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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定了,杀人嫌犯 ...
这脚印?这个是……我趴在地上,像个猩猩一样一点一点地爬着。
不是我有敬业精神,只不过我不想误杀一个比我大九百多岁的人而已。所以我又跑到案发现场确定了一下脚印。
果然让我发现了疑点。
不过这疑点让我很疑惑。上次没有注意是因为脚印很奇怪的关系。这个人的脚印只有一半,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个木桩的痕迹,现在想想应该是某个人用前脚掌点地急行留下的。而且,每三米多才有一只脚印。是跳跃式的前进。唯一的一双全脚印出现在门口,不过早就被别人踩了。
应该怎么说呢?高手。
这事啊,是我大意了。不是所有的案件的嫌疑人都摆在明面上的。也有过路的杀人凶手不是。
我把这事跟县太爷说了。可是县太爷半信半疑。
因为没有嫌疑人,所以我提供的这条线索算是白瞎了。
我只能自己安慰自己,这里一个山野小县,哪里能来什么高手。要不然连糯米蓝都能冒充个英雄好汉呢……再说了,这姑娘长得漂亮,可是怎么也是个农村的丫头,那个高手能这么饥渴呀!满不在乎啊这是!
我原以为这件事情是自己多心了,不过事后证明,那是我最应该引以为傲的侦探直觉才对。
就在两天后,住在县城城南的张大户家人来报案。
这个站在班房里报案的家人看上去乱七八糟的,估计是什么都不知道。只是说事态严重,让我们去一趟。
大清早我们就拉家带口地前往张大户家,我觉得,还是现代的制度比较完善,别看我们这当捕快的钱拿的不多,活可真不少,不但是刑警、火警、民警、连110报警电话我们都得插一腿。我强烈要求涨工资!不过这一次可谓是兴师动众,连捕头雷延,主簿朱江都要出现场。那……我的意见暂时保留吧。
张大户是本地的乡绅。家里有钱,也经常来衙门走动,可谓是知名人士。尤其他和我们老爷还是多年的朋友。所以这起案件才会如此大动干戈。
而且这一次的案件还真的是不小,我还当是他们家的宠物走失了,到了地方,张大户亲自接见我们,把我们带到小黑屋,关上门,拉上窗帘后,这才交代是自己的女儿被人奸杀。我恍然大悟,为什么府中的男士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原来是怕丢人……
我们穿宅过院地赶到了小姐的闺房。小姐的院落小巧精细,全是粉红色的装饰,香气扑鼻。
这位张小姐就躺在粉红色的幔帐之内,双目突出,舌头吐于唇外,脸色紫青,面目狰狞。死因是颈部压迫,也就是被人掐死的。即便如此,依然可以看出死者生前的容貌俊秀。犯罪现场除了焚尸这一点外,死状和那个李氏一样。
我一咧嘴:不会是因为犯人是性虐待者吧?日本人特喜欢描写类的东西,江户川乱步就有因为性虐待者掐死被虐者而引发的案件。呀,在这个年代会不会太夸张啦?
不过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她瞳孔放大,死前吸过迷香。
我的妈呀!我看看仵作师傅。仵作师傅看看我。这事可真新鲜了!雷公说迷香也是很贵的东西,县里哪里有这样的款爷啊?我咋不晓得呢?
师傅温柔地扶着我的双肩让我转过身来,然后给了我屁股一脚。我飞到了院子里,然后开始了我的本职工作。
经过仔细寻找,终于让我找到了那种熟悉的脚印。搬梯子上房,发现瓦砾也有被人动过的迹象。看样子这个采花贼不简单。
照理说我应该跟着捕头大叔审审那帮犯罪嫌疑人,不过我真懒的管!看准时机溜出去了。我可不是逃了,只是找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练练跃进。
我长跑不行,不过爆发力特别好。记得高中体育会考试我立定跳远居然跳了两米三,把我美得屁颠屁颠的。
不过这一次是跟跑步差不多的感觉,因为有内功所以也可以一步踏出三米多,而且身轻如燕,声息全无。我练了一个多时辰,才明白那个就是所谓的轻功。
原来如此,那个采花贼也不怎么样嘛,和我差不多。我心里这个高兴就别提了。弄好了,我就能高升一步呀!刚要回去,突然发现自己又转向了。如果我真的能高升,一定雇一个小孩儿专门给我带路。而现在我只好自己独自返回县衙。
花厅里,大家都在。县太爷的脸色很难看,一副要打人的样子。他向左右看看,终于刚刚溜到角落里的我:“华月,你说这案子应该怎么查?”
我一听心都凉了。我没听啊!你让我查?
这张大户家里可不像农户一样人口单薄啊。上上下下也有近百人,成年的男人也有三四十。我哪里知道啊……
我只得躬身施礼,从自己知道的方面下手吧:“小人认为,张家小姐的这起案件应与李氏被杀一案联合调查。”
“嗯,不错。”县太爷点头道,“那么应从何查起呢?”
我想都没想,继续说道:“小人认为,凶手是外乡人的可能性较高。”
县太爷不由得睁大了眼睛,挺直了身体问道:“何以见得?”
“此人倘若是初犯,经过李氏的案件后,凶手必然会有心理上的恐惧。再加上李富的案件尚未结案,若是初犯之人,必然会等待此案完结,衙门判李富死刑后才可安心。这样一来,李氏一案便由他人偿命,凶手可以逍遥法外了。但此人的想法却不然。这名凶手仅仅事隔两日,便又做一案,说明他并不在乎是否多背负一条人命。想必是个惯犯。若是惯犯,凶手必然残忍成性,倘若住在本地,应该早已露出马脚了。
“依小人之见,即便这种犯罪的心理可以因为某种因素很快地形成,但是武功不可以。这一点可以成为确定嫌犯的要素。以小人的观察,凶手的轻功非凡,而且非常阔绰。应该……依照此理调查最近入住本县的外乡人才是。”我说完自己都愣住了,哇靠!太完美了!我真的开始自恋了。
县太爷大悦。派大家伙开始查户籍。
毕竟是小地方,大家都能混个脸熟,雷公没用了半天就清清楚楚地调查明白了。县里的外来人员本来很少,案发前后,停留在本县的就更加屈指可数了。
掐指算来,有一对经营生意的小夫妇,一个串亲戚的老太太,一对卖唱的父女二人,一个入住店房年轻的男子,还有,就是我……
“那个年轻的男子住在哪里?”我火烧屁股似的问雷公。
“城北的悦来客栈。”话音刚落我就已经飞奔出去了。
身后小王还喊呢,“喂,你等等我!”
我才没工夫理他呢!真想抽自己两个嘴巴,还美呢,侦探直觉,这次以我的判断,我自己是最大的凶嫌了。这可是我的清白啊,我不去还行啊?
城北的悦来客栈是县城里最大最干净的客栈,因为环境雅致而闻名。不过价格也不是一般百姓住得起的。
我跟没头苍蝇一样冲进去,要不是有官服在身,肯定被人轰出来。我拉住小二的脖领子,口沫横飞地问,“那个刚住进来不久的混蛋在哪?”
小二跟我这装孙子,说是不能泄露客人的资料。还保护个人隐私呢!妈的!我那股子粗野劲儿也上来了,大声骂道,“他可是杀人□□的犯人啊!你想当帮凶我就关你两年!”
“那位客官,不像是嫌犯的模样啊!”小二吓怕了,支支吾吾地答道。
“少废话!他人呢?”我心说,你就会以貌取人,反正不是他就是我。
“客官今早外出还没回来呢!”哦?逃了?
“那他长什么样子?”
“嗯,身高六尺(一米八五),很威风,也很儒雅的样子。人挺大方的(肯定给小费了)。跨一口宝剑……”
行了,就是他了!
“我告诉你,要是他回来,你给我买两斤麻药弄晕了他……”
“大哥,这个麻药能论斤下吗?”这个小二还挺事儿。我这不是一夸张的修辞吗?
我正打算就杵在店房等着那家伙自投罗网,顺便仔细盘问一下他有什么可疑行径。可是事与愿违。知县大人派小王来叫我回去。
“这边是嫌犯!”我被小王扛到肩上,不断地叫着。
“知县大人说,安抚人心比抓嫌犯重要!”小王答道,“你呀,还挺轻。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你呀,不应该管这个案子了。免得找不着犯人在惹祸上身。”我像麻袋一样趴在他背上,心说,我不管这案子就不会惹祸了吗?未必吧……
回到衙门门口,小王确定我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了才把我放下。我一扫听,原来是张大户带着人到衙门里报冤去了。知县大人没有办法,所以让我回来劝架。我心说,我的大老爷,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啊?那边李氏的丈夫也是受害人家属,被咱们打入大牢。这边张小姐的父亲也是受害人家属,让咱们不得安生。这才叫报应呢!
张大户在花厅是连哭带闹,要县太爷还一个公道给他。最后知县大人被逼急了。做出了个守株待兔的决定。
“从今夜起,我们县衙的差役开始围城巡逻,一旦歹徒犯案,立刻将他绳之于法!”
我蔫不出溜地跟捕头说了嫌疑人的事情,可是雷公说,现在衙门里排不出人手监视他了。让我先巡视一晚再说。
“哎呀!我的清白……”我暴走了!
县太爷果然雷厉风行,当夜晚间就开始了。我和小王一组,负责县城东面的郊区。还有三组分别是南,西,北三面。雷公负责县城。定更时分五路人马开始外放。声势浩大着呢。
不过出门一看,我心都凉了。今天晚上真是月黑风高夜!伸手不见指,对面不见人。街上连个路等都没有,黑灯瞎火的,找谁啊?早知道今天我应该带一个红外线扫描仪过来的。
刚出衙门口我和小王就撞一块儿了。
“嘿,留点神。”我扶正了撞歪的帽子,“东城还挺老远呢,这么撞下去咱俩都得挂在半道上。”
我们俩个一路上谁都不敢说话,连摔带崴地到了南城。原来这晚上大家都睡觉,街上黑的邪乎呀!以后我得找个有月亮的晚上出门才行。
这时小王他一语惊人:“我要方便!”
我真不想说难听的话,“你可真是……”懒驴上磨,什么什么多呀!
“人有三急!”他说着仿佛就要解裤带了。
“得得得,您急您的吧。哎,说好了,回来有暗号啊,别回头碰上嫌犯,咱俩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嗯,你说茄子,我答土豆。记住了。也省得咱俩打起来。”我真想让他就地解决算了!
他往小树林去了,留我一个人哆哆嗦嗦地站着。我心说:不好。香港电影里的那些配角可都是这么死的。我,我不会……香消玉损吧?想到这里我腿肚子都朝前了。上帝啊,您救救我啊!我还想吃冰激凌呢!
“茄子!茄子?茄子!”远处的树林有人在喊,我还没听过茄子味的冰激凌呢!“茄子!茄子!茄子!茄子!”敢情是小王!不是吧?遇上了?
他是没明白我的意思。喊一遍答不上来那就是不知道了呗。看样子这次要危的人是他。我眯缝着眼睛往小树林跑,去救那个卖茄子的。
我到树林一看,小王同志正拿刀乱挥呢。这哥们儿平时看着挺不含糊的,关键时刻怎么这么面呀?人家连动都不动,你都砍不着他?
在他前面一个黑影,目前的可见度也就看见一个黑影。身高一米八几,身材挺健美呀!不过咱不是那么好色的人,咱得先帮着小王不是?虽然单看这身材就让我心动了一下吧。
心动不如行动。
我脱下一只靴子,扬手飞了出去。紧接着一个上步,手中的棍子直直地劈了下来。
衙门里那些刀啊,剑啊的,一件就有二十斤左右,我这小胳膊小腿哪受的住啊。我就挑了一根一米左右的木棍充数了。当年日本动画“浪客剑心”流行的那会儿,我学过几天剑道。现在排上用场了。
嘴里喊了一声:“面!”(剑道中击打面,酮,手三个部位)
没想到此人个子挺高,身体轻盈的如猫一样。转身躲开了我的靴子,又后退一步闪开了我的木刀。(话外音:您那也称得上是木刀?)
还好不是木刀。真的。棍子前面包的铁皮卷住了他的衣服,刺啦一声,拽开了一个口子,不过没有露肉,连皮都没碰着。那人似是一惊,可能是被我的剑道吓住了。我还没来得及构思下一个动作,他的身形已经在一丈外了。
我这个抖啊。原指望一闷棍削晕了他,没想到这么强……
不好,他他他他他把兵器拿出来了。还把一手按在剑柄上。
“你你你你拒捕也就罢了,还想……袭警?”我们体育老师教了,遇到坏人要大喝一声。可以起到威吓的作用。不过我怎么觉得我这话没有威吓力呢?
我估计后面一个词他没懂。不过“拒捕”他听明白了。他把剑放下,微微一拱手,“朋友,莫非你们是衙差不成?”声音很低沉,但是特别动听。
呸呸呸!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莫非他不是坏人?难道小王连身份都没说?
那个动听的声音又开口了,“既是衙差,便没有动手的理由了。阁下若是提早亮明身份,也不至于有此误会吧?”
我一听他这么说,急忙脱下另一只靴子朝小王砸去:“你这个面瓜!”
啊!!!我的期末考试又要见红了!!!我暴走暴走!!!
介于某些同学的更新呼声,鄙人勉为其难,回应一下好了。
但愿我的诸位老师也能有我一般善良的心灵才好……阿门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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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确定了,杀人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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