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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俏寡妇好言相劝 ...

  •   柳河镇,宋氏豆腐店。
      “你呀,就是嘴上抹了蜜,说的话,一句赛一句地好听,定是跟外面男人学坏了性子,拿这招哄骗小姑娘”,宋氏面皮薄,耳根处爬上一点绯红,轻斥两句,便转身回了灶边,继续看着火候,熬着豆腐。
      一旁的沈业成听着动静,伸长脖子,眼珠子乱转,嘴角一丝坏笑。
      林仲闻言微怔,随即笑着摆了摆手,顺了桌子中央的白瓷勺,看着光洁如玉、嫩滑如膏的豆腐,轻咽一口唾沫,舀上一勺,含入口中,不冷不烫,爽齿怡口,咸香四溢,甚为满足。
      “好...好吃”,呢喃一声,含糊不清,林仲端起瓷碗,狼吞虎咽,几息之间,只余下空空白碗,并一沾满汤汁的小勺微微荡着。
      抹了抹嘴,林仲搁了碗,长舒一口气,心底燥热去了两分。
      沈业成见状,正想上来插科打诨,却不料,一个光着膀子的年轻人匆匆奔进屋,一屁股坐在板凳上,使劲擦汗,狠命地喘着粗气。
      “多福,可是出了甚大事?怎生这般狼狈?”沈业成瞧清来人模样,正是花田村猎户王多福,遂惊呼一声,忙递过澡巾,端茶倒水,招呼于他,盼着早顺了气,也好讲出个门道来。
      王多福原是个急性子,最不会饶舌,喝了三四杯茶,拍了两下胸口,才松了堵着的闷气,重重叹了一声,惹得众人愈发好奇。
      “多福,出了甚事?快些讲来,恁地惹人急!”沈业成围了上去,推了王多福两把,直把耳朵凑到了跟前,屏息听着。
      “可不得了,咱们花田村南边的青阳山上,出了...一丈长的大虫,黄睛大如铃,长牙形似矛,端的可怕。我刚从村子里来,听闻刘家老二已是遭了害,半截身子都咬没了,还是随行的好几个猎户,不顾生命,围成一块,张弓投石,叫那大虫下不去嘴,且退走林中,而后虎口夺食,抢了刘二尸身,运回村来。那模样,怎一个惨字了得!刘家这会正办着丧事,乌漆漆哭成一片,瘆得慌!”
      王多福一言,激起千层浪,大伙议论纷纷。
      “大虫!这般凶狠的猛兽,怎的来了这青阳?”沈业成嘴唇一抽,顿感棘手,虽说他住在柳河镇,离山林子还有着一段路,平时里野兽也不轻易下山,可任谁听着周边出了害人的畜生,定是高兴不起来的。
      “这可如何是好?山里出了吃人的大虫,往后一段日子若要翻山过岗,岂不是要绕好几十里,白白耽搁多少时日,真是晦气!”沈业成身旁的一名男子深深叹了口气,瞧着他装束,似是往来采办的商人。
      “可不是嘛!唉,以后这周边村子,但凡住户农家,哪个不得用心提防着?还有则些个牛羊鸡鸭,怎敢再往那田野山丘上乱吆喝?”一裹着头巾的庄稼汉愁眉苦脸,放了白瓷碗,面上神色愈发惨淡。
      “大伙儿,也别尽说些丧气话,这大虫已经现了形,咱们不可能放任不管,这会儿我撒丫子,费了老大劲,奔到镇子上,各处铺子歇一歇,就是把这消息传一传,省得有人不知,独自上山,枉自送了性命。待会我且去县城走一遭,禀了衙门,请父母老爷主持公道,发榜出文,限有本事的猎户擒捉发落,聚众人力,除了这该死的祸害精”,王多福听着一片颓唐之语,忙安慰众人道。
      可话虽如此,这王多福心中也不是滋味,又自顾着喝了一大碗茶。他家几代都是猎户,总归要靠山吃饭的,若论狩猎的好去处,那青阳山自不必论,活物多,飞禽走兽,不一而足。可那大虫委实厉害,身精力壮,威风八面,一跃两丈远,一咬碎大岩,任凭周遭村镇猎户不少,可凡胎□□,谁敢拍胸脯,单枪匹马拿下这不可一世的畜生?
      而今只能等叫来了能人,聚齐了高手,一道灭了那大虫凶劲。可这几日光阴,怕是去不了山林,白白断了好些进账的银子。王多福私下痛心,可转眼一想,又有些暗自庆幸,这几日他歇息,在家翻整土地,未曾独去那青阳山,不然指不定效仿刘老二,成了大虫的一顿餐。
      正是:吊睛大虫汹汹来,如何铲除?惶恐百姓戚戚去,民心怎安?
      就这样,众人吵吵嚷嚷,互相谋划,你一言,我一语,道个不停。
      及至日暮,倚在桌边良久,有些倦乏的林仲终是揉了揉惺忪眼睛,伸了伸懒腰,活泛四肢,饮干一壶水,站起身来,欲要回花田村去。
      自打午后,大家听闻大虫之事,就叫嚣不停,期间沈业成倒是问过林仲的意见,可她独来独往惯了,并不怎么热心此事,加之天气炎热,不想多言,也就有一搭没一搭地回了,含糊着过去,并不深入话题。沈业成见林仲态度消极,有些疑惑,却也不在意,转头便跟其余客商聊着,后来便出了铺子,往其他地方去了,想来是去大肆宣扬,以免有人蒙在鼓里,弄不清由头。
      “仲哥,请留步”,宋娘子收拾完锅灶,抬眼瞧见林仲背了米袋,整了衣衫,扣了草帽,抬腿往门外去,知她是要回村里,忙地叫住。
      林仲闻着声,停步伫立,回首望来,面带疑惑,“宋嫂,甚事?”
      “方才王猎户之言,仲哥儿可要放心上,莫要作那耳旁风,刮过了事。这几日,且在家中歇着,闲不住,可来镇上寻一活干,吃食来我这,不会亏待于你。千万别往那山里去,仔细遇着吃人的大虫,累及身家性命”,宋孙氏观前头众人谈虎色变,乱了方寸,只林仲老神在在,稳坐钓鱼台,面皮没个变化,便知这人性子倔,不服输,又有一身好本事,断不把那唬人的大虫当回事,故婉声提醒道。
      俗话说,人有失策,马有失蹄。愈是有本事的人,仗着艺高人胆大,便愈发妄为,也更易栽跟头。宋氏知晓林仲是练家子,武艺高,气力足,往那山林子里走一遭,少说也得逮着十来头活物,可今儿现的是个正直春秋的大虫,好歹是上了名号的百兽之王,若是撞见,出了万一,岂不是自个儿毁了自个?毕竟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林仲轻皱眉头,她原是不怕事的,虽然忘了身世,可一身降龙伏虎的本事却早已扎实,即便不记得从前练了甚武功,可真较起劲来,手脚比脑子快,一拳一掌,内劲暗蕴,套路招式,根深蒂固,全凭着肢体本能,毫不含糊。且随师父游历各国以来,她方知师父乃是久居杏林的药圣,声名虽不显达,可素好结交豪杰,她拜入师父门下,自是少不得高人指点,加之天性聪慧,武功造诣一日千里。
      这般高手,又岂是乡野村夫之辈?只是林仲惯于隐藏,安于现状,自师父病逝,又漂泊一人,无牵无挂,置身世外,埋头整理医书,过平淡日子,不显山不露水罢了。旁人见到的,恐不及真实的十之二三。
      然这是宋娘子的好意,林仲不便拂了,只得作了作揖,诚恳道,“嫂子良言,林仲记下了。这段时日,我便待在村里,等官府出了告示,聚了好汉,伏了那畜生,我再进林子便是。”
      宋氏见她应了,心下略安,点点头,放其离去。
      望着林仲那有些消瘦却挺得笔直的背脊,宋氏脸上兀地微微一红。这林家小子虽是个外来客,无权无势,可待人真诚,不失礼数,又生的俊俏,眉清目秀,眼下正值气盛,尚未娶亲,不知引得几多妙龄少女芳心暗许。要是自个当年有幸遇见这等良人,不知....
      唉,宋氏长叹一口气,遂断了痴念,转身瞧了灶台,添了把柴火。
      正是:无心少年痴情女,缘分总把凡人系。但看苍天怎相予,落花流水谁有意。

      南梁,徐州,常陵郡。
      徐州位于梁朝东疆,毗邻北齐,乃军事要塞,战略缓冲之地。
      而常陵乃是徐州第一大郡,物产富饶,人口稠密,东西横连,南北贯通,既是首府枢纽之所,亦是重兵屯粮之地。
      常陵武定城,富贵云集,豪门遍地,繁华之状,令人咋舌。
      入夜时分,城中星火漫布,绵延几十里,青楼楚馆,人声鼎沸,歌姬舞女,长袖翩跹,文人墨客,觥筹交错,琴筝奏响,笙歌四起。
      然位于文丰街的一处住宅,却在这喧嚣甚上的城中显得安静异常。
      整个府邸,占地颇广,约莫大半条街,皆归入其下。白玉红墙,琉璃金顶,兵甲轮护,守备森严,能住在其中的,当属天潢贵胄。
      府中一处殿宇,典雅气派,四角立着大理石柱,檐角雕着两条飞龙,金鳞金甲,活灵活现,似欲腾空而起,飞扬九天之上。
      殿内,烛光通明,寂静无声,一个身着镶黄祥云团织领的老者,身量魁梧,手持一本史籍,端坐紫檀椅上,默默诵读。
      “有消息了吗?”
      老者轻轻翻动书页,突然出声,面上不怒自威,语气不咸不淡,可细下听来,却察出一股莫名的忐忑之意。
      “禀主子,下面人来信,江州未发现小爷踪迹”,一道黑影自梁上飞下,落地无声,随即单膝跪地,斟酌半刻,十分恭敬道。
      “还是没有找到?”老者虎目微睁,语气重了三分。
      “属下无能”,黑影肩膀微微一抖,头埋得更低了。
      “罢了,吩咐下去,继续查访”,老者有些颓然地后仰,靠着舒适的椅背,声音里竟有一丝苍凉悲戚,“记住,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只要还没找到尸骨,任谁也不能说我孙儿已不在人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三章 俏寡妇好言相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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