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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替身 ...

  •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意料之外更有六七,其中自己作死的,绝对含有二三。

      掀开桌子上别致的脂粉盒,透着妍丽颜色的桃红口脂便映入眼帘,粉嫩的色泽,让人不禁猜想轻抹到唇上时,会是何等的艳丽可人。

      奈何镜前的少女目光波澜不惊,甚至隐隐含着三分谨慎,细长的手指在脂粉盒前打着圈儿,一副眼前是脂粉盒暗藏剧烈毒.药的表情,丝毫不敢去试。

      绝对有古怪!

      秦小一死盯着眼前的脂粉盒,来了书中多月,她不会不知道眼前小小的一盒口脂,究竟有多昂贵!

      尤其是,这盒口脂乃宫廷女眷御用的,百里轩知道莫白雪喜欢这种妍丽的颜色,不要钱似的往她梳妆台上放,莫白雪自己当然没注意,但身为她女侍的秦小一,却从别人口中听过不下十次的羡慕妒忌恨。

      如今小到莫白雪惯用的脂粉盒,大到女子闺房的一应家具,全部出现在秦小一这里。偏生百里轩又是个洁身自好的,府里除了莫白雪就没有一个女眷,秦小一怪异的想起阿展命人叫自己过来时,小厮那轻蔑的打量目光,就越发觉得处处透着不妥。

      房门被推开,领秦小一过来的小厮去而复返,手上捧着一叠颜色粉嫩的衣裳进来。

      秦小一想不起对方的名字,磨了半响,小厮把衣裳都摆好后,她才想起来问:“阿展呢?他在哪里?”

      小厮身形高大表情木呐,只知道指着刚刚放好的衣裳让秦小一去换,就直接的出去了。连让秦小一打听一下的机会也不给,她只好收下心中的狐疑,竟然看不出他们到底想干嘛!那就干脆去换衣服吧。

      打开衣柜,里面清一色是莫白雪喜爱的粉嫩颜色,再看不出端倪,秦小一就愧对祖国多年来的义务教育了。

      书里有一段是说莫白雪被太子的人掳走,百里轩不眠不休的忙活几天去追查的剧情。

      她当时对女主角犯蠢,非要私自跑出去见纪少熙这种作死行为不感冒,这段就挑挑练练的翻了过去。

      如今灵光一闪,这段剧情,加上上次百里轩怀疑太子的话,再对上现在怪异的莫白雪式相似闺房。

      李代桃僵、替罪羔羊等词,立马从脑海里溜出来!

      百里轩不会是提早察觉到太子的举动,想用她来代替莫白雪,被捉后顺藤摸瓜吧?

      嘴角一抽,很好很强大,果然是别人家的男主角,这体贴善良的劲儿让秦小一不禁恨得牙痒痒。
      但嫌弃归嫌弃,身份低微的秦小一又不可能跑去和百里轩理论,要是暴露了一丝察觉百里轩计谋的想法。说不定还会直接被百里轩灭掉。

      她现在的计划是要推进两人的感情,但是不是还要加一条,保护自己性命为大前提?

      翻过一系列刺绣精致、颜色粉嫩的衣裳,秦小一挑练了许久。她喜爱的衣服和莫白雪很相似,也是那种颜色粉嫩偏雅致的,但莫白雪性格柔软,服饰上以素雅为主,秦小一却喜欢素雅下、层层叠叠精致异常的锦簇花团。简单一句概括,就是秦小一喜欢明着装纯、暗地闷骚的款!

      衣服刚换好,两名女侍也正好进来为秦小一重新梳洗妆扮。

      这两个月都是在莫白雪那里混吃混喝,秦小一单薄瘦小的纸片身板,也逐渐抽长了点,刚好撑得起身上的衣裳。不至于像刚进王府,衣服用腰带绑紧了也是松松垮垮的,活像颗发育不良的豆芽菜。

      秦小一自恋的对着镜子转了一圈,满意的勾起嘴角,半点没理会身边女侍的鄙视的眼神,这可是穿越的一大福利啊,谁也不许打扰!

      磨蹭了一轮,女侍不甚客气的目光下,秦小一总算愿意出门了,为了防止秦小一作妖,侍女一直跟在秦小一身后,偶尔还主动伸手抚平她身上的衣皱。

      书房里,百里轩低头阖目神色灰暗,阿展毕恭毕敬的说道:“莫小姐已经送置安全的地方。秦小一也带去临水阁梳妆了。”

      百里轩皱眉,脸部线条越发显得冷硬,手指烦躁的轻敲桌面。

      若不是查出太子的人,在有意无意的打探莫白雪,意图对她不利。他也不会想出让嫌疑人秦小一顶替莫白雪在王府居住的招,见过莫白雪的人不多,只要监视好秦小一,就不怕她往外透露消息。

      甚至太子捉到秦小一时,他还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顺藤摸瓜查出她背后的主使,抓住对莫白雪不利的人。

      唯一让百里轩不耐的,是他又要亲手送走莫白雪,想起莫白雪走,时还不忘带上那个琴穗。他就忍不住自嘲,暗忖着说不定多放手几次,他就该死心了。

      “咯咯。”

      敲门声响起,两名女侍领着一身月牙色衣裙的少女进来,少女隔着一幕珠帘,隐约可见其稚嫩中隐含艳丽的妆容,偏偏身上的衣裙又透着一股雅致,百里轩目光一暗,少女的服饰打扮与莫白雪有五分相似,还以为是莫白雪舍不得离开王府,回来了。

      秦小一没错过百里轩那一瞬间的呆楞,坏心眼的暗忖,让你找我当替罪羊,亲手送走莫白雪的滋味不好受吧?

      直挺挺的掀开珠帘走过去,少了珠帘的阻隔,他才发现少女不是去而复返的莫白雪,是小丫鬟秦小一。

      秦小一雅致的衣裳更是错觉,那月牙色的衣裙上,用银丝勾勒出大片大片的牡丹,隔得远时,只觉得少女穿着清雅别致,近看才发现,少女的分明用清雅作伪装,内里张扬得过分!

      百里轩见秦小一模仿莫白雪打扮时,隐含着怒气,差点想让秦小一回去把衣服换了,但这明明是自己下达的命令,不该怪到秦小一身上,但睹见那一片张扬的银色牡丹,小丫头微扬着下巴,张扬又可爱的模样时,他就忍不住笑了。

      很蠢,又很有趣。

      秦小一表面乖巧的行礼,实际暗地里却是在挑衅着百里轩。见百里轩原本隐含怒气,又瞬间恢复平静,只得暗里小小的遗憾一番,她还以为百里轩让自己模仿莫白雪,是要把自己当箭靶,替莫白雪挡灾呢。自己就小心机的在服饰上张扬了一把,故意气气百里轩,没想这人压根不在意。

      要命,怎么千选万选,百里轩偏偏选了自己当莫白雪的挡箭牌。

      而且最要命的是,她还不能表示自己看穿了百里轩的鬼把戏,对他发火。

      算了,只好祈祷男主身边的暗卫给力点,起码保护好自己这块挡箭牌!

      两人诡异的沉默,却没发现阿展此刻纠结的小表情,毕竟小到衣服妆容、大到闺房布置,都是他特意准备的,只是没想到秦小一还能在他的布置下,玩了这一手,幸好王爷没有发火。

      阿展没为秦小一解释什么,只是暗里吩咐侍女每日强制为秦小一梳妆打扮,不许再让秦小一作妖了,居然是挡箭牌,就得作好样子!然后乖乖明天领来、跟在王爷跟前就行。

      安慰完自己问题不大后,阿展立马带着人退下,去为莫白雪的安置问题张罗。

      侍女与阿展一走,书房里只剩下百里轩与秦小一两人,秦小一的里子又不是原装货,别说伺候人,从小就是被家人惯着长大的主,来了王府做了两个月粗活,也不过是砍柴挑水。莫白雪又不用她守着候着。

      对于伺候这个概念,她只停留在跑腿递东西的份上。

      百里轩写了半天字,也不见秦小一过来磨墨,抬眼一看,秦小一正站在一边瞄着旁边的账本,一丝不悦悄然升起,现在的细作都那么蠢吗?要偷看消息都不藏着掖着了,直接来的?

      不待百里轩呵斥,秦小一就已经收回了视线,很是不屑的……摇了摇头。

      百里轩见秦小一这表情,突然有点懵,似乎不像是要有意偷看,倒像是无聊下随意瞄到了,而且那点不屑,是什么反应?正好这些账本也不是什么机密,便开口道,“你还认字,会看账本?”

      秦小一刚点下头,点到半空中又猛的摇了下。

      百里轩暗暗觉得好笑,既然是要假扮穷家女,当然是要说自己不会看账啊,这又是点头又是摇头,是当时没有调教好吗?

      那边,秦小一没注意到百里轩的冷嘲,解释道:“我会看,但不怎么会算。”

      答案有点意料之外,惹得百里轩挑了挑眉。

      秦小一见王爷好奇,便继续解释道,脸上带着点点不好意思,“我算数不太行,也不会打算盘,但认字到是会一点点。”

      想起自己穿越前还是个大学生,毕业后就像废了一样。十位数以上的加减法都是按计算机的,渐渐脑子都养废了。尤其是穿越过来后更加明显,一谈到心算计数,就是一脸的懵逼,还没晖子算得快。再谈到认字,好歹现代还是白话文简体字,到了古代,给种行书草书隶书就像一个新世界的大门,还不要说简体字和深笔字的区别,简直给是给秦小一这个大学生的认知暴击!

      她也是好歹最磨炼半个月,才渐渐把两个世界的字给稍微对上了号,要不然当时捡到百里轩掉下的那封书信时,都未必能看懂意思。

      老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穿越后的秦小一,在这里只能说还是个菜鸡,不学习个几年,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曾经是个大学生,识字会算数啊!

      百里轩没想到秦小一如此诚实,他想也不想就直言道:“你真的是个家境贫穷的小丫头?要知道,没有那家穷人,会教一个姑娘认字,反而不会算账的。”

      要知道,识文断字没有个三五载,是压根学不全的。投入的成本最大,也是最耗费家底的。
      反观学计数就快多了,也不需要太深奥,能用到日常计算就好。

      所以穷人家,最常打交道就只有买卖耕农,耕农自给自足不用认字,买卖到是可能用上算盘,要会一点。

      故而,穷人家又怎么会教孩子认字,还是去教一个女孩儿去认字。这不是浪费了家中资源了吗?明显和秦小一的身份格格不入啊。

      百里轩这一波灵魂拷问,算是很直击人心了。秦小一显然也想起了自己的身份,她只是单纯的魂穿,又没有主角继承原主记忆这项金手指,鬼记得自己目前的身份压根不会认字啊!

      差点被吓得窒息后,她立马开启脑筋急转弯模式,想到一个已绝后患的馊主意。

      “奴婢也不知道啊,自从年前奴婢摔到脑袋后,就忘了好多事,当时奴婢连爹也忘了,还害得爹照顾了奴婢好一段时间呢。”秦小一断断续续的瞎掰着,就是想告诉百里轩以前的事她不记得了。而且自己的便宜壳子的便宜老爹已经死透了,鬼知道为什么只教了自己认字,不教算数啊。反正自己是什么鬼都不知道。

      “全忘了?这种事还真少见。”不知是不是秦小一的错觉,百里轩这时嘴角微扬,模样比平日一直擒着的淡笑要真实得多,当然,看好戏的成分也很多。

      失忆梗在小说里简直就是必杀技,这招也不是很好用,因为很多时候都显得特别假。但不妨碍的是,它就是好断尾啊!

      你为什么不知道,这在你身上发生得很不自然啊?呵呵,不好意思我失忆了!所以我不知道也很正常吧?你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啊,你想知道你去查嘛,反正我就是不知道啊。

      既流氓又甩锅甩得一干二净,简直就是穿越人士必备的救场法宝,万能终结句!

      为了表示自己的无辜,秦小一默默加戏道,“虽然我忘了很多事,但爹爹却是很疼我的,奴婢还记得,我摔着的时候正好是冬天,当时下着雪爹爹又赚不到钱,才想着去赌坊赌博,不管别人怎么说他不对,爹爹对奴婢还是不错的。”

      秦小一记得,书中原主曾经给莫白雪说过她的摔过脑袋的事,就真假掺半的说起来。转移话题的同时,顺便为她这身体的洗洗白。毕竟顶着一个赌鬼女儿的身份,也不好过日子啊。

      想不到,百里轩倒是很顺坦的信了她这漏洞百出的谎言,甚至还定定的看了她许久,赞许笑道:“是吗?小丫头还挺有孝心的。”

      秦小一闻言,佯装脸红的低下头。

      小心脏却是一抖一抖的乱跳得厉害。为什么有种百里轩在看着她说,你继续装,继续编,我就看着你还能编什么出来的错觉?

      人生......在男主面前,这谎真不好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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