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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番外3】 ...

  •   《前尘琐记》1

      上大学的时候,崇光虚岁14,没什么朋友的,少年班出身,同龄人被他甩在身后跟不上,宿舍里的半大男人都拿他当小孩。成绩好到没朋友,太优秀,成了边缘人。

      一个宿舍,只有同样优秀的叶之衾真拿他当兄弟一样,还教会了他抽烟喝酒打牌混场子。

      他们俩能在一个大学一个班也不算是巧合。俩人父亲原本就是很好的朋友,买的房子都在一个区。叶之衾的父亲偶然发现崇光挺有艺术天赋,就把他安排到他的美院附中上学。原本只是让他试试,没想到就考上了。叶之衾父亲还落了个好名声,培养出个小天才。

      他家大哥崇圻跟叶之衾那是正儿八经的小初高同学,发小铁磁。大哥出国留学前还嘱咐叶之衾一定要照顾好他这个小老弟。

      叶之衾从小什么人都交,什么都会玩,人脉圈子甚广,很会为自己将来混社会打基础。崇光跟着他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开始学着做个男人。他们宿舍里还有个最最会玩的人,就是叶之衾的好哥们儿卫蓝。他家里是做会展的,经常会弄到很多地方的会员卡,可着劲儿消遣。每次喝完酒不想回宿舍,就带他们去高档洗浴中心消遣。

      崇光第一次去那会儿还不适应。泡澡打牌吃饭正常,还可以约漂亮小姐姐单聊?没想到看起来高端大气的洗浴中心里面还有那种服务。听说过,从来也没有见过。那些女孩子各个青春靓丽,可甜可盐,学历还都不低,有的甚至是高材生,什么才艺都会。双商在线,品学兼优啊!

      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就没有不会的。只要你想要,都可以拉到一个最合适的姑娘到自己包厢里私聊。

      那真叫一个开眼。

      崇光从小是跟家里老爷子身边长大的,爷爷奶奶都是著名教育学家,妥妥的根正苗红。一开始还纳闷儿,年纪轻轻有才有貌的干点什么正事不行呢。后来去多了听多了见多了,也就不稀奇了。这种地方随便一个会员身价都不低,攀上高枝儿少奋斗岂止十年,谁不想走捷径呢。

      卫蓝可谓是传承了艺术家的风流品性,每次去都找一个会弹古筝的姑娘,俩人开一房间,一呆就是一宿,美其名艺术交流。特别舍得给那姑娘花钱,至于买了什么,是个男人都懂。

      叶之衾带着崇光也就是看看,从来不会越界。

      他从来不随便找女人,一次都不会。他不是禁欲系,是凡事都有自己的讲究,看女人尤其挑剔。

      他说,我不会花钱消费自己。

      哦,他有那方面洁癖啊?

      男女那方面的事,崇光也懂,看过小说电影不是。但是他绝对不敢,家里老爹最以他为荣,哥哥们都成年不听话是管不了了,就把他一人看得死死的,要是他胡来,非弄死他不可。

      崇光从小就被灌输了老爷子那一辈的远大理想,一个好苗子,叶之衾哪儿敢让他长歪。带着他在洗浴中心里确实是纯纯粹粹的洗澡,顺便吃个自助餐,不想回宿舍挤上下铺,俩人开一个房间,一人一张大床,看看电视,贼舒服。

      叶之衾老早就开始学习做投资理财赚零花钱,躺在床上捧着手机,看股票期权。崇光拍的照片上了杂志,很多知名工作室跟他约片儿,手机一直响,他懒得都回复,捡重点的看看。天之骄子,多是傲慢的,不差钱,要的只是那份儿优越感。

      哥哥们带他玩的东西再成人化,崇光毕竟还是个未成年的小子,思想还跟高中生差不多,想得到的也都还是小男孩好奇的事儿。

      他问叶之衾:“叶哥,你觉得咱们学院谁是女神?”

      “楼月。”

      叶之衾一秒都没有多思考,脱口而出,他对优秀的女人,自来刮目相待,印象深刻。

      建筑系第一才女楼月。

      参加国际比赛,得了第二名,院里是数一数二的大名人。

      那场比赛,第一名是清华人,没法比,能得第二已经非常牛了,带着照片的获奖海报贴了足足一个月。

      学院里最优秀的女同学,谁不知道呢?

      跟她做朋友,倍儿有面子。

      他们三个人算有点熟悉,经常一起在学生会里做事。叶之衾一直很欣赏楼月的能力,但性格有点不合。这哥素来眼高于顶,仿若谁人都不入眼。事事都要争个第一部给旁人活路。能让他叶之衾夸赞的女人实在不多。

      崇光坏坏的笑:“你喜欢她?”

      叶之衾很淡然,拿眼睛轻瞟了他一下,“喜欢?小屁孩,你懂什么叫喜欢吗?别一天瞎琢磨。”

      崇光的童年除了学习只有学习,跟女同学都没怎么说过话的。大学里这些姐姐们,个顶个都思想开放的很。都瞧他年纪小,长得好看,没事伸手掏一下,撩拨一下都是常有的。知道他家世不一般的,更有甚者不顾他还是个小男孩就明目张胆约他吃饭。

      轻浮,他才不会喜欢那种肤浅的女人。

      想来想去,确实还是楼月优秀,一门心思为校争光,清高是清高了些,但有那个资本,家世也算显赫。这样的女孩才配得上别人喜欢。

      崇光只是年龄在那摆着经历尚浅,但绝对不单纯,他挑眉道:“谁小屁孩,什么叫喜欢?想要就叫喜欢呗。我懂!你不喜欢她喜欢谁?告诉我呗,我不告诉别人。”

      沙发里半躺着的叶之衾忽然坐了起来,正经道:“我不谈喜欢,只谈合适不合适。”

      “为什么?不喜欢怎么在一起,以后怎么结婚生孩子?”崇光觉得他跟这哥好像不在一个频道。

      “喜欢有用?你结婚对象可以自己随便挑?”

      叶之衾问了一个致命问题,这是他们这种人都会面临的致命问题。不分年龄,只讲规矩。这个事情崇光太懂了,家里面亲哥哥们的结婚对象都是父辈定好的,哥哥们闹翻天跑去国外躲着,不还是回家就吵,逼得想跳楼。他来上大学前就被老爹严重告诫,大学毕业前绝不可以谈恋爱。毕业了,恋爱对象自有人选。

      崇光觉着那种事情对他来说未免太遥远,不想也罢。还不如想想新出了什么相机配件买回来研究研究。

      “反正我还小,我爸还想让我出国深造之类的,暂时不用想那种糟心事吧。我只想着以后环游世界呢。再说,婚姻是很神圣的事,可不是随便能说清的。”

      叶之衾皱着眉头,坐了起来,好一会儿都在发呆,忽的轻笑一声,说:“老弟,咱们这种人的婚姻多半都是为履行义务,不想被人安排,就赶紧想办法在那之前挑个自己满意的。”

      “满意?你的标准是满意就行?”

      “对啊,必需得我满意,条件又匹配。”

      “那喜欢呢?爱呢?这种事很难说的好吗,我再小也懂,那得靠感觉,有感觉,得有爱情才行。”

      爱情?爱情重要吗?

      叶之衾嘴角一挑,“满意了才配谈其他。感觉是荷尔蒙冲动的产物,短暂得很。爱情稍纵即逝,最终还是会被理智和现实击垮。小子,你很感性嘛,将来要吃大亏的。”

      哇,冷酷。无情。傲慢。狂妄。

      那一刻,崇光觉得叶之衾居然是个连感情都可以自我操控的男人,厉害啊厉害。

      书上说,人能控制自己才能掌控一切。

      崇光有时候真的崇拜叶之衾。他仿佛天生王者,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跟什么人在一起可以,跟什么人在一起不可以。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崇光就不行,他深知自己确实是感性的。喜欢什么全凭感觉,理智是没有的。比如坚决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不考虑未来,喜欢什么一定要得到不计后果。有点偏执狂。对人对事都是这样。这是优点,亦是致命弱点。

      那晚之后,一切照常。

      叶之衾还是走哪儿都把他带着,抽烟喝酒打牌逛夜店泡洗浴中心,偶尔聊聊女人。

      女人啊……崇光懵懵懂懂的少年心思里不知从何时起埋下种子,生根发了芽。

      每天都想看到她,她太优秀太美好了。世家望族,总有交情,每次聚在一起家里人都要说,叫姐姐,你得叫人家姐姐。

      崇光从来不叫。才不是姐姐,是心上人。

      再说回女人,叶之衾身边从不缺乏狂热的追求者。整日里追着他后面送东西嘘寒问暖,学生会里的女孩天天早早就去会议室报道,就为了能多跟他聊上几句。

      叶之衾那时候在学院是顶级的人物,要才华有才华,要相貌有相貌,身家背景满学院都传开的,父亲升职做了院长。大院长家的公子哥,才华横溢,性格桀骜不驯,偶尔又是那么深沉,虽然毒舌难以靠近,但具备了所有吸引女人的特质和神秘感。

      饶是这样前仆后继,叶之衾始终无动于衷,拒人千里之外。

      要说那时候哪个女人能让他宠着,也就只有他自己家的妹妹叶之矜。

      矜矜与崇光同年,也是少年班上的大学,财经学院。与他们美院离得不算远。经常到学生会里找哥哥,缠着哥哥要钱要人。

      要什么人?要叶之衾陪她去玩,矜矜那段时间迷上了一个乐队,摇滚不死嘛。哪个女孩没矫情过,搞起什么文艺范儿。倒是把叶之衾折腾的半死,宠妹狂魔怕矜矜被人骗,走哪儿都还得看着点儿。

      转眼大四,大家都忙着毕业设计忙着实习还要忙着学生会里的各种工作。

      矜矜闲啊,往哥哥这边跑的更加勤。她反正家里早有安排的,毕业就进自己家的公司做会计,自然没心没肺的就是玩。叶之衾跟她的想法可完全不一样,他一门心思的想做摄影师,想着先筹备个工作室试试水,再自己开公司。

      矜矜觉得哥哥就是异想天开,痴人说梦。能上完美术学院都已经算是家母恩赐,还想着玩那些不着调的东西,劝他别不识趣儿。路都是安排好的,别整事儿闹不愉快。

      这天,正巧学生会里忙着学院校庆的事。学校里请了一个乐队来演出在露天的礼堂排练,主唱的姑娘正是跟矜矜玩的很好的朋友,叫阿珂。

      叶之衾作为学生会主席,要过一遍演讲稿,站在主席台上,全程无稿诵背,帅得嘞。台下小姑娘们眼睛都迷了,七荤八素。

      阿珂早知道这是矜矜的亲哥,见过好多回,瞄了好久。玩摇滚的姑娘多大胆,站在台下喊:叶之衾,我要追你。

      叶之衾对付这些,傲慢自大是出了名的,目中无人,嘴毒心毒,简直五毒俱全。

      “你凭什么?有什么资格追我?”

      阿珂望着他,高挺鼻梁,寡情薄唇,架不住就是该死的有魅力,这男人才够劲儿!

      “凭什么?凭我漂亮,身材好,聪明,有才华,出道了我就是明星,行不行!”

      阿珂那时在各大学院也算小有名气,在网络上很红,准备毕业前签约出道,家里背景也是有的,所以才能跟矜矜混到一个圈子玩。她能看上的,就有自信追。

      叶之衾眼皮都没多抬一下,从舞台稳稳走下来,拿上自己的外套,笑盈盈对她说:“那也只是个戏子而已,我不满意。”

      阿珂一点不气他的毒舌加无礼,满场扫了几眼,声调更大声,“哈,我知道你狂,我你都不满意,那你对谁满意?说出来我听听,我倒想看看究竟谁能让你满意!”

      阿珂叉腰等着,在场所有人都屏住呼吸似的等着。谁不想知道这位公子爷到底对谁满意啊?到底什么人能俘获他的心?

      “她,我就对她满意。”

      叶之衾目光坚定,伸手指着正俯趴桌子上改主持稿的楼月。

      全场也只有她旁若无人的在忙自己的事,从始至终,看都没多看过叶之衾一眼。要论起傲慢,她当数第一人。

      此刻楼月正浑然不知的写着字,一身素黑的衣服更显出她脸白净,眉头紧紧皱着,很烦的样子。

      矜矜吸了口长长的氧气,真替自己哥哥头疼啊。这位可是有名的冷美人。冷若冰霜,特傲!

      崇光正坐在楼月的身边,帮她整理文稿顺序。听见叶之衾的声音,他们的对话,不由愣愣看着他。

      不是不喜欢的吗?

      在学生会这些年,人人都知道,叶之衾和楼月,一正一副,俩人能力不相上下,谁都不肯服输承认自己比对方弱。尤其在某些决策上,总是针尖对麦芒,意见总不一致,性格不太合得来。

      从没让人察觉过,这里面有什么爱慕……

      崇光傻傻的,伸手拉了拉楼月的衣服。楼月正烦着,回头看了他一眼,柔声说:“崇光,你干嘛?”

      叶之衾当众大声宣布,“楼月,我要追你,毕业就娶你!”

      叶家大少,一言九鼎,说的出就必做的到。

      这绝对是轰动全校的爆炸大新闻!

      卫蓝起哄,“好!不愧是叶之衾,要追就追最牛的。哥们儿支持你!”

      楼月啊,京城里数一数二的高门大户,红色家族走出来的第三代单传的长孙女。

      可比不了。

      阿珂服了,心服口服。绝无二话,再去反驳那真是自取其辱了。她忽的笑了笑,叶公子金口玉言,女方可也不是吃素的。这后半场的戏着实精彩了,一定要看完。

      楼月闻言,嘴角轻勾了一下,那声音,即清澈又透着十分的不屑。

      “大言不惭,有病就治,别在这发疯!”

      天呐,无敌了。

      矜矜盯着哥哥的脸色不放。真真的从来没有人敢和她家哥哥说这样的难听话,尤其还是女人。

      他的表情没有一点变化,周身却散发着森森冷气。不怒反笑,盯着楼月的眸子说:“对,我害的是相思病,追到你就治好了。”

      叶之衾大步流星,穿上外套潇潇洒洒的走了出去,仿佛话一出口人就能追到手一样迷之自信。

      “神经!”

      楼月低声咒骂一句,低头继续做自己的事,一点不受影响的,简直是不拿叶公子当回事。她看着崇光瞪眼呆呆的傻样,伸手揉了揉他的发,像宠着弟弟的大姐姐。

      牛/逼!!!

      卫蓝玩世不恭,对着楼月的身影竖起大拇指。瞅着旁边的愣神的崇光,说:“你小子干嘛呢!走,晚上饭我请,跟哥哥们喝酒去!给你叶哥哥败败火。”

      那一年,崇光18岁了。什么情情爱爱都懂。早出落成帅气小伙,白白净净,身高超了185,笔直挺拔,身有腹肌。

      可依然是这些人的弟弟。有些心事,只藏在心底,不敢与外人道。

      晚上卫蓝把院里关系好的哥们儿全叫上一起喝酒。成箱的啤酒喝空,爷们儿们喊着要给叶之衾做后盾,就不信攻不下楼月这城池。

      叶之衾对楼月的态度一点不恼,反而被激起了征服欲。势在必得,多年经营的不败形象让他内心愈发膨胀,绝不能颜面扫地。况且,他确实惦记着,婚姻大事,一定要挑自己满意的。与其被别人逼着安排,宁愿自己主动出击,选择自己想要的。

      叶之衾喝醉了,对崇光话就很多。多半是哥哥教育弟弟。烦得很。崇光今晚更是烦的厉害,也喝了不少酒,心里憋闷,就像有口气撒不出去。

      叶之衾喜欢高谈阔论,天生就是当主子的人,动不动给别人指点人生。

      聊着聊着,他举杯,对卫蓝说:“要毕业了,我就不太放心你。你吧,做什么事儿得有个忌讳,浴场里那个赶紧断了吧。”

      卫蓝红着脸,笑道:“怎么了?你以为我认真的?我是看她长得跟李婧有点像……不过还是差太远了。忌讳什么呀,没事。”

      叶之衾笑:“人生三大忌讳,一是不和朋友合伙开公司,二是不和丈母娘打牌,三是不和比自己聪明的女人上/床。”

      “什么意思?”

      “你那个假李婧,吸血鬼一个,回头把你骗得裤衩都不剩!”

      一阵哄笑,崇光在暖光之中眨了眨眼,懵懵懂懂的样子,真是个可爱男孩。叶之衾搂住他肩膀,说:“弟弟,记住哥哥话,
      千万别和比自己聪明的女人上/床。”

      说完,又盯着他下面看了看,狂笑不止。

      卫蓝秒懂,也大笑,伸手掏了崇光裤/裆,“还是个小雏儿呢吧,哈哈哈哈哈……哥哥找人给你开/苞啊!”

      不知谁喝大了,十分口无遮拦,说了一句:“不知道楼月那种女的睡了是什么感觉?会不会冷的掉冰碴子啊……”

      崇光一下子就掉了脸,气红了眼。一个人谁都不顾,跑了。

      路上冷风拂面而来,下过雪的街道有点滑。崇光忘了自己的帽子围巾丢在了哪儿。刺骨的风钻进脖颈,眼睛被刺的睁不开。尖锐而凛冽的感觉直冲入心口。学校附近的高级住宅区,路上空无一人,压抑,空洞。

      崇光不知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只恨自己不像个真正的男子汉!只恨那是跟自己最要好的哥哥。

      推开院子的门,指纹解锁。

      楼月从别墅楼上走下来,看着他,温柔的笑,一点都不冷冰冰。

      这房子是他成人的礼物,那天一起吃饭过后,他约楼月到这里看他收藏的各种相机装备。

      是,他们睡了,他的第一次给了楼月。

      他们在这里同居有段日子了。偷偷摸摸,掩饰的极好,谁也没敢说。

      再说白了,是他不敢。他们家家教太严苛,跟楼月家世上是匹配的,可他还小,这样的姐弟恋他没有自信太早去坦白。只想等毕业了再找机会。

      他太弱了。根本比不上叶之衾的强势。

      叶之衾开口要的,怎么抢得过?

      也不是,崇光心里最担忧的,是伤了他的心。

      这位哥哥自尊心太强。不是不肯输,是不能输的。是个狂起来毁灭性极强的男人。

      崇光有千万种担忧。

      楼月的态度很明确,她是不会看上叶之衾的。

      狂妄自大,装好人,假友善,把人看得尘埃都不如,骨头缝里都透着傲慢。而且一看就是个城府深一肚子阴谋诡计的坏胚子,谁跟他谁倒霉!

      这么差劲吗?崇光不敢相信,楼月竟是这样看待叶之衾。

      她说:敌人看敌人总是最清楚不过。

      对,他们在学生会争得差点要打起来。两个人都太优秀,太过于强势,且死不低头。

      崇光知道自己还太小太弱,怎敢谈保护楼月呢。

      他对楼月说:等我留学回来就娶你。

      楼月又是习惯性揉着他脑袋:好啊,我等着。

      18岁的男孩,情窦初开。爱情胜过一切。

      这是崇光有生以来唯一一次对女人这般真挚承诺。

      最终,无疾而终,一场空。

      新年过去,三月开学,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崇光没有能够再去学校露面,他父母离异,母亲擅自给他办了移民。

      这件事情对崇光的打击是致命的,大到让他无暇顾及任何人,撇下情情/爱爱,没了踪影。也是导致他后来性情大变的主要诱因。

      崇光没有留下只言片,让楼月很受伤,但她是楼月啊,而后立马寄情学业继续深造读研。

      之前叶之衾大肆放言要追楼月的事在学院传开人人等着看这场戏如何收场。叶之衾随后也跟着读研。卫蓝在国内升学无望,花钱出国了。

      一年后。

      官场时局大变,差点牵连到蔡家。往日风光不在。

      母亲专断,蔡崇光从此改姓,变成了傅崇光。蔡家儿女为避嫌,纷纷远走他乡,离开了祖国,散落在世界各地。

      同一年,楼月开始世界各地飞,却寻不到傅崇光半点踪迹。叶之衾就这样在她身后保驾护航的追随,凡是他认定的,就没有不成的可能。

      他不知道楼月在找谁吗?他当然知道,不仅知道,还知道的比谁都多。傅崇光不是不见,是不敢见,不能见。

      崇光发过一个信息给他:别追她,我跟她早睡过了,她的心永远都是我的。

      崇光变了。完完全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追了两年,楼月仍是看不起叶之衾的。与崇光比起来,差得远。就算崇光家在国内大不如前,母家那边在国外才更是显赫。楼月怎会甘心?叶之衾父亲徒有虚名罢了。于是,各种场合上,都不大给他面子。

      研究生毕业这年,家里生意大不如前。崇光父亲官场失意,连着他父亲也不好过。都是今非昔比。但老男人们的野心也是不容小觑的,仍是在结党营私。

      叶之衾母亲好强好胜,开始张罗让他联姻以壮大家族,好在外公那边撑脸面。左一个右一个的安排,不胜其烦。逼得人听见电话一响就头疼。厌恶至极。

      想着楼月的种种刻薄,言语上的打击。叶之衾越想越难以忍受。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一个弟弟感到万分不服。

      他哪里比我强?

      叶之衾深知绝不可以再这样干耗下去,这种时候没有人比楼月更合适,下了狠心,干脆求婚。也许是这两年他付出太多真心而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他实在难以甘心。就是想要,抓心挠肝的想要得到!

      这难道不是爱吗?这必须是爱。叶之衾独有的一种爱。霸道,毫无道理。

      时间确实磨灭人的耐性,楼月其实早就失望了。她自己也知道,不是寻不到傅崇光踪迹,是他在国外另有佳人。圈子里都传开了,他母亲为他选好了结婚对象。那个纯/情可爱的,软糖一样绵绵温柔的弟弟,她的崇光,再不可能回来了。

      盛夏的最后一天,叶之衾向她求婚了。鲜花铺满了整个楼层,大大的热气球飞过头顶。他的兄弟们全都来了,一整条街的豪车鸣笛。

      楼月,嫁给我吧!

      公司里上上下下全部瞻仰她这份独一无二的盛大仪式。

      这天之前,叶之衾给她看了一张照片,崇光在英国拍了婚纱照。她的心彻底凉透。

      父亲知道她答应的不情不愿,只说了一句:你不嫁他还想嫁谁?谁还能有这个毅力追你这些年?人得知足。

      年底没到就和叶之衾完婚。

      她怎么也想不到,那张照片,仅仅只是傅崇光帮哥哥试礼服随便照的,旁边的外国女人,是他大嫂而已。

      他妈的混蛋!

      知道真相后的楼月没有一天是好脸色,心里面就是堵得慌。看见他家任何人都不顺眼,不顺气儿!烦!

      而远在异国的傅崇光却没有多么大的惊讶。

      叶之衾要得到谁,那是一定的,毋庸置疑。

      好哥哥早变了,成了一个不择手段喜欢玩弄权谋的男人。他真的如同外界传的那么爱楼月吗?还真不见得。他做什么都有目的。

      叶之衾家的新公司两年就搞上市,他需要一个强大的靠山续命——楼氏家族的海外势力。得了这个,手可通天。

      傅崇光只恨自己岁数长的太慢太慢,母亲答应他,25岁才给他掌权。这些年托着耗着就为等着家族股权转让,不用受制于人,他才有能力做决定。

      结果还是晚了。全部都晚了。

      算了,那就算了……谁让那是哥哥。

      不,不行。他不甘心。

      于是,他发了信息:打个赌,你俩肯定得离婚。

      新婚第二天,叶之衾看着信息发笑。

      混小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不服气你能怎么样!婚我都结了。

      婚后叶之衾一门心思壮大自己的财富和势力。楼月父亲在背后的扶持让他如日中天。

      事业上有多成功,后院就有多失败。

      楼月知道了照片的事,看不起他。

      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找不痛快。一开始,他自觉理亏,主动放下身段变着法子讨好,想要天上星顺手捞上水中月,就为博美人一笑。以为人心都是肉长的,对她好总会云开雾散的那天。

      婚姻嘛,不都就是这么经营下去的。

      楼月处处不满,指着他母亲的鼻子大发脾气,“我说过多少遍了!让你们不要动我的东西,不要动我的东西!脏不脏!”

      脏?

      对,楼月不止一次的表达。她觉得叶之衾很脏。

      对,他脏,他就是脏,怎么了。

      婚后不愿意履行夫妻义务,碰一下就嫌弃。他气到想吐血,外头搞了狡兔三窟,流连于各色花丛中。不为别的,最起码懂事听话善解人意。事后又觉空虚至极,没有意义。

      那半年,他几乎被逼到绝望,昏天暗地,确实荒唐至极。

      他们之间吵起架来鬼魅横生,家里毁的一塌糊涂,人人遭殃。

      冷战,分居。

      最后的导/火索,是楼月要他拟定离婚协议书,他实在没空把这事儿耽搁了。楼月跑到他公司里大闹,扬言马上要飞去美国找傅崇光,不要耽误她宝贵的时间。一分一秒都不行!

      去!去你妈的!

      一个玩笑般的赌约,傅崇光赢了。

      离婚时,叶之衾有自己的算盘。

      一是深知斗不过楼家。二是散了那部分财产博个好名声。在前老丈人那个庞大的家族里,永永远远是楼家女儿辜负了他叶之衾一片真心。

      这个情,一辈子都他/妈得给我欠着!

      别人越是把叶之衾嘲得体无完肤。他前老丈人的脸就越疼!

      叶之衾永远懂的给自己留后路。这样绝处才能逢生。

      这一年的春天,日日下雨,季节反常,终日里见不到阳光。十分应景。

      一朝天子一朝臣,朝廷大变天。

      傅崇光的父亲实实在在落了马,双规查办。一人倒台必然牵连周遭。叶之衾的父亲成了连坐,牵连甚广,差一点一同入狱。

      法槌有声,融化分歧的坚冰。全国上下,无人不知。站错队,犯错误,等待的就是极刑。

      叶之衾的外公几乎是动用了一生最大的能力,把他们一家基业迁到了海城。

      母亲感激又怨念横生。

      可是不走,就成了京城里的大笑柄。家败了。

      高傲如叶之衾,老婆却跟兄弟跑了,全公司上下,无人不知。

      叶之衾狠心卖了公司,在海城重新开始。

      楼家在海城的势力同样非凡,欠了债就要还,楼老是个讲究人。离了婚,仍是他楼家罩着的人。

      其实对叶之衾来说,在海城这种地方东山再起并不难。不靠楼家,他一样可以,只是快与慢的问题。他放弃了自己最爱的东西从了商,多少年积累起来的东西,本事都在身上,谁也拿不走。况且,家底子还在呢。

      起起落落,在他眼里,都是平常。

      那场楼父组织的私人家宴,为的是拉拢一些重要的商人政客。母亲不愿跟楼家照面,连带着家里人都没出席。全场只有他一一应酬,喝的香槟,也很让人心里疲惫。

      那时他已算是海城新贵里是一数二的人物,上得了台面的,黑的白的,都要给他几分薄面。

      可那段时间他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休息间,被一首钢琴曲提了神。

      那女孩脸上懵懵的,化了点妆依然掩盖不住稚/嫩。根本不敢看台下的人,头发长长披在腰间,似乎是又细又软的那种发质,透光下还有点茶褐色。睫毛长长,瞳孔亮亮的。

      叶之衾发誓,那一刻他没有任何一点点龌龊思想,只是记住了她那青涩可人的少女模样。

      她打来电话求他。

      他就把事情办了。

      叶之衾第一次去接她,在离他们学校很远的地方等着。一整条街,只有他一辆车停着,这地方人少车也少,是一条荒废了的商业街。

      从车前的挡风玻璃看出去,她小小一点,穿着朴素,扎着马尾,背着书包,一步一步从远处的街步行而来。

      晚霞余晖将她笼罩其中,就在那一刻,日头落下去,似披星戴月。她的脸庞,被映衬得更美。

      他让司机打开双闪。

      她看见灯亮了,笑着跑过来。

      窗户是摇下来的,他探出一点点头,叫她的名字:“六安,这里。”

      她笑的更开了,像是一跳就到了他眼前。

      她弯了弯腰,“我知道,我看见了。”

      他打开车门,伸了手,“进来吧,带你去吃饭。你想吃什么?”

      她没有一丝丝扭捏,握住了他的大手,冷冷清清的,“随便吧,挑你喜欢的,我都可以。”

      吃过饭,送她回学校。

      在车里,他闲来没事,只是好奇,问她:“你觉得……我怎么样?”

      “很帅啊,很有钱,也很厉害。随便说一句话就可以让别人听你的。”少女的目扫过他脸颊,皆是最真实不过的崇拜感。

      他笑: “真的吗?”

      “骗你干嘛。”

      六安看着他,喜欢啊,真喜欢。她觉得这是人生翻开的新篇章。从那个手帕开始,少女的心思,细腻儿敏感,对迷人的男人,怎能抗拒。

      孩子的话,怎么会假?

      故事的发展实在匪夷所思,他们并排挨在一起坐着,而他,竟能耐心的对着一个孩子打趣。

      十七岁,干净无暇的少女。

      这年纪,当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候。

      他这是在干什么呢!

      呵,昏了头了吗。

      她对着他眨眼睛,“我很懂事。真的。”

      他眼含笑意,“你不怕吗?”

      “怕什么?你又不吃人。”

      不仅不吃人,还符合她一切幻想,这就该是她命中的男主角。哪怕是个梦,也让她暂时不要醒。好不好。

      下车时,他伸手拽了她一下,很轻的,手指尖不小心挂住了一点点她的头发,很快就松开了,说:“下次来接你,还在那条街。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她低头,看着那好看的手指,对他说:“好啊。那手帕……我就不还你了。”

      “弄丢了?”

      “不是,我喜欢,想留下。”

      “好。”

      她抓了一把自己的长头发,问他:“是不是太长了?下次我剪短一点。”

      “不要,这样好看。”

      “那好吧,听你的。”

      返程的路上,叶之衾头抵着窗边。

      心动了。

      这将是他作孽的借口。

      姑娘,跟浪/荡子周旋,别后悔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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