”张多苓一拍脑门,说:“自从上次出了车祸,我这记忆力真是退了不少,完了完了,要早衰了!”

      其实这也不能怪多苓记性不好,毕竟是半年以前就做好的打算,毕竟是横跨越了整整24年的记忆。

      送古谛一把新吉他这个建议还是多苓提出来的,事实上,黎茵跟多苓在一起时常常是个没主见的,因为多苓打小聪明点子多,黎茵也一直认为,听她的准没错。

      看着多苓做了个搞怪的表情,黎茵大笑了起来,她早说过,多苓的肢体语言这么丰富,绝对有当电影明星的潜质。

      那时谁没也想到,多年以后,黎茵与多苓、古谛三个人以各自不同的方式进入娱乐圈,当了演员,出过专辑,还挺知名。

      黎茵性子柔柔的,却有一动一静、一男一女两个风格迥异的好朋友。

      多苓活泼,喜欢聊天,喜欢大笑,喜欢热闹,认识了多苓以后,打小内向腼腆的黎茵也渐渐开朗了起来。

      而古谛一向不喜欢热闹场合,常常一个人呆着,有一回多苓好奇问他原因,他才说出了他的特殊癖好。

      他一生下来就很怪,喜欢听各种声音,喜欢鸟叫声,喜欢车轮声,也喜欢钟声叮铃、雨声滴答,他用不符合年龄的悠然口吻说,声音曾给他单调的童年带去过无穷的快乐。

      声音对他来说,有一种魔力,可以让他静下心来,无求无欲地审视这个世界。

      大概因为这番话发自内心,格外动人,两个女孩从那天起就喜欢上了古谛的歌声。

      古谛会唱歌,也会写歌,他自小没人教,生下来就识谱,在这方面多苓一直夸他简直是个天才。

      自从古谛交了一个她俩都不怎么喜欢的女朋友以后,三个人呆在一起的时光就少了许多,但那份青梅竹马的情谊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于是第二天,多苓跟黎茵两个人就找到了一份送外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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