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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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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里左摸摸,右摸摸,瞧见一个很小的把手,阿七就忍不住伸出爪子勾了一下,然后‘咔嚓’一声,车门开了。外面的冷风灌进来,阿七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却还是推开车门钻出去,往前跑了两步,又回头看了看敞开的车子,再跑回来把车门关上,发出轻微的‘嘭’地一声,然后立刻钻进停车场的一道道阴影中,慢慢前行。
空气中有很多掺杂在一起的味道,有些很相似甚至分不清你我,但莫九不一样,他身上有一种大山特有的青草香味,即便只是匆匆路过前方,阿七也能很准确的嗅出来。
蹲在广告牌后面,把自己的身体完美的隐藏在阴影中,阿七仰起头看着前面的窗户,他知道莫九就在窗户后面,他甚至能听到莫九熟睡的呼吸声,跟平时不太一样,怪怪的。
前面的大门口有人值班,虽然低着头昏昏欲睡,但阿七并不敢过去冒险,他聪明的选择顺着下水管道往上爬。
大概这里的窗户经常不关,大概是清洁工擦完窗户忘了关,总而言之阿七幸运的推开窗,从打开的缝里钻了进去。房间里有很浓的酒味,还有其他的奇怪的味道,但阿七还是能闻到越来越清晰的,独属于莫九的味道。就在前面的大床上,只是莫九身边还躺着一个人,阿七小心翼翼的蹭过去闻了闻,知道这人白天见过,警惕心稍稍下降了一些。
抓着耷拉到地上的床单,阿七快速爬到床上,路过凌云霄的脸庞,伸脚踩了一下他的脸,然后爬到莫九的肩窝旁,在柔软的枕头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趴下,准备睡觉。
敞开的窗户并没有关闭,冷风畅通无阻的吹进来,撩走所有的热气,让衤果露在外面的皮肤变得冰凉。躺在床上的人下意识寻找热源,凌云霄运气不错,拉扯了被褥把自己整个人都裹起来,剩下莫九蜷缩着,最后被冻醒。
伸手摸到毛茸茸的小脑袋,莫九低声道:“阿七。”
“哼。”发出小小的声音,阿七有点委屈的爬到莫九怀里窝着,他一整天都没吃东西,现在又冷又饿,见莫九醒了,藏在心里的委屈终于爆发出来,要不是阿七认为自己是雄性不能哭鼻子,早就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了。
一下一下的摸着阿七的后背,莫九一点一点回忆起昨天发生的一切,他就是再傻也知道那些事并不好,也明白凌云霄的最终目的恐怕就是这个。在莫九传统的眼光中,这并不算是好事,至少要两情相悦才能水到渠成,而不是单纯的把心灵剥离,只留下□□相互碰撞,那种感觉让莫九作呕。
抱着阿七坐起来,感觉到身体的一样,莫九终于确认,自己以为的并不一定是对的,哪怕是凌云霄一开始看上去真的很好,但也仅仅是看上去而已,其实心里怎么想的,完全是两回事。这对于莫九来说,差不多等同于当头一棒,让他对这个陌生城市产生了一种惧怕感,对于凌云霄这样外形帅气谈吐不俗,却干出这种事的人多了一丝轻微的敌意。
初来乍到的惶恐,相遇的甜美,现在都变成百分百的苦涩,含在嘴里吐不出来,咽不下去。
匆匆穿好衣服,把阿七塞到怀里,莫九回头看了眼凌云霄,本想把他揍一顿,又想到他那一群朋友,最终按捺下这种念头,揉着依旧疼痛的额头,悄悄推开门,趁着人少,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毫不引人注目的离开。
天还没有亮,外面的冷风毫无顾忌的从莫九的衣服缝隙中钻进去,带走他身上所有的热气,唯独怀里的阿七暖暖的,两颗心脏离的极近的跳动,给莫九增添了一点勇气。
这种时候的城市即便是有亮着的路灯,也没有车辆在马路上行驶,除去周围只能看到巨大阴影的楼房,除去那些亮着的路灯,其实跟山里没什么区别。莫九没来由的放松下来,他其实并不害怕这样的城市,因为只有他自己和阿七,感觉竟然是无比的安全。
原本一直攥在掌心的纸条早就被汗水湿透,后来塞进口袋中,现在再摸竟然已经找不到,也许是落在那个地方了。回头看着高大的建筑,莫九深吸一口气,他并没有再回去的勇气。
“唧……”阿七拨开莫九的衣服探出脑袋,委屈的叫了声,然后指了指凌云霄车子的方向,他们的行李还在车子里呢。
摸了摸阿七毛乎乎的脑袋,莫九低声道:“那个车子我不知道该怎么打开……阿七,咱们的行李也就几件破衣服,还有一些山里的特产,不要也罢。咱们……大概不适合来城里……回家吧……阿七……”
“唧唧……”阿七跟着猛点头,他听懂了莫九说的话,闻着莫九身上陌生的味道,隐约觉得莫九应该是被欺负了,便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胸膛,乖乖缩在衣服里不动,哪怕是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了。
想到要回家,莫九站在马路边上想了一会儿总算是想到法子,城里的人有一些不能信任,还有一些太冷漠,并不能保证就找到愿意帮助他的,但肯定还有一种人会帮助他:警察叔叔。
巧的是,这里离一个派出所办公地点并不远,莫九很顺利的过去,向值班大爷求助。
不过因为现在还是夜班时间,派出所除了一些值班的,白天上班的还都没有来,莫九就在门卫上跟大爷聊天。
“哎,人老了觉就少,一晚上一晚上的睡不着觉。”大爷头发花白,但身体很硬朗,还帮莫九倒了一杯热水,“你刚来城里,许多地方都不了解,最好是有人带着,要不然肯定不习惯。你大爷我啊是过来人,见过的人多,你要是能听大爷的,就不要急着回家,先找份工作慢慢做着,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了解这个城市。这里总比你家乡要好,打几年工,攒一笔钱回去取个媳妇,人这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听着大爷絮絮叨叨的说着,莫九不时喝口热水,却始终没有说话。他心中已经打定主意,这次回家,再也不会来这个地方,大不了回去跟堂哥好好解释,也不算得罪人。
身体有一种很奇怪的酸痛感觉,从精神到□□的疲惫,还一阵一阵的发冷,要不是怀里还有个暖呼呼的阿七,莫九觉得自己似乎能立刻昏倒。他努力集中精神听大爷说话,试图去忘记时间的流逝,一直坚持着,直到天渐渐亮了,终于有人来了。
先是一个人跑来,门卫上的大爷出去还没来得及说话,就接二连三的跑来许多人,开车的、骑电动车的、骑自行车的,还有干脆跑步来的,有男有女,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忙。
大爷根本没有机会说话,就连莫九也没有人注意到。不过很快莫九就明白那些人为什么那么忙了,因为市里清晨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个退休的老干部养的一只几乎快要灭绝的鹦鹉丢了,全小区都找遍了也没找到,这下子惊动了许多人。
那只鹦鹉今年只有三岁,智商很高,外形漂亮,最关键的是人家身为濒危物种,在国家红头文件里都有档案,饲养者也有相应的等级,或者说要不是老干部身份足够,还没有资格养那只鹦鹉。
用行话来说,人家鹦鹉比人都要珍贵,无论是生物研究还是物理研究,甚至是生态学家等都会参考这家伙的一些生活习性,所以说他不单单是本身重要,更有非常重要的研究价值。
好在派出所也只是一开始忙,很快莫九就找到机会说出自己的事情,一个年轻的小警察笑道:“回头我帮你买张车票送你去车站。”
“谢谢。”莫九心里很感动。
“不用客气,不过是小菜一碟。对了,你还没吃早饭吧?来跟我去食堂吃,不花钱。”小警察性格很好,领着莫九去食堂吃饭,虽然不是什么特别好的饭菜,但热气腾腾,还夹杂着浓浓的人情味,让莫九差点掉眼泪。
吃饭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在讨论丢掉的鹦鹉,莫九也听了一耳朵,知道那家伙叫单于,特别聪明,体型很大,嘴巴是橙色的,羽毛五彩斑斓,眼睛周围有一圈彩色的羽毛就像自带眼影一样,而且很有自己的主意,所以寻找难度很大。
山里也有很漂亮的鸟,不过那些鸟都很警惕,很少跟人类亲近。莫九是第一次听说那只叫单于的鹦鹉,觉得很好奇,就多听了一会儿,然后趁小警察吃完饭离开,自己回头面对着墙壁,喂怀里的阿七吃了些饭。
“唧~~~”阿七眼睛亮晶晶的拍拍莫九的胸膛,一脸兴奋。
“你也好奇?”莫九低声笑,“可是咱们要离开了……这个地方,还是不要再来的好……”
“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