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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山狼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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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寂十年
北方的三月,虽阳光和煦,但空气中仍有不少的寒意。
“有本启奏,无本退朝。”皇朝金銮大殿上,太监总管徐厚习以为常地说着。。
“皇上,臣有本启奏。”礼部尚书张鹤壁出列。
“爱卿,有何事要奏?”皇帝坐在金銮宝座上,温文尔雅地问。
全天下都知道皇朝皇帝夜尘离是一个温和儒雅,高贵淡泊,芝兰玉树的偏偏佳公子,不喜杀戮,勤政爱民,深受皇朝百姓的爱戴。
“皇上,按照历朝历代的惯例,每年春季,朝廷都要举行一次春围狩猎。”
兵部尚书丁岩武出列,附和到,“是呀,皇上,狩猎是历代君主定下来的规矩。臣等都知道皇上仁慈悲悯,不喜杀戮,但,皇朝江山是靠先祖们马上争夺而来,自古皇朝尚武,这几年,皇朝国泰民安,这是百姓之福。但,先帝留下的本领不可荒废,还请皇上准许春围狩猎一事。”
“臣等恳请皇上准许。”
“众卿家,尔等知道朕素来身体不适,怎能去狩猎呢!况且,狩猎劳民伤财,影响百姓春耕播种,狩猎一事,以后不可再提。”
“皇上,还请皇上三思。”百官跪地。
皇朝是靠马背上夺来的江山,这几年,朝廷修养生息,已经几年没有打过仗,怕军队已经懒散,骑射之艺已经荒废。若再不加以训练,怎能敌那剽悍的西北游牧民族西凉不知哪天的来犯。
面对龙椅下跪着的百官,夜尘离好看的眉几不可见地皱了下,徐厚知道主子这是不耐烦的表情,忙不跌地喊到“退……”
“太后娘娘驾到。”殿外,太监尖尖的声线响起。
“臣等参见太后娘娘,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太后叫百官起来之后,径直走到高座上的皇帝,“皇儿,百官说的也不无道理,你应该三思。”
“儿臣参见母后,母后金安。”夜尘离起身,朝太后行礼,“母后,你知道儿臣的身体,经不得那般折腾。”
“皇儿,就是因为身体不好,你才应该出去锻炼锻炼,说不定,经过这一次的狩猎,身体好了也不一定呢。”太后面容姣好,声音不怒自威。
“可是,儿臣这沉珂多年,又岂是……”
“皇儿,你想要母后担心是不是?”她不急不缓地打断他的话。
“儿臣不敢,儿臣依了母后就是。”他从来都没有违逆过她。而她,一直都帮他将一切都安排好了,容不得他有一丝一毫的违抗。
就像十年以前,慕容老将军一家的案子,也容不得他插手,他虽是一国之君,可大家都知道,这皇朝的真正主子,是他那温柔典雅的母后。
太后笑了,冰冷的手拉着他似乎比她还要冷的手,“好孩子,这就对了。”
“好了,你们都起来吧,皇上已经同意春围狩猎,你们就下去准备吧!不过,要保证皇上龙体无恙,万无一失。”
“太后娘娘放心,臣等定当保证皇上龙体无恙。”
“退朝。”
“臣等恭送皇上,太后娘娘。”
待皇上和太后离开了之后,大臣们才依次有序的离开金銮大殿,三三两两的讨论着,该如何去安排春围的事宜。
十日之后,春围在离京城五百里的凌云峰举行。
这次的狩猎不同以往,以往的狩猎都是在皇家围场举行的,并且只允许皇室子弟以及贵族子弟参加。而这一次,为了检验士兵的行军能力以及骑射技能,狩猎场设在凌云峰。随行官员不少,后勤,太医更是不能缺。
凌云峰这天不允许百姓上山,山脚戒严,到处都有士兵把守。
大家朝见了皇帝,听他一番训示之后,都散开了,各自去寻找自己的猎物了,展现自己那不曾丢掉的本领。
丞相之子陆毅然是夜尘离的伴读,从小和他形影不离。之后,二十岁那年,凭借自己一身的武艺,取得武状元头衔,获得禁军统领一职,名副其实的少年英雄,如今,还是来保护皇帝的安危。
“毅然,你我有多久没有比比武艺了,不知谁更技高一筹?”夸坐马背,夜尘离俊美无涛,温文尔雅中是百年不变的云淡风轻。
“皇上,那我们就比比看,今天谁擒获的猎物多,谁就胜,不知皇上意下如何?”他是少年英雄,当然有一身的豪气,俊美之中更多的是阳刚之气。
“好,日落西山为时,你我还来这里汇合。”他话音一落,轻扬马鞭,片刻,一人一马,消失于树林中。
看不见了他的身影,陆毅然无可奈何地笑了笑。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能做真正的自己,为了这残破不堪的天下,他忍受,放弃的东西很多,很多。
夜尘离手持缰绳,任马儿在林间肆意地狂奔,没有束缚,没有责任,没有压抑,好不痛快。
他要的从来都不是一城一池的半壁江山,方寸天地,也不是那可笑的薄弱猎物,他要的,是这天下,整个云苍大陆。
所以,为了他的壮志,他什么都可以忍受,什么都可以牺牲。
“嗷呜,嗷呜,嗷呜。”
“狼叫声?”他听到叫声,一拉缰绳,马立刻停了下来,他眼里顿时升起了星光,很兴奋,“有狼,太好了。”闭目聆听了一会儿,判断方向,西北五十米处。他双腿一夹马肚,一瞬间不见了踪影。
任谁也不会想到,一向温文尔雅,勤政爱民的皇帝,是那样的意气风发,虽难掩病态之意,却不是柔弱无度。
“有趣,好多狼。”他驻足在狼群十米处,看着一群狼围着一只狼兴奋地大叫,看来,中间的那只看不清楚的狼是狼王了。
“擒贼先擒王。”他双眼眯起,迅速地从后背箭馕离抽出一只箭,箭镝闪着寒冷的银光。
好锋利的箭!
他喜欢做事一次性彻底解决,从来不会留下一丝一毫的机会让对方死灰复燃,这样不仅不麻烦,也杜绝了那潜在的危险。
所以,那只狼王,必死无疑。
他一身素白锦衣,动作优雅高贵,现在正举着弓,欲置那狼王于死地。
“嗷呜,嗷呜,嗷呜。”感受到杀意,狼群四处暴躁地走动,看到不远处的他,撕呀咧嘴,露出尖尖的牙齿。
他的出现,破坏了它们的汇集,所以,狼群骚动。
他听说狼是群居的动物,也非常团结,遇到敌人,会同仇敌忾。有些狼则守在狼王的身边,怕敌人来犯,威胁到狼王的安危。
看来,还是一些忠心的臣民。
狼群瞅准时机,“嗷呜”叫了一声,朝他进攻。他则迅速地向后退,手里的弓拉直,不过,因为被狼王身边的狼群遮掩着,所以他看不到狼王。这一箭不敢轻易射出,要射中狼王还好,要是射不中,狼闻到血腥味,会更加疯狂,到那个时候,就麻烦了。
狼群的进攻很是凶猛,他用手中的弓背打倒几只狼,可是,这样一只一只的打下去不是办法,迟早他会体力不支的,必须想个法子才行。
危急之中,他朝四周看了下,立马锁定目标。
斜后方有一棵大树。就当他分神的那一刻,有只狼一跃而起,朝他肩膀袭来,若被它袭击到,非死即伤。
说时迟那时快,就当狼要扑在他肩上时,他瞅准时机,施展轻功,一下子飞到后方的树梢上,千均一发之际,拉弓,放箭,朝狼王射去。
“唔。”有闷哼声,显然射中了。
夜尘离的耳力非常好,百米之内的任何声音他都听得出来,这声闷哼,不是狼的,好像是人。
人?他被自己的猜测惊了一秒,他刚刚射中的是人,而且,听那软弱浅薄的声音,不难辩出是一个女人。
不对?女人怎么会在狼群里,她不是狼王吗?
不管了,先救人要紧。
动作已经先于思想,他飞向狼王,手中的鞭子卷向狼王,轻轻使力,那狼王就在他臂弯处。
果然是一个女子。
他那雷霆一箭她伤得不轻,要赶快离开这儿,为她处理伤口,要不然,她小命不保。
他修长的手指弯曲,在嘴角一吹,林中的风驰就向他狂奔而来。他一跃,稳稳地坐在马背上,顿时,黒马像闪电一样的消失于山林间。
“嗷呜,嗷呜,嗷呜。”
林间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只剩下一群狼嚎叫。