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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 4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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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晚荻将左脚搁在树桩上,紧了紧上面的鞋带。
这次来峻榞她一共带了两个箱子,一个装换洗衣服,另一个装了六双鞋,分别是野跑鞋、雨鞋、健行鞋、徒步鞋、登山鞋、溯溪鞋——最好的牌子、最贵的面料、最精湛的做工、支撑、减震、防水、防滑、舒适透气、坚硬耐磨……总之,她最贵的家当就是这六双鞋子。
看到唐晚荻打开箱子,献宝般展示给大家,修鱼彬忍俊不禁、井涟笑到直不起腰,修鱼稷挠了挠后脑勺一本正经地解释:“龙族的女人,喜欢鞋子。”
唐晚荻后来才知道狼族只在休闲时候才用人形,行军、打仗多用原形,毕竟四条腿快过两条腿。她有点后悔自己的决定,也许不该来峻榞,她的加入会极大地拖延狼族行军的速度。
“不要紧,你可以骑马。”修鱼稷说。
部队需要粮草辎重、还带着一些不能行走的病人,所以狼族大营里有很多匹马。
他们到达修鱼族大营时,狼王妻子方雷燕已经去世三天了。狼族重生轻死,只有族长和妻子去世时才会举办稍微隆重一点的丧礼,过程简短,由巫师主持。修鱼彬正好赶上,放下行李就忙着接待从各族赶来慰问吊唁的宾客。
大家都说方雷燕的僵尸症能拖到现在已是奇迹。她是在船上照顾病人时传染上的,渐渐病重,索性就住在集中安放病人的六营。开始的时候还有力气为病人熬汤煮药,擦洗身子,一直坚持了两个月才终于卧倒,慢慢失去意识,去世前已昏迷不醒近十几天了。
狼王在族中以独裁铁腕著称,一大群儿女有三分之一都不是方雷燕亲生的。方雷家擅长辞令,族人个个八面玲珑长袖善舞,方雷燕气性温和、刚柔相济、非旦是一把外交的好手,对孩子们亦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因而深受大家的尊敬。
修鱼稷坦率地告诉唐晚荻,正因为狼王夫人太注重“公平”二字,为了避免纠纷,她对所有的孩子——包括自己亲生的——都不冷不热。换句话说,你不找她,她无事绝不找你嘘寒问暖。你若找她,则态度超好,求她办的事会尽力去办。
说慈爱吧,很慈爱。但也不大能从她那里感受到很深刻的亲情。
方雷燕越是无为而治,子女们越是往她身上扑,越是千方百计地争取她的关注。
悲痛中的狼王提醒大家目前仍处于战争状态,怕狐族乘机偷袭,修鱼稷一回营,马上命他负责巡逻,他一直没找到机会向父亲正式地介绍唐晚荻。
刚到营地的头两天,晚荻基本上都待在修鱼稷的帐篷里,三餐都吃厨房特地做的熟食。有时候老七修鱼筀会过来陪她聊天,修鱼家的姐妹们媳妇们偶尔也会分批地前来探望。可惜她们都不会汉语,晚荻的狼语只有初级水平,交流起来特别困难,各种比划、各种夸张的表情,弄到最后脸都僵了,下巴都酸了也搞不懂对方在讲什么,好像到了外国,哦不,火星。
到了第三天,唐晚荻说什么也不肯待在帐篷里了,一定要跟着修鱼稷上山巡逻。修鱼稷反复解释说修鱼家的敌人不仅仅是南北狐族,五大狼族中,跟北山家有仇、跟安平家不睦、跟五鹿家疏远、关系比较铁的只有方雷家。所以巡逻的时候可能被偷袭或中埋伏,她跟着去非常危险。最终耐不过死磨硬泡只好答应。唐晚荻高兴得跳起来,立即跑到帐篷里换了一双登山鞋。
系好鞋带直起身来,修鱼稷递给她一个搪瓷杯,里面腾腾地冒着热气:“你的咖啡。”
唐晚荻接过来喝了一口,笑道:“狼族也喝咖啡?”
“知道你爱喝,特地带了一箱速溶的,还是鸟巢的呢。”
“雀巢。”
“有区别吗?”
“对你们狼族来说,没有。”
“‘我们’。”他刮了刮她的小鼻子,“我们狼族。”
“对的,我们。”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鼻子也跟着皱了一下,旋即靠在他厚实的胸前,双手捧着杯子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晨风吹乱了她的短发,卷成S型的发尾有的外翻,有的内扣,凌乱出有层次的情趣。不知用过什么头油,发出一股椰子的味道。
他喜欢看见她自在享受的样子,粉红色的眼皮在热气中微微颤动,雾气在睫毛上凝出一串细小的水珠,在太阳的折射下变成七道彩光投射在白皙的脸颊上。他禁不住俯下身来亲了她一下,将她紧紧搂在怀中,下巴在额头上轻轻地磨蹭着。
两人低头说了一会儿闲话,一个侍卫匆匆走过来:“大王要见你。”
“现在?”修鱼稷微微一怔,“我正要出发去巡逻。”
“大王说今天不用去了,有要紧的事情。”
原来是安平蕙来了。
为了表示隆重,狼王率众亲自到大营门口迎接,每个儿子都得参加。修鱼稷是二号人物,更不能缺席。
为了与安平家结盟,狼王的女婿方雷奕已从中斡旋了许久,直到今日,安平蕙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就是死活不表态。
若在往日狼王不可能像这样降贵迂尊。只是峻榞局势越来越残酷,狼族若是再不联合,被狐族消灭是迟早的事。这个道理他懂,安平蕙也很明白。所以黑熊岭一役她带人马赶来支援就是一个信号。修鱼亮觉得要趁热打铁,尽快把两家的联盟提上日程。
一阵热情的问候之后,狼王将安平蕙以及她的六位随从迎入大帐的议室厅,族中重要人物亦全部留下来陪客。
当中一张长桌上坐着十二个人。狼王坐主位,右手修鱼稷,左手修鱼彬;安平蕙坐客位,她有一双狼族人罕见的丹凤眼,个头比修鱼清还要高大,胸前和手腕上挂满了五彩的珠子,左、右手各坐一位穿着兽皮背心的灰衣大汉。
唐晚荻觉得自己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还是不要参与了,正要悄悄地溜走,无奈大帐只有一个出口,正好面对狼王。里面气氛严肃,个个不苟言笑,她不想太引人注目,于是只好留下。好在她个头矮小,站在一群高大的狼人中间毫无存在感。
狼王单刀直入:“夫人,我想和您谈谈联盟的事情。”
“请说。”
“您有什么条件?”
“能先问一个问题吗?”
“知无不言。”
“大王您的人马究竟想去哪里?北关,还是南岳?”
修鱼亮低头玩味着手中的酒杯,过了三秒,将目光定在安平蕙的脸上:“当然是南岳。南岳富庶,有很好的医院,我们的病人需要治疗。可是南岳不是你我想拿就拿得下来的,消灭贺兰觿,接手他的地盘,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在那里生活了几百年,根深蒂固,枝繁叶茂,一时恐怕难以撼动。或许你我联手就在峻榞消灭掉他,可能性还大一些。”
安平蕙悠然地仰了仰身子:“我们也有很多病人。南岳也是我的理想之地。”
“太好了,”狼王一声郎笑,“起码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如果你我联手在峻榞消灭了贺兰觿,到了南岳,他的地盘安平家要二分之一。”
“四分之一。”狼王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诚恳,“不是我不愿意多给,而是我这边参与分配的还有方雷家和狸族。一路上他们都跟着我,给了修鱼家很多的支持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说这话时狼王扫了一眼座上的东王田芃、西王井涟和方雷奕,向他们点了一个头表示谢意。
安平蕙看着自己的指甲,轻笑:“大王要是靠着方雷家和狸族就能打下江山,今天又何必请我坐在这里?”
“地盘给你四分之一,物资上我会多多地补足你。”
“物资这种东西嘛——”安平蕙拉长了声调,“您说有就有,您说没有就没有,我怎么知道到时候您能弄到多少物资,又能分给我多少?只有地盘才是看得见的,摸得着的。”
修鱼亮叹了一口气:“这样吧,地盘四分之一,地段你来挑。”
安平蕙张开嘴,似笑非笑,半天没说话,过了片刻才用降调“啊”了一声:“南岳遍地都是钱,每个地段都不错,我不挑这个,随遇而安,哈哈。”
站在旁边的唐晚荻听得津津有味,差点要为安平蕙的谈判水平喝彩了。
狼王不动声色地看着她,抿了一口酒:“既然夫人这么在乎地盘,说来说去寸步不让,那我还有一个提议,也许能打动您。”
“说说看。”
“夫人现在单身,修鱼、安平两家联姻,成为一家人,如何?”
“大王应当知道我之所以一直单着——”安平蕙皱起眉头扫了众人一眼,目光最后落到狼王的身上:“不是因为没人要,而是因为口味太挑吧?”
“应该的,应该的。夫人是安平家的头领,身份尊贵,只有修鱼家最强的男人才配得上您。”说这话时狼王一脸慈爱,甚至有种哄孩子的语气。
“大王——”安平蕙淡淡一笑,眉梢一挑,凤眼中满是春光,“尊夫人刚刚去世——您就这么快向我提亲吗?”
“不不不,姑娘误会了。”修鱼亮连忙摆手,略觉尴尬,“不是我。”
“哦?”安平蕙眼皮一抬,目光凌厉,“我以为只有大王才配称作‘修鱼家最强的男人’。”
“这个——”
“大王要是愿意娶我,可以先把聘礼下了,我愿意等几天再过门。”安平蕙道。
说到这里,修鱼家的男人一个个看上去脸皮都有点挂不住了。
安平蕙的名声并不好,在沙澜以贪婪霸道,骄横妄为著称。可是她武功高强,能征善战,是员猛将,手下的厉害人物也多,越发造就了她性格上的强势。
在沙澜的时候,安平与修鱼两家就因地界问题经常发生摩擦与械斗,双方各有死伤,所以两家一直不睦,互不通婚。
没想到她居然看上了狼王夫人的位置。
“哈哈——”修鱼亮敷衍地笑了,“多谢姑娘的厚爱。请恕我丧事在身,悲痛欲绝,完全没有给自己办喜事的心情。如果夫人愿意,修鱼彬是我最看重的侄儿,年少有为,智慧绝伦——”
“修鱼彬?”安平蕙“嗤”了一声,白眼一翻,直接打断,“他不是个病秧子吗?大王您把这种人塞给我,也太侮辱人了吧?”
狼王的脸上闪过一丝恼怒,他按捺住自己的脾气,勉强一笑:“主要是我们修鱼家的子弟中,又厉害又单身又还活着的男人,真的不多。”
安平蕙冷笑着站了起来,她的随从也刷地一下都站了起来:“那咱们还有什么好谈的?大王心心念念要结盟,其实半点诚意都没有。地盘不肯让,男人也不给,凭什么让我们安平家几百号人跟您效命呢?”
“……”
“算来算去我们不如学北山家那样向贺兰觿投诚好了。听说祭司大人是个高富帅,脾气好、人大方、又单身,跟他走在一起定能吃香喝辣,地盘也不会少给我们……”
说罢转身向门外走去。
“等等!”狼王喝道,“姑娘留步。”
安平蕙转过身来:“大王还有什么吩咐?”
狼王沉声道:“我儿子修鱼稷,喜欢吗?”
帐内忽然一片死寂。
修鱼稷号称“沙澜之星”,他骁勇的名声狼族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但也有很多人怀疑他是否能继承狼王之位。
毕竟他不是纯正的狼族,母亲又来自狼族最大的敌人狐族——一旦爆发狐狼大战,无论他如何表示自己的忠诚,总有人会跳出来置疑他的立场。
这是他一辈子也无法摆脱的话柄。
唐晚荻只觉手足一阵冰凉,不禁伸长脑袋从人群中探出头来,看着安平蕙。
“修鱼稷,”她凝视着狼王的脸,点点头,“修鱼稷不错。”
“太好了。”狼王不动声色。
安平蕙坐回到自己刚才的位置,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我可以嫁给修鱼稷,前提是,南岳地盘我要三分之一,地段由我挑,我本人以及我的子女保留安平家族长的位置以及继承权。”
按照狼俗,如果安平蕙嫁到修鱼家,作为陪嫁,她会带过来一些人马和物资,最终成为修鱼家的一员。之后,安平家会重新选出一位族长。与此同时,安平蕙本人及其子女就失去安平家族的继承权,但可以参与修鱼家的继承与分配。
安平家最有资格继任族长之位的是安平蕙的弟弟安平阔,他的妻子来自五鹿家的贵族。
安平蕙想一个人占住两个位置,势必遭到族人的反抗。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如果狼王答应了她的条件,修鱼家就要出兵帮她摆平安平阔,必要的时候进行镇压。
这意味着没完没了的战争,而且还会牵扯到大家都比较忌惮的五鹿家。
谁也不想摊上这个大麻烦。
在场的修鱼家个个在心里骂:这安平蕙真是太能要了。但谁也不敢作声,毕竟这是两个家族首脑之间的外交,除了族长,谁也没有资格说话。
终于,修鱼稷忍无可忍地站起来:“父王!”
狼王一摆手让他闭嘴:“就这么定了。”
“父王!”修鱼稷大声道,“我已经有妻子了。她叫唐晚荻,就站在那边。”
说罢不顾一切地走过去,将唐晚荻从人群中拉了出来:“这次特地带她来峻榞就是为了成亲的。”
人群中一阵窃窃私语。
安平蕙的脸一下子红了,嗓音顿时高了八度,阴阳怪气地道:“哟——大王您这是唱的哪出戏啊?”
狼王的脸却是黑得不能再黑了,看着修鱼稷,一字一字地道:“我说定了就是定了。修鱼稷,你没听见吗?”
“父王,请恕我无法同意!”
“修鱼稷。”狼王的声音沉了下去,忽然“啪”地一掌拍到桌上,“你敢违抗父命?”
“父亲——儿子宁死也不——”
“大王!”唐晚荻急忙打断他,“您的决策非常英明,我只是龙族的蝼蚁小民,不配嫁给大王的儿子。”
她心跳如狂,看了一眼修鱼稷,见他面色惨白,太阳穴上青筋凸起,双手握拳气得发抖,生怕他一怒之下惹翻狼王。
一路上井涟向她讲过很多狼王的传说。他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是一个一根筷子插到底的人,族中之事,大到结盟婚嫁、小到弓箭用哪种鸟的羽毛都是他说了算,无人敢说一个“不”字。
几个月前,狼王将三女儿修鱼清许配给了方雷盛,不料五鹿家的五鹿原也看上了她,大老远地飞过来相亲,狼王坚决不同意,五鹿原也很坚决,说不见到三姑娘不走,大闹修鱼堡。
就为了赶走五鹿原这一件小事,修鱼家先后死了两个儿子一个姑娘。
她不敢想象忤逆狼王会是一种什么下场。
修鱼亮的眼睛眯了眯,发现面前的这个女孩个头矮小,目光清亮。他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眼:“嗯,你这小姑娘……倒是懂事。”
“大王千秋万代,一统江湖。”唐晚荻一着急,武侠小说的句子脱口而出。
修鱼亮一怔,板得很硬的脸松了松,显然是被唐晚荻新奇的赞美打动了:“你是……从南岳来的?”
“是。”
“该不会是南岳的奸细吧?”
“不是的。”唐晚荻用力摇头,“大王,在见到修鱼稷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南岳,也不知道有狐族狼族。我……我只是一个被修鱼稷雇佣的经纪。他在南岳语言不通,需要跟人打交道,很多事情是通过我去办的。”
狼王在唐晚荻身上的注意力已经结束了,他转身对修鱼彬道:“难得安平姑娘点头,阿彬,不如今天就把你六弟的喜事给办了吧。”
“好的,大王。”
不知道狼王会如何处置自己,唐晚荻的心咚咚乱跳,不敢面露慌张,只得低头看地。
“唐姑娘——”
她连忙抬起头。
“你一路跟着稷儿来到我们的大营,不该听的也听了,不该看的也看了,如果把你送回南岳,山高水长,路途遥远,万一走丢了,走到狐族的营地可就麻烦了。”狼王的语气很淡,充满了轻蔑,“你的命我就不能留了,去跟稷儿道个别,好好吃顿饱饭,晚上就让阿彬打发你上路吧。”
以为委屈求全可以躲过一劫,不料还是难逃一死,唐晚荻又惊又怕,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父亲——”修鱼稷怒吼,“我和晚荻在南岳已按龙族之礼结成夫妇,回来面见父王只是为了在金枝的面前接受神的祝福——如果父王定要处死晚荻,请让我们死在一起!”
狼王一脸阴沉,手不知何时已经按在了腰刀上,指节渐渐发白:“你再说一遍。”
“大王,”修鱼彬忽然道,“不如把唐姑娘赐给我吧。”
众人又是一愣。
因为幼年受过重伤,修鱼彬一直娶不到像样的媳妇,旦凡门当户对的,对方的家长说什么也不同意,简直成了狼王心中的一道阴影。
他看了看修鱼彬,确信这不是玩笑,于是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