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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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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你的全名。”
“加斯帕·斯坦利。”
“没有中间名?”
“没有。”
“今天的日期。”
“这真的有帮助吗,就我所知,你并不是什么认知神经学博士。”
“我是你能梦想到的最好的律师,我来决定什么问题有帮助,什么没有,”吉布森用笔敲了敲文件夹,她的茶色头发剪得很短,刚好能遮住耳朵,“日期,斯坦利先生。”
他闭上眼睛,头偏向一侧,像是要在黑暗中听一只猫的脚步声,“2010年7月,某一天。”
“8月16日,你无法想象当你插着呼吸管躺在这里的时候,有多少记者恨不得把墙炸开一个洞爬进来采访你。”
“无意冒犯,吉布森小姐,为什么接这个案子?”
她露出微笑,斯坦利猜想假如柴郡猫有一个更谨慎、更干练的版本的话,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的,“我有一个礼貌的答案和一个诚实的答案。”
“诚实的答案。”
“曝光率。”律师从文件夹里翻出几张复印件,递给斯坦利,一些剪报,按日期排列,刊登着杰森的照片和耸人听闻的标题,《著名科学家失联逾一周》,《失踪科学家恐已遭谋杀》;另外一些甚至挖出了IG基金会成立早期斯坦利为宣传册拍的照片,挂在他头上的大标题言简意赅:《凶手?》
他能感觉到吉布森的目光,仿佛有实体的金属探针,试图穿透他的颅骨。律师把两张带有编号的照片放到病床附带的小型折叠桌上,一把□□17,从两个不同角度拍摄的。“不可避免的问题,”她的手指按在两张照片上,好像它们会逃跑似的,“是你做的吗,斯坦利先生?”
——
人群发出惊呼,大厅中央的长桌上,层叠的酒杯整排倒下,一场混合了香槟和碎玻璃的小型爆炸,怪叫声四起,学生们鼓掌大笑,音乐仍在继续,乐队肯定见识过比这混乱得多的场合。斯坦利思忖着谁会为此付账,也许是学院,这毕竟是毕业生派对,韦洛克院长不得不在开支审批单上签名的时候必定脸色铁青。他怎么也找不到可以放下酒杯的地方,只好拿在手上,挤过人群,逃出了正在被一群喝得半醉的年轻学生践踏的罗贝尔纪念大厅。
他把高脚酒杯插进一个雕像张开的大理石指缝里,就着镶嵌在墙上的镜子拽了拽西装翻领,向前厅走去,走廊尽头的双开门被红色饰带拦住了,一道形同虚设的封锁线,立在接待处桌子上的一块硬纸板表明这是1994届毕业生派对,必须出示邀请函才能入场。好几个小时前侍应分发给他的蓝白襟花已经不见了,考虑到派对的实际状况,他应该很庆幸所有的扣子都还在。一杯什锦水果气泡酒打翻在本就光滑的地板上,斯坦利跨过那些湿漉漉的罐头菠萝块和酒渍樱桃,推开了最后一扇把他和新鲜空气分隔开来的门。
那是个潮湿滞重的夏夜,空气能拧出水来,满是泥土和无花果树叶的气味。他扯掉领结,点了支烟,深吸了一口,向点缀在树丛里的路灯呼出烟雾。萨莎会为此冲他大喊大叫的,她让斯坦利戒了半年烟,但萨莎已经不在了,前天的飞机,伦敦到纽约,她需要转一次机,应该在十二个小时前降落旧金山,到现在都还没有给他打电话,恐怕是再也不会打了。如果这都不算结束,斯坦利不知道什么才算。
门又打开了,斯坦利往旁边挪了一步,免得被撞到。又一个逃兵,衬衫上有一大块污渍,也许是香槟,扣眼里插着一朵皱巴巴的蓝白纸花。他看见了斯坦利,点了点头,权当招呼。斯坦利敷衍地笑了笑,靠到砖墙上,继续把充满尼古丁的烟雾灌进肺里。
“能借个火吗?”
斯坦利重新打量了他一眼,摸出打火机。对方把烟叼在唇间,凑了过来,略微弯腰,让香烟凑近火焰,“谢了,伙计,”他用拿烟的那只手打了个手势,那一点微小的火光在黑暗里跳动,“顺带一提,我叫杰森。”
“斯坦利。”
“从来不喜欢这种派对,”杰森吸了一口烟,“都是一个样,太多酒精,太少真正的谈话,我每年都告诉自己不要再来了。”
“说得好像你参加过很多毕业派对似的。”
“三次。当你运营着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实验室时,这种派对就是寻找便宜劳力的最佳场合,”杰森揪下襟花,打量着它,好像不明白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手里,“假设你足够好运,还能从喝醉的院长那里捡到一些经费的碎渣。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叫我‘乌鸦’,听过这个绰号吗?”
斯坦利摇摇头,掸掉烟灰,“那你的运气如何?”
“时好时坏。”
“人生。”
“人生。”杰森附和道,又深吸了一口烟,“新毕业生?”
“属于你在找的‘便宜劳力’吗?”
“取决于你能不能在实验室里帮上忙,”杰森把烟摁熄在砖墙上,看着他,双手插在衣袋里,“你能吗?”
“我不知道,我只是个生命科学院的毕业生,也许能做一些扫地之类的工作。”
杰森大笑起来,“我敢肯定你能的,”他从衣袋里摸出钢笔和一个小小的日程本,撕下一页,潦草地写下一个号码,“给我打电话,好吗?我的实验室——准确来说是我和辛克莱的实验室,但真正提供智力的是我——它叫IntelGenes,在韦洛克院长眼中肯定不比一套儿童化学玩具好多少,但我们在做真正令人激动的玩意。”
斯坦利接过了那张纸,“谢了。”
他推开门,前厅的灯光涌出来,照在台阶和修剪整齐的灌木上。杰森叫住了他,斯坦利转过身,一手扶着门,挑起眉毛。
对方并没有马上回答,借着灯光打量他,不管他想在斯坦利脸上找的是什么,他似乎是找到了。“这个问题也许听起来很怪,”杰森停顿了一下,“但你的名字不会碰巧叫加斯帕吧?”
——
他们最终找到一家安静的酒吧,很小,几乎只是墙上的一个钉孔。酒保专心致志地看着桌球锦标赛重播,几乎没有留意到他们。那台固定在吧台尽头的电视图像模糊,时不时就闪动一下,缓慢地变成怪异的蓝色,被酒保的拳头砸几下之后才慢吞吞地恢复正常。
杰森要了马丁尼,斯坦利点了一杯螺丝起子,两个人都并不真正关心自己喝的是什么,只要里面有酒精就行了。斯坦利能看出来他们为什么完全没认出对方,面前这个杰森·科尔曼身上已经不剩下多少当年那个热衷谈论木工和南美雨林的男孩的影子,全是严肃的棱角,但又被一种久经演练的、推销员式的微笑所中和。那种固执的引力还在,悄悄地拉扯着周围的人,试图改变他们的运行轨迹。斯坦利思忖着自己改变了多少,两年前,因为急着摆脱“无聊”的评价,斯坦利一度把头发染成蓝色,复活节假期回家的时候父亲震惊地看着他,并没有说什么。一个月之后他剪掉了那些染色的头发,自此再也没有对它们动过手脚。萨莎喜欢斯坦利的沉默,“喜欢”的意思是,她从来没抱怨过。不,斯坦利告诉自己,萨莎走了,他不需要再遵守她的标准了。
“你没有怎么变,只是,你知道的,长大了。”杰森把餐巾折起来,又展开,他的手从来都闲不下来,“九年了,嗯?我猜你的父母终于厌倦了圣马洛。”
侍应送来了他们的酒,又回到电视机前,心无旁骛地看斯蒂芬·亨徳利逐一把红球击入球袋。斯坦利用食指抹去玻璃杯上的水珠,“他们85年年底分居了,我和父亲住在一起,后来的暑假我都在‘狗□□’里帮忙——抱歉,那是家爱尔兰酒吧的名字,老板是我爸的朋友,养了一只大丹犬。”
杰森用牙签拨弄杯底的橄榄,“我很遗憾。”
“父母的部分,还是狗的部分?”
“各有一半?”
“三七分比较适合。”斯坦利喝了一口酒,橙汁加得太多了,“你们后来还住在同一家旅店里?”
“对,直到前年我们都还在那里度假。尼娜偶尔会问起你。”
“尼娜?”
“双胞胎里的妹妹,我以为你会记得她,我们去灯塔的那天——”
“别,”斯坦利脱口而出,惊讶于这些遗忘已久的沉渣仍然能让他耳朵发热,“也许是我这辈子最尴尬的经历。”
杰森冲酒杯笑起来,戳起酒渍橄榄,咀嚼着,“也许是我最好的经历之一。”
“我想这是因为我们之中的一些人比另一些幸运。”
“从来不相信运气,”杰森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这里堵着些不可知论的水泥。”
“听起来对你的研究不是很有帮助。”
“帮助我们保持谦卑。”
“很公平。”
他们碰了碰杯,换了个话题。杰森开始谈论实验室、合伙人辛克莱和他们的病毒学研究,就像当年谈论那个改造成工作室的旧棚子,带着一模一样的热情。莱恩·辛克莱是杰森的大学室友和IntelGenes的主要投资人,诚实地说,他也是唯一的投资人。他们租了一个地下室,一点点地买需要的设备。“技术上来说,我从来没有摆脱破产状态,一切都很贵,不管你怎么会说话,认识多少人。有一次我们炸毁了一个保温柜,我会让辛克莱给你讲这个故事,他说得更好笑,不那么像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我们都被隔离了两个星期。”杰森喝掉了最后一点马丁尼,“你会过来看看的,对吗,就明天?”
“为什么不?”
这是个错误的选择,一条丛林里的小路,隐约露出弯曲的轮廓,但在1994年夏天斯坦利仍然看不见被枝叶遮挡的断崖。他抬手叫来侍应,点了第二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