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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手![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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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一早,我借走大哥的吉普车,想下山去兜兜风。
转眼间,我回香港「避难」已是两个多月前的事。圣诞在即,家中已搬出了圣诞树等装饰品,爹地妈咪还说要好好跟我庆祝一下呢!
香港没有「周休二日」这回事。尤其将近圣诞这个旅游旺期,大哥早就被他的秘书连拖带拉的拐回公司去了,所以才由得我开走他的爱车。谁知道我说一句「一个人出去走走」,不但爹地、妈咪跟二哥愣在餐桌前盯着一桌子白粥炒面在发呆,连大哥也缩回正要把车匙交给我的手。
最后,在家人的坚持下,我是上了大哥的吉普车,身边却多了一个二哥,而且车子的驾驶权还在二哥手上。不过最无辜的人是二哥建筑师事务所的助理阿Ken,那位仁兄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上门,准备把难得法学院没课的老板逮回事务所去,清一下积压已久的工作,至少也要让老板交出几张图来。结果韦家大家长一声令下,阿Ken被扫地出门,原因不过是他伟大的老板必须充当他小妹的司机。可怜阿Ken真的快要杀身「成仁」了,因为事务所还有一堆指定要我二哥负责的客户等着他。
至于我,也不比阿Ken好到哪里去啦!反对无效之后,我在爹地妈咪特别兴奋的欢送声中踏出家门,跟着二哥这个「流动冰箱」下山去。嗟!他们这么开心干甚么?既然他们目前的第一目标是想要我卸任「展太太」一职,那么实在没有甚么值得高兴不是吗?二哥只是我兄长,又不是我的「情夫」,他们兴奋个甚么劲?
可恨韦家出过车祸的人只有我一个,家人也就振振有词、理直气壮。不过我也事先声明,我对「爬墙」没兴趣啦!
下山途中,二哥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而二哥却很坏心地按下拒听键。最后大概觉得很吵,二哥索性把手机一关,顿时清静不少。
经过中环附近时,二哥终于开了金口:
「韦熙,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哪里?低头看着自己一身厚毛衣加牛仔裤,再看看二哥本来准备上班的整齐西装……我本来是打算经弥敦道去旺角逛逛的,现在要我怎么开口?拖着一身上班装束的二哥去逛服装店?
二哥没等到我的回答,他也不生气,径自把车子开过商业区,最后停在钟楼附近。
我们找了一张长椅坐下。行人匆匆而过,我猜想他们一定把我们当作一对普通情侣了,没人对我们多加注意。
我见惯了二哥这种沉默。我想我该认命,二哥恐怕是要就这样坐到傍晚回家吃饭了,因为我们刚刚已经在中环一家日式料理解决了午餐。
也许我应该乖乖待在家里。在家里发呆跟在这里发呆,大概也没甚么分别。
「韦熙,你还记得这里吗?」
二哥突然发问,赶跑了我脑中「海风也可以让人吃饱」的荒谬想法。
我更正,二哥并不打算在这里发呆,看来他是别有用心的。
「……我当然记得。两年前,二哥就在这里问我为甚么想嫁展晴。」
虽然我在香港出生,可是爹地妈咪都忙,大哥与我年纪相差远、二哥又向来淡漠,其实我能够在香港找到的「足迹」并不多,来来去去就那几个每年大时大节固定一到的地方。印象最深刻的,也就只有这儿了。
二哥微笑着揉揉我一头乱发,始终面向对开海港,却在挖掘两年前的每字每句。
「我问你为甚么大哥的下属你不嫁、二哥的同学你不嫁、爸妈手下那么多青年才俊你也不嫁,偏偏要嫁展晴这个血统复杂、才华也过于出众的洋鬼子?这不仅是二哥的疑惑,其实爸妈跟大哥也只是不敢问你而已。二十五年兄妹,我们两个当哥哥的却根本不了解你。韦熙,你当时竟然回答我一句『展晴十一年前就非我不娶了』。」
我终于忍不住一笑,因为想起当时二哥那副蠢相——老实说,那还是二哥第一次失常得那么彻底呢!
二哥冷冷地瞪我一眼,很明显是在警告我收敛一点。我耸肩表示无能为力,于是二哥也只能无奈低叹。
「我是被Asa影响了,甚么自由甚么包袱。所以,我才会把你抓来问个明白,谁知你却只给我这样一句话……韦熙,可真是一针见血呀!你知道我凭甚么说服爸妈跟大哥同意把你嫁给展晴吗?」
凭甚么?老实说,我从未怀疑过二哥可以把曲的说成直,也就不会想到这一点,重要的是我和展晴最终不需要「私奔」。
「不是因为你们相信展晴爱我?」
二哥摇头,苦笑着说:
「现实就是现实,我们不会凭那个虚幻得很的字眼来决定我们的人生。也许你会说我们太实际,但生命没有NG,我们承担不起失误的结果。展晴拥有很多教天下女子抢着下嫁的好条件,但我们认识他太久太久,那个『爱』字不会是我们放心把你交给他的原因。击败我们的不是『展晴爱你』,而是愧疚。」
一个意料之外的答案。愧疚?哪来的愧?一直以来,好象都是我在麻烦家人呢。
一阵海风吹来,我连忙拉紧外套襟口,以免被冻成冰柱。看看二哥,他倒像是挺享受这种冷风,还深呼吸呢,天!
「可能展晴给你的不是最好,但比起我们给你的……我这才想起,一直陪伴着你认识这个险恶社会的人,竟不是我们这些至亲,而是展晴。从美国到香港、从美国到台湾,一直只有展晴在你身边。我们都太忙了,忙着向上爬、忙着巩固江山、忙着大展拳脚;我们甚至忙到忘了在美国那边还有一个你。如果我们不赞成展晴把你『骗』走,那么我们最先要恨的是自己。从一开始,是我们亲手把你推向展晴的。」
我知道我应该反驳,家人对我的爱,毕竟是无容置疑。可是,我竟开不了口;我始终忘不掉那凄冷的纽约街头。一个十四岁的留学生,在语言学校熬了两年后,才终于够格入读七年级的韦熙;因为追不上父母与两立兄长的脚步,最后只能被送到遥远异国独自生活的韦熙。
在人生路不熟的纽约,不愁吃穿。爹地的得意门生作为我留美期间的监护人,但比起一般的寄宿家庭,他们给了我极端的自由。反正我只是住在他们家楼下,也不是天天与他们见面。向来,他们只需负责把我的成绩纪录传送回香港,责任已了。
从十二岁到二十四岁的留学生涯,长长的十二年中,唯有最后一年里爹地妈咪与大哥二哥轮番到纽约探望,主要目的是安排我毕业后的工作问题。前十一年,我永远独来独往,甚至不曾回过香港一次。
十四岁认识展晴与Asa以后,却是展晴常常出其不意地跳出来,十天半个月的出现在我家里;他有时候是悄悄跑来纽约,也有时乘工作之便「潜逃」进我家避难,结果每次都被东月姐抓回工作岗位。
其实,虽然展晴早将我的公寓「注册」为他的老窝,他也不是整天与我形影不离的。若要论相处时间,Asa才是真正以我家为家的一个。
「二哥,不是这样的。」我很想告诉二哥,「陪伴」不是主因,毕竟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的人不只展晴一个……可是,有分别吗?展晴、Asa,最终还是抹杀不了我曾被「放逐」的事实。
真的。若论「付出」与「回报」,我爱上的人也应该是Asa才对,为何会成了今天这模样?
二哥显然看出了我的困窘。
「韦熙,算了,我们不谈那些事情。反正你跟展晴的婚姻本就开始得有点莫名其妙,再谈也找不出个结果。不过……」
二哥回头扳过我的肩,要我正对着他。
「韦熙,两年后的今天,我们能给你的,却比展晴更多。这两年风风雨雨,展晴给你的伤害,无论是身或心……够了,就算他曾经给了你他可以付出的一切,你还给他的,也已经太多了。韦熙,你已经没有甚么可以给他了。留在香港,远离展晴的世界,别让他再伤你。」
「二哥?」曾经?留下?心,凉了半截!
「分手!」二哥抬手掩住双眼,不再看我。「那些记者的话,我只认同这两个字。」
「分手……」还是这两个字!「分手!他们都说我们应该分手……」他们,甚至包括唯一「曾经」支持我这段感情的二哥?
「是吗?为了他的前途,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