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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〇四章 ...
如钩书店里,除店长薛永安外,就只有林苗苗一个店员。现在快递发达了,订货退货靠快递即可,店里要是有什么力气活,薛永安就做了,林苗苗负责的工作是书店开门营业的时候就坐在收银台前收款,暂未开门的时候就整理书架和打扫卫生,薛永安则是整理库房、整理账目,和书商联系,以及在她忙不过来的搭把手。两个人在这书店里倒是够用,忙也忙不到哪里去。
中午,薛永安到三楼去做饭。
薛永安除了早饭是从隔壁家买的外,其余两餐都是自己做的,中午还要连着林苗苗的一起做着,他的三楼也是正经做过隔断,厨房里也是什么家用电器都有的。他一般会拜托林苗苗在上班路上买菜,一买买两三日的,虽然每顿饭做的样数不多,一般是一两道菜,多以炖、蒸为主,不过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这天中午薛永安炖了个牛腩土豆,在一楼看店的林苗苗,虽然闻不到三楼上的味道,可早就知道今天中午吃什么的她,还是忍不住在幻想中的味道吞咽一口唾液,再也坐不住了。薛永安不是严苛的老板,林苗苗也不是放不开的人,她从收银台前坐起来,绕着书架走路,全当餐前开胃,不对,应当是减肥才对。
她走到门口,突然看到门口正对着的花坛里有个什么站起来了,忍不住好奇的推开门走出两步去看,就看到那花坛里蹲坐着一条大狗,见她出来,立刻跑得没影了。彩虹商业街的流浪动物挺多的,这条街上卖吃的挺多的,来往的多是年轻人,遇到了流浪动物也多会给它们一点吃的,这里的商业街管理处也不驱逐它们,平时林苗苗也是见怪不怪,只不过,半人高的大狗,还真是第一次见。
因为是第一次见,所以薛永安端着餐盘下来的时候,她就忍不住告诉了,手里还比划着:“那么大一条黑狗,特别像《哈利波特》里的小天狼星变成的黑狗,见我出来,一下子消失了!”
薛永安一怔,心想这定是昨天晚上捡来的那条流浪狗了。他好歹喂过它两顿饭,仿佛那两顿饭让他与它产生了什么牵连一般,薛永安想,也不知道它中午能找到东西吃吗?商业街的其他流浪动物都是卖萌卖惯了的,也不怕人,见到人,特别是拿着食物的年轻女性,就哼哼唧唧的撒娇,可它那么大一只,体型上就有威慑力,又对人那么警惕,恐怕只能在垃圾桶或地上找食物,说不定商业街的管理人员见了它,还想赶它走……
他越想越多,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吃完了,林苗苗拿过碗去刷,薛永安就对着门口发呆,想了一会他猛然站起来,心想,虽然他不打算收养那条狗,但是负责它的一日三餐也不成问题,这样的话,总比在微博上关注动物博主要好,这可不是云养狗,而是共享养狗呢。
薛永安愉快地决定了此事。他把冰箱里剩下的一块牛腩煮熟,又切成块,把自己先前收起的,放在报纸里的盆碗拿出来,把牛腩放进去,接着就端着出了门。
那条狗此时并不在花坛里呆着,但也许它还会回来,实在是如钩书店对面这个位置更适合它。彩虹商业街是一个U字型,黄金位置自然是内圈,外圈就只有圈上有店铺,对着的都是绿化,而内圈里饭店、小吃店最多,圈里还是个大广场,雕塑、摆设和绿化都十分适合流浪动物隐藏和求生,而性格孤僻的流浪动物也会少来商业街,所以在书店这儿,只有路过此地的流浪动物,长期驻扎在此的,还没有呢。
今天是工作日,客人极少,正巧天气又不错,室外温度也不冷。在这三月春暖乍寒的时候,薛永安多穿了一件衣服,搬了个椅子坐到书店门外,捧着本《东京梦华录》看了起来。
这本书他昨日刚看了开头,看的是没有翻译,只有地名、物名注释的文言文版。本来《东京梦华录》就篇章以现代人的眼光来说就短,不放翻译更是只有薄薄一个小册子而已,可偏偏这已经开了头的小册子,在此时的薛永安手中却难以翻页了。
没有加任何调料的牛腩连同温水一起冷却,很可怜得躺在地上却无狗问津,薛永安自觉是在认真读书,可偏偏他过一会儿就用余光看看花坛,根本静不下心来。到后来他索性把书扔开,偶尔只翻翻手机,刷微博时再看自己关注的宠物博主,看到人家精心饲养,精致打扮的宠物,突然觉得索然无味,毕竟昨天他还亲手摸了一只狗呢。
其实他一直是以平常心对待宠物的,并不狂热,可也许是因为这几天朋友圈总有人在晒猫,而昨日那条狗的昏迷对他造成太大的影响了吧。而他,对剖析自己的内心并不热衷,突然,也可能是暂时性的在乎上了一条狗,不想养他,只想为它提供饮食,这是无需追究的念头。
到了傍晚,薛永安依然没有等到那条狗。他想,也许是它离开这里了。他怅然若失,但这种情绪也并不很激烈。
晚上,薛永安照例给自己泡了一杯咖啡。他之前买了一台胶囊咖啡机,用起来很方便,不过还是不如手制的更有滋味,所以咖啡机也就闲置在了厨房里,他宁愿花更多的时间一步步做。咖啡喝完了,该入睡了,睡前,他拉开窗帘望了一眼——他之前可没有这样的习惯,结果就着路灯微弱的光线,看到了一个阴影趴在那里,他突然觉得好高兴,忍不住傻笑了一阵。
薛永安第二天去花坛看时,狗已经不见了,可他准备的食盆水盆都空了。他把两个盆拿回去清洗后,上网搜索了下狗能吃的食物,中午又把装满了的两个盆放到了花坛。这天白天的时候,他偶尔往外看,却没看到那条狗来这,倒是当天晚上他入睡前拉开窗帘后,就看到那狗回来了。
几天之后,薛永安逐渐和这条狗养成了默契。他每日傍晚为狗准备食物,入睡前拉开窗帘静静地看着它回来进食,又蜷缩在花坛里睡觉。他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回来,早上又什么时候离开,他挺满足这样每天在入睡前,就着微弱的灯光,看那个黑乎乎看不出来的影子。
林苗苗六点钟就下班了,晚上薛永安一个人看店,毕竟女孩子晚上走夜路还是挺危险的。不过这天,书店里临近六点的时候快递才送来一批新书,林苗苗就加了个班好统计入册,正好留在书店里吃晚饭,于是薛永安每日晚饭多做一份的举止就被林苗苗发现了。她看到薛永安把食物装到餐碗里,又端着水碗放到花坛里,就憋不住话地问:“店长,你这是准备喂流浪动物吗?”
薛永安说:“对,就是你那天看到过的,像小天狼星一样的狗。”
“哎,那只很威武的大狗吗?”林苗苗顿时兴奋起来。毕竟书店的这份工作还是比较无聊的,不像是薛永安还喜欢阅读,林苗苗连青春小说都不爱看,只爱刷微博和看剧,所以平时一遇到什么新奇事,就难免大惊小怪的。
“店长,我要照片!”
“我之前发群里过了,后来就没再照了。”
林苗苗嘟起嘴:“店长,保卫店长群里群消息唰刷往下翻的,我哪里看得过来,要是看过了,就不问你要了。”
也是,薛永安从相册里找出来大狗昏迷时候的照片给林苗苗看。其实他总共就拍了几张照片,林苗苗却看不够似得,来回翻看,还遗憾地说:“店长,你怎么没有它醒来时候的照片呀,这狗带出去多威风啊!”
“它只晚上回来,白日里又不在,对人警惕心又强,也没法拍呀。”
虽然之前薛永安没有拍照的想法,可林苗苗这一说,也弄得他蠢蠢欲动。不错,自己这也是共享养狗了,每天负责它一顿饭呢,总得拍个照片呀。
于是,这晚薛永安关门之后,特意没喝对他来说就是催眠的咖啡,坐到三楼的窗户边上,窗帘留着一道小缝,手里捧着一本书,隔半个小时候就往外看一眼。
熬到往常薛永安睡觉的十点半,大狗也没来,薛永安打了个呵欠,想再撑半个小时,它再不来就睡觉。到十一点的时候,薛永安遗憾地站起来,又看了一眼空荡荡的花坛,正要转身离去,就到从模糊的远处走来一条黑影,顿时兴奋起来,趴在窗沿里仔细地往外看,正是那条大狗!
那条大狗动作缓慢地往前走,走到花坛里便趴下,开始进食。它吃得极快,三下两下就被薛永安准备的食物吃光,期间还抬头看了一眼三楼,薛永安就知道,他的“偷窥”,被它察觉到了。
么么萧铭的地雷!么么您的娇妹的火箭炮!果然……周末并不适合我码字orz
……刚发现先发的第五章!本来想写一章发一章,留五章存稿预防意外的,那我连发两章,过几天再见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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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〇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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