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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   西安是中国古都之一,在大唐盛世时期这座城市以其独一无二的华美建筑以及精妙诡谲的传说吸引着当时世界上所有人的目光。截止到和平年代,尽管中国的首都早已定为北京,但无论是从历史价值还是人文价值,甚至是经济价值来说西安这所城市都理所应当的受人瞩目。
      白陌很是清楚地记得,在丧尸爆发之后,中国以最快速度建立了以国内七大军区为首的七个大型基地,其他中小型基地更是不计其数。其中本来未处于兰州的军队负责人在多方考量后终归是决定在西安城内建立基地——毕竟西安城本身就被那些厚重的城墙包围起来,到时候只需要做适当的修补便完全可以抵挡的了那些低级丧尸的围城冲击。
      虽说自他重生以来许多事情都发生了些许偏差,不过大方面的事情还是没变。不管那些丧尸进化的再快现在也只能算的上是末世初期,兰州的军方不管再怎么抓紧时间转移现在肯定也不能全部完成转移。白陌相信现在西安基地那边要处理的事情绝对不少,所以如果说他们现在没有想办法进入到他藏晶核的地方,等时间越长出现的丧尸越厉害后,只要那个超市又没有什么异常的话,基地那边绝对会忘了有这么一出的事情。
      他一开始确实很是肯定现在的超市并不允许人类进入,但凡事都有个万一呢。万一这群当兵的非要死脑筋的下去,白陌还真不知道怎么办比较好。他暂时躲到一边决定以不变应万变,不过还好,对方似乎并没有打算强行下去。自末世以来越发灵敏的听力听到那个看起来像是团队领队的人说“任务失败”,而他又亲自跟了他们一段路程,发现他们确实是打道回府后白滚滚才放下心来。
      在超市里的时候尚且不觉得,现在出来以后他忽然发现自己竟然有点不知所措:上一世的他在末世发生后每时每刻都在想着怎么才能继续活下去,况且身边还一直有人陪着,人都是群居动物,虽说末世之后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更大,但是那也只是陌生人之间,一个人再孤僻也是有那么几个能说得上话的人,所以那时候白陌完全没觉得时间有多难熬。可自从他重生以来,距离现在已经将近一年没有和其他人有过交流了。不仅是交流,现在的他就算站在满是丧尸的大街上,以前那些见到他就绝对追着自己跑的丧尸却是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人一无聊就容易胡思乱想,就比如现在,白陌忽然有些怀疑到了如今这个时候,他到底还能不能算是一个人类。
      白陌:“……嗷嗷嗷嗷嗷!!!”啊啊啊啊好想有个人能陪他说说话啊!!!他好孤单寂寞冷啊!
      白滚滚特别忧桑的在丧尸群里消沉了一会,然后又元气满满的站起来:算了算了,不就是暂时不能说话还不能变不成人么!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他就把现在的这一切都当成是磨练,反正他也算是找到了变成人的方法,相信只要他在努力努力,变成人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强行给自己灌了一大碗鸡汤后白滚滚终于觉得自己又有了干劲。本来他想的是暂时先留在城市里,毕竟在众所周知的是在城市中不论是资源还是消息的传播绝对比较快。但是转念他又考虑到了以后,他现在还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化形,城市中资源虽说较多但是以后遇到其他人的概率则更大。他现在还无法化形,而距离化形的日期又遥遥无期,目前他只能维持动物的形态。对于人类来说动物是什么?动物就是小白鼠!动物就是储备粮!尤其越到后期肉类食物越少,众人想吃肉都想疯了。
      白滚滚一点都不希望自己这辈子没有被丧尸吃掉,反而因为不会化形结果被人给吃了。一想到那个可能,他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城市不能待,不仅是城市,鉴于他现在尴尬的身份,甚至连有人烟的地方都不能待。他吭哧吭哧的找到一处报刊亭,翻出一份当地的旅游地图:白陌当年有来这边玩过,只不过因为年代过于久远所以好多事情都记不清了。唯一记得的就是这边山地似乎挺多,秦岭更是就在这附近。
      仔细辨认了一下他所在的地方,白陌照着地图看了半天才终于知道了自己的方位。也算他运气好,西安市南邻秦岭,而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刚好就是这个城市的南边,距离秦岭其实算不上远。不过让他嘴角抽搐的是,他发现去秦岭的路线和他当初从动物园出来的路线百分之七十五以上都是重合的!
      所以说我当初到底是为了啥才辛辛苦苦的跑出来?
      白滚滚抱着地图在那委屈巴巴的抹眼泪。
      就算再想哭路还是要上的。白陌把自己的背包装好,里头东西以三类丧尸的晶核为主,剩下的就是一瓶瓶他没喝光的水和少许吃的了。他比照着地图看了一下,路程倒是简单,只要沿着大路一条路走到黑就能到秦岭风景区,到时候他完全可以从风景区入口进去。当初修路的时候应该也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这条大路两侧零零散散的有许多小村庄,白陌相信凭借他现在的实力,就算在小村庄里见到人了基本也能毫发无伤的离开。
      大路上堵着不少汽车,车主们要么是不知所踪,要么是被啃成了丧尸。白滚滚本来也想开一辆,但等他把自己身形变得合适后,都已经坐进去了才猛然意识到一件事:自己,好像,大概……根本就不会开车吧?
      妈个鸡忽然好想shi一shi,当年那人让他学车的时候为啥子他不去学?他当初咋说来着?白滚滚面瘫着脸坐在车座上,仔细回想,然后终于从某个犄角旮旯里找到了那处回忆:
      “我学车干嘛啊!这不是还有你嘛!再说啦,就算没有你,现在交通这么发达,我随便打个车不就回来啦!再不行就找个司机或者代驾,我这么大一个人还能因为不会开车被堵在哪里啊!”
      哎呀,脸好痛啊。现在“我这么大一个人”真的被堵在这里了呢!
      白滚滚捂着自己的脸龇牙咧嘴,他死死的盯着面前的方向盘,开始回想以前看电视时里面都是咋开的车:好像要先点火然后握住方向盘,一踩油门就行了。
      呵呵,这也不是很难嘛!我就说我怎么可能会被堵在这里!听着车子被启动的声音,白陌刚要得意起来,结果踩油门的脚没有掌控好力气,他那一脚下去干脆就是油门到底,就听汽车引擎发出一声咆哮,“嗡——”的一下窜了出去!
      白滚滚童鞋:“……嗷嗷嗷吱!!!”不好意思,吓得他都变声了。
      最后,那辆看起来就不便宜的豪车以车头亲吻大树而告以报废。要不是自己现在的身体早就不是普通动物,白陌觉得自己大概又要死一回,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再重生一次。
      秉持着“珍爱生命,远离汽车”的原则,白陌终归还是放弃了那些个汽车,决定凭着他自己的四个爪子跑到秦岭。
      现在的他一天可以变换体型的次数已经达到了6次,相当于翻了一倍;最大的时候以四爪着地为标准,因为没有尺子所以他也不敢确定,不过五米肯定是有的了。如果说一直将体型维持在极端大小的情况下,白陌计算过自己的极限,基本上只能坚持不到五个小时,五个小时后他一整天都会毫无力气。
      反正现在在外面晃荡的基本都是丧尸,根本没人会想不开的跑外头乱晃。他现在所处的位置距离秦岭风景区开车的话大概只需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所以就算换算成走路的话其实也没多久。现在正值9月份,北方的9月正是舒服的时候,天气不热也算不上冷,白陌一个人走在路上,除了一些零散的丧尸以外什么情况都没发生。
      那些丧尸大部分都是住在附近的村民,少部分应该是自驾游过来的游客。白陌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等他手上不知不觉的存了一水瓶的晶核时才忽然发现这里面竟然都是一类丧尸的晶核,别说三类,就连二类的都没有。
      不得不说他有些惊奇:毕竟就在几个小时之前他还相信这世界上的其他地方也有不少高级别的丧尸呢。这一路他少说也杀了百八十个丧尸,单从概率学上来讲也应该碰上一个二类的了。
      可现在眼前的事实告诉着他,他以前的想法似乎有某些错误。为了验证这个猜想,白陌在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一个村落时毫不犹豫的改变路线往那走去——尽管他一开始的打算是等食物吃光了再去人类出没的地方。
      说是村子,不过毕竟靠近旅游胜地西安,绝对算得上是背靠大树好乘凉。这里的家家户户少说都是两三层的样子,一眼扫过去就能发现上面挂满了“XXX旅店”的字样;除了旅店以外最多的应该就是饭店和小超市了。这里距离秦岭风景区已经不算远了,有些来这边游玩的游客不想回市区基本上都会选择在这入住。农家人自己开的旅店虽说没有酒店那么精致舒服,但也胜在性价比较高,干净整洁。运气好的话老板还会给客人几个自家摘种的水果,觉得好吃也可以买些带走。
      前世白陌出去的时候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地方,后来丧尸病毒爆发,他们搭伙行动的佣兵队人员整体战斗力不算太高,所以也不会去人多的地方。这么一来他活了二十多年,倒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场景。
      所以尽管现在他面前有不少建筑物上都满是血迹,而他看到的也不是来这里游玩的游客而是不断嚎叫的丧尸,这都没有使白陌的兴趣减弱,依旧在那左望望右看看,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在看到拐角的一家小卖铺里还有不少水和食物时,他更是毫不犹豫的把东西都装进了自己的背包中。
      村子本身并不大,本地人口就更不多了,现在也不是什么旅游旺季,等变成丧尸一部分,被吃掉一部分,逃走一部分,白陌已经想到还留在这里的活人估计会不多。但是当他走完整个村子,一点人类气息都都没发现时才意识到,这个地方哪里是“人不多”,而是整个村子都已经空了。
      而在末世中,其实这样的村子并不是少数。没人的话那就来验证我的想法喽!白陌的眼中闪过一抹暗光。
      一巴掌摁倒晃到他眼前的那只丧尸,动作流利的开膛破肚,毫不意外的发现又是一颗普通晶核。白滚滚歪着头看着面前的村子,目光所及之处丧尸都是被剖了晶核的模样——他刚刚一个顺手把这里所有的丧尸都给清了。
      这里的丧尸也算不上少,但就和他刚刚在高速上发现的一样,这里同样一个二类的都没有。
      所以说,其实就我随便选的地方周围有进化丧尸?
      熊猫白再次望了眼手中的晶核,忍不住的嗤笑一声:科科,谁信啊!

  • 作者有话要说:  白滚滚:啊……好想知道我当年为什么非要去城市里,现在还要走回去,伐开心……
    还记得当年去西安玩,人文历史气息真的十分浓郁。爬上城墙之后先感慨一下那平坦的大道,租了一辆自行车,头顶烈日的绕着城墙骑了大概四分之三。现在回想的话,对于那次经历的印象除了热就是我被晒成了一块炭……
    然后关于村落那个,西安附近我不知道啥情况,这么写是因为我去别的旅游城市时确实看到过那样的村子,放眼望去除了旅店就是旅店,还有少数饭店啥的,入住的老板给了我一个大红苹果,吃起来味道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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