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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虚惊一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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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我被闹钟叫醒。
这一觉睡得很不好,脑袋很沉,身体酸痛得不像是自己的。很想翻身继续睡,但是要做黎华演唱会嘉宾这件事逼着我清醒过来。
闹钟是林立翔给我设的,床头还摆了一小盒药,除此之外,房间里没有留下任何他来过的痕迹。
像是一场梦,很遥远,却又很真实。
我拿起手机给林立翔拨电话,电话接通了,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开头,脑海里闪现的,都是昨晚那些香艳的画面。
尤其是在第一次草草结束之后,他尝到了甜头,更加渴求地向我索要,我半推半就地,竟也开始享受鱼水之欢。上午迷迷糊糊地醒过来,又被精力旺盛的他好一阵折腾,虽然这一回,真叫妙不可言……
“等一下。”电话里很嘈杂,他一直在走路,风声里夹杂着微弱的喘气声,我听得脸红心跳。“好了,我刚下飞机,现在进了洗手间。”
这样意外的开头,我放松下来:“外面有记者吗?”
“有,还有歌迷,所以我不能在这里躲太久,”他柔声问我,“睡醒了?”
“嗯。谢谢你帮我开闹钟。”
“来得及吧?”
“嗯,没有彩排,时间还很充裕。你走的时候怎么不叫我呢?”
“我没叫你?”他语气促狭。
我努力地回想,真没印象。
“我叫了你好久,看你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了,实在不忍心再吵醒你。”
“都怪你……”我被他说得很害羞。
“我想你了。”他忽然压低了声音说。
我把脸埋在被子里,将那些隐秘的心事慢慢地说出来:“以后可不可以让我在醒来的时候看到你?那时候,还有今天,醒来的时候你都不在,我心里……”
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好像是失落,又好像是害怕,迫切想要倾诉的情绪,却如此难以描述。
“好,”他干脆地答应,“以后我一定在你身边。”
我心满意足:“你快出去吧,不然外面要吵翻天了。”
“床头的药记得吃,”他顿了顿,道,“对不起,下次我会准备好的。”
我还是做不到如此直白地与他讨论这种事,匆匆挂断了电话。
酒店离红磡非常近,我到得还很早,黎华正在做造型,白色的衬衣外套着紫罗兰的马甲,一副风流倜傥的样子。
“精神不好?”他被造型师按着不能动,眼睛往上挑了挑,依旧犀利得可以。
“最近通告多,有点累。”我随便找了个借口。
“歌没问题吧?”
“没问题,我已经很熟了。”由于他的演唱会是连开十五场,所以当天不再单独彩排,他事先将现场伴奏的录音发给了我,还特地在彩排中让乐队演奏了我的独唱曲目。
“最近你们在外宣传,歌你应该也唱得不少了,不过在香港,最好还是能用粤语跟大家打个招呼聊几句,会增加歌迷的好感度。”
“这是在教我讨好你的歌迷?”
“我不介意他们多支持一个人。”造型做完了,他转过椅子来对着我,因为是舞台妆,浓了一点,透出几分妖冶的气息,却又没有丝毫女气,这样的得天独厚,在演艺圈也只有他了。
“造型真好看。”
“Eric是业界最好的造型师,一会儿让他给你做,”黎华托着下巴,一边想一边说,“这么短的时间,太难的就不要学了,说两句‘大家好,我是方若绮,很高兴来到香港’之类的吧,其他的用国语就行了,一会儿还有很多时间,我让小夏教你一下,她是这边的工作人员,香港人。”
他那句粤语说得相当标准,尤其还带了我的名字,我颇感惊讶,用粤语重复了一遍:“大家好,我是方若绮,很高兴来到香港。”
他挑眉,不声不响,饶有兴味地看着我。
我觉得有趣,又用粤语说:“我和大家一样,也是黎先生的歌迷,所以请大家给个面子,一会儿也多多支持我。黎先生,你觉得怎么样?”
我头一次见到黎华笑得开怀,与他现在的形象完全不符:“可以,很可以。”
“我差不多也就这点水平了,”我换回国语,“再多就要露馅了。”
“英语怎么样?”
难不成还要说英语?我摸不着头脑:“挺好的,我父母常年在加拿大生活,我在那里的时间也很久,粤语也是在那里学了一些。”
他点头:“语言是优势。”
我明白他的意思,现在的演艺圈早已淡化了地域,掌握几门其他语言,便意味着更多的机会。
有人来通知他准备,他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领,临走前又多嘱咐我一句:“这里是四面台,感觉可能不太一样,上来的时候不要慌张,朝着我走就是。”
“好。”被他这样一说,心里反而打起鼓来。
Eric名不虚传,三下五除二就为我做出了非常满意的造型,后台的工作人员纷纷叫好。
剩下的只有等待,演唱会共有四个部分,我在第三部分的末尾才上场,一个外卖盒摆到了我的面前,女孩子友善地说:“黎华让我给你买的,怕你没时间吃饭,等那么久会饿。”
我颇为感动,打开饭盒,扑面而来的味道却让我猛烈地反胃。
热腾腾的皮蛋瘦肉粥,看起来晶莹软糯,可上面那一把葱花的味道我避之不及,平日也不会有这样大的反应,大概是药的副作用。
我盖上盖子,给自己灌了几大口水,才算把恶心的感觉压了回去。
就这么一直等到黎华唱完半首《情深大西洋》,升降台缓缓上升,灯光一点一点地充盈视线,荧光棒绵延出整片银河,四面八方的欢呼声将我淹没,这样震撼的场面,有生以来第一次经历,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克制着奔腾的心跳,我唱出第一句,只一瞬间,便跌入地狱。
耳返没有声音。
从前在很多场合也经常不戴耳返演唱,但这里不一样,这里是红馆,一万多个人的欢呼声震耳欲聋,我完全听不到自己的声音,甚至连听到的伴奏都有延迟。
音乐还在继续,无数双眼睛看着我,不能停下,也没有退路。
冷静,必须要冷静。
很快要进入第二段的副歌,我没有按照原计划去到黎华的身边,所以他回过身朝我抬起手,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
台下更疯狂了。
没有NG的机会,只能迎难而上,我踏出了第一步,向着黎华的方向走去,与此同时,抬手摘掉了耳返。
黎华立刻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放低话筒,用嘴型跟着音乐唱,我忽略耳边不同步的伴奏,跟着他的嘴型唱。
可是我知道,灾难还没有结束,下一首歌,他要下去换装,我必须独自撑过,太难了。
音乐淡去,掌声响起,黎华轻轻地拥抱我,在我耳边说:“等我上来,唱《睡美人的眼泪》。”
临时决定换歌,在这样的场面下简直难以置信,但是升降机落下前,他坚定的眼神让我觉得可靠。
无论如何,在他的舞台上,我必须要相信他。
我深呼吸,对着台下的观众说:“香港的朋友,晚上好!”
半吊子的粤语救了我,观众的回应比预想的还要热烈,齐声用粤语大喊“晚上好”,回声经久不散,一波一波冲击着我的心脏。
“你们知道我的名字吗?”
下一秒,我的名字响彻红馆:“方——若——绮!”
发聋振聩,但还不够,我必须要给黎华足够的时间。
我转过身,对着另一边的观众做出倾听的动作:“这边的观众,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
“方——若——绮!”
万幸,这里是四面台。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说粤语,你们觉得我说得好吗?”
“好!”
一阵突如其来的尖叫声,黎华回到了舞台上,黑色衬衫白色西装,坐在钢琴前,犹如翩翩王子。
比想象中的快太多,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我接受到他目光的暗示,走到了钢琴边,他对着话筒用粤语问观众:“你们知道,这是我开过的第几场演唱会吗?”
台下一片喧嚣,各种数字交错在一起,无不惊人。
他笑,食指抵唇做出噤声手势:“是的,很多场。但今天,将是我第一次在自己的演唱会上为嘉宾伴奏。很高兴,能再一次与方若绮合作这首歌,希望大家给她掌声,然后安静地听我们表演这首——《睡美人的眼泪》。”
掌声四起,而后便是静默,优美的旋律从他的指尖潺潺流出,漫过全场。
没有任何噪声,只有清晰的钢琴声萦绕耳畔,不需要耳返,也不必再慌张。
直到下台的那一刻,我才发现自己浑身颤抖,心脏还悬在半空,迟迟无法归位。刚才在舞台上发生的一切,都像是一场光怪陆离的梦。
人生第一次的红馆,第一次的四面台,如此戏剧性,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工作人员依旧一刻不停地忙碌着,我不好意思先走,坐在休息室等待演唱会结束。也许是刚才紧张过度,这会儿又开始反胃,而且想到自己唱砸了《情深大西洋》的画面将会出现在明天的新闻里,心情就直落谷底。
比起任何其他的负面言论,我更害怕自己的唱功受到质疑,这对科班出身的我来说,是最致命的打击。
黎华回到休息室见到我,好似很惊讶:“你还在?”
“嗯,辛苦了,很棒的演唱会。”
“等我一下,我送你回去,”他看到桌上原封不动的那碗粥,问我,“不爱吃?”
我犹豫了一下,如实说:“我不吃葱,一点也吃不了。”
“抱歉,那我先带你去吃点东西吧,你脸色不太好。”
“不用了,”我身心俱疲,只想早点回去蒙头大睡,“我也不是很饿,就是有点累。你不用亲自送我,让司机送我就好,我就住在尖沙咀,很近。谢谢你今天请我来。”
他低头思考了一会儿,说:“方若绮,等我一下。”
语气太认真,我无法再拒绝。
从红磡开车到我的酒店只要几分钟,我和黎华并排坐在他的保姆车里,全程都没有说话。
直到车停下,我准备告别,他忽然开口,语气严肃而又自责:“这轮演唱会你是第一个嘉宾,我们可能因此没有做足准备,出现了技术故障,但这都不是借口。我开了太多场演唱会,这样的闪失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我很遗憾也很抱歉。”
技术故障完全不是他的责任,他却将所有一切都揽上身,我十分动容:“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经验不足,如果是你,一定会处理得很好。”
“不,我绝不会比你处理得更好。你刚才的临场表现,还有那段非常精彩的MC,根本看不出是第一次上四面台的新人,拿来当歌手应变的范本都绰绰有余。在红馆,没有几个人敢尝试不插电,更何况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唱到如此完美,你完全有理由为自己骄傲。”
这样彻底的夸赞,很难想象是出自黎华之口,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知道,”他忽然问,“上一次有女歌手在金曲奖拿到最佳歌手是什么时候吗?”
我一下子竟真的回想不起来。
“是周映彤。”
EAMI存在了很多年,那中间隔了太久太久。
他目不转睛地望着我,琥珀色的眼眸摄人心魄:“我很期待,下一次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