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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   小胖猫王鲲玉的生辰转眼就到了。

      一大早,白春笙便约上谢篁一起去码头那边采买食材去了,他本想叫商秋芦一起的,谁知道商秋芦说今日答应了给别人帮忙,只能作罢。好在谢篁的力气很大,他们两个人去买,跑一趟也就行了。

      “谢篁你这么喜欢吃蛋黄,有一道菜你肯定特别喜欢!”白春笙一边走路一边和他聊天。

      “什么菜?”

      “蛋黄南瓜。”

      “南瓜我也很喜欢吃。”

      “蛋黄南瓜做好了金灿灿的很喜庆,不如等下我们再去买个南瓜和一些咸鸭蛋回来,今天再添一道蛋黄南瓜好了,剩下的鸭蛋青还能炒一碟子韭菜。”

      “那么南瓜和鸭蛋我来买吧,今日小猫生辰,我也该出一份子的,不过秋芦那家伙也不知道怎么的,最近几日都神神秘秘的,难道是在外面结识了什么相好的?”

      “呸!胡说什么?秋芦才多大?怎么会有相好的?”

      “也对,那先去买鱼虾吧,买完回来顺路去买其他的。”谢篁不再坚持自己的猜测,实际上他是个很简单的妖,每天只要能吃到美味的蛋黄便满足了。

      早晨的码头非常热闹,人来人往,河上打渔的渔夫们撑着小船靠在岸边,也不上岸,就将打来的鱼虾摆在船上叫卖。

      白春笙看了好几条船,买到了两条足有他手臂长的青色大鱼,这种鱼的鱼皮敦厚脆爽,可以单独片下来做一道凉拌鱼皮,鱼肉的刺不多,耐心些将鱼刺剔掉,剩下的鱼肉可以做鱼丸、鱼柳,也可以做鱼面,今天白春笙特意选了这种鱼,便是因为这青鱼的鱼肉多,可以留出来一些,用鱼肉做一碗长寿面,再和着麦面一起做一对寿桃,想必那猫咪定然欢喜。

      商秋芦站在酒楼二楼的包厢窗户边,出神地看着一边走路一边闲聊的两个妖,心里不由得有些羡慕,又有些无奈。

      生来便是王府豢养的密探,这是他的命,他没法子去改变,也只能跟躲在暗处的老鼠一般,羡慕地看着外面的花花世界,然而他知道,属于他的世界,永远都是见不得光的。

      “那两个妖,确实没问题?”身后之人沉声确认道。

      “一个只知道赚钱买鸡蛋吃的傻螃蟹,还有一个刚上岸什么都不懂的河蚌妖,连王府大门朝哪边开的都不知道,不放心的话,大人不妨自己亲自去试一试好了。”

      商秋芦轻笑一声,大公子对那河蚌妖多有维护,这位要是贸然出手,惹怒了大公子,再怎么说大公子也是王妃亲生的,就算出手杀了他们,难道王妃还要让大公子给他们抵命不成?

      “你小子长脾气了是吧?信不信我……”

      “要么就相信我,要么就杀了我,别怪我没提醒您,这么些年王妃派了多少人过来?最后留下的,可就只剩我一个了。”商秋芦连身子都没动一下,他知道,他们绝不敢动他。

      “哼!既然知道,便好好替王妃做事,今后世子掌权,少不了你的前程!”那人悻悻地丢开了手,这大公子性情古怪,出手狠辣,这些年不知道多少试图探底的人被他给杀了,唯独留下了这么个豆芽菜一般的小探子,大约是觉得这小东西没什么威胁,又或者是干脆留一个人在这里看着,也好让主子放心,搞得商秋芦这小子明明才十几岁,竟有了可越级上报的权限。

      这小子别看表面软糯,心可黑着呢,闷声不响的就把整个清河县他们的人都掌握在了手里,现如今连他们到这边办事,也不得不顾忌一些,实在可恶!若不是王妃倚重……哼!

      “人都布置下去了吗?那我也该去准备贺礼了,大公子替三公子办生辰宴,您不去喝杯酒吗?”商秋芦终于收回目光,转过身,笑盈盈地看着他。

      “该去的时候自然会去!”

      商秋芦不再搭理他,将丢在一边的草帽拾起来扣在头上,双肩塌下去,又重新变成了那个懦弱无害的码头小工。

      “呸!什么三公子?不过是个没人要的猫崽子!”那人狠狠啐了一口。却终究不敢去探那两只妖的底细,大公子杀起人来,可不管他们是不是王府的人,想杀也就杀了,反正到时候王妃在王爷面前哭几声就完了,说不定王爷愧疚之下,反倒责怪他们逼迫太过。

      白春笙和谢篁买了两条大青鱼,又买了两条大红鲤鱼,半篓子巴掌大的一种小鱼,这种小鱼浑身如纺锤一般,本地谓之纺锤鱼,浑身上下只有一根刺,肉质细嫩,价格也贵,一斤就要十个铜板,这是白春笙自己出钱买了准备单独给小寿星的食材,最后又挑了两斤河虾,一篓子深褐色的河草。

      这种河草很奇怪,是本地人常吃的一种蔬菜,据说是长在清水河上游的浅滩附近,价格便宜,两个铜板买的就足够一家四口吃上两顿了,可以拿来焯水凉拌,也可以加点肉炖着吃、炒着吃,白春笙尝过一次,觉得味道不错,不过,今天他买这些是预备拿回去做配菜的,他要把这些河草焯水剁碎了,和肉馅一起拿来包饺子。

      回去的路上,俩人竟然碰到了在街上四处转悠准备买礼物的商秋芦,看到他们俩拿了那么多东西,商秋芦立刻帮忙拎了两个篓子。

      “现在去哪?”

      “我们要去买南瓜、鸭蛋还有麦面。”谢篁说道,“秋芦你要买礼物的话,不如等我们把东西买好送回去,我再陪你一起出来买?我的礼物也没买呢。”

      “好啊!左右时间还早,那先去买东西吧。”

      家里的麦面都是他们寻常吃的次等便宜货,自然不能拿来做寿宴的,白春笙去粮食铺子买了十斤上等麦面,两种可以食用的装饰用的青红色颜料,又补充了一些常用的调味料,三人大包小包地回去了。

      白春笙的生辰礼物是打算自己亲手做一对寿桃的,其他两个手残党没办法,只能让他先忙活着,他们俩结伴出门找礼物去了。

      一只小猫崽子会喜欢什么生辰礼物?

      “不如我买一对绣球,你去买一对铃铛?”

      “我看他应该更喜欢布老鼠。”

      “那就布老鼠吧!”

      俩人出门便直奔路边的杂货摊,选了一对精致的带铃铛的绣球,一对用碎布片缝制的布老鼠,这本是寻常人家哄孩子的玩具,不过,拿来送给一只小猫咪倒也合适。

      男人买东西大概都是这样,决定好了买什么,出门买到就回家,他们买完回去的时候,白春笙才刚把那两条大青鱼宰杀好,正在那儿给鱼去皮呢。

      青鱼的鱼皮非常适合拿来凉拌,胶质厚,有嚼劲,这么大两条鱼的鱼皮,足够做好几盘凉拌鱼皮了。

      剥下来的鱼皮切成筷子粗细,手指长短,先焯水,煮沸就可捞出来,用凉水反复重新,沥干水分备用。

      然后就是最重要的环节:调配酱料了。凉拌鱼皮好不好吃,酱料最重要。白春笙先热油锅,把花椒倒进去爆香,捞出花椒,依次在油锅里放入切碎的蒜瓣、花生碎、干辣椒、姜丝等,炸一下就关火。

      备好的鱼皮已经被他均匀地分成了三盘,上面撒了盐、糖、香油、米醋和切碎的香葱,将炸好的配料倒进去,搅拌均匀,一道凉拌鱼皮就做好了。

      剩下的鱼肉还有很多,白春笙剁了两个大鱼头准备熬一锅奶白的鱼头豆腐汤,两条鱼尾巴也留了出来,准备做个红烧划水。鱼肉剔刺,剁碎,足足攒了满满一陶盆的鱼肉绒。

      白春笙温了一锅水,做了约莫两大盘的鱼丸,一碟鱼柳,剩下的鱼绒,一部分和面做了长寿面,一部分团成黄豆大小的丸子,预备混到麦面里,做两个大大的寿桃。

      “乖乖~白老弟这做菜的手艺真是绝了!这要是去开个食铺,肯定能赚许多银钱!”谢篁在一边看得直咋舌。

      “确实……”商秋芦也有些诧异,按理说河蚌妖一直生活在河底,那里也不能生火,他是怎么练出这手厨艺的呢?

      “我看别人做的啊!”白春笙浑不在意地随口解释道,“以前我生活在河里,来来往往的客船很多,我经常看到那些富贵人家带的厨子在船上做菜,你们不知道,那些人嘴巴刁着呢,这也不吃,那也不吃,那么大一条鱼,只取鱼腹烧了,还有人专吃鱼眼睛下那块肉,一顿饭要杀几十条鱼,方能凑够一道菜呢。”

      “那倒是……”螃蟹妖对此深有同感,“我以前也听族里的老人说过,凡人中有爱食螃蟹的,专取了蟹黄做包子,做那么一小笼包子,不知要杀掉多少螃蟹呢,简直是残忍至极!”

      “还好爱吃河蚌的人不多。”白春笙心有戚戚焉地附和道。

      商秋芦:“……”他真的不该花心思怀疑这两只蠢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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