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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经沧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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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目相对的一刻,她整个人似被抛在了虚空,完全无从着力,只得任凭自己暴露在那里,什么也来不及掩饰。
他看上去比六年前更加丰神俊朗,却有点陌生。与记忆里的夏南,似是而非。她看着他,以前她只要看着他,就能心安,那种踏实的感觉,仿佛天塌下来也不怕,有他陪她在一起。
没想到还有这样一天,还能再见着他。在这样雨天的街头,擦车而过的匆匆,相见争如不见。
她看得出他同样惊愕,可还是冲她微微笑了。某股隐藏许久的潜流自心底复苏,暖暖的,夏南……他还是那个夏南,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分手的那天……可他的笑容,看不出一丝芥蒂。
她微微的绽开抹笑容,那笑纹还来不及展开即凝住,望向一双熟悉的美目,心底瞬时有了答案……何萧萧那甫归国的表姐夫。
公车徐徐启动,将夏南的车抛在了身后。那是新款的宾利雅致,被雨水洗刷得十分鲜活的红。他如今的身份地位,不言而喻。
她木木的看着窗外,雨下得又紧,又密。整颗心也像被人用力攥紧了,那疼闷闷得叫不出声,又夹杂着一丝欣慰。
只要他过得好,她怎样也甘愿。
雨势越来越大,冰冷的雨丝被风卷入伞下,打湿了半边身子。
真真打开家门,被暖气一烘,才觉得僵木的手脚稍缓得一缓。
客厅的一角放着水晶樽,大朵大朵洁白的栀子花,空气里是她所熟悉的淡淡清香,家的味道。她只觉得累,走过去任凭自己陷入宽大柔软的沙发里,微微阂上眼睛。
四周皆是静默,时间一分一秒流走,她只是乏力,连动动手指的力气也没有。也不知过了多久,听到轻微“嗒”的一声,她才睁开眼睛,看到他在那里。
他站在那里,看着她,点一支烟。
屋子里并没有开灯,昏暗的光线下,她看不清陆湛的面部表情。心里没来由的有些发慌,烟草的气息熏得她咳嗽两声,慢慢站起来:“你晚上不是有饭局么?”
他把香烟摁熄在玻璃烟缸里,那烟缸还是结婚纪念日她买来送他的,晶莹剔透的SWAROVSKI,容不下一丝瑕疵。声调只是淡然如常:“临时取消了。”顿了顿:“晚上吃什么?要不我叫外卖。”
黑暗笼罩下,陆湛修长的背影显得那样孤寂。她忽然有些心疼,走过去从背后抱住陆湛,将脸贴在他背脊上:“陆湛……”
他没有动,半晌,才自胸前以掌覆上她冰凉的小手。真真微微一颤,还不及细想,他已经转过身将她搂在怀里,那样□□密闭的怀抱,让她透不过气,又有种踩在云端的踏实。他的吻热烈而充满了掠夺,排空了她所有的思绪,忍不住自喉咙里发出细小的呜咽:“别……”
那天他们出奇的尽兴。事后真真躺在陆湛的臂弯里,忽然有种漂泊已久的归属感。他的下巴抵在她头顶,肢体极其亲密的缠绕着。黑暗中平静无限的延伸,听着彼此激烈的心跳渐趋平复。
她到了今天才明白,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那个人……那些不可对人言的过往……再回不来。她是陆湛的妻子……可是很遗憾,从前她做得并不合格。
“陆湛……”
“嗯?”
“你今天回来……”是因为下雨吧?怕她不肯乖乖打车,或者淋雨,怕她不好好吃饭,怕她下雨天一个人在家孤单寂寞。
他的吻印在她头顶:“老婆,我饿了,煮碗面行么?”
她忍不住唇角上弯:“好。”
转天真真起得晚了,索性就请假没去上班。
先把家里细细的打扫一遍,再洗衣服。晒台上阳光明媚,她仰着头,专心致志地晾着大小衣物,干净、清爽,水和阳光的味道。玻璃上映出自己的倒影,穿着格子家居服的小主妇,安静,从容,已经睽违许久的闲适。于是漫不经心的想,也许听陆湛的辞职回来做个全职主妇,也并不坏。闺蜜从丛便总劝她:“别想不开啦,等你有了孩子就知道……”
等她有了孩子……
倒影中的那个人微微有些发怔,太阳白花花的照下来,眩人眼目。这样的安静,远处车水马龙的一点细微声响,远得仿若隔世。陆湛待她是这样好,可是她呢?是否她欠他的愈多便愈麻木。
而电话铃突然就响起来,真真跑过去接:“喂?”
对方却半晌没有声音,旋即一阵嘈杂,呼哧呼哧的喘气声,伴着一甜美娇俏的女声:“嘟嘟,话筒不能吃!来,给妈妈……”
她忍不住会心的笑,耐心等待,果然那厢上演一出激烈的话筒争夺战,最后以保姆出场抱走小家伙为结束,只听从丛电话里长叹口气:“唉,这小冤家,敢情我上辈子欠他的!”
真真道:“这话我听着怎么这么耳熟?好像你家刘兆晖的口头禅呢。”从丛嘴皮子厉害,吵起架来连身为律师的刘兆晖也不是对手,每每慨叹“我真是上辈子欠你的”。
谁知从丛却道:“别提他啊,我正烦着呢。”
不用说,两人又闹别扭了。“你呀,就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真真与他们俩是高中同学,眼看着两人一路走来,其间吵吵闹闹大架小架无数,终于修成正果,不是没有羡慕。
可想见从丛在那头噘嘴,“不说这个。唉,你今天怎么没去上班?”
真真愣了愣:“也没什么。起得迟了,身上有些发懒。”
“怪不得,我刚打电话过去你们那个同事阴阳怪气的,还说让我替她问候你。”
是何萧萧吧?真真心里一沉,嘴上却应道:“机关里不就是这样。嗳,你是不是想老地方见?”
从丛轻快的笑声顺着电话线滑入她的耳中:“还是你最明白我,我们家那块死木头啊,能有你一半我就满足了。”
放下电话才觉得手肘隐隐地刺痛,低头只见一道浅浅的血痕。原来方才跑得太急,在门扶手上带了一下,当时并不觉疼,谁知却划破了皮肉。她从小就是这样,细皮嫩肉的,翻个书啊择个菜的,都会把手指弄破。后来他就宠溺地叫她“豌豆公主”,只要有他在,她什么也不用做,真正十指不沾阳春水。
棉签沾着酒精擦在伤口上,火辣辣的疼。可她仍慢慢的一点点去擦,有许多事纵使疼也要去做,比如此刻,比如要忘记一个人。那疼痛就沿着手肘向上,簌簌剜进心窝,可她却必须这样做。
忘掉了,都忘掉了,一件件,一桩桩……连在一起的,密不可分的两个人。曾经沧海难为水……他是她的“曾经沧海”,可彼时又怎能料到,沧海也有演变为桑田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