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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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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要走在阳光底下,渐渐长大,有了心爱的事物,遇上自己的喜欢的女孩。也许他没有美丽的开端,但我想许给他尽量平凡却幸福的未来。
现在的我还没有这个能力,得有人帮助我。
我确实一直在做一直心安理得的米虫。
迫不得已的拨通了一个号码,接电话的还是那个我最熟悉的陌生人。
在我小的时候,我很想见他,我以为他的离开有很多很多的不得已。
确实有许多的不得已,他的不得已,就是他不想和我扯上任何关系。
在血缘上,这个人是我的父亲,他一直把我视作人生里最大的一块儿污点,对他来说,我就是彻头彻尾的讨债鬼,是永远不会满足的吸血虫。
我的确是啊,一直很坦然,谁让他们当初不懂事,非要把我生下来的。
见他前本来打算画个吓死人的浓妆,穿一套最风骚的衣服,再弄两个纹身贴,后来想想又觉得没必要。
除了恶心他,难为他,我什么也做不了,既然我已经脱离那个渴望父亲的关怀的年纪,那就不要再做些匪夷所思的事去试图吸引他的注意力。
如果他这次能帮我,我愿意老老实实的做一个只会向他要钱的路人甲。
我穿着校服去了那家很高档的咖啡厅,向服务员要了一杯果汁和一根吸管,在等待的时候无聊的往果汁里慢慢的吹气,看着气泡一点点的翻滚炸裂。
男人进来的时候皱了皱眉,可能是觉得我给他丢人了。
我一直有些狡猾。
“什么事是非见我不可的。”男人坐在我的对面,俨然一个严肃的社会成功人士。
他跟我妈是天差地别的人,我母亲是一位热衷购物没什么脑子的傻白甜,我一直想不明白他们年轻的时候怎么搞上的。
也许,只是因为太年轻?
我端端正正的坐直了身子,告诉他说:“我想养个孩子。”
“你可以养只狗。”
我的父亲很年轻,像是一个帅气俊朗的大哥哥,他十六岁的时候和我同样年轻不懂事的母亲一起生下了我。
那时候他们天真无邪的相信爱情,爱的轰轰烈烈后,爱情变成了不幸。
“是小孩儿,不是狗,我年龄不够。你帮我。”
“养孩子并没你想想中的那么简单。”
我冲着他翻了一个白眼,这个道理他十六年前就应该知道。
“夏简宁,你不要幼稚了,这是一件大事儿,我不可能答应你。”男人有些不耐烦了。
我知道他和他的新夫人已经有了一个和小王子差不多大的儿子,那小孩儿很可爱,我曾远远地看过他一眼。
“帮我,你们都有新的亲人了。我只想给自己弄个弟弟,不然我会去找你儿子……”
男人走的时候泼了我一脸的冰水,但他答应了。
我是他洗刷不去的污点。
我不在乎。
一点也不。
我告诉小王子以后他就是我家的人了,小王子为了表达自己内心的喜悦,一个人默不吭声的吃光了一桶冰淇淋。
我把他关进了厕所让他好好反省,顺便看了看家里的胃药是不是已经过期了。
后来我去打听了一下案子的后续,既然捡到了小王子,那我对这个案子必须十分上心。
我去了当地的公安局,就说我知道一些小王子的情况,想知道一些关于这些案子的详细情况。
案子已经破了,被认定为是妓女和嫖客之间的情杀,听说警察赶过去的时候他们都已经断气了,刀子插在男人的□□上,妓女握着刀柄死活不肯松手。
警官告诉我说:“妓女对嫖客一定是恨的很深,下手居然这么阴损。”
小王子说,他逃走的时候母亲还活着,女人用最后的力气握住刀柄,也许只是因为,她突然想起自己还是一个孩子的母亲。
回家后我抱着小王子看海绵宝宝,顺口问了一句“给你起名字叫长安。”
“好。”小王子眼睛都没眨一下,他还在看动画片,估计连我说的是什么都没听清楚。
“真随便,一点主见都没有,我要叫你狗蛋儿。”
小王子转过头,安静了片刻,有些委屈的说道:“夏夏,我只有六岁……”
我就是喜欢跟小孩子计较,乐此不疲。
最后小王子的名字还是夏长安,听上去不那么豪气冲天,一点也没有成为大英雄的潜质。
但我希望他长命百岁,一世安好。
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我笑了,这真不像我会有的念头。
我时常觉得下一刻就死在了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悄无声息的化作一架白骨,无人哀悼。
十六岁的某一天我谋杀了一个小生命,却捡回了一个小男孩儿。
生活开始变得有趣。
直到我接到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打电话给我的是我的母亲,但凡她打电话给我,一定是通知我一些很影响我心情的事情。
她告诉我说:“沈墨回来了。”
有一瞬间,我特别想砸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