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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宫九篇(14) ...
“小姐又不见了!”
白云城在城主府的侍女惊呼声中迎来了崭新的一天。
“你,你,你,还有你,跟我到港口去。剩下的人四处找找。”府内的管家擦擦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随便点了几个人带着一起慢慢赶往海港,特别不走心的样子。
无他,只因为自从小姐被城主带回来后,这三个月里类似这样的走失事件隔个几天就会上演一次,一开始大家还会惊慌失措,倾巢而出地去找,但后来发现次数实在是太多,又加上城主大人也并未对小姐的行为有任何意见,于是如今城主府的各位都已经锻炼出了具有相当质量的职业素养,一发现小姐不见了,只要往海港方向去找,就绝不会不有差错。
管家领着侍卫们来到海港口的时候一眼就瞧见了离家出走的小姐,这次比以往还略有些长进,她竟不知从哪儿找来一艘小船,正哼哧哼哧地划着,眼看已离岸有些距离了。
管家一挥手,一名侍卫快跑几步,一个纵身而跃,轻飘飘地落在小姐的船上,躬身道:“请小姐回府。”
好不容易天还没亮就偷偷爬起来、好话说尽地拜托每天早上给城主府送蔬果的大叔再一次将她送到港口来、从掩盖堆积货物的篷布下拖出之前用攒的零花钱买下的小船,再请求彻夜忙碌还未收工的码头工人帮助她把小船放下水……累死累活地做完这一切,还以为终于能离开白云城,谁知道又一次被抓到的叶宛气急败坏地用船桨拍打着海面,发泄着心头的烦闷和急躁。
“哈哈哈哈哈哈哈,竟真的蠢成这样,你以为这小破船能带你回杭州?别逗了,就算一路上风平浪静,不出三天,你的小命也得送掉。”
聒噪的声音在岸上响起,话里话外的调侃让叶宛气红了脸,转头用桨指着那一身白衣抱着剑,刘海垂下遮住一只眼睛的青春期中二病少年怒道:
“叶孤鸿你现在知道说风凉话,昨天我跟你商量的时候你还怂恿我来着。以后见到西门吹雪我一定在他面前讲你坏话告你状!”
叶孤鸿闻言一僵,不过很快反应过来:“吹牛,你怎么会认识西门吹雪?他每年只出四次门,今年的次数早就用完了。”
叶宛被侍卫提着衣领拎回岸上,回头看看那条被管家下令分尸的小船,可惜地叹口气,【逃出白云城第十七回】宣告失败。
管家煞有其事地大松一口气,安抚地对有些沮丧的叶宛笑了笑,然后领着侍卫们浩浩荡荡地撤离了现场。
小姐虽然对出走这件事情异常地执着,但有一个优点就是只要她被逮到,就绝不会死缠烂打、死搅蛮缠地继续闹下去,只会乖乖地回府,再从长计议下一次逃跑。
尽管每次都需要出来寻找,但到底不算什么特别难的差事,又因为城主大人实在是太好伺候,管家和仆人们在城主大人的身上找不到视线自我价值和存在意义的机会,而这位小姐虽然是主子,却一点架子都不拿,平日里相处又知礼又懂事,大家渐渐地也会争抢在她身边伺候的机会,每次找寻出走的小姐时也是异常地团结,每个人都精神抖擞,有一种“终于有大事要干”的兴奋感,是以大家其实都有些乐在其中。
“我虽然不认识西门吹雪,可我跟他有一个共同的朋友,早晚都会认识的。你既然这样崇拜他,不是更应该帮助我回到杭州?等我找到陆小凤,认识了西门吹雪,我就将你引荐给他,你觉得怎么样?”叶宛不顾管家与侍卫们的注视,诱导着叶孤鸿加入她的行程。
脑残粉叶孤鸿眼神晃了晃,显然是动摇了。
“想想看,仅凭江湖传言和探子的消息能了解多少呢?不若你跟他本人真正认识,对吧?”叶宛拽了拽自己的袖子,因为今天的计划是要跑路,所以她穿的是叶孤鸿的旧衣,不太合身。
叶孤鸿闻言,一直保持着的冷冰冰的脸上终于有了片刻动容,不过还来不及说点什么,就见码头通往城内的大门处漫步走出一个人来,那人与他同样一身白衣,同样抱着一把乌黑的长剑,同样的神情淡漠、目空一切,但他缓步而来,每一步都像踩着鼓点,步步走近,让他不自觉地从心底里生出一丝让他难堪又觉得羞耻的臣服感。
叶孤鸿匆忙地撇过脸去,用垂下的刘海遮挡住眼睛,转头对叶宛说了声“先走一步”,就抱着剑宛若仓皇而逃般飞快地跑了。
叶宛暗道一声没义气,却只能一个人站在呼呼海风中对上气势全开的叶孤城。
“大堂哥,早上好。”叶宛弱弱地举起爪子打了个招呼,这近三个月在白云城她跟叶孤城只见过四五面,每次只要她提起要回杭州,他就静静地看着她,什么也不说,让她自己莫名地就觉得好像小孩子犯了错误一样手足无措。
“嗯。”叶孤城回应道,路过叶宛面前时看了她一眼,叶宛赶紧像小学生一样背着手乖乖跟上。
“大堂哥?”叶宛用手拢住被海风吹得往后飞的头发,走到叶孤城身边仰头问道。
叶孤城静静地看着远方的海平线,衣袂翻飞,宛若谪仙。
过了一会儿才听到他低声问:“真想回去?”
叶宛点头:“嗯,他或许不是个好人,我相信他不会伤害我的。”
叶孤城略微有些惊讶地看了便宜堂妹一眼,但眼神很快又沉如古井,“半月后送你回杭州。”
他从来都不是爱管闲事的人,不让叶宛离开白云城也是怕远房堂叔最后的血脉断绝,尽些责任罢了。宫九的来历和可疑这些日子里叶宛也知道了不少,若她仍一心想要回去,那他便不会再管。
叶宛惊喜地望着他,双手高兴地握在胸前,脚尖轻快地垫了两下,终于能回到宫九身边了,她竟觉得日子过得太慢了些,恨不得半月眨眼就过。
又往前走了几步,稍微平复了情绪后,叶宛笑嘻嘻地道:“大堂哥不用担心啦,他其实是一个很温柔的人。说起来,大堂哥也是一个很温柔的人。”
叶孤城闻言脚步有短暂的停滞,但不等叶宛察觉,他便若无其事地继续往岛礁处行走。
“大堂哥你害羞了嘛?”叶宛乐呵呵地小跑跟上他突然变快的步子,摸出头绳将披散的头发扎成马尾,道:“大堂哥你呆在白云城不觉得无聊吗?杭州可好玩儿了,你跟我一起去住一段时间呗。”
叶孤城瞥她一眼。
“等回了杭州应该能见着陆小凤,说不定还能见着西门吹雪。”叶宛早就习惯了他的沉默,已经练就了自说自话的本领。
“西门吹雪?”叶孤城的声音里终于多了一些兴趣和莫名的战意,“可以一战。”
“可西门吹雪练的是杀人的剑法,出鞘必见血光,若你们打起来,那岂不是得一伤一亡?”叶宛不想看见大堂哥跟西门吹雪两败俱伤的场面,眉头微微拧在一起,犯愁道。
“若为剑死,有何不可?”叶孤城谈起剑来,终于多了一些话。
“当然可以,”叶宛轻轻叹口气,忧心忡忡,“大堂哥你还是跟我出去玩儿一段时间吧,人生百态,都经历过了之后岂不是更加心诚?”
见叶孤城看过来,叶宛继续道:“你都快三十了,好多事情都没干过呢,青楼你去过嘛?花灯会去过嘛?你一直都呆在白云城里,虔心练剑也不是难事,可若有许多的干扰因素还能继续虔心于剑,岂不是更加难得?”
说完她也不等叶孤城有所回应,便后退了两步,笑道:“不过对于剑,我也并不懂,不过听我爹常说“利剑无意,软剑无常,重剑无锋,木剑无滞”,而真正的剑应该是“无剑无式”,若真的心诚于剑,那么万物皆可为剑,心中有剑,你就是剑。”
“天外飞仙自然已是高招,但一招必杀又怎么比得上根本就没有招呢?这是我爹让我带给你的话,所以,大堂哥的剑真的已经进无可进了吗?”
是了,这三个月的白云城时光让叶宛了解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她的便宜老爹,是一名退隐多年的大剑客。
说完这些,叶宛怕叶孤城追问,便挥挥手,一溜烟地跑掉了,只留下叶孤城站在海边岛礁处久久伫立。
噢,“重剑无锋”那几句是金庸笔下独孤求败的剑学,本来我还想嘴炮两句“剑无锋则无形”呢哈哈哈。
啊,来了好多新朋友~
前几天是因为我大学毕业了,太多聚会啊什么的,没来得及码字,聚会都把我聚缺觉了。
这几天会持续更新。
新来的朋友打个招呼呀巴扎黑~
我挺喜欢城主的,也挺喜欢西门吹雪的,不希望他们俩死掉。最好城主也别去参与谋反,反正他也是因为觉得剑术已经到了顶峰,生活太无聊了,才参加谋反,就让他找点别的事做吧。
宫九会黑掉的,没有黑化的宫九跟一条咸鱼有什么区别?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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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宫九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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